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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然地靠墙而坐,腕上的手铐,随着我因为疼痛及寒冷而不停颤抖的身体发出细微的金属摩擦声。
这里好嘿。
我本身对黑暗并不存有恐惧感,应该说,我对任何事都莫不关心到很难有情绪起伏的地步,不过像这种情况,容易想起不愉快的事倒是真的。
将后脑杓用力地撞上墙壁,我努力想保持清醒,思绪却依然不顾我的意愿,缓缓地飘回那年湿热的夏季。
当时,我与母亲两人相依为命,生活相当困苦,我刚上中学,就得面对付不出学费的窘境。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就更不用说了。曾经是千金小姐的母亲,做女红挣到的辛苦钱,根本无法负担庞大的开支,万不得已之下,我们只好回到母亲的老家,寻求亲人的协助。
那一次经验,简直是糟糕极点。
『韶琴,你好啊你,爸爸才刚死,你就回来,回来做什么!是想分家产吗?我告诉你,没门儿!』母亲的姊姊,也就是我尚未出嫁的大姨,挡在韶家豪华的大门口,凶狠地吼道。
母亲牵着我的手,同我一起朝大姨深深地鞠躬,便宜的素色洋装,在热烈阳光下晒得微黄。
『姊,我不要家产,给我一笔供我孩子读书的钱,我立刻走。』
『哈,孩子?』大姨鄙夷地瞧了我一眼:『还不就是当年你被人掳走个把月,和强暴犯生出来的孽种,值不值啊?你带他来,是想污了咱韶氏家门?我告诉你,这里不欢迎你。』
『求你了,姊,求你了』母亲低垂的脸孔,没有什么太大的起伏,不喜不怒,不嗔不悲,活像个瓷娃娃,连哀求也是一派淡然。
从大姨口中吐露的讯息,我理解到,我的出声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期待,我使得母亲在重视贞洁的亲友邻居面前几无立锥之地,最后终致被赶出家门自生自灭。
因此,年轻气盛的我曾经一度怀疑,或许,总是冷漠的母亲,对我只有憎恨,没有爱吧。
她从不为此辩解,我就一直如此深信。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爷爷的确有将家产的一部分,记在我母亲的名下,但那群人并不想如实奉送,逼母亲签了一份放弃继承的文件,换取供我读书的三十万,我靠着那笔钱以及自己争取的奖学金,成就了我的现在。
而母亲,在我上高中的第一天,便因工作过劳去世了,除了一间破烂的矮房,什么也没留下。
同时我领悟到,原来母亲早已竭尽所能,只求让我温饱,证明我当初怀疑她的想法真是愚不可及。
母亲自头至尾,都是一个不擅长表达情感的,温柔女性。
我从来不曾有机会好好把握得来不易的亲情,所以我更珍惜从小鹿身上得来的爱情,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战战兢兢,就怕哪一天,会骤然失去。然而我想和小鹿平平淡淡过一生,却是这么不容易,最后还得莫名奇妙被人关在这里!
我使劲地咬牙,强忍着满腔的愤怒,我知道现在的我,没有条件大声抗以,更别奢望逃离这个地方,只能被动地等待时间流过。将头埋入膝盖中间,强迫自己冷静,不要浪费多余的体力在对现状毫无帮助的情绪上。
此时,紧闭的门突然间发出转动们把的细微声响!
