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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疤痕 作者:韩东-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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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这年头租房子不可能没有电话,那是最起码的。有电话就不必说了,没有电话当然需要加以说明。你没有说你有没有电话就是说你有电话,而事实上你并没有电话,这就是欺骗!”她们中的一个说。另一个马上附和:“没有电话我尻机怎么回啊?我的生意还做不做?”
  要是放在从前李先生早就不客气了,可这会儿他温和可爱的形象已经维持了那么久。他总是乐于帮助她们,排忧解难,满足她们的一切需要。在她们看来他是一个老好人,谦谦君子,即使她们说话如此无理,刻薄放肆,也有必要看成是一次通常的撒娇。退一步想,一部电话也许真的比一台电视更有必要呢,至少对她们而言是这样的。“你完全可以卖掉电视去邮电部门申请一部电话,即使需要贴钱也不会贴得太多。一间没有电话的房子是很难租出去的,而一间有电话但没有电视的房子则关系不大。如果让我们选择我们当然选择有电话的了。这个你应该比我们懂,你是靠这个吃饭的。我们不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要是住一辈子的话我们就自己装电话了。正因为你得靠租房子为生,所以电话得由你掏钱来装。一间没有电话的房子是完全没有前途的(她们断言道)。我们完全是为你考虑,为你着想。”为了一部电话她们不惜否定了当初也是她们要求的电视。
  “也许一部电话真的能代替一台电视让她们留在我的卧室里呢?”李先生想。
  当然,和电视一样,电话必须装在他的房间里。李先生将整夜开着房门睡觉,要是她们想打电话的话就必须进到他的房间里来,接电话也一样。
  那位在歌厅干活的小包里的尻机每晚至少得响八次以上,她经常深更半夜地开了套间的门出去,到楼下找公用电话。由于职业需要她对李先生没有电话这点极为不满,眼看着就有从此撤出的危险。要是装了电话,不仅能使她留下来,回电话时也不必跑到楼下去了。她甚至连外衣也不必套,穿着内裤或睡裙跑到李先生的房间里来回电话。若干次后她将很熟悉电话的位置和房间里的地形,不必打搅正在睡觉的李先生,让他开灯什么的。她将摸黑跑进他的房间,浑身散发着睡眠的气息和护肤霜的香气,一面打电话一面将赤脚盘上了李先生的大床。这次再不必用一条残腿支撑她的后背了,李先生用他崭新的真空棉被覆盖在她的光腿上,以防她在打电话的时候着凉。她的电话向来很长,语调暧昧撩人,一面说一面身体还一扭一扭的。她将电话听筒从左耳换到右耳,一刻也不能安静。最后用光裸的肩膀和下巴将听筒夹在它们之间,空出手来从小包里摸一支香烟。正待寻找火柴,李先生的打火机啪的一声响了。他为她点着香烟,看着蓝色的烟雾在无名的夜光中飘散开去。后来他感到有一滴水珠落在他宽阔的胸脯上,来自她感动的眼泪抑或她刚刚洗过的湿发。总之,这一格局中他下手的机会很多,他知道她那种人对摸手摸脚是不会很在乎的,甚至还会很喜欢。弄得好的话她还可能拿着他的手,带着它去摸索探寻,只有她知道自己那时半心半意的需要。她,或者他们这样干的时候那深夜的电话还在继续着,也许她就把他的手想象成电话那头的那人的了。电话终止,她将突然推开他,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连滚带爬地跑回她的房间。那时候李先生就再次变成了一堆垃圾啦。
  因此,他对她的那些夜间电话是既欢迎又愤恨的,总体说来愤恨多于欢迎。他恨她和她的客人在合伙利用他,他恨她是一个做鸡的。他恨如此一来她就会不付或少付房租,而那比每月房租更多的电话费则完全得由他出了。实际上他们什么也没有干过,他不过是白白地贴上了精神体力以及晚上睡觉的时间,并且还落下了一个坏名声,占一个女房客的便宜,和她鬼混,另一个职业相对高尚的女房客因此将永远看不起他了。对最后一点李先生尤其在乎,因为实际上他喜欢的是她,而不是那个做三陪的。突然有一天李先生想起了他的初衷,不禁汗如雨下。他决心赶走那三陪女郎,思来想去,觉得还得从电话着手。
此呆已死(3)
  李先生请人在两间出租的房子里分别装了电话分机,这样,三陪女回电话的时候就不必走进他的房间了。月终结算时他让她交付全部的电话费用,三陪女试图分辩,李先生的双拐已经高高地举起来。他不仅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甚至连电话本身也是因她的要求才装的。“你要是不识好歹,装电话的钱也要你出!”他威胁道。
  李先生故意没提另一位房客的电话费,她虽说打得没有三陪女那么多,但也不是一个没打。他这么做当然有讨好对方的意思,况且在冲突之际有效地团结了群众,使自己成了大多数。
  三陪女提出她的隔壁也打过电话,不等后者开口李先生蛮横地说:“不管她打没打过电话,这个月的电话费都得你一个人付!”
