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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手记-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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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外人活活“送死”的。

爱好是当领导者的一根软肋,想利用你的权办事的人大多都盯上了你的爱好。

你爱钱吗?好办,信封里送,逢年过节意思意思;你好色吗?送你公关美女;你爱打牌吗?故意放牌让你吃给你点炮;你爱跳舞、你爱旅游、你爱靓车、你爱喝酒……好办,只要花钱没有过不去的关,什么都不怕,就怕你没爱好。

万一你没有俗人的俗好,也能想出办法。譬如说厦门走私案中那个只爱好书法的领导不是也收了人家几万块钱的极品书吗?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案例:

防线一旦松懈,就会一发不可收拾。1991年5月开始,某领导先后担任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商办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职务,城建、交通部门和县、区一些干部,为了谋求此领导对他们个人及工作上的支持、关照,也在春节期间以拜年为名义给他送钱。他虽然也拒收一些,但由于贪心作怪,对那些自己感觉“靠得住”的,请托的事情不出“大格”的,也就收下了。

现在他知道,这世界上“靠得住”的人是永远不存在的!而当时他是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的,认为给自己送钱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下属干部和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同时,还一味认为自己虽然凭借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收取了他人钱财,但是对他人请托的事情属于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才帮忙办理,提拔使用的干部也是基本符合条件的,因此,他的问题不容易暴露。

我认为,现在过年过节的送礼活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经济链条。从送礼者的刻意为之,到送礼者的有所求,再到受礼者的坦然接受,最后到中间环节上的各色人等,有人说“送礼经济”甚至以一种一年上一个台阶的气势在腐败中越爬越高。

一位经济学家把中国的拜年队伍分成两支:第一支基本由各级领导组成,他们下乡、下工厂慰问职工和群众;第二支既有基层领导、职能部门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也有纯粹的经商者,他们专门跑领导机关,跑垄断行业的决策机关。

给上级部门和领导送礼是个很大的学问,因为你送轻了,人家会觉得你没有诚意;送重了,又容易给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出奇出新就成了一个很大的挑战。

现在直接把礼物和钱拿到领导家,领导不一定收,这里的变通之法,就是通过组织玩麻将来送现金。

不仅是机关和企业送礼成风,许多外国企业在年关来临之时,也入乡随俗,对各个相关部门进行礼品攻势。

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一个送礼产业链。而作为源头的产商,在中国的几个重要传统节日,都会产生出一些充满噱头、价格远远高于价值的产品。

从宏观上讲,“送礼经济”的出现,带来了三大颠覆:

一是对社会良性供求关系的颠覆。在这个购买链中间,出现了隐性交易的成交量大于显性交易的情况。一次送礼,显性的交易货物是一盒藏着金表、手机的月饼,或者是一块镶着戒指的年糕;而隐性的交易物,却往往在这些之外,可能是一个职位、一份合同,甚至简单说,可以是目前权力场上的任何东西,甚至只是上级的好印象。

二是“送礼经济”的出现,更是对整个社会人际关系和道德基础的颠覆。“送礼经济”的核心,就在于采取了一种看上去合法的方式,模糊化地处理原来的行贿、受贿以及道德低下的问题,让它们变得貌似合法。

三是“送礼经济”的出现,是对整个社会资源分配方式的颠覆。这种“送礼经济”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多少礼品从前门送入,又完好无暇地从后门卖出。而失去了隐性价值之后,礼品就变得毫不值钱,在这些礼品上附加的各种价值,也随之流失了。

据报道:四川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受贿案表明,在权力阶层内部的人际交往中,“送礼”成风,金钱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际符号,并不一定每一次送出都有直接的诉求,而只是一种礼尚往来。

送礼不等于腐败,这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事实;但腐败肯定包括送礼,这也是一个天经地义的事实。当今社会,当领导的最大难处就是无法抗拒别人的送礼。你要拒绝了人家的好意,你就拒绝了工作,拒绝了关系,拒绝了自己的政治前程。拒绝了别人的礼物,就打破了原来的平衡与和谐,伤害的是人家的面子,损失的是自己的利益。

