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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腐败分子各种经济犯罪手段千奇百怪,犯罪过程千差万别,但其本质都是为了“钱”。可以说,为了“钱”,是各种经济犯罪的共同特点和规律,“钱”是引发各种经济犯罪的共同之源。
美国的老摩根说过:当政府和法律无能为力的时候,让金钱说话吧。
在基本民主制度还不那么健全的情况下,金钱以一定的形式参与政治搏弈,公共政治 按市场经济的路径演绎,就有可能走向“黑金政治”。
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本质就是弱肉强食。
政治是虚的,理想是远的,权力是硬的,票子是实的;应该去掉虚的,扔掉远的,抓住硬的,捞到实的。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
在这个世界上,的的确确钱就是最重要的东西。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的了。没有钱的人就不会自信。
人性的弱点是人所共有的,人的许多欲望原本是处于潜伏状态的,就象毛细血管潜伏在皮肤下。一旦你有了权力,就有人为了他的利益,而专门琢磨你的欲望,专门挑选某些你特别喜欢的东西,硬要将潜伏的欲望挑拨出来。贪官的落马,无非钱色二字。钱这个东西,神奇异常、魅力超凡。世上的人,不论种族地域,都无不对钱充满了深情和热爱;对钱的追逐甚至也是国家的理想、政府的目标。
聪明人认为,政治价值永远比金钱重要,当你在政治上取得了完全的成功,金钱还不是玩于掌中的符号。
用我手中钱,买你手中权,靠权行方便,合伙赚大钱。
表面上看,政府官员神气十足,但底气不足,一旦失去权力,就神气不了。权力是暂时的,财富才是永恒的。权力是暂时的,权力带来的享受也有局限性,因此,对金钱的拥有,会给人带来一种安全感。所以,各行各业有权的人都千方百计牟取私利。
我们时代的幸福和痛苦与钱的关联度远远高于与权的关联度。权力是门,而金钱是门槛。跨越一道门槛要比跨入一扇紧闭的门容易得多。
中国古代的史书上经常出现一个“赇”字。《辞海》上的解释是贿赂。以贝相求,不就是权钱交易吗?
古时候当官发财有两种方法:一是靠过生日别人送礼;二是靠卖官赚钱。
清朝把花钱买官叫“异途”或者“捐纳”。可见买官自古就有。汉代的“西园卖官”,唐朝的“斜封官”都史有明载;中国成语中还有“卖官鬻爵”一词。
皇帝派官员下去当官征税,治理百姓,并发给他工资,这本来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皇帝和官员们都很明白,在各项正式的赋税收入以外,还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这笔黑灰色的钱,你问起来谁都不承认,实际数量又不小;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让下面独吞又不甘心。于是,皇帝采取了大包干的政策:交够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许上任。实际上,这是对黑灰色的批准、强求和分肥。这条政策一出,本来不收钱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差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没良心,心狠手辣,否则就请你走人。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恶政选择了恶棍,恶政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在最高层笼络皇帝、影响皇帝,在官场中清除异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间吸吮民血,一层又一层地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一层又一层地自我繁殖,势力所及之处,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成体统,实施的政策也越来越背离皇帝公开宣称的政策。恶政与恶棍集团相得益彰,迅速膨胀到老百姓不能忍受的程度,一个王朝的循环终点就临近了。
钱不过就是一找纸,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的生存生活对钱的需求是有限的,但钱又具有连鬼神都无法抗拒的魔力,所以才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连鬼神都能支配,社会中的凡人就更不在话下了。钱只有在巧妙的流动中才会产生魅力,不花不赚,不赚不花,只有大投入才有大回报。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中国古来通行的办事规则。从来人怕鬼,有钱鬼怕人。官场腐败把这个事情演化得“正常”了,商品化了,花钱办事,花小钱办小事,花大钱办大事,成了一些地方通行的潜规则。
现在是有钱能使官推磨。
如今是个金钱社会,钱可以买乌纱帽,可以买山买水,甚至可以买爹妈买爱情,自然也就可以买表扬买荣誉。
当人情简单地用金钱来衡量时,它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就会越来越活跃,越来越重要。而权力与人情一起或经或纬地编织起一张大网的时候,经济生活中又有什么能从这些网眼中漏过去呢?
