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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了又逃-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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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想着,便又打坐冥想,幻想着羊皮纸卷这个灵物能由自己指挥,让它动一动,没想到它真的动了;又想野外这么冷,如果能弄出一个温暖的小房子就好了,小房子倒是没有,羊皮纸卷像个小摊子一样飞到她头顶上,笼下一个光罩,渐渐地真得感觉暖和许多。
  慢慢地,她发现羊皮能与她在脑中交流,还能当成一个隐形的空间用,平时它就化作她胸口一点淡淡地红点,经召唤才变出来,除蔡小元的生物似乎根本看不见它。
  走到第三天的下午,到了一个叫宁镇的地方,小镇不大,人口也少。蔡小元等到夜里,偷偷溜到一个人家偷了两件衣服和一些吃食,钱是不好偷的,不知道放在哪,她不敢把动静闹大了。找了个池塘洗澡换衣服,头发随便挽了个髻,再将露出皮肤也用土抹脏,继续上路。
  共走了快有半个月,终于到了武昌,蔡小元把自己收拾了一番,用史蒂文给她准备的英国公民的身份,去银行兑换了两百块大洋的票子。她把自己乔装打扮成一个稍嫌瘦弱的乡绅,登上开往北京的火车——幸亏这时坐火车是不要身份证的。
  四九城南北柳巷新来了一家住户,说是一家,也就是一位看起来很古怪的王姓乡绅,进城以后才就地雇了一个守门的老头和一个老妈子。
  王乡绅很有钱,总爱去琉璃厂捡了破碗、破砚台之类的回来,没人要的玩意儿,他当宝贝一样,去茶馆显摆吹嘘,总是丢老大的脸回来。在家待不了几日,又往外跑,慢慢地,不单去琉璃厂,而是各个胡同地蹿,越破的地方、他越爱钻连,连八大胡同不落下,简直成了个胡同串子。
  好歹让人唤一声老爷,这王乡绅像是疯魔了,完全不顾老爷的体面,整日里东奔西顾,上蹿下跳,邻里熟人都谑称他一声“王大疯子”。“王大疯子”怪是怪些,左右也不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日子久了,人们也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见了面也客气地问一声:“王老爷,您又淘到什么好东西了?”
  别说,还真让这“王大疯子”拣了几回漏,要不人怎么说“傻人有傻福”呢,有那好事的跟着学,都成了胡同串子,真是让人啼笑皆非。闹得好些日子,警察放着闹事儿的流氓不管,专盯他们这些人。
  这时候,王大傻子倒不在城里蹿了,尽爱到郊野的坟场子、没人住的荒村里蹿;你倒人们怎么知道他究竟去哪了,还不是他自己老爱跟人说我在哪儿哪又儿找着宝贝了,他还真不怕人捡了他的便宜,别人去找到个什么东西,他自己也高兴得什么似的。
  等到这王大疯子将北京城内城外都翻了个遍,不知怎么又瞄上城西的西刘村寺。
  这西刘村寺早年倒是门庭若市、香火旺盛,自从八国联军一把火烧了主殿,这香火一年不如一年,寺里的和尚几乎走光了,只剩下一个上了年纪的清虚禅师和几个小沙弥。
  王大疯子不再到处乱窜,突然兴起跟清虚禅师学起了梵语,倒是坚持了两个月,却有一天很狼狈地被人扔了出来。原来,这王大疯子竟然要偷寺院里石狮子的眼珠子,这眼珠子可不是寻常的眼珠子,据说是用万年的黑玉雕成的,在王大疯子以前,也不是没人肖想过,可惜和他一样都失败了。
  六月的一天,王大疯子被房东赶了出来,据房东说,已经他两个月没交租金了,守门的老头和老妈子早不给他干活了,房东将他那些据说是真品的宝贝据为己有,算是抵了房租了。
  王大傻子哭天抹泪儿就是不走,房东不耐烦丢给他几个钱让他回家,他还是嚷嚷着要他的宝贝,最后还是被房东的家丁打走了。
  这个疯狂地王姓乡绅就是蔡小元,她假作寻宝,其实根据记忆中的地图,将各处的珍宝都收进了羊皮空间中,除了已经让人发现的地方,只有西刘村寺那里费了些事,不到半年便收齐了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真,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且不说历朝历代名家大师的百十来卷字画真迹和数以千计的精品古董玩物,单是上千匹保存完好的绫罗绸缎、丝绢纱绡,还有金银玉石、珠宝玛瑙、珍珠猫眼儿等等足能装满上千的箱子,而且这还是消耗掉一部分以后,怪不得说“可以颠覆一个国家”,大楚朝的财富可不是让这个奢侈靡费的皇帝给糟践完了吗?!
