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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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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八岁的老女人,我跳河,吃安眠药,割脉,都没有用,他还是跟着她去了广州,我就天天哭,不上学,我爸只好把我接回身边,还带我去医院看病。我知道自己没病,但我就装病,吓我爸,也吓医生,因为这样我就不用考试了。想他的时候,我就跪在地上求上天,整夜整夜地求,希望能把他送回来。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真的被我感动了,中考前,他忽然和那女人分手,又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才不治而愈,并奇迹般地考上天中。我知道他很有女人缘,我一直都很容忍他,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才能在一起,只要他不离开我,不管他喜欢做什么,都没有关系,你知道吗?”

    她终于说完,每个惊心动魄的词语从她嘴里说出来,语气都是那么平静。而她的表情,也不过像刚刚结束背诵一篇冗长的英文课文,只有微红的面颊宣告了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有多么费尽力气。

    现在,她在等我表态。

    “可是这是你的故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想让她听出我的动容和震惊,只能这样回答。

    她却声音急促地问:“他的护身符,是不是在你这里?”

    我惊讶地抬眼,手下意识地想去捂住胸口,好不容易才克制住。

    “我想请你还给他。”于安朵说,“你知道吗,他跟人打架,被打得半死不活。医院查不到伤,他却发高烧,说胡话,上吐下泻,看了医生,吃了好多药都没用,夏花说是中邪,那个护身符是他十二岁本命年的时候一个高僧送他的,不能丢,丢了他会死掉。”

    会死掉的。

 下部 少年14

    我耳边又响起了他说的那四个几乎如出一辙的字:“会死人的。”我伸出手,捂住耳朵,想让那些萦绕在我耳边的咒语消失,但收效甚微。

    他为什么又要去跟人打架?为什么就这么管不住自己!

    “求你,好吗?”于安朵居然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

    我这才触电般丢开她潮湿的双手,有点清醒过来。我应该当机立断取下我脖子上的东西,让她拿去,还给他。这对我本就不应该是什么珍贵的玩艺,不是吗?可是,我还是做出了我意想不到的行动,我站起身来,完全不理会于安朵的要求,而是用跑的速度,离开了图书馆。

    半小时后,我站在了那个巷口。

    我循着记忆慢慢往前走,13弄27号,没错,应该是这里,我记得那个暗黄色的大灯炮,还有停在不远处的那一辆小小的车。我才发现车是绿色的,这一次它被洗得很干净,像一个铁虫子,安安静静地趴在那里。我反反复复地对自己说,亲自把东西还给他,我就走。我来,只是为了亲自把东西还给他。还给他,我就走,一分钟也不停留。

    门紧闭着,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去敲门的时候忽然看到有两个人高马大的男的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他们飞快地走近了夏花的车,手里各自拎着一个铁桶,铁桶倒出汽油一样的东西,从车头一直浇到车尾。

    做完这一切,一个男人拿出了口袋里的打火机。

    “住手!你们要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冲上前去,拦住了他。

    “不想死就滚开!”那男人大声凶我,手里的打火机蓄事待发。

    “不要!”我跳起来,抱住他的胳膊拼命往下拉。他甩不开,手也使不上劲,就在我们拉扯之时,门砰地一声开了,我看到夏花跳了出来,大冬天的,她只穿着一件波西米亚的睡裙,趿着一双毛茸茸脏兮兮的拖鞋,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二话不说,上来就要砍人。古话说得好,狠的还怕不要命的,那两个男人见状,立刻扔下铁桶落慌而逃,只听见夏花破口大骂,声音朗朗似能传到千里之外:“烧我的车!你给我带个话给于秃子家的疯婆娘,我要杀他全家!”