见多识广的人们总会运用好这样一个公式:金钱——人情——权力——金钱。当然,这不会是简单到循环;每一次循环都是一次盘旋式的上升。
现实再一次告诉我们,升官不升官,不在于埋头苦干,而在于送钱多少。
官场上的潜规则虽然没有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但你想当哪一级的官,哪一个部门的官,因此你得给领导送多少钱,这些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是再清楚不过的事情,而且你就是为了保你的官你也得送,不送人家就会让你下来或者把你换个地方。
金钱就象水一样,缺了它会渴死;贪图它会淹死。
钱是带不进坟墓的,但钱却可以把人带进坟墓。
金钱是社会的必需品。用得恰当可以带来幸福;如果不好好利用则可能带老很多麻烦。
金钱就是金钱,金钱不会使人堕落,只会让堕落者更堕落,让白痴更愚蠢,让慷慨者更慷慨。
可怕的不是金钱,而是贪欲,即一种对金钱贪得无厌的占有态度。
经济社会不会算帐就是弱智。不会算帐就不会来钱,不会来钱就没有实力,没有实力就没法密切联系领导编织关系网,得到提拔和重用。
当官的也委屈,官与权连着,权跟钱连着,你当了官,想不发财都不行,送礼的人也贱,好象你不收他的礼就不会给他办事,你收了他的礼,他才心安理得。
大小官员哪个身后没有几个做生意的有钱朋友,哪个做生意的有钱人身后没有几个官员做靠山。
聪明人不把钱全部装进自己的口袋,而是用这钱编织一张密密的网,使自己成为这网中的一个结,所谓环环相扣,唇齿相依,因此为了共同的利益,这张网决不会让这个结出现任何麻烦和问题。
钱到了一定的时候只是一叠花纸,一些数字,人到了一定时候,这些东西已经满足不了了。
金钱只有在你渴望的东西用别的方式得不到的时候才有意义;金钱只是交换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内容本身。
金钱只有在使用的过程中才有价值,仅仅是拥有而不能享受,不过是几找纸而已。
钱没有大小,权不一样,权有大小,你管人,还有人管你。
并非是金钱决定你的愿望和需求,而是你的愿望和需求决定了金钱和地位对你的意义。
人拥有的财富不是看你挣了多少,而是看你一生消费了多少。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人家产无数,自夸不知有多少钱,有一老者说,我知道你有多少钱。此人一愣:你怎么知道?老者说:如果你的寿命是一百岁,减去你现在的年龄,你每天的花消是差不多的,一年的开销乘上你剩余的年龄,就是你的钱。其余的都不是你的钱,因为你死了也带不走。
身居要职大权在握的人们,大多数并不把金钱看得很重。和金钱比起来,他们有时候更看重自己目前拥有的权力和地位。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为一时的经济利益牺牲自己的仕途和名声。
不管是企业还是机关,都是官本位。利益分配的大头都是倾向到大小头目身上去的;你不当官就等于不要钱,这种清高是愚蠢的,代价是巨大的。
金钱好比一个巨大的铁球,初始想推动它必须使出全身的气力,甚至利用撬棒或其他工具,为能使它转起来竭尽人之所有能事;后来铁球终于如愿转动起来了,并且随着推动力量越转越快,快到不再是人控制它而是它控制人了——在滚动的惯性中,人已经成为它的附属品了。
在这个社会里,金钱是改变人的生存地位和生存质量的最有效最快捷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钱也是一种能力。(《杂文月刊》05。11)
有一个奇怪的“二律背反”现象:因为为自己敛钱的动力来自于贪得无厌的私欲,才能使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其工作节奏才更紧张,管理模式才更合理,其效率原则才体现得更充分。
如今人们对当官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变,认为你能够当上什么官并不是什么大本事,而当了官能够平安退休才算本事大。贪官收到昧心钱也不是什么大本事,能够把钱洗干净,又不被别人抓住把柄才能说明你的真功夫。连经济也讲究软着陆,硬着陆是要崩溃的。
权钱交易是个很复杂的经济学原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交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交易?权钱交易只能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一定的范围之内才能交易,这是法则。
在官场上有一条游戏规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按这个规则把游戏做下去,就不会出什么问题;如果拿人钱财又不办事,破坏游戏规则,那就难免不出问题。
中国的老百姓对腐败恨之入骨,但又很宽容,老百姓说,当官的贪就贪点,吃点喝点没关系,只要他给老百姓办事就行。老百姓恨的是拿了钱不干事,拿多少钱都不干!
把钱叫做水真是耐人寻味。因为,钱与水的共同之处还真不少。你活在世上缺不得水,也缺不得钱;如今钞票贬值得厉害,大家都说钱化成了水;钱多的人花起钱来如流水,钱少的人把钱捏在手上能捏出水来;有手段的赚起钱来象水一样往口袋里流;没门路的想挣钱就象走在沙漠中的人想喝口水一样难;你的钱少了同水少了一样,不是渴死就是饿死;你的钱太多了,钱有也可能象洪水一样给你带来灭顶之灾。
权和钱是对孪生兄弟,有了权就可以办事,可办事就有人送钱。事情有大有小,于是送小钱办小事,送大钱办大事。大家都是一个心态,跟当官的打交道,如果对方爱钱,觉得很正常;如果不爱钱,你心里就很不塌实。往往不爱钱的并不是真的不爱钱,而是不爱小钱,一旦你奉上大钱,还是爱得起来的。
地位、金钱总是与时间成反比:地位高的人,总是时间少得可怜,而没有地位也没有金钱的闲人,时间总是多得可笑。也正是如此,世界才显得公平。有地位的人,手中握的是一把一把的权力,有钱的人手中握的是一把一把的钞票,没钱没地位的人握着一把一把的时间,谁又不是两手空空,但是时间毕竟有些虚。
8。2 “陋规”与非典型腐败
清朝道光十九年(1839年),山西介休县一位县令向皇帝报告钦差大臣在与地方官员交往时索要银子的事情。这里实际上是一种地方官员与钦差大臣交往的潜规则,当时叫做“陋规”;或者叫“常例”,反正都是按规矩必定落入贪官污吏腰包的黑钱。陋规二字在明朝的文献里就经常出现了,而陋规所指称的行为在春秋战国时代就不稀罕了。 “陋”,自然不好明说,说起来也不合法,但双方都知道这是规矩,是双方认可的行为准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双方配合早已默契,违规才是意外。
藩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在给县里办事的时候,经常索取额外费用,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费。在中央这叫“部费”(相当于现在的“跑部费”,现在不是有“跑”部“钱”进的说法吗?),在地方则统称“使费”。这一切都是官场中的潜规则,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内部章程。
山西介休县这位县令并不是清官,他是个老奸巨滑的官吏,很懂得官场的潜规则,也认真遵守这些规则。上司让他摊派他就摊派,上级部门索取好处他就送上好处,并没有抗拒的意图。但是上司却有不守规矩的。才引起他的告状。
送礼还要“苦求”人家收下,这也是规矩的一部分。目的是让上司在实利和面子上都双丰收,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他知道怎样做东道主,人家不让他遵循东道主的规矩就不安心,可见这规矩已经深入人心。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多见。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的某一方要擅自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