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约开了十分钟,前面的出租车缓缓在路边停了下来。司机颇有经验地将车停在十米左右的地方,对单思华笑道:“快去吧,我就不用再开过去了,免得被你女朋友发现。”
单思华感激地扔了一张大面额的钞票给司机,头也不回地向前方走去。借着车灯射出的光柱,他隐约看到阿芳的身影在前面一栋楼下闪一一下,随即不见。当即也顾不了那么多,快步跑了过去。
这里远离南田工业区,他再也不用担心会遇到曾医生等人的伏击,也不用担心阿芳会和他发生争执,当然得追上去,把事情讲明白。
在单思华跑过去的时候,出租车已经转头离去,公路边又恢复了一片黑蒙蒙。等他跑到楼脚一看,阿芳早已经不知去向。
单思华稳了稳神,掏出香烟点上,顺便用打火机的光照了一下四周,发现这是一个类似于南田出租房那样的片区,他脚下的那条小路一头连着大公路,一头伸向里面,一眼望不到尽头。小路两边井然有序地排列着一栋栋造型一致的楼房,鳞次栉比。
阿芳应该就租住在里面的某个房间。单思华狠狠地猛吸起指间的香烟,急速思考着对策。前面在蹲点的时候,因为怕暴露目标不敢吸烟,刚才又只顾着追阿芳坐的这辆车,单思华的瘾早就上来了,憋得够呛的他,逮住这个时间,还不美美地抽上一顿饱才怪。
第二百二十章 是李老板叫的
什么找阿芳,先把烟瘾过足了再说。反正她已经进了这里,总会找得到的。//
单思华虽然在抽烟,但眼睛还是没有停住,不断地在挨着的几栋楼之间搜寻,企图能够发现一些阿芳进去的迹像。
待第二支烟点燃的时候,单思华终于发现从门口数过去的第三栋的楼上,刚刚亮起了灯光,好像是有人才回去。单思华信步走过去,正准备从旁边的楼梯上去,敲门一探究竟,就听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
“你鬼鬼祟祟的想做什么,是不是想偷东西?”一个男声从背后传来,吓了单思华一大跳,他警惕地回转身,盯着这个男的,全神戒备。
男声所站的位置正好背对着路灯,黑暗中看不清楚他的脸,也不知道他的年龄,从声音上判断,他应该和单思华差不多一样大。
都说做贼心虚,男声这样突然出现在后面质问一句,让单思华一下子没有回过神。他想了想,才堆起笑脸回道:“我是来找一个朋友的。忘记他住在哪一栋了,你看这里的房子修建得都差不多,也不好找。”
“那你可以打他电话啊,为什么要搞得像一个偷东西的样子,你这样被别人看见,小心人家打电话报警抓你。”男声的语气缓和了不少。因为单思华是面对着路灯的,所以男声可以一目了然的看清楚单思华的脸,那是一张圆圆的,充满憨态的脸。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没有怀疑单思华所说的话,继续对单思华进行盘问,转而提醒道。
单思华的憨厚外表再一次帮助他脱离了尴尬的境地,不得不说,这是他又一次借助自己的外貌,迷惑了别人的眼睛,让别人产生了错觉。
男声说完,径自往单思华面前走过,向楼上走去。单思华忙不迭地点头致谢,假装拿出手机按了一组号码。待他再看时,发现那男声居然进了自己锁定目标的那栋楼,真是巧了。
估摸着差不多的时间,单思华收起手机,准备上楼一探究竟。待他刚刚走进楼道,从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好像不止一个人下来。
有了前面的教训,他赶紧退回到路边,装着在接听电话,想等这阵脚步声过了再上去。一边假装打电话,他不经意地抬头瞟了一眼刚才的那个发亮的地方,发现灯光已经熄灭了。
奇怪,难道这么快就睡觉了?
单思华纳闷地低头思索,突然联想到刚才那个男的上楼,随后又响起下楼的脚步声,莫非这个亮着光又熄灭的人已经下来了,或者说是被刚才那个男的叫出来了?
