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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坚持正确的利益观,将生产力发展与人民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人为本,要平等地保护各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逐步构建民众参与与自我治理的基本结构;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
要整合社会关系,构造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整合社会关系,重点是整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福利等杠杆,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理顺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秩序,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实现各社会利益阶层的关系和谐。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构筑稳定合理的社会结构。建立公共部门的合理分配关系,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规范国有垄断部门与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
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各级政府应主动和善于运用公民社会从事社会管理。一是重点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国家和公民社会都应保护和增进个人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尊重社团组织多样性,思想文化多样性;实施政务公开和公共领域开放;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力,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促进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促进政府与社区分立,地方政府对社区实行非强制性的工作指导,社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给社区提供足够的财政投入,将社区承担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提供居民公共福利服务支出列入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项目,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社会矛盾,重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性、群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演变的规律,借鉴国外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与经验教训,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为重点,建立全过程、多渠道、全方位、法治化与柔性化的社会矛盾调节机制。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3。3 关于社会稳定和民情预警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稳定并不能压倒一切,比如:稳定不能压倒宪法,不能无视人权,因为稳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稳定只能是尊重宪法和人权下的稳定。
在党仍然是特权党的情况下,尽管它宣布民主开始,仍然是一党专政,而不是民主。如果领导集团拒绝主动清除特权规则,最后结果必定是自己被清除。
老百姓的情绪和意见已经非常重要,稍不留神就出问题。社会必须具有早期预警机制。其目的是对社会中的矛盾、冲突和风险及时反映,让决策层真正掌握社会中不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征兆,在社会张力爆发前提出预警。
预警机制首先是,社会运行的监测机制,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警情的征兆,准确把握警情的走向与发展速度;其次,是警报机制,当监测结果显示社会出现警情征兆时,立即向政府或者公众发出警报;第三,是快速反映机制,即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警源,抑制警情。
但也有学者认为,“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根本不存在的。民意是多元化的,绝大部分民意是和个人生活圈有关,民情监控的综合性、宏观性本身不符合民众的思维方式;而且民情监控根本没有运作机制,无法实行。
经济人理性的思维方式和转型社会的巨大震荡,使那些责任心驱动从事高风险行业的人最终将变得不堪重负。越是有责任感,各种社会矛盾就越向你集中过来。
主观期望等与现实落差越大的人们,如果社会的宽容和温情不够,关注不够,反而越容易走上极端报复的道路。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动与怨恨的积累和扩散在一定的阶段是并行的。个别怨恨者制造爆炸案件报复社会只是其中一种反应;集体行动是更常见的另一种反应。
我国都市种类多样的怨恨正处于高度积累并且极易爆发成为集体行动的临界水平。这也是政府提出和谐社会理念等措施的背景之一。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就产生了利用政治权力发财致富,甚至达到暴富的社会条件。这种社会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社会“相对剥夺感”增加,为产生社会骚乱事件“培育”了社会情绪。
一个社会的稳定或者不稳定不能由它所产生的满意程度或者挫折程度来判断。一个社会特征不仅表现在社会分层上,而且也表现在互相冲突的各社会群体间的权力关系体系上。这样,占统治地位的群体在一个社会中握有大权,与人们根据其社会和经济地位来接受属于他们的特权和负担相比,可能是社会稳定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换句话说,政治权力的集团性垄断和社会各利益群体缺乏最为基本和公平的博弈,是中国目前社会最大的风险因素。而这一点,恰恰是执政集团最不愿意承认的,也不会检讨目前中国政治体制存在的问题。。而政治权力集团对上述问题的态度,又决定了政府处理社会危机和抗风险机制的脆弱和欠缺。
