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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芸走到自己的办公室,靠在老板椅,出会神,就打开抽屉,取出一面化妆镜。
她仔细地端详自己,皮肤白嫩,眼里像是有汪春水,嘴唇红润,可惜脸型偏圆,离大众欣赏的巴掌脸差了一个档次。论外表,她比简丹的确稍逊一筹,可她胜在综合条件优异。无论是家世,还是职业前景,俩人都不是一个等级。
想起五年前,她通过一次工作聚餐认识了梁之佑,当即就对他心生好感,可惜对方并没有接受她的暗示。
她通过时任副市长的父亲找到他的顶头上司汪局,果不其然,仅仅几天,梁之佑就和她开始接触。
彼时,她知道他有相恋多年的女友,不过,那有什么关系?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剩者为王。
未等下班,黎芸就提前走了,她先去美容院做了水疗,就算是结婚了,她也要在他面前保持住最佳形象。
回到家,钟点工正在厨房忙碌,黎芸去卧室换了制服,穿上柔软的家居服,她坐在沙发,打开电视。
“黎小姐,今晚做几个菜?”
“三个,不,还是四个。”
就算是梁之佑不回家吃饭,她也不能亏待自己,吃不完,那就让钟点工打包回家。钟点工姓王,从他们同居时就帮忙做饭,算起来也有三个年头了,手艺好得是没话说。
黎芸怜悯地瞟了眼面前的保姆,三十几岁的人,看起来有四十出头,两鬓尽是白发。
女人的脸就是生活的一面镜子,活得好坏都写在脸上。
吃饭时,她给自己倒了杯白酒,几十年的珍藏味道就是不一样。
黎芸吃光了面前的香菇菜心,西红柿炒蛋,清蒸排骨还剩大半,红烧桂鱼几乎没动。
“小王,这两盘你装回去。”
保姆满脸惊喜地从自己的环保袋里拿出塑料盒,今晚的菜钱又可以省下来了。
保姆走后,黎芸回到卧室,这次她脱了家居服,换了睡衣,这时件薄如蝉翼的睡衣,里面粉红色的内衣若隐若现,很有视觉效果。
她躺在床上,手里拿着平板电脑上网。
看了一部电影,一台歌唱节目,浏览了几个网站的娱乐新闻,黎芸看了下时间,都快十二点了,正打算拿出手机,卧室的门被推开。
“怎么还不睡?”梁之佑松松衬衣的扣子,扯下领带,挂进了衣柜。
“等你呀。”黎芸貌似很随意地伸腰,胸前白嫩肌肤露出大片。
梁之佑转头看到,目光下垂,“我今天还要到书房工作。”
黎芸起身,走到他身前抱紧他,“先陪我,你都一个星期没陪我了。”说完,黎芸在他身上蹭了几蹭。
软玉在怀,梁之佑的身体也起了本能的反应,只是心里是压抑的,他伸手抚摸她的后背,低声温语:“想要了?”
“你都饿了我这么久,能不想要吗?”黎芸的手从衬衫下摆伸进他的后脊梁。
梁之佑低头封住了了她的唇。
随着嘤咛声,满室春光。
夜半的时候,梁之佑出了一身虚汗,心里不安,他往家里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保姆林婶的声音传来,带着为睡醒的迷糊,“谁呀?”
“林姨,我是之佑,我爸他还好吧?”
“之佑啊。”林婶清醒了几分,“老爷子挺好的,晚上吃了一大碗米饭,一个肉饼汤,一个香蕉。”
“我妈还没回来?”
“你妈打电话来了,说是后天回家。”
梁之佑心里稍安,“麻烦你多看着点我爸。”
“说什么客套话,我可把你爸当自己的亲大哥照看的。”
电话结束,梁之佑套上睡衣,穿过客厅,来到书房的小阳台,他坐在藤椅上,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一时怔住了。
前年父亲脑溢血中风了,到现在一直偏瘫,左半边肢体麻木,平常走路都要杵着拐棍,身边还得有人跟着搀扶。
父亲是五年前退休的,母亲早他两年退休,本来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母亲为此事,在去年信了佛教,每逢初一十五就去山上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父亲身体健康。
年轻时,梁之佑什么也不信,他自小顺风顺水,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担任班长职位,是同学眼里的天之骄子,是老师眼里的优秀学生。
感情上,一直到高三,他也没有青春的冲动,直到遇到简丹。第一次见到她,他就明白属于自己的女孩出现了。
背着她去校医室时,他的心跳是从未有过的激烈,那时,他心里喊出一句话:梁之佑,你一定不能错过这个女孩。
他从未追过女孩,可是为了简丹,他写了第一封情书。
内容很简单:简丹同学你好,我听同学说你喜欢看篮球比赛,下星期六校队和邻校举行友谊赛,我会上场,你能来帮我加油吗?