不待单思华再有时间多想,先前从楼梯上传;来的脚步声已经向楼道外面走来。他赶紧向小路里面走,继续假装打电话。待听到脚步声往公路边去了,才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差一点没把他的中枢神经给崩断。
单思华猜得不错,刚才从楼道里面出来的正是前面上楼去的那个男的。但让他吃惊的是,在这个男的旁边,骇然正是自己尾随了半天的阿芳。
惨白的路灯把光均匀地铺散在他们身上,清晰地照出阿芳一头的齐耳短发,她甚至衣服都没有换,依然穿着那一袭灰色连衣裙。
单思华的喉头像有什么东西堵上了一样,他想开口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看着阿芳挽着那个男的的臂弯,悠闲地向公路边走,看样子,两个人是准备出去玩。
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样的机会,如果让阿芳眼睁睁地从眼皮底下溜走,怎么对得起今天晚上的辛苦蹲点,怎么对得起自己给阿美的五百块钱。
一时间,妈妈愁眉紧锁的表情悠突浮现在单思华眼前,让他的心中升起一股壮士一般的勇气。
不行,说什么也要把阿芳拉住,问个明白!
回过神来的单思华把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边跑边喊:“前面的两个人,等一下。”
这一喊,阿芳和那个男的自然而然地停住脚步,回头一看,马上就发现了向他们跑过来的单思华。
“咦,刚才不是见你打了电话吗?怎么,还是没找到朋友?”男的眼尖,一下子就发现是刚才搭话的单思华,见他跑过来,并叫等一下,以为他还想问自己一些情况,便随口应道。
男的话音刚落,单思华已经跑到面前,就听阿芳发出一声意外的惊叫:“是你?”说着,不由自主地抓紧了男的臂弯,显得有些害怕,脸上充满了悲愤的神情。
“阿芳,你怎么了,难道你们认识?”男的用普通话问了一遍阿芳,并没有注意到阿芳的表情,看着单思华,接道:“刚才我见他在我们楼下,找不到朋友的住处,我还提醒他打电话问问。”
单思华顾不得解释什么,随即补了一句:“阿芳,我是你哥哥”
“小伟,这个男的不是好人,上次打掉你刀的就是他,还有把李老板带来ktv找我的也是他,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他不是好人。”阿芳满脸的愤怒,用手指着单思华的园脸,飞快地用普通话对身边的男子说道。
“什么?原来是你!”男子听了阿芳的解释,怒不可遏地大吼了一句:“你居然敢跟踪阿芳到这里来,怪不得刚才看见你鬼鬼祟祟的。”说着,男子冷笑一声,接道:“哼,今天只怕你是来错了地方。”
说完,男子张开嘴,对着旁边的楼上叽里呱啦地吼了两句,然后又道:“你tm真是胆大包天,敢跟踪阿芳到这里来,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是厉害。”
看着男子嚣张的样子,听他刚才吼的那两声,单思华明白,这男子是在叫老乡下来帮忙。再看阿芳,依然紧紧挽住男子的臂弯,对自己投过来不屑的表情。
显然,阿芳是不会相信单思华刚才所说的那句话,以为是单思华被发现了,害怕被打,胡乱编造的谎言。
单思华没有理会阿芳的神情,对男子的态度也懒得去看,径自对阿芳补充道:“没错,刚才我是跟踪过来的,但是,我真的是你哥哥,你要相信我。”
第二百二十一章 天大的秘密
说话之间,从旁边楼里涌出来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个个赤着上身,手里无一例外地提着一根两尺见长的无缝钢管,将单思华团团围住,也不搭话,虎视眈眈地瞪着眼。
看这架势,单思华明白,这几人就是刚才男子那两句叽里呱啦的话喊下来的,只等男子一声令下,就会大打出手。到时候只怕自己纵有三头六臂,也难逃被群殴的命运。
说实话,对围住自己的几人,单思华并不是很怕,他已经想好了对策,如果他们真的敢出手,最多也就挨两下钢管,便要他们全部趴下。因为,在单思华的腰间,还藏着一把匕首。
单思华下意识地将手放在腰间,迅速扫了一眼当前的局势。围住他的一共有五个人,连同阿芳和那个男子,一共就是7人。如果他们同时出手,自己快速地趴下,然后掏出匕首,在他们的脚部拖一转,最起码可以割伤两个人的脚,自己大不了吃一两下钢管的砸。但是被割伤的人会流血,这样应该可以把他们震慑住。
就算不能震慑,至少可以让他们吃一惊,然后自己可以抓住这个间隙,或者奋起反击,或者迅速逃离。
但是单思华并不想这样子,他非常清楚自己今天跟踪过来的重要目的,那就是,找阿芳解释,让她重新回到妈妈身边,或者去见妈妈一面。
如果自己奋起反击,难免会有人受伤。以后就算阿芳最终和妈妈见面,和自己相认兄妹,也会在心里留下一些不愉快。因为,这个男子很有可能会是自己将来的妹夫,而这些人都应该是妹夫的老乡。
单思华也不想就此逃离。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阿芳,说什么也要让她知道,自己是她的亲哥哥。还有成天为她担心的妈妈。
拿定主意,单思华决定再试一次,他堆起笑脸,满脸诚恳地说道:“阿芳,我知道你叫单思芳,对不对,我真的是你的亲生哥哥。”
见单思华被团团围住,阿芳的底气也显得很足,听到单思华的话,忍不住冷笑道:“哼,一看你就不是什么好人,还要来这里冒充做我哥哥,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被打了?”