在今天的权力场上,收或不收礼,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廉洁不廉洁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有些地方不收礼倒是有些麻烦:你反潮流,你是个异类。你不收就是见外了,就不够朋友,就不是自己人。你廉政,就说明你不是咱们一伙的,在政治舞台上,你就得出局。这种现象甚至已经不是一个具体人的问题,而是在某些地方形成了“潜规则”。

洁身自好,说起来只要嘴皮一碰,可要真做到的确不易。领导来自老百姓,从某种程度上又不是老百姓,自然应该约束自己的爱好,学学那个爱好吃鱼的古代官员,当别人送鱼时他死活不要,他说得好,要想以后天天有鱼吃,就得先不吃别人的办事鱼。

但一个人只有在离开领导岗位以后,才会真正明白,凡是投你所好,给你送这送那的人,都不是真正的朋友。他讨好你、巴结你、关心你、顺从你,为的都是你手中的权力。一旦你不能满足他的要求的时候,一旦你不能再对他提供保护的时候,他马上就会骂你、恨你、咬你。

贪婪如同吸毒,一旦患上就难以戒除。另一方面,还须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管采取什么伎俩来隐蔽,手段多狡猾,隐藏得多深,即使逃脱了法律的处罚,但只要良心没泯灭,终究逃脱不了良心的谴责。

“追求有品质的生活让我失去了品质”,腐败分子陈家荣的这句告白,对更多的人仍是警醒。

“给我送钱的,都是我的熟人、朋友,都是出于对我和家人的关心”,这就不由得让人疑问,为什么贪婪的领导的所谓熟人、朋友仅仅关怀贪婪的领导,为什么人家要关心你而不是其他人,显然,人家看中的是你手中的权力资源。其实,所谓的熟人、朋友一点也靠不住,正如另外一位被惩处的干部所总结的那样:“总结来总结去,总结出一句话,就是:铁哥们儿把铁哥们儿送进了铁笼子。”

清醒二:警惕他人为你铺就的七条死路 3。第三条死路同人拖死

只有到了看守所之后,才知道阳光的珍贵!

看守所一个上边没有盖的小斗室。放风时,犯人得到的阳光太少,阳光瞬间就从一个犯人的脸上移走,跑到别人脸上去了。

在滥用权利、疯狂敛财时,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新鲜的空气,皎洁的月光,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美丽的花朵等等美好的景致在他们眼里几乎没有审美价值,饕餮权利和金钱在他们看来很惬意,很美。失去人身自由,仅仅因为一缕阳光,也要向组织提出请求,要知今天,何必当初呢?

在此,我要送贪婪者一首改编的诗: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贪欲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再讲一个寓言故事:

狼对农家的猪、羊、鸡、鸭已经盯上好久了。但是保护猪、羊的是狗,老是瞪着眼睛看守在门外,又有什么法子呢?于是,不得不向狐狸求救,并且保证,只要狐狸设法帮助它把农家的猪、羊、鸡、鸭弄到手,情愿平分。狐狸满口答应了,因为它也乐意吃肉啊!

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人们正在酣睡,狗在农舍周围巡逻,狐狸鬼鬼祟祟地叼着块肉骨头穿过篱笆,悄悄地走近狗的身旁来,狗嗅到一股臊气,警惕地竖起耳朵,刚想要扑向前去,这时,狐狸早已吐下骨头,压低嗓子,娇滴滴地说:“狗大哥!请不要声张,是我,我是最崇拜你的。你的勇敢、勤劳的事迹,被人们编成诗歌到处传颂;你的名字,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遗憾的是,我们过去各处一方,无缘见面。今天路过这里,特地登门拜访。这根肉骨头就算是微薄的见面礼物吧!要是蒙你不弃,我衷心的愿意跟你交个朋友——有了你这样一个英雄朋友,就是狮子见了我也会肃然起敬的啊!”