当他在球场上看到身穿统一校服啦啦队中那个青春飞扬的女孩,一向含蓄的他忍不住大喊了声:简丹,我在这里。
这是他在广大师生面前对她的表白。
后来,一切如他所愿。
高三那年,他一有时间就去找简丹,老师也曾满脸忧郁地看着他,生怕他影响高考。后来,他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证明老师的担心是多余的。
结婚前几个月,他就和黎芸在交往了,每次看到简丹单纯快乐的模样,他的心就很痛,他害怕她知道,他害怕失去她。
后来,他做了一个荒谬的决定,和简丹去美国结婚,虽然结果早就注定是分离,至少她曾经是他的妻子,那是他少年时就发下的誓言。
站在牧师面前,他半是欢喜,半是忧伤。
和简丹结婚离婚,就像是一场梦,梦醒得太快,快地他抓不住一点碎片。
他只能在夜半无人时细细地咀嚼,那一个月的快乐,哪怕是偷来的快乐,至少,他也曾经快乐过。
梁之佑起身走到露台前,低下了他的脑袋,他屈身伏在露台上,一切都是报应。
他犯的错,报应在父亲的身上。
要不然,父亲一向身体健康,怎么会在六十三岁就突发脑溢血,以致偏瘫。
是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他心里发过誓,一辈子只会娶简丹做妻子,只会要她生的小孩,只会爱她一人。
前两样,他都无法做到。
所以,报应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两人的往事,就心情郁闷。
、第九章
简丹提审完犯人后,心里气得不行,在街上逛了一大圈,吃了一个甜筒,一杯冰淇淋,一块蛋糕,肚子圆鼓起来,才收手准备回家。
不想接到养母的电话,告诉她,她姨朋友想给儿子找媳妇。男方名叫赵友铭,是本地小商品市场的批发商,有店铺楼房若干,身家近亿。
简丹含糊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她年满二十九,按虚岁算就是三十了。和周天诚前后混了五年,至今前路飘渺。家人也不知道她有关系亲密的男人。
见或不见,她很矛盾。
女人在烦恼的时候,有人狂吃,有人狂花,还有人喜欢找闺蜜解压,简丹就属于第三种。
她的好友名叫顾晓宁,以前的身份是名长笛老师,现今自己创办了一家乐器培训中心。
顾晓宁,人如其名,文静安宁,外表有种很淡薄的气质,说话却是很犀利的。她早几年就结婚了,丈夫是名海军军官,常年不在家,兼之没有生孩子,生活和单身女人没有两样。
论起两人的关系就算不是出生入死,也算是肝胆相照,跟亲姐妹没差。
俩人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同学,还都是同班同学,这样的几率几乎和中国作家莫言夺得诺贝尔文学奖差不多。
简丹打电话给顾晓宁时,听到她那边乐声悠扬,“中午一起吃个饭。”
“正好吃腻了食堂,我想吃金山路的兰州拉面。”
“嗯,不见不散。”
俩人有个不成文的约定,谁邀请谁,就谁请客。平常都是顾晓宁请她多,而且大多选在餐馆。俩人的经济实力,明显是顾晓宁更好些。
拉面馆的环境确实算不得好,在里面就餐的多是学生和民工,简丹穿着一身制服进去时,很是醒目。
她坐下后,就从纸筒里抽出卷纸,把桌面整个擦了。
顾晓宁是个爱干净的人,就算是去再破旧脏乱的地方,她都有本事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收拾得最干净。
顾晓宁走进来时,店里安静了许多。
同样二十九岁,她看着像个大学生,瓜子脸上眼眸清澈,乌黑的直发及肩,灰色的U型领长裙曳地,脚上穿着一双流行款的板鞋。
“怎么了,两眼无神啊?”
“先吃,吃饱了有力气说。”
面条端上来,简丹埋头大干,一碗面就见底了。
对面的顾晓宁还在慢条斯理地挑着面条。
简丹没耐心等她吃完,就诉苦了,“我妈要我周末去相亲。”
“好啊。”
“好?”
