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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黑发,长长青丝。
挽灯如被雷击,怔然呆立,看著缓缓抬起头来的少年。
蹲在地上的少年有著妖精一般的美貌,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唇角带笑,轻拔流水浓饰绿树,舒卷闲云淡抹青山,醉人一如春江水波。
“你──”
她几乎听不到喉咙里发出的声音,见那美少年细细拍落书上的尘土,将书册递还给他。
宁华雍!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觉得阳光如此灿烈,照的她不能睁眼,脚下坚实的水泥路面变成了棉絮,撑不住她虚软的身体。
回眸三生琥珀色,转身一世琉璃白。
这容光,这妖精一样的美貌,分明就是他,他竟然如此美丽,如此年轻,他没有死────
“教授好。”
少年礼貌对她点头行礼,眸子里是春水般的笑,“我经常来听教授的课,很喜欢呢!您长得和我祖母很像,让我非常亲切。”
挽灯回神,声音几乎细到无法察觉,“……你的祖母?”
“对啊。”
少年弯起妖美的眼睛,黑色的纤长睫毛带著淘气的笑意,“我的祖母是前朝晚清的格格呢!”
她浑身发抖,嘶哑出声,“你的祖母──── 她、她在哪里?”
“祖母和祖父两人住在苏黎世。教授,你真的长得很像她,乍看过去简直就是双胞胎。哎,如果不是我祖母早年受过重伤身体不好,我真想把她叫过来见见您!”
“他、他们──过的好麽?”
轻声细问,挽灯几乎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少年拨拨颈侧的漆黑长发,弯起一个月牙一般柔软的美丽笑意,“当然好啊!苏黎世很适合休养,我祖母早年受伤的时候摔倒了头,什麽事都想不起来了,连语言都是新学的,祖父说她是中国人,可祖母的英文说得比中文还好呢!”
“唔。”
“我祖母也对东洋史很感兴趣,她的生活习惯非常中国化哟,我的叔叔伯伯,还有姑姑们虽然出生在瑞士,但都很敬仰中国文化。”
“教授,您跟我的祖母实在很像呢!都喜欢喝茶、听二胡,而且……”他顿了顿垂下眼眸略带笑意,看著她衣领的刺绣,“也都喜欢金豔菊。我一直很注意您────您该不会和我家有亲戚关系吧?”
他狐疑笑道,对这个温柔的老教授非常有好感。
挽灯手心湿冷,勉强扯出一丝笑意,阳光清澈,她却几乎不能站立。
在少年的关切眼光中,她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不,不认识。”
她的眸光如同冰水,在豔阳中打著冷颤。
“真的吗?您再想想,我祖母姓爱新觉罗,祖父姓宁──”
“我不认识!”
脱口而出的严厉吓著了她了自己,也让眉飞色舞的少年吃惊的闭上嘴。
她重整反应过度的狼狈神色,换回静谧的安然表情,对著美丽的少年徐徐微笑。“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听说你的祖父母,也不认识他们,即使相像,大概也是巧合吧。”
“哦。”
少年有些失望,重新对她行礼之後就离开了。
挽灯闭眸,抱紧怀里的书,捂住心口猛烈跳动的疼和灼热。
姊姊没有死,宁华雍也没有,最终,没有什麽能打败爱情,死亡也不能。
挽香失去记忆,宁华雍也不曾找她。
挽灯苦笑,沿著阳光照落的绿色树影慢慢走回家。
宁华雍一定是得知了挽香当年被鬼冢掳走的真正原因,所以即使他们幸存下来,也远远离开美国,以他的能力找到她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可他却毫无消息。
宁华雍没有让儿女和妻子知道,其实世上还有一个也姓爱新觉罗的,曾经和挽香一同出生在遥远北京的同胞格格,任她在美国独自一人生活著。
她的大半生,如此悔恨,每天每夜淹没在自责中,午夜梦回都是姊姊血湿的身体和悬崖上飞扬而下的双双人影。
她夜夜饮泣,宁华雍明明活著,却从来不曾派人来寻她,让她再看姊姊一眼。
挽灯抱著书,蹲在地上,她的柔肠似乎被刺穿般痛,一遍一遍对著远处的方向哭泣,反复喃喃说著许多夜里最深的哭泣──“姊姊,对不起,对不起……”
明明活著,却不来相认。
这就是宁华雍的惩罚。
他从来没有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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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以它不可思议的速度进步发展,中国摆脱了文化大革命的精神禁锢和血腥械斗,重新走上正轨,美国,依旧机器轰鸣,在钢筋水泥中缔造传奇。
战火已经依稀远去,什麽也不曾改变,却留下不能弥补的沧桑。
────我们都老了啊!