我警戒地抬起头,眯折眼睛注视前方,大门开了一人大小的缝隙,待外头晃动的人影钻了近来之后,就重新恢复满室的黑暗。
细碎的脚步声朝我接近,我轻轻干涩的喉咙,低声喊:「谁?」
「是我。」那人也压低嗓门:「吉赛儿。」
手电筒的光芒,懵然由下至上开启,阴森森地映出吉赛儿巴掌大的脸:「干么吓成这样,我不是说了我是谁了吗?」
话虽如此,但眼前不远处一张浮在半空中活像拍恐怖片的惨白面容,就连我这不怎么怕鬼的人,心脏都不免瞬间麻痹了两秒。
「我都查清楚了,外头的守备每七小时轮班一次,中间会有半小时到一小时不等的空档,等你养好体力,就可以藉机会逃出去,记住,你只有一星期,超过这时间,我也就不了你。」吉赛儿丝毫不拖泥带水,快速并清楚的说完此行的重点,同时将一些必要的东西交给我:「哪,这是手铐和门口的钥匙,收好了。还有这是整栋建筑物的平面图,花时间研究一下,上头画叉的地方就是你的所在地,黑点是守备固定站冈的位置,至于会走来走去的家伙,你就自己随机应变吧,只要出了大人直走穿过树林,就可以见到大马路,这几天可能会比较混乱,不过大致上就这样了。这知怀表也给你,从下一个小时开始计算轮班的时间,我走之前会把手电筒留下,省着点用啊!」
我将物品仔细藏在身体各部位,内心充满疑惑,吉赛儿是半兽,见黑衣人对他的恶劣态度,想必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也受了不少折磨,但怎么会
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好奇,开口问道:「你怎么会来?还能够拿到这些东西,你」
不等我问完,吉赛儿便打断我,语气倔傲地说:「我自然有办法,你少管。总之,我能帮的就到这儿,不想等死的话,就机伶点。」吉赛儿说完,将手电筒熄了塞到我掌中,它要走了。
「等等,那你呢?」
「我有事要办,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回答的是暗室内冰冷的空气,美丽的鹦鹉留下一丝醉人的香气,便消失无踪。
接着三天,翁友道不曾『召见』我,除了固定给我送三餐的人会出现以外,我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储藏室内安安静静地度过,一是蓄存体力,二是等待脱逃的时机。
这段期间,我逐渐察觉,这里虽然看似组织严密,但实际上像翁友道这样的高知识份子并不多,尤其在基层部位,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的大ji合,光是在门口看顾我的人,每天总有一两次是聚在一起抽烟、打牌、喝酒及睡觉。
这样也好,提高我逃脱的可能性,还能偶尔从他们的调天吆喝声中,听听外头的八卦及情况。
门口的钥匙我趁着他们戒备松懈,偷偷使用过一次,确实可以用,至于手铐的钥匙就藏在胸前口袋,我打算要逃走的那天再解开,以免留下破绽。为了节省手电筒的电力,我只在研究平面图和度量时间才难出来用,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我咬破手指,用血在墙上不起眼的一角,留下别人看不懂的纪录,闲着无聊,还画了一只小小鹿,在它的脸上勾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等我,小鹿,我很快会离开这鬼地方。
第十章
阿明其实一点也不想要干这份差事。
他翘着二郎腿,坐在牌桌前,喝得酩酊大醉,背后是一扇他和草雄轮流守了三天的门,里头关着一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是阿明、草雄,也是组织最痛恨的半兽人饲主。
听上面的人说,头儿觉得他是个人才,很喜欢他,竞难得大发慈悲地留着他,打算将他招揽进来,七天一到,若是年轻人的亲友凑不出十亿斐特赎回他,那么便就地充公,押着他都要让他效忠。
十亿斐特,头儿摆明就是刁难哪!痛快。
但是老实说,阿明完全不明白头儿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那年轻人优雅,可他养半兽啊!
组织里的人都清楚,养了半兽的人,是不会轻易悔改的,半兽简直是恶魔,养了就丧失道德良知,多可怕。
这不,一只鹦鹉,竟然可以用那样下流的招示,轻轻松松不费一丝力气就跑了。
大开的大型鸟笼,只遗下几根彩色羽毛,周围倒了一片人,每个人都衣衫不整,脸色红润,面带幸福洋溢的笑容,鼻血横流不醒人事
目击的成员各个嘴巴闭得像蚌壳,没敢让头儿知道,现在还私下默默地找呢。
说实在的,也只有这时候,大家才瞒得过老来精的头儿。听说,头儿在知道他最优秀的学生舞正楷背叛他、暗地里养了一堆半兽时,就疯得差不多了。
可怜她老人家,反半兽人联盟在地下草创之初,就发生他那个聪明绝顶的孙女儿,竞背着头儿和半兽私奔的事情,后来加个伍正楷,正好雪上加霜。
如今,头儿发疯,所有人不是跟着头儿一起疯,就是打包行李走人,一些共甘苦的成员和高层,受不了头儿全走了,整个组织就这样越来越零零落落,不过,却也开始好玩起来,想当初尽是一些老学究在那里发号施令,现在头儿放手让大家干,甚至还有奖赏呢!