    我弯腰从地上捡起那个男人掉下来的打火机,小心翼翼地塞进口袋。

    夏花看我一眼,一语不发,提着刀走进家门去。没过一会儿她又出来了,身上多了一件很厚的军大衣,外加手里两大块绒布,扔一块到我脚下说:“帮忙啊。”

    我捡起布来,跟她一起擦车,汽油的味道很浓,我差一点就要呕吐,我仰起头来深深呼吸,却听到耳边传来两声:“砰砰!”我以为车爆了,吓得赶紧往后一退,恶作剧成功的夏花却哈哈大笑,把那张臭哄哄的绒布当道具在手上甩开了花,唱戏一样拖着嗓门指着我说:“小妞,今天谢啦,你胆大跟我有一拼咧。”

    她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来清理她的车。后面的事情她没再让我做,只是让我帮我看着路人,不要让抽烟的人经过。在门边,看她的一举一动,不觉厌倦。她真的太像她了,就连皱眉的样子,都一模一样。

    是谁要烧她的车,难道就连这一点,她也和她一样,有很多的说不清的敌人吗?

    黄昏来临,阳光一点一点地褪去。等她终于忙完了,她走到我面前,对我说:“谢谢啊,小美女,今天多亏了你,要不这里就是一片汪洋火海了。”

    小美女?我记得她曾经讽刺我长得丑。

    “找他?”她重重地拍我肩一下,朝我扬了扬下巴说,“进去吧,他躺那里呢,几天没吃了,像个死人。”

    “为什么?”我问她。

    “我知道为什么就去医院当医生了。”夏花扯着我进门,“来吧,站半天了,进来喝点水吧。”

    我被她拖拽着进去了,走过院子里的小径,跨进了堂屋,堂屋里那张小圆桌还在,只是今天没有放火锅。地上除了一把她刚才扔下的菜刀,还七零八落地放着好几个花花绿绿的编织袋,看这样子,竟像是要搬家。

    “我要带他回镇上去住一阵子。”夏花说,“或许那里的空气对他有好处。”

    “他到底怎么了?”我问。

    “估计是被人打傻了。八个打他一个,他真当自己是超人。还好没见血,但皮肉之苦也够他受的。哦,对了,”夏花说到这里,走到里屋,很快又走回来,摊开手心对我说:“我没记错的话,这就是你上次要的东西吧,他就是为了跟人家抢这个才动粗来着。”

    黄昏最后一缕光线努力地照射着,夏花手里的坠子却发出闪亮的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肖哲的小金佛。

    我一阵晕眩。

    “拿去吧。”夏花把它塞到我手里,“一看你就是乖小孩,快回学校去,以后不要再来找他了,听到没有?”

    我一把推开夏花就往屋里冲,门是虚掩着的,我进去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那张大床上的他。他好像瘦了许多,脸颊那里完全塌了下去,闭着眼,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我迈着很轻的步子走近他,我很怕惊醒他,却好像又希望着他会睁开眼睛来,对我大吼一声:“马小卓,你来这里干什么?”

    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我又看他一眼,看清了他嘴唇上已经结了痂的伤口。宿舍里那一幕又不由自主的涌上我的心头,我的脸好像忽然被烫到了一般的疼痛。

    那只吓过我的大黑狗,此刻安安静静的趴在他身边的地上,身体里发出类似呜咽的声音,此刻和他的主人一样,不知是醒是睡。

    “好不容易才睡着。几天没吃了,吃什么吐什么。”夏花端着一碗水在我身后出现,“要是醒了,你替我喂他喝点水看。我还要去收拾一下东西。”

    “哦。”我把水接过来,呆站在床边。

    不知道是不是站久了的缘故,房间里的味道和光线都让我慢慢地适应。碗里的水渐渐地凉了,而他一直都没有醒来。我把水放到他的床头,从脖子上取下他的护身符,放在他的枕头边上,我很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脸上的那些伤痕,问问他疼还是不疼,但这终究只是一个想像中的动作,我冰凉的手只是背在我的身后,一动没动。又过了几分钟,我决定离开,我没有跟夏花打招呼,也没有惊动他脚边睡着的狗,而是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溜出了他的家。

    再见夏泽,祝你幸福平安。

    我发誓,我真的真的是真心的。

    冬天越来越深。

    信息课的时候,我在天中的校园网上浏览一篇作文,作文的名字叫《天中的冬天》,它的开头是这样:“天中的冬天,没有声音没有色彩没有一切的一切。我努力地睁大眼睛,是为了寻找梦想留在我心头的那一丝绿色。但,我还是那个有”梦想“的女孩吗?在这个没有四季的城堡里,我看天使都是不愿意停留的吧?……”