挽灯开开收音机,给自己冲了一杯茶。比起上海的咖啡和美国的可乐,她其实和挽香一样,仍旧迷恋古老中国的生活习惯。
窗外阳光清澈,绿树安然,在白色窗棂上映下活泼调皮的光影。
挽灯坐在摇椅里面轻晃,闭眸幻想著,睡著了就做起梦来。
在她的梦中,是许久之前北京破旧的,带著硝烟味的蓝天。
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小格格,从教堂阴冷的暗巷里拐出来,泪痕覆面,慌乱如蝶。
她一个绊脚,戚戚然扑在身前陌生人的身上,两人双双摔倒。
细碎的阳光如同金纸洋洋洒洒,照在她晶莹剔透的漂亮脸蛋上,让旁边站立著的美少年有一瞬间的怔然。
小格格满眼仓皇,爬起来就跑。
“喂!等等,你等等啊──”
少年有著妖精似的绝世美貌,他从惊豔中反应过来,急切而不舍的迈腿直追,可还没等追上她,就发现那小格格一个拐弯消失在了某个胡同里,他不禁暗暗饮恨在原地怔望。
这个梦美好的让挽灯忍不住微笑。
生在荒旧的王府,经历时代变迁和战火硝烟,她却始终不能忘记那曾经的春日一瞥,造就所有纷乱眷恋。
咸涩泪水顺著脸庞滑下,晶莹剔透。
如果当年,她勇敢的对他说出了“我也喜欢你”呢?结果会不会一样?应该不会吧,也许他也只是淡淡的笑一笑。十年生死两茫茫,有些事,就是这样了。
她替梦中的挽香和宁华庸而微笑,那场美丽的邂逅,应该和她梦到的一样美。
原来她最终只不过是,情深无缘,看著别人幸福。
弗吉尼亚大学东洋史女教授宁挽灯,1996年於家中摇椅上过世,享年87岁,无病无痛。
根据宁教授遗嘱,她将所有财产悉数将捐赠给红十字会和中国近代史研究协会,教授本人的遗体也捐赠给弗吉尼亚大学的生物研究室。
同校的几个法医学生整理她遗体的时候,不禁发出了奇怪的交谈。
“唉?Sam你来看看,教授贴身穿的这是什麽衣服,好奇怪。”
“好旧的红锦布──嗨,这好像是中国旧时的女性内衣,叫做肚兜。”戴著金边眼镜的学生想了好一会儿才突然爆声。
“对,就是肚兜!”一人拍手,“瞧!还是大红色,绣著金豔菊,是女人在新婚之夜才会穿的……唉,教授怎麽会穿这个东西?”
春日里,陌上公子如玉,人无双。
那是谁家的少年?足风流。
春闺梦相遇,如痴如狂。
她的一生桃李满天下,有名望,有金钱,却充满无法理解的空虚和不能实现的愿望,一个回眸,一笑一叹间,如此荒凉。
End
作家的话:
挽灯结局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和交流哦,这篇文我写的还是蛮开心的。
本来我是打算让挽香和华雍死一堆的,但最终最终还是不忍心了。。。。所以小改了结局,你们happy了吧?
我说过嘛,挽灯是一篇半悲剧,女主虽然一开始很讨厌,但她终究还是善良的,她领悟到了自己曾经没有领悟的东西。她的结局也很凄凉,虽然寿终正寝但是却一辈子和自己的亲人,还有自己爱的男人天人永隔。
对於这个女主,我还是很同情的,她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来自於命运的倒错。
嗯,这就是最终的结局了,我食言了好几次,咪咪却还是没有长出肥肉来,无语泪奔……
最後还有一张,写点儿挽香和华雍获救後的小番外吧,嗯,因为有童鞋在留言里反映华雍同学茹素多年比较可怜,所以给他点荤菜吃^_^,看我啥时候放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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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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