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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说,小孙借用我去参加婚宴的事现在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件事起初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是我,一个是小孙,还有一个就是马大夫。我们每个人都有把这件事泄露给别人的嫌疑。马大夫主动告诉我说:这件事我可没对任何人说过,也不知别人怎么就知道了。
假如马大夫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小孙也不告诉别人(这事对她名声有损),剩下只有我最可疑。但是我成天呆在地下室,从来不和外人接触;最后的结论就是我们谁也没告诉别人,这事就自己传出去了。由此得到一个推论,我们医院里现在安装了一台可怕的仪器,可以窃听全院每一个角落。这台仪器由一个长舌妇操作,她听到了我们在地下室里的谈话,然后就告诉了医院里每一个人。但是这件事非常的不可能,因为他们安这仪器时,必定要找我。我是全院唯一的电气工程师。连我都不知道医院里有这台仪器,那就必定是没有。
根据医院里现在的传闻,小孙是个极好面子的姑娘。她不乐意在前男朋友结婚那一天显得孤独无伴,所以借用了我。这是很正确的。根据同上传闻,她的小算盘又极精,找一个阳痿的男人来撑场面,将来不会有任何损失;有损失的是我,因为我被女人耍了。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实际情况是小孙正在献身于科学,准备在我身上探索一条治疗阳痿的新路。我和她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当然这一点是秘密的。在开始治疗前,她必须嫁给我,然后治疗才合法,治好以后,才好写报告,拿出去发表。为此必须叫大家相信我们在恋爱。小孙说,我们俩必须在人前再亲密一点。她建议我们中午时到门厅里去接吻,但是我觉得过于肉麻。于是她建议我们从外面回到医院里时,显得再亲热一点。这就是说,在经过大门时,她要骑在我脖子上。我问了她的体重,体检时什么也不穿是四十三公斤,现在着了冬装,顶多也就是四十八公斤,这不算重;更何况她说,把你治好了以后,骑我的时候还多着哪;所以我实在没有理由不答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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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孙骑我脖子之前,发生过很多事。首先是小孙说,她要扮演我未婚妻的角色,就要处处管着我。自从我成了小神经以后,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耳提面命。在这些人里,女人尤多,多一个小孙也没什么。比方说,我去领工资,会计一定要再三关照我说:你数数,这是一百三十元。其实没有什么好数的,总共是一张一百元的大票,三张十元小票,完全可以一目了然;更何况数也数不多。因此我拿了钱总是看都不看就往兜里一揣。但是那个二十三岁的小会计一定从柜台后面赶出来,把我兜里的钱掏出来,当着我的面数一遍,然后再塞到我口袋里去。我到食堂里去买饭票,管理员大妈也会把饭票对我一五一十的交待:这种红的是菜票,那种绿的是饭票,千万别搞混了。其实我只是阳痿而已,并不色盲,更不是低智人。但是因为我阳痿,就不能阻止别人象关心低智人一样关心我。
人家总要把男人的大脑袋和小脑袋联系起来看,小脑袋不行的大脑袋一定不行----这成了一种成见了。我也无心去纠正这种成见,因为既然是成见,就无法纠正。我只管我行我素,呆在地下室里不出来。这样省了好多的事:因为大家都觉得我是个傻子,所以什么开会、学习等等都不叫我去了;这样省了我和大家一起磨屁股。后世的人,对我们要开那么多的会一定惊诧不已,因为到了那时候,只有总经理、部长、总统才须开那么多的会。所以那时的人一定会以为我们都是些很重要的人物。其实我们不过是些电工、技师等等,开会讨论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已。而且要开这样的会,必须有一条坚硬的鸡巴,软的不行。过去我除了领工资和买饭票,从来不到楼上去,现在发现连领工资都不必去,因为工资是小孙领去了。饭票也不必去买,因为饭票是小孙代我买了。别人还说,现在好了,王二的事都可以交待给小孙,省了多少麻烦。说完了总要哈哈大笑一通。