在目前阶段,执政者持有的决策理念对于处理社会风险基本上遵循着两种思路:一是强化专政机关,对民众的利益表达进行压制,用政府权威赋予的暴力和强权手段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二是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强调以民为本,要求既得利益集团保持一定的行为克制,让出一部分利益予民众,以求一时平安。显而易见,第一种主张强调的是国家机器的作用,是政权既是专政工具和暴力机器这种理论的现代运用;第二种主张虽然承认了民众利益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但认为现存的政治架构可以代表和协调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这两种主张混合在一起形成的政策就是软硬兼施的现代统治术。虽然这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最终只能让中国社会积累更多更大的风险。
要真正化解目前中国存在的社会风险并且实现长治久安,就一定要建立民主的宪政体制,就一定要开放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实行公平和理性的利益博弈。
首先,应当逐步建立体现民主和宪政精神的政治体制,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国家政权的权威。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中国政治的统一性正在发生改变。在以往和现存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中,中央政府的权威正在逐渐被地方党政权力的自利主张所消解。
其次,要建立或开放对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允许农民、工人和社会其他利益群体形成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如农会、工会、商会等等。因为目前的工农维权活动是作为一种政治压力而存在的,而社会对这种压力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如果社会的承受限度被突破,就会使现存的统治秩序失去平衡。因此,随着工农维权活动的不断强化,更需要寻找有效的途径将其纳入正常和健康的社会发展轨道,需要在法制的基础上制约可能发生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冲突事件。
因势利导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是要让工农利益得到组织化的体现,从而将社会安全问题的群体性、突发性、骚乱性事情件引导到一个有序的系统内。在目前的主流意识和地方当政者的决策理念中,如何最大限度控制社会组织资源,一直被视为最为重要的工作方向。从这种认识出发,一切试图实现群体利益组织化的行为是不正常的,甚至把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做的努力当成是对现行政权的挑战,定性为犯罪行为。事实上,利益组织化对于社会稳定来说是把双刃剑。就目前的中国社会而言,让工人和农民有自己的利益组织不仅是他们的基本权利问题,而且对国家长期稳定的发展是有益的。因为,工人和农民有能力主张自己的基本权利,可以在的程度上制约处于强势的资本所有者和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对他们的侵权行为,使社会处于相对均势。
铁腕下的稳定无法长久
稳定确实是最重要的事情,动荡的社会不可能有百姓的幸福。可是,所谓铁腕下的稳定,又不同于民主社会的稳定。为什么这样说呢?所谓民主社会,就是按照多数人的意愿过日子。这种意愿通常通过选举来表达。可是,并不是说选出来的政府领导,就一定会达到一个稳定社会。假如说,一个国家的政治家们追求不同的激进政治理想,百姓在政治上不成熟,被政治家煽得五五对阵,不同的理念尖锐冲突,相互不可调和,有着你死我活的劲头,那么选举就可能成为斗争的延续,此上彼下只是为王为寇的关系,上去的并不打算包容下来的,下来的也一心想推翻上去的,这样的社会很难稳定。这样的社会最终达成稳定,必须经历一段艰难的甚至流血的过程。直到某一天,噩梦醒来是早晨,大多数人终于对争斗厌倦,开始理解和平稳定对大家有利,懂得以妥协换取双赢。到了这个时候,大家心甘情愿化干戈为玉帛,不再咬定自己的激进理想主义,终于开始好商好量、踏实过日子,从此步入新阶段,才是民主的稳定。一旦进入这样的阶段,大家尝到甜头,真的会这样过下去,时间越长越稳定。许多国家走过这样的道路,从动荡达成稳定。这些已经实现民主稳定的国家,一旦发生分歧,外面看着说,不得了了,竞选双方很激烈,选票票数很接近,国家要分裂,里面的人其实却一点不紧张。经过长期的民主生活,社会已经非常习惯以沟通妥协来协调。双方在核心价值上趋于一致,不一致的只是一些具体做法的差异。这样的稳定是真实的稳定。
而铁腕下的稳定,民众没有发言权。民众的意愿能不能表达、能表达多少,全看铁腕“铁”的程度。民众的生活方式,也就是由一个铁腕在规定。由一个领袖来为全体国民作决定,表面上的稳定下面,是内在的不稳定。是大家为着过更好的日子,才选几个人来管理公众事务,把他们叫做政府的,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出来个“铁腕”,违背大家的意愿,按照个人意志来规范社会、扭曲大家的生活、窒息自由、扼杀人的天性呢?真是一不留神,主人变奴仆,公仆变皇上。
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领导人的健康和去世,对社会不会发生什么大影响。从土库曼斯坦总统去世后局面的诡异,就可以知道,铁腕的稳定是暂时而靠不住的。一方面,这不是大家认同的正常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民众从来就没有与对立意见如何协调共处的经验。高压一旦撤去,非常社会的弊端会突然显露出来。一旦被驱逐和被压抑的对立政治力量走到一起,他们之间的对话,要比习惯于民主沟通的国家困难得多。我们只能遥祝土库曼人民好运气,能够比较平和地渡过一个转折期。这是必定要发生的转折,早发生比晚发生好,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永远禁止土库曼人看芭蕾舞。
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预想不到的事件,不在乎它的大小,却常常是引发社会矛盾、决定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