    这篇矫情的作文出自高一的一位女生之手,她有个很嗲的网名,叫“忧忧”。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是谁,但我毫不怀疑的是,她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长大,根本就不明白真正的“忧愁”会是种什么样的撕心裂肺的味道。

    但是,我羡慕她。

    像我羡慕天中其他所有的女生们一样。

    我知道我一辈子都没法和她们一样。我不会她们那样的争奇斗艳的打扮,不会用她们那样的语气说话或是撒娇,我也永远写不出像这样的“诗情画意”的作文,就像老爽盯着我的作文本摇摇头说:“马卓,你这样的文风是不能适应高考作文的,能不能改一改?”

    他给我那篇作文一个中等的分数,不然,我依然可是这次期末模拟考的第一名。

    所以这次得第一名的,是肖哲。

    尽管竭力掩饰,但他还是没法把他的得意洋洋完全地藏起来。那两天他仿佛走路都不会,头看着天动不动就歪歪倒倒,还安慰过我不下三次:“两分差距而已,你很容易赶上的。”我发誓,我根本就不在乎那两分,第二名,第一名,在我看来完全不重要。对于成绩,我有足够的自信所以一向想得开,如果让我为了分数像肖哲这样累死累活地活着,我觉得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信息课的教室很大。大家的屏幕都开在校园网的主页上。整个教室里都弥漫着小声的讨论,并且夹杂着笑声,又嘈杂又热烈。肖哲从后面好几排丢过来条子给我,上面写着他的QQ号,意思当然是让我加他。

    我从不用QQ。所以我没有理会他。我关掉那篇无病呻吟的作文,进入了校园网的论坛。刚刚打开,就看到一个醒目的标题:校花于安朵“艳照门”专题。我的天,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今天信息课上的气氛会如此之诡异。可怜的美女于安朵,看来她始终逃不脱做新闻人物的命运。

    我想都不想就打开了那个所谓的“专题”。我承认,自从她对我讲过那个我至今不愿相信是真的故事之后,我对她就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好奇心。不过打开后才发现,所谓“专题”,实际上也就是于安朵的几张照片,而所谓“艳照”,也只是有一张是夏天照的,她穿了一条露肩的小裙子罢了。不过发贴者在下面威胁说:“请“神经病”滚出天中!不然,会有‘更好’看的照片一一登出,希望识相!”

    下面的跟贴者已经是一大堆,有表示同情的,有兴灾乐祸的,有翘首等待的,有嗤之以鼻的,大家在论坛上穿着马甲,个个都文风自如,远不像写作文时词汇量那么窘迫。

    “情敌太多了!”颜舒舒在我耳边叹息说,“那个毒药,名符其实,不能沾的,我看于安朵啊,是红颜薄命!迟早给他害死!”

    我转头看窗外,发现窗外又下起了雪,这个冬天南方的雪,下得前所未有的放肆,就像我一颗安份多年的心,前所未有的不受自己控制。我没有问起毒药的情况,虽然也许颜舒舒会知道一些些。我好像已经有很久没听人提起过他,不知道他的病好了吗,不知道他现在会在哪里?我不是不想问,我觉得我是不能问。这些天来,我习惯在教室里呆着,除了睡觉,我很怕回到宿舍,我也跟他一样,犹如中邪,他来过的地方,好像总是弥漫着他独特的味道,让人晕眩,驱之不去。

    我不知道我在躲什么。

    仿佛是命中注定,那天信息课刚下,就在操场上和于安朵不期而遇,她穿着单薄,白毛衣,一条红色的裙子,远远地走过来。紧抿着嘴唇,表情似有天大的委屈。雪下了一阵,渐渐地小了,我们都没有打伞。我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她一定是看见了我,但她没有停留,也没有跟我说一句话,独自走远了。

    我在猜,她的包里会不会放着两把同样的伞?那把被我丢掉的伞,我还一直都没有赔给她,我还欠她一封信,一个永远都解释不清楚的误会。不过现在,他们应该和好如初了吧。当然,这是在他的病已经好了的前提下。

    肖哲从我的后面跟上来,他在吹口哨,好像是周杰伦的《青花瓷》。他的技术一般,把一首好听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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