小孙和我谈恋爱,结果是我们俩都变成了一种气体,叫作什么一氧化二氮,或者说,叫作笑气,人家一见到我们在一起就要笑。但是我们既然是气体,当然就没有自觉性。我和小孙一道出门去,走过楼道时,小孙一定要叫我站住,给我掖好围脖。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围脖,因为我长得相当肥胖,一点也不怕冷。但是小孙一定要这样做,她说这是在大庭广众下和我亲热的唯一机会。掖围脖的时候,过路的护士就会站下来,说道:“小两口出门去呀?”等等。小孙伶牙俐齿地答道:到王府井买点东西,等等。说完了我们一同向前走去。走不了几步,一阵大笑就会在脑后炸开。这时我们转过身去,就会看到那些护士聚成一堆,个个个脸色涨红。很显然,她们是在嘲笑我们。我就想转回去,把她们教训一顿。但是小孙把我拉住,叫我沉住气。她说这种情况会改变的。然后她就挽住我的手臂,把全身都挂在我身上。因为我壮的象个狗熊,而她长的娇小玲珑,所以这么挂着还算好看。假如双方的身坯换过来,那就象蚂蚁举着一片饼干渣,一点也不好看了。但是尽管她使了很大的力气往我身上贴,别人也不相信她真的要和我谈恋爱,更不要说真心嫁给我了。
再过一百年,人们会这样形容我们的医院:这是一座四四方方的院子,四周围着栅栏。院子里全是一些古旧的灰砖房,有一些是两层的,有一些是三层的。他们想象起这些房子,就像现在我们想象地下的墓葬一样。那时候的房子大概都是一百层的大厦,底下五十层放汽车,上面五十层住人。在这些墓葬里,有一些人穿着白大褂来来去去,还有人穿着淡蓝色的睡衣睡裤来来去去。在这些灰砖楼之间,有几片草坪,几颗半死的树作为装点。但是我既不穿白大褂,也不穿蓝睡衣,穿一件粗蓝茄克衫,在这座古墓里显得很扎眼。但是我根本就很少到上面去,所以也就很少叫人看见。
小孙那天骑着我脖子走进医院时,是星期天下午五多钟,门诊下了班,天气又很冷,所以到处都看不见很多人。我驼着她,两个人连在一起有两米五十左右,只能小心翼翼从拱门正中通过。两米五十的庞然大物从医院的正门走进去,可算是惊世骇俗之举。这个举动总算是引起了注意,第二天妇科主任就去找小孙谈话,叫她注意影响。但是这个举动也是非常费力的。假如你到过草原,见过人家骑骆驼,就会理解了。骑马骑驴都可以飞身而上,但是骑骆驼时这样干就绝对不可以,因为骆驼高了。你必须使骆驼倒下来,然后才能骑上去。但是骆驼一般是很不乐意倒下来的,赶骆驼的人要拿个装铁尖的小棍子,围着骆驼转上半天,敲敲前腿,敲敲后腿,磨上一两个小时的嘴皮子,骆驼才肯倒下去。那天下午,我就是那只骆驼,小孙就是赶骆驼的人,但是她手里没有赶骆驼的棍。她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坑谧下来呀!
我在蹲下之前,先把医院门前的街道打量了很多遍。那条街不算宽,扫的干干净净。星期天下午,没有很多行人。然后我又把小孙的脸打量了很多遍:那是一张白白净净的娃娃脸,留着刘海,嘴巴很大。那时我想的是:记住了,就是这娘们要在大庭广众下骑我的脖子,叫我名声扫地。最后我就打量她的下半身:就是这东西要骑上我的脖子。洗得干净净的牛仔裤,又白又亮的护士鞋。最后我毅然决然地蹲了下来。她一把就揭下了我头上的帽子(那是一顶剪绒皮底的帽子,和二号的钢种锅一样大),然后哈哈笑了起来,说道:王二,你小时候头上几个旋?我知道自己是三个旋,因为一旋宁,二旋愣,三旋打架不要命。但是她说:你现在只剩一个旋了。她妈的,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几个旋?我爸爸不到四十就秃了头,根据遗传,我现在本该一个旋都没有。
后来我就看见两条细细的小腿搭上了我的肩膀。在我站起身之前,那双小手还在我脸上摸了老半天。这倒不是在调情,而是在找可以抓的地方。最后她抱住了我的下巴,说一声起。我就站了起来,脖子后面热烘烘,想起了一句歇后语:大姑娘骑瘦驴,严丝合缝。虽然我不是瘦驴,但是体会到了严丝合缝的感觉。这感觉非常的不好。尤其是她在我脖子上上下磨擦了几下后说:王二,这感觉非常古怪!好象是我把你生了出来!这时我往左一看,看到一条裹在洗白了的粗布里的大腿,往右一看,也是一条这样的大腿;这是我一生未曾见过的景象。这两条腿一齐夹紧,夹得我眼冒金星;我的感觉就更坏了。这时我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天方夜谭》其中水手辛巴达的故事,那位辛巴达也被海老人骑过;但是海老人是个男人,所以辛巴达也没有被人如此严丝合缝的骑过。有史以来,有这种经历的,我是第一人。我就这样走进大门去,影影绰绰地发现有好多人在楼上的窗口看热闹。