  “那么下个月是不是全由她付呢?”
  “那说不准。谁的电话打得多就由谁付,这是规矩。”
  三陪女边抹眼泪边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规矩,你们也太欺负人了!”她说“你们”,这是一种多么值得肯定的说法。
  李先生说:“没错,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谁的电话多就由谁掏钱,谁挣的钱多就得由谁掏。”
  显然,三陪女挣的钱比那位在公司做职员的要多,比李先生这个房东要多,这样说来无论如何电话费都得由她出了。尤其是她挣钱的方式是非法的,对此李先生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每次三陪女打电话的时候他都会拿起枕边的听筒,在一旁进行了必要的窃听。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三陪女本人也并不在乎,甚至她还愿意这样:在与一个男人通电话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在一边默默地偷听,听筒里偶尔传出李先生不平静的喘息声,他会极为无奈地叹息或故作深沉地咳嗽。于是与另一个男人的交谈就变得越来越具有挑逗意味了。她年幼无知,天真烂漫,只觉得这样做令人兴奋,没想到给老谋深算的李先生抓住了把柄。他声称对她的电话进行了录音。甚至无须录音,此刻当着另一位房客的面李先生凭记忆即能完整地复述出那些猥亵的内容。他当然知道偷听电话是违法的,但与她的非法买卖相比其罪行就无足轻重了。况且他之所以违法是为了揭露她更严重的犯罪,李先生实际上是有任务在身。他表示自己听命于国家的某秘密部门,监听房客的电话正是他的职责所在,非但没有犯法,简直就是执法行为本身。当然啦,看在她曾是他的房客的份上他可以网开一面,即便是国家的执法人员也不是像她想象的那样缺少人情味儿的。当然,她必须掏钱,并接受罚款,保证从今往后不再从事那肮脏的勾当,洗心革面和重新做人。李先生的意思是让她就此滚蛋,剩余的房租自然没有取回的必要了。它们将充公,作为今后的活动经费。
  那三陪女哭哭啼啼,泣不成声,完全被李先生的一番话语击垮了。要不是公司职员在场的话他本可以让她脱下裤子,为自己服务一番的。情绪激动的李先生几乎都要声称他的残疾是假装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实际上他的双腿十分健全,就和常人一样。那副双拐是为了掩护身份,实际上它们是极其精微的机器,内装发报机并能发射子弹。
  然而已没有必要说明这些了。三陪女收拾完行李,当天晚上在付清电话费以后就走了。这以后就剩下公司职员一个房客了。
  李先生平生第一次与一个女人共居一室,虽然不是在同一间房子里,但他还是夜不能寐。他保留着开门睡觉的习惯。这天晚上,朝南的房间也开着一扇门,但那里面没有人。另一间朝南的房间则房门紧闭,只是从下面的门缝里泻出一缕灯光。十二点以后灯光熄灭,李先生听见公司职员摸索上床,半小时以内木板床不断发出吱吱的响声,过后一切安静了。大约四点以后李先生听见她爬下床来小便,一泡长长的小便,多半是撒在塑料脚盆里的,历时两三分钟。之后,她又摸上床去,翻了一个身,随后打起呼噜。第二天早上在饭厅里李先生碰见公司职员,很关心地问她睡得怎么样?对方表示感谢,并回答说睡得很香。李先生说夜里她可以使用卫生间的,他一般不怎么用。要是她觉得不方便的话他可以把他的门关上。她尽管使用卫生间和厕所,别担心冲马桶的声音会妨碍他的睡眠。公司职员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感谢了他的好意。李先生觉得有必要把话进一步加以说明,就告诉她在脚盆里小便是不卫生的。特别是将尿液密封在房间里,一些有害物质会因此弥漫开去,被睡梦中的人吸入是很不好的。公司职员至此警觉起来,她矢口否认自己有半夜小解的习惯,因此李先生所说的根本不能成立。
  “是啊,”李先生自说自话,“就那么一只塑料盆,要用水,洗脚,还要用它小便,的确是不太合适的。”由此他判断她这个人不是很讲究。“别看你打扮得那么时髦,人长得也不丑,但能看出来你小时候生活很苦。”
  公司职员十分吃惊,说:“你看得出来我小时候很苦?”