总算有机会教训了一些愚昧无知的蠢蛋,大家那个开心哪!
照这样的计划实行下去,总有一天,整个世界就清净了,没有半兽、没有蠢蛋,而他们,就是那个完美世界的救世主。
阿明猛灌一口啤酒,打了个酒嗝,已经喝茫了。他歪歪斜斜地推开椅子起身,到后头去使劲地猛踹房门。
「草雄啊!你爷爷的送个晚餐怎么那么久,我还等着你打牌呢!」
不一会儿,防盆喀嚓一声,『草雄』出来了,阿明使劲地眨眼,想把眼前三个模糊的『草雄』眨成一个,然而却是徒劳无功,索性随他去,拉着『草雄』的手腕回牌桌。
发掘身侧的『草雄』僵了僵,阿明得意地笑了:「哈哈,怕输钱也不是这样,老儿我肯定让你,来来来,兄地,打牌!」
『草雄』无奈之下,只得听话地坐上牌桌。
被酒气灼烧的阿明有些纳闷,怎么『草雄』进去一趟,身上还是那么一套黑得发亮的西装,但整个人似乎有点缩水?灌浆的脑袋怎么都无法灵活运作,阿明没多久又呵呵乱笑了一阵,他的兄弟几肥了呢,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硬是让『草雄』陪他玩了一把,阿明将手上的牌豪迈地拍上桌:「顺子!嘻嘻,草雄抱歉啦,这把我肯定赢。」
『草雄』默默无语,将手中剩下的牌往桌上一撇,随即起身准备走人。
「耶,你说好陪我打发时间的,干嘛走这么快啊?你不是想上厕所吧?」阿明口齿不清地问。
『草雄』没有回答,只是敷衍地点点头,之后迳自走开了。
「呿!去去去,剩我一个多无聊,快点回来啊!」阿明一面嘟囔,顺势趴上牌桌,想看清楚『草雄』摊的是什么牌,昏花的双眼,瞧见的是——23456,同花大顺。
阿明不服气地哼哼,撇头看向『草雄』渐行渐远的人影,这一瞧,又纳闷了。
「嗯?厕所不是那个方向吧。」
勒昏进来给我送饭的黑衣人,再拿我偷偷解开来的手铐将他铐起来,怕他醒来大吼大叫,我还用自己身上的衣物塞紧他的口,顺势剥光了他,将衣物往自己身上套,穿着不合身的西装的我,小心翼翼地躲过几名守备,终于走出了大门口。
「咳咳」
强忍着胸口不断涌上来的闷痛,干咳从一开始受伤到现在就一直没停过,不须看胸上大片的瘀血,就知道肯定是有严重内伤了。
绷紧神经,奋力地在夜晚幽暗的树林里穿梭,每踩一步,就传出一阵叶子与枯枝摩擦的细微声响,我在树林中不断找寻出路,遮蔽夜空的浓密枝叶,使得前方的道路幽闭难行。
『出了大门直走穿过树林,就可以见到大马路』,吉赛儿是这么说的,我也只能选择相信。
从来没有和小鹿分隔过这么久,一想到我一定又害它哭了,心是一阵又一阵地揪着疼,忍不住拼命加快脚步前行。
好想小鹿。
好想、好想、好想。
多想立刻化为一股清风,飞回它身边,这股思念,成了黑夜中唯一的明灯,支撑着我。
我想回家,想回我和小鹿的家。
我不是在大风大雨中仍屹立不倒的英雄人物,更不是史书记载那披荆斩棘的旷世伟人,我是个除了会写几本破书什么都不会,连保护自己都办不到的凡夫俗子,我只能尽自己所能,做当做之事,只求老天爷能放我一马,让我回去平平稳稳的陪小鹿度过它仅有短短二十年的人生。
然而,在我即将到达马路边时,赫然发觉已经有人先一步在那头等着我了。
显然老天爷完全没听到我的祈祷,在我诚心发愿时,肯定跑了趟厕所,还空了点时间在里头放了个臭不可闻的响屁。
几辆高级的进口车,在我从树林里一股脑儿正准备穿出来时,车头灯啪一声骤然亮起,极有默契地呈围堵阵行,又是一群穿黑西装的人,别着人马胸章,从车里鱼贯出现,让逃脱失败的我根本无从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