狗听了狐狸的这番话,打心眼里高兴,几乎有点飘飘然了。何况喷香的肉骨头正使它垂涎欲滴呢!它完全忘了自己是干什么的了。对狐狸客气了两句之后,便贪婪地叼起骨头嚼起来。这时,狐狸低声说:“好朋友,你这样咯吱咯吱地嚼,要是让你主人听见可糟了!走,咱俩到小树林去,那里我还有许多骨头呢。”

当狐狸和狗正在附近的小树林里有说有笑、大嚼大吃的时候,狼已经钻进羊群,把一头肥羊拖走了。

第二天晚上,狐狸就向狗威胁地说:“蠢东西!你懂吗?从此以后,你必须允许我和狼随时从农舍拖走任何猪、羊、鸡、鸭,同时,你还要替我们警戒,否则,我们就会把你的事向主人告发。瞧着吧,人们不会饶了你的!可是,只要你答应我们的要求,那么,我们有了吃的,也不会忘了你的啊!”

狗终于被狼和狐狸乖乖地拖下水去了,可是,不久,它们的秘密勾当就被人们发现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则寓言的名字是“狗是怎样被拖下水的”。在现实中,我们的许多好领导不是也经历了这样一个犯罪的过程吗?

我退下来后,有一次,因为给一位担任负责干部的朋友的亲戚帮了点忙,这位朋友一次送我几万元钱。当时我家中正遇经济危机,正需要用钱,但我没收,坚决不收。我若收了,别人会怎么看我——一个老同志退了帮个忙可以收这么多的钱,在位时还不知收了多少钱。我需要钱,但是我怕毁了我一世的清白。为了几万元钱,就毁了,实在不值呀!几十年都过来了。回头一想,就算饿死,这种钱是收不得的,何况,还饿不死。

我喜欢钓鱼,有位同人受人之托想送一根高级渔竿。我坚决不要。

我说:鱼又不分贵贱,更不会追求高档。什么渔竿上的钩它都会咬,渔竿只要能钓鱼就行。

那人感叹道:难得呀。我找人打招呼,许多人还没办事就直接开口找我要钱。我今天算是开眼界了。我还是第一次没把渔竿送出去。

我一生是很心安理得的。我若有被举报信,那百分之百的要被“双规”了。

叶某是一位多年在培训党员干部的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最终却在“糖弹”面前败下阵来,卷入收受贿赂的旋涡。事到临头,他才明白,权力一旦成为为他人谋取私利的商品,无论谁从事了这种权钱交易,其结果注定都是失败。

办案人员曾这样评价叶某:虽涉嫌受贿犯罪,但他却是一个比较正统的人。那么,这样一个正统的人又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很值得人们沉思和玩味。在很多落网者的背后,都曾有一个或一帮下属把他拉下水。叶某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可以说,是他的“同人”唤醒、培育并催生了叶某的欲望;同时,也是他的下属把贪婪的“绳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使其欲罢不能,就像上面的狼和狐狸对付狗的手段一样。

那是2001年元旦前一天晚上,叶某的下属、党校副教育长兼成人教育部负责人方某来到叶某家里,寒暄了几句后,方某掏出一个装有2万元钱的信封。他对叶某说:“叶校长,你在成人教育部工作上花了很多精力,很辛苦,这是你的报酬。”尽管叶某也曾拒绝收钱,最终,还是被巧舌如簧的方某说得心动了,来了个下不为例。这2万元钱是他平生第一次收下的不义之财,他也是第一次领悟到权的威力。

话说叶某收下这2万元,心里仿佛揣了个羊羔般忐忑不安。他手里拿着2万元钱,不知这最终是福还是祸?不过,贪欲还是战胜了理智。

俗语说,“欲要取之,必先予之。”这是引人上钩者的惯伎。方某为加深与叶某的私人感情,捞取自己的好处,便频频向叶某射出“糖弹”。可以说他们一个是老于世故,一个是贪欲膨胀。两者的结合,终于导致叶某走向罪恶的深渊。

有道是:人家给你钱,你就得听人唤。金钱往往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改变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叶某正是这样被“同人拖死”的典型。

看看腐败分子的理论:我为什么敢腐,制度我不怕,那是写在纸上给人看的;群众我也不怕;就怕上面的人不腐,上面的人只要有一个腐的,咱就不怕。这话说到点子上了,王怀忠之流边腐边升时我们的制度又在哪儿呢?俗话讲:“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就是腐败屡反不尽的重要原因。

一些地方的腐败为何久拖不决,因为上面有大人物罩着,大人物不倒,小人物自然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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