“就是,阿芳只有一个妈妈,哪里来的什么哥哥,你tm跟着李老板,想搞整阿芳才是真的。”男子似乎也不急于出手,像看着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老鼠一样的眼光,轻蔑地看着单思华,接道。
“小伟,不要给他再啰嗦,上次在那边,我差一点就被李老板欺负,就是这个人一定要点我的钟。结果我去了他们那里,才发现是李老板,他肯定是李老板派来的。”阿芳顺势接过话茬,愤愤然怒道:“他跟着李老板,肯定知道我的名字,不要听他的,给我把他的嘴打烂。”
阿芳的语气充满了浓浓的火药味,仿佛凡是和李老板沾边的人都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对于这一点,单思华十分清楚,因为他曾经偷听到过李老板和曾医生的对话,再加上关于阿芳和李老板之间的传闻,以及曾医生对妹妹所做的事情,这些,足以让阿芳对李老板等人恨之入骨。自然,对李老板身边的人,就不会有什么仁慈心肠。
可是阿芳又怎能知道,自己之所以要跟着李老板,原只是想做马仔,通过做马仔找春仔,替黄队长报仇。谁知道后面会衍生出这么多的变故,真是令人始料不及,防不胜防。
现在,听阿芳的口气,她是不准备再听单思华的解释,好像他说的都是废话。在怒吼完那一句以后,她将眼光移向旁边,对单思华不屑一顾。
阿芳的这句话无疑像点燃了导火索,令在场的每个人都不由得热血沸腾,纷纷对单思华怒目相向,蠢蠢欲动。
被阿芳叫住小伟的男子闻言又是两声冷笑,也懒得和单思华再费口舌。他轻轻将阿芳的手从臂弯处拉出,在自己腰间和大腿的地方抽出一把西瓜刀,“哗”地扯去包裹的报纸,阴深深地接道:“我倒要看看,你tm今天用莫子东西来打掉我的刀。”
小伟的这个动作,对于围在旁边的几个人来说,等于就是动手的信号,对于被围住的单思华来说,则表示危险的信号。小伟居然随时都带着刀在身上,可见他们对李老板的恨意已经达到了一种哪里碰到,哪里动手的概念。
望着小伟手里明晃晃的西瓜刀,单思华有些发慌。和这把刀比起来,自己的匕首显得那样渺小,如果动起手来,胜算自然是一目了然。
当然,单思华也并非会吓到不敢还手这样的地步。三年的特殊经历,加上这一年多的四处闯荡,他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临场对战经验,对于一把西瓜刀,他还没有放在眼里。
想当年,应奎的表弟周二娃带着几个人,在两龙镇围堵他,也是提着刀,还不是被他机智地冲出重围,虽然最后被砍了一刀,那也是因为自己被追上,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一把西瓜刀自然不会把单思华吓倒,关键是旁边还有几根两尺见长的无缝钢管,在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一旦动起手来,他们肯定会多管齐下。到时候,就算自己能够躲过面前这把西瓜刀的攻势,只怕也会被这几根无缝钢管砸个痛快。
单思华想到了杨二的那一招,他很想用这最毒辣的一招,出奇制胜,把小伟先打趴在地。都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打架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先把领头的人放倒,其他人肯定会受到影响,到时候自己就可以趁机逃逸。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势必和小伟等人结下更深的仇恨。就算最终妹妹和自己相认,就算最终事情会水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