  如果不是有羊皮空间,她可能一辈子不会来动这些东西,即使能够成功地分批转移,这么多东西搁在任何地方,迟早也会被人发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她不喜欢做死于非命的炮灰。
  她很奇怪,周老爷子当时,为什么选择将宝物掩埋的这样集中?他又是怎么把这些东西成功地运过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掩埋好的?
  书画古玩是国宝,不好流落出去,留在空间中,通过羊皮控制温度和湿度倒能比较好地保存;绫罗绸缎、丝绢纱绡、锦绣罗衣之类肯定要卖出去。乱世的黄金,盛世的古董,金银肯定要屯着;至于玉石,大概也是有许多是古董,这个东西实在是很鸡肋,如果这么多一下投入市场,价钱可能就会很贱,只能分批了。 
  打定主意,蔡小元一路乔装,在各个大城市里分批定量地售出了绫罗绸缎绢绡纱绵和一些玉器,黑市里、明面上,所有的机会都不放过。当然,总有一些人觊觎她的家当,好几回都着了道儿,凭借着羊皮功法带来的后天优势才能逃出生天,这些历险的经历倒是让她警惕机灵了不少,也算是有得有失。在黑市里,她算是出名了,虽然没有人确切地了解,她是高是矮、是美是丑、是男是女,但都知道有这么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款”从南到北地恶搞。
  虽然屡屡化险为夷,但是挨打和挨枪子都要吃苦受罪的,疼在自己身上自己知道,练了羊皮功法、五感灵敏的她,痛感尤其强烈,剜筋剔骨的疼痛,有时真让有她气馁颓丧、坚持不下去的感觉。
  终于,她撑到了香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卷开始了,呱唧呱唧

  ☆、新的身份

  这里的香港,跟她想象中相去甚远,它远不如二十一世纪的香港那样繁华、时尚、亮丽。
  在成片的欧式建筑里,高鼻深目的洋人女士和先生们,总是不自觉地仰着他们高傲的头颅,仿佛那些穿着粗布衣裳、干着粗活的华夏人如蝼蚁一般,只能让他们俯视、蔑视,甚至连矮小的日本人也能随意辱骂责打华夏人。她从来没有如此清晰地意识到香港是殖民地。
  史蒂文来自美国弗吉利亚州,自己模仿他的口音,所以也是来自美国弗吉利亚的公民,一开始美国公民的身份并未让她受到多少礼遇:她是美国人,而且是华侨,英国人不喜欢。
  不过,她最终如愿住到了外国人……主要是英国人……聚居的区域里,他们管它叫伊莉莎白区,这里治安良好,更主要的是来自全球各国的人,她可以尽情地模仿他们的口音,这样以后更方便行事。
  沙白区的贵妇们逐渐喜欢上了这个新来的叫林·沈的小姑娘,她长得高挑美丽,不像其他的华人女性很矮,还有难看的塌鼻子;而且她的举止优雅含蓄,总会认真地聆听她们的谈话,适当地发表意见,不着痕迹地恭维他们。
  她还十分擅长钢琴和小提琴,总会用美妙的音乐来愉悦她们的身心;如果她们不经意地用言语冒犯了华夏或者华夏人,她总会机智而又犀利地反驳他们的话,虽然不太让人愉快,不管怎么说,一个维护自己种族尊严的人是值得尊敬的。
  总之林·沈的小姑娘,给这些白人女性带来了许多乐趣,但又不自觉地提防着她——她总是对那些华夏人太过友好,不时让人们想起她是个华人,需要小心防备。
  没花多长时间,蔡小元……奥现在要改名叫沈林了,她的新的美国公民身份证的名字是沈林……觉得该学得差不多了,差不多可以离开了。本来想在香港投资的,没想到这里几乎都是外资企业,虽然也能赚钱,但是民族企业资金短缺非常需要扶持,她考虑一番,最终在一家颇有潜力的美国电报公司投了五百大洋,便继续观望。
  沈林还时不时地乔装成一个穿着考究、形容猥琐的中年男人,向贵妇们兜售丝绸绫罗和珠宝玛瑙、玉石等奢侈品。
  香港现在太不发达,像样的服装店和珠宝点只有那么一两家,让有钱有闲、追逐时尚脚步的她们实在是太憋屈了。所以,“猥琐中年男子”的东西越来越有市场,沈林大大地赚了一笔。随后,又挑了一家英国的羊毛公司投了一千大洋。
  一天,在宴会里,沈林提出自己要离开这里,和她相熟的夫人们纷纷热情地挽留。
  沈林知道自己现在能和这些外国人貌似平等的待在一起,最主要是因为她是一个美国公民,而且还算知情识趣,如果假象戳破,自己说不定比“蔡小元”还要落魄。