小孙初次骑我脖子的事就是这样的。有关这件事,还可以补充如下:开头我是不乐意让她骑的,但是她把我说服了。她说,就她个人而言,对我的脖子是很尊重的--我比她早毕业好几年,所以这是老学长的脖子;我比她大了十五六岁,所以这又是一位大叔的脖子。无论从哪方面说,骑这个脖子都是大不敬。但是为了事业,非骑不可。虽然这些说法相当牵强附会,但是我也无法批驳。而正式骑上去了之后,她就毫无崇敬之心。走过大门时,她把身体挺直,去够门顶上的灯泡。走过楼门时,她又蜷成一团,把我的脑袋整个包住。从大门口,到地下室门口,她总共在我头上盘踞了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她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其实这个故事我早就知道,典出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假如你在那书里查不到这件事,你不要和我计较,我是小神经)。这故事说,某阁老家盖房子。按照中国的传统,盖房子时对梁柱之类都很崇敬,柱上要贴“擎天金柱”,梁上要贴“架海银梁”等等的红纸,安柱架梁时还要放鞭炮。当然了,这是生殖器崇拜的遗风,除了梁柱,祖宗还崇拜大炮,高塔以及一切又粗又长的东西。该阁老家放过了鞭炮,正要吊梁,发现一个丫环正骑在梁上。按照中国的传统,有一个东西是最肮脏,最不洁的;那东西却紧紧贴在了圣洁的架海银梁上。大家看了无比愤怒,有喊打的,有破口大骂的。但是那丫环却拍拍那东西答道:你们瞎嚷嚷什么?帝王将相,皆出于此也!
这个故事我讲起来是这样的,小孙讲起来就不是这样。首先,她把出处记错了,说是《聊斋》;其次,她也不记得骑的是什么,只记得是骑个很神圣的东西。结尾倒是记住了:帝王将相,皆出于此也。讲完了以后,她还问我有何感想。我只谈了一点感受:你给我下去!从大门骑到这里,还没骑够哇!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感想,就是她的裤子很干净,是用有香味的洗衣粉洗的,另带一点漂白粉的味道,这些气味很好闻,但是我没有说出来,我只是说这故事她完全讲错了。但是我丝毫也没有贬低她的意思,因为很少有女孩子会去看纪晓岚的书,所以就是看得不仔细也属难能可贵。谁知她根本就没看过纪晓岚的书,这个故事是她从老师那里听来的。原来她们在大学四年级分到了妇科实习,眼看后半辈子就要专门看这个东西,所以大家情绪沮丧。带实习的老师就讲了这个故事来鼓舞士气。这故事的寓意就是要让她们记住,眼前这个东西其实是很伟大的:帝王将相,皆从此出也!
小孙给我讲这个故事,也是想鼓舞我的士气。她还说,她有一个完整的计划,给我治阳痿只是其中的一环。这个计划包括将来写一篇医学论文,一本书(记实文学类的),《我治好了阳痿的丈夫》,以及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报告。干完了这件事,她就可以一举成名。要做这样的研究,和我结婚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受到社会方面的指责。考虑到这个研究惊世骇俗的性质,现在必须好好演出恋爱一幕,免得叫人看出漏洞来。这孩子是四川人,四川人就是有一点疯,而且她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处处透着诡异的模样。她还怕我不乐意,答应将来把全部稿费都给我。为了这一切都能顺利实现,我也要付出些努力,其中就包括让她骑我的脖子,并且不要忘了,抵住我后脑那个东西,帝王将相,皆从此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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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孙骑过了我的脖子以后,我觉得丢尽了面子,更不肯上楼去了。这更合了她的意思,每顿饭都是她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