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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七岁等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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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会给我买一双鞋子。
我弯腰,把鞋子拿在手里,脚似乎是扭到了,我揉揉脚踝,正要穿的时候,程烨已经从我身边过去了。我刚想喊他,他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向前走过去了。
我想喊他,他已经到了楼梯的转角处,他的背影颀长挺直,我没有喊他,我想,他是去追杨菲了吧。既然我永远都阻止不了他,我为什么还要总是挑战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那是自取其辱,我还是去他办公室里等他。
我穿上鞋子,正要走的时候,突然一只温暖而熟悉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他握得那么紧,我的心似乎都被扯疼了。
我转过身来,看他,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没带家里面的钥匙。”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我,我想他是生气了,他的身体都气得微微发抖。我只能深吸一口气,将袋子里的手帕掏出来,然后递过去,尽量心平气和道:“你的嘴角有口红,你要不要擦一下,等一下你的下属看见了,会不好。”
他的眼里又燃起与那个雨天一样的光,黑阗阗的眼死死锁住我,我总是学不乖,明知道哪儿是他的逆鳞还要不怕死的往刀口上撞,尽管我知道我这回并没有做错,但是还是惹他生气了,他的阴戾总是来得莫名其妙。
我收回手帕,垂首道:“好吧,随你吧。”
“你怎么不死在外边,你还回来干什么?”
他突然朝我大声吼,我被他的吼声几乎震晕了。身旁有员工经过,被吓得身子一抖,立即跑远了。
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因为有很多都可以说,“我爱你”“我想你”“我离不开您”“我舍不得你”“我只有你了”“我原谅你了”“你是我的丈夫”“我想家了”“我从没有想过要离开家离开你”“我只是在外面散散心”“。。。。。。”
我说不出口,最后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他,轻声道:“我要回来。”
他一下子把我拖到他胸口,他的力气是那么的大,我几乎是被他提起来的,他又比我高上很多,我只能仰望他。
“我想回来。”
很久过去,他还是抓着我的手,公司里的员工远远看见都躲开了走,不敢过来劝,他生气起来无人敢劝。
我与他商量:“你要是生我的气,我就回去,我在外边等你。”
他的脸冷得像块冰,有些扭曲,很久,我的手都被他握得麻木了,我才听见他沙哑低沉得不像话的声音:“你怎么瘦成这样?”
我的鼻子一酸,赶紧低下头去,两颗眼泪直直地掉在地上。
因为这句话,我原谅他所有的错,我一把抱住他,他一把抱住我。
我也想问他:“你怎么也瘦成这样?”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使劲地抱住他。
“饿不饿?”他放下我。
“嗯,我走了很久,把钱都花光了,中午还没吃饭。”
“去吃饭。”
“好。”
“你不是说要帮我擦口红,怎么还不动手?”他突然问我,直直地看着我。
我愣了一下,反问道:“你要我帮你擦么?”
他刚缓和的脸色又阴沉起来,我瑟缩了一下,他突然又把表情放柔和,“你是我的妻子。”
“哦”我拿起手帕帮他擦嘴角的口红,我把用过的手帕紧紧攥在手里。
“你觉得脏?”他问我。
“我。。。。。。”我低下头去,却还是没把手帕放回口袋里面去。
在他的眼中,简单和愚蠢是划等号的,甚至,简单更可恨,因为她们本来是可以变得聪明的,但是她们安于现状,很不幸,我便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人,所以,他总是一眼便让我暴露无遗。
“你为什么不问那个口红是谁的?”
我攥紧手里的手帕,道“算了,我能怎样。”
他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道:“你是我程烨的妻子,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抱歉,让你失望了。”
“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除了对不起,你就不能对我说些别的吗?”
我很无奈,只得道:“我知道那是杨菲的口红,因为刚才我看见她了,但是我能怎么办,我除了是你的妻子之外,什么也不是。”
他看着我,眼里闪过震惊和一丝歉意,嘴唇抿得紧紧的。
我看见他这样,心里难受起来,对他微微笑道:“没关系的,我把手帕丢掉了就是。”
不远处就是垃圾桶,我朝他一笑:“你等等我”,然后把染了口红的手帕扔到了垃圾桶里。
他走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我惊讶地看着他,这是以前一直没有过的事情。我想抽出手来,他却把我的手使劲一捏,我咬了一下牙,道:“我的手很冰。”
“我知道”他的语气凶巴巴的,但是又不是生气。
“总经理好,夫人好”路上员工一直偷偷盯着我和他看,他看起来有些烦躁,我道:“要不你还是放开我吧。”
他踢了一下栏杆,狠狠瞪了我一眼:“你闭嘴。”
我不再说话,只是像个犯错的人被他拽着往外走。




ˇ十年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15:31


走出公司的时候,外面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好大的雪”我有些开心,我很喜欢雪,不过很冷。
“你怎么穿的这么单薄,像被虐待了一样。”
“我没有其他的衣服,他们把我自己的衣服给了我,我将就穿一下还行,可以御寒。”
“这件衣服是谁的?”他突然停下来,问我。
“。。。。。。”我这个人,从小到大,很少撒谎,因为我的谎言总是很容易被戳穿,太拙劣了,而且不能自圆其说。对他撒谎,我却是因为不敢。
他没再说话,只是开始剥我的衣服,他也不管这是人流集中的大街。我冷得发抖,他一把将我抱在怀里,用他的大衣裹住我,温暖舒适。他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人又高,穿上竖领大衣,非常的英俊挺拔,像行走在街头的英伦贵族。
他把那件衣服卷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箱,我埋头在他的胸口,笑得像只狐狸。
“你想吃什么?”他关上车门,问我。
“随你吧。”
低缓的音乐在车内轻轻响起,是陈奕迅的《十年》。
我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看着他的侧脸,突然就有些悲伤,道:“二十年了啊。”
“什么二十年?”
“我们从认识到结婚啊。”
车子猛地停了下来,我顿时醒了过来,赶紧道:“不,我说错了,是十年了。”
“什么十年?”他转过头来,不解地看着我。
我一愣,脱口而出:“咱们结婚啊。”
他也是一怔,脸上很不自然,转过脸去:“没有十年。”
我这才回过神来,距离我们订婚有十年了,我们结婚,却才是七年。
“都说七年之痒。。。。。。”说到一半,我又闭上了嘴。
他重新发动车,我看看他的脸色,不是太糟糕,鼓起勇气问他:“你的伤有没有事?”
“什么伤?”
“就是上次。。。那个。。。在车子里。。。”
他的脸顿时阴云密布,我胆战心惊,急忙问道:“该不是真的很严重吧,有没有碰着旧伤口,会不会有后遗症,我看看。”
他又是一个刹车,警觉地问我,目光像一只狼,“你怎么知道我的旧伤口很严重?”
我正想着怎么组织语言,他的目光就逼过来,“不要欺骗我,你没有那个本事。”
我一急,顺口道:“我摸到的。”
他不相信,眯起眼,哼笑道:“摸到的,嗯?”
他的声音,让人无法抗拒。
我的脸烫得要烧起来,使劲点了点头。他只要使出一点点手段,我便像个初尝爱情滋味的懵懂少女,对他这样久经沙场的毫无招架之力。
他俯过身子来,贴近我的脸庞,在我的耳后吹出暖融融的气,,像个恶作剧的少年,低低笑:“什么时候摸到的,嗯?”
我的头完全低下去,躲又躲不开,只能紧紧闭着嘴巴,脸红得不像话。
他没有再逼我,只是得意地看着我,嘴角微微翘起,没有平常半分冷酷的模样。他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
他最后带我来的,是一家火锅店。他其实非常不喜欢吃火锅,因为吃完火锅,全身都是火锅味,整个人像是从汤锅里面涮出来的一样,但是我却非常喜欢。
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里面有很多特色火锅店。周末的时候,便会和朋友同学一起去火锅店痛痛快快地吃一顿,冬天寒冷的时候,吃火锅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我总想在冬天的时候,自己去超市买食材,然后回家煮火锅,我们一边吃热腾腾的火锅,一边看电视聊天。我就是这么容易满足的人,我要的很简单,只要爱和生活。可是,他不喜欢,所以我自结婚以后,几乎再也没吃过火锅。
“怎么会想到来吃火锅?你不是不喜欢么?”
“我今天想吃。”
服务员拿来菜单,他点了一些东西,又递给我。我看他点的,多是荤菜,我便点了一些素菜。
等到火锅端上来,菜也全都下好了的时候,他却只吃了一点就不吃了。
他没什么胃口,我一个人,也没吃多少。点的二十多盘菜,也就吃了两三盘。
“你是不是没吃饱?”他问我。
我摇了摇头,道:“已经很好了。”
其实吃火锅吃的就是那样一个气氛,如果没有气氛,火锅吃起来就非常没味道,就像夏天的汽水冰凉的喝起来才会爽快。
“你是不是要先回公司?”
“我先送你回去。”
“没关系的,你给我点钱,我打车回去。家里是不是没有菜了,你想吃什么,我去买,下午回来吃饭吗?”
“上车。”
我们直接回家,家里十分冷清,空荡荡的。我把灯全都打开,又把空调打开,冰箱插上电源,电视打开,沙发上的啤酒瓶和桌子上的绷带扔的到处都是。
“怎么喝了这么多啤酒,你的胃本来就不好,应该好好吃饭的。”我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扔进垃圾桶。
冰箱里空荡荡的,我去抽屉里拿了一点钱,程烨正在浴室里。我对他喊了一声:“我出去买点菜,马上就回来。”他正在冲澡,水声很大,似乎没有听见。
我罩上一件呢子大衣,便出去了。
我买了些排骨,牛肉,蔬菜,水果,一大袋子,沉甸甸的。我喜欢把冰箱装满,那样,我会觉得家里的人总是回来的。我还买了很多零食,几乎没有人会相信,程烨是个零食控,他星期天的早上,总喜欢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拿着手提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工作,身边堆了各式各样的零食。
我拎着东西到快到门口的时候,就看见程烨正急匆匆地往外走,我喊住他:“程烨,你要出去么,什么时候回来?今天下大雪,路上开车小心点,我在家等你回来啊。”
他看见我,首先是一愣,然后把刚打开的车门用力一甩,车子晃了两下。
“你他妈的能不能不要总是这样,让人找让人着急很好玩是吧,你下次再这样,就永远不要回来,你当谁稀罕你得很。”
我一头雾水,不知道刚才还是好好的,怎么突然又发起脾气来,竟然连粗口都爆出来了。程烨是个素养很好的人,他读过很多书,是学校的雄辩高手,他骂