  “那当然,你肯定不是来自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你是农村出身,或者家在郊区的某个小镇上。”
  公司职员立刻像一位可爱的村姑那样的脸红起来。
  “你到今天这一步很不容易,完全靠个人奋斗。要是你的家庭背景好一些,结果应该不止这样。达到同样的目标你付出的努力是别人的几倍。”
  听到此处公司职员的眼泪几乎都要流出来了。她急切地问:“那么你看,我在这个公司今后的前途怎么样?还有没有发展?”
  李先生沉吟片刻,向她指出两点。其一,她对自己能力的估计远远不足,由于不够自信习惯于走一步看一步,而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远大目标。其二,远大目标的实现得靠贵人的相助。
  公司职员还想进一步追问,李先生很有分寸地把话打住了。他认为今天的交谈非常成功,并且早该如此了。
  公司职员上班以后,他例外多下了一次楼,去对面的杂货店里买回一只蓝色塑料盆(以区别公司职员已有的那只红色的),一只塑料痰盂。他将这两样东西放入公司职员的床下,与原来的那只塑料盆并列在一起。在李先生的计划中,痰盂将用来小便,至于两只颜色各不相同的塑料盆哪只用来洗脚哪只用水则随公司职员的便了。
此呆已死(4)
  她下班回来的时候李先生什么也没有说,等她发现它们(痰盂、塑料盆)还得若干小时以后。李先生请公司职员在饭厅里就坐,今天他特意做了一桌菜,还买了几瓶啤酒。接着早上的话题,他们开始了更深入的交谈。
  和公司职员不同,李先生的出身是很值得炫耀一番的,他出生于干部家庭,父亲甚至当过本市的市长。当然他现在老了,退下来也已经有好几年了,但即便如此真的要干点什么,人家还是得给“老头”一点面子的。唯一不给老头面子的也只有他的儿子李先生了。他是一个残疾人,至今没有结婚,老头别提有多伤心了。目前李先生所有的房子就是登记在老头名下的,老头一死房子就是他的了。也只有他敢于顶撞前市长,指出他晚年生活的无聊和虚伪性。老头平时喜欢养花植草,在宣纸上画两笔牡丹什么的。最近他还配了一副面罩似的大眼镜,架在鼻梁上,使他的鼻子只露出一个滑稽的小鼻尖儿。最让李先生瞧不起的还是他用起了拐杖,以这样的方式和腿脚不好的儿子套近乎,殊不知对方简直反感透了。做人上他连一点起码的敏感都没有,总是自以为聪明,结果把事情全都给弄拧了。因为那根拐杖李先生连父母的家也不愿回了,他同样反对他们来看他。每当父亲的拐杖笃笃笃地上楼,李先生真想找条地缝钻进去,或者破窗而出,跳下去算了。前市长的行为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自己竟然毫无知觉。邻居们会怎么想?就好像他的残腿不是出于一次事故,而是因为遗传。前市长的年纪比他大,不过用了一条拐杖,李先生则是双拐齐全。要是他胆敢结婚生小孩的话,说不定根本没有下半身。难怪没有人肯嫁给他呢!就凭他说自己不是先天的他们就会相信吗?俗话说口说无凭,而他老子的实际行动则更说明问题。难道李先生还得一家一户地去解释,他有这样的精力和耐心吗?况且老头的来访越来越频繁,他解释的速度那是远远跟不上的。反正前市长现在没有正事可干,除了一次次的到来对儿子表示关心外还能做些什么?笃笃笃,笃笃笃,像个老残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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