“不然呢?明年你就三十整了,你不会以为还会有大把的好男人等着你去挑选吧。”顾晓宁的话语有淡淡的讥讽。
“对方给我的感觉像是暴发户,素质不高。”
“梁之佑素质高,可人家找素质更高的去了。周天诚出身富家,可人家只是和你玩了五年。”顾晓宁拿出自带的纸巾擦去嘴角的油渍,“大姐,麻烦你认清楚现实,除非你有本事拿下周天诚,就不用考虑别人了。”
顾晓宁和她说话一贯如此,冷嘲热讽,针针见血,从高中知道她暗恋梁之佑,就没少打岔。
简丹仔细想想,她还说的真在理,只是想到要去见那个男人,心里还是不安。
“最简单的就是攻下周天诚,那你一辈子就不用愁了。”顾晓宁笑,“他能和你纠缠五年,爱不爱不敢说,喜欢是一定的。”
想到要去攻下周天诚,简丹想那还不如去相亲。现实已经教育了她,齐大非偶,门当才能户对。
周末简丹接到肖春梅几个电话,受宠若惊,她忽略掉养母的功利性,自我催眠她是关心自己的,心里就舒服多了。
出门时,她故意穿得很随性,T恤衫牛仔裤平底凉鞋。
约会的地点是一家西式牛排餐馆,价格适中,环境优雅,至少看得出男人考虑得比较周到。
简丹去的时候,离约会时间还差两分钟,她有守时的习惯,不喜欢别人等她。
过了四五分钟,赵友铭才来,连声抱歉,“对不起,路上塞车,来晚了。”
“这个时点是容易堵车。”简丹善解人意地笑了笑。
赵友铭的照片她见过,高高瘦瘦的,不像是农村出生的孩子。据阿姨讲,他是家里的老大,考上大学后,家里环境不好,就半工半读完成了学业。毕业后自己创业,现在手下员工也有上百名。
如果忽略掉感情的因素,其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赵友铭今晚穿着也很随意,T恤牛仔,和她倒成了情侣装。他点了一份小牛排,简丹点了份菲力牛排,等待的空隙,简丹喝起了饮料。
她年纪虽不小,相亲的经验却很少,仅有两次,第一次是肖春梅五年前帮她介绍的,那时她离婚不久,和周天诚混着,也就没成。
养母为此对她很大的意见,说是再也不管她的婚事了,不料几年后再次出手,而她这次的心态却平和多了。
“你本人比照片漂亮。”赵友铭端着咖啡杯。
简丹笑了笑。
菲力牛排上来后,简丹低头和牛排作战,她对西餐不排斥,对切割牛排却有点排斥。每切一次,都费了她老半天的劲。
对面的赵友铭看不过眼,“我来吧。”
简丹没有逞强,她靠坐在椅子上看着赵友铭快速而齐整地把牛排切成小块。
“好了。”赵友铭轻轻地推到她面前。
“谢谢。”
简丹吃的时候并不讲究姿态,好在经过身边男人多年的熏陶,也不会难看。
吃完后,赵友铭端着沙拉上桌,“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我就一样来了一点。”
简丹和大多数女人一样,对水果是来者不拒,看着红黄紫绿的颜色,心情就大好,“都可以。”
吃完沙拉,她抬头就触碰到赵友铭的眼神,带点探究,也带点欣赏。看来,这男人对她印象不错。
“我就开门见山了,我三十二岁,家里经济状况介绍人也跟你说了,我对你印象还挺好的,如果你愿意,咱们就开始交往,不讨厌的话,尽快就把事办了。我希望是三个月以内。”
简丹从他说话的气势猜测他相亲经验应该是蛮丰富的,只是这番话来得突然,没有一点缓冲的余地,让她颇为踌躇。
“你很爽快,我挺欣赏你这种性格的,大家可以作为朋友先相处,个性合适再谈以后。”简丹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既然这人条件不错,也不令人讨厌,何不就顺其自然。作为一名有过简短婚姻的女人,她对再婚没有任何期待,也不厌恶。
走出餐馆时,她的手机响了,看着闪烁的名字,有点犹豫,“喂。”
“你在哪?”
“和朋友刚吃好饭,准备回家。”
“路上开车注意安全。”
“嗯。”
“晚上早点睡,不要熬夜。”
“哦。”
那边停顿了片刻,“我在美国,明天回来。”
电话结束了,简丹有些恍惚,对于周天诚时常相隔十天半月出现的频率,她早就习以为常了,对于他长时间的不联系,她也早就习惯了。
此刻他一个充满关心和温情的电话,竟使她不知所措。
“我的车就在门口,我送你回家。”赵友铭上前一步,走在她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