  所以,在诸位夫人的殷切恳求之下,她决定再留半个月,并且欢快地答应了警察厅长夫人邀请她明天去她家用餐的提议………其实就是想吃她做的中国菜。
  第二天,沈林早早地到了厅长夫人家,帮她准备饭菜。这位厅长夫人是一位俄国人,听得懂英语,但是口语很寒碜,在一帮贵妇人里时常受到嘲笑,她没什么谈得来的朋友。沈林主动表示对俄语感兴趣,跟她学了几个月,便能流利地和厅长夫人对话了,厅长夫人更喜欢让她陪伴了。
  厅长夫人跟她说,“厅长今天有客人,是个中国人,也要留下来用餐”;沈林笑笑说:“那他一定颇有才华,不然很难得厅长大人欢心。”厅长夫人手舞足蹈的附和。 
  这位据说很有才华的中国人,长相不错,显得很正派,据说在法国学的法律,对英美法系的司法法律也如数家珍,大英帝国似乎正需要这样的人才。
  谈话中,律师先生偶然谈起了自己的家世,厅长大人似乎很有兴趣,完了又对沈林说:“林,跟我们谈谈你的家人吧,你愿意吗?”边吃饭便聊天什么的最讨厌了,当然,这话她是不敢说出来的。
  她拣着不嚼东西的时候,简略的说了一下:“我祖父是位律师,祖母是位音乐教师;父亲经营着几家中国餐馆,母亲热衷于服装设计,我大哥也是位律师,二哥已经给父亲在餐馆里帮忙了几年;祖母希望我成为一名音乐家,而母亲却希望我做个服装设计师,两位哥哥每人只需继承一项事业,而我却要继承两样,实乃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只好离家出走了。”
  几个人都被她逗笑了,厅长夫人突然用她那比较蹩脚的英语说:“鲁,我可以作证,林弹钢琴很棒,仿若仙乐一样,而且,林十分漂亮,不是吗?”说完她还俏皮地眨眨眼。
  沈林心想:这是搞毛?难道她还管保媒拉纤吗?
  律师先生故作严肃地看了沈林一会儿,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说道:“我想,除了杨娜女士,沈小姐确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名叫杨娜的厅长夫人高兴得花枝乱颤,连厅长也笑得很欢快;沈姑娘很纳闷,有那么好笑吗?
  沈林的俄语口语说得不错,索性继续跟杨娜学习阅读和书写,杨娜比较爱惜书籍,不允许沈林把书带回家,沈林只好整天整天地呆在她家里,她对此表示欢迎。
  几乎每天,沈林都能见到那位律师先生,他们很少交谈,今天,这位先生却主动攀谈了。他说的是中文:“沈小姐,冒昧打扰,请容我自我介绍,鄙姓鲁,名湘子,津东定城人士。”
  有一瞬间,她的脑袋里似乎炸开了烟花,整个人都是蒙的。她几乎立刻记起了鲁湘子这个名字,她不太擅长记人的面孔,名字之类却是过耳不忘,再听到定城,她立刻想起了十四岁生日晚上的那个律师。
  心中惊涛骇浪,面上却不动声色,沈林有些疑惑地看着他,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我的名字和家世你都知道,我的祖籍据说是在浙江绍兴。”上一世的外祖母便是浙江绍兴人,她一点也不怕穿帮。
  她现在和十四岁的时候相比,长开了许多,已经不太像了,再说,他们只有一面之缘,还是在晚上。
  鲁湘子一直用怪异的眼神地审视着她,似乎真的发现了什么端倪,沈林装作有些不舒服地问:“鲁先生,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鲁湘子似乎醒过神来,自嘲的笑了笑:“很抱歉,沈小姐,你长得很像一个人,一个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人,我失态了。沈林疑惑:“挥之不去,莫非是你爱恋倾心之人,或者你暗恋她?”好久不见现实中的恋,适当地表达了自己的好奇和激动。
  鲁湘子怔了怔:“爱恋到不至于,只是她出现的太美丽,消失又太离奇,惊鸿一瞥,再难相忘。”沈林疑惑。
  待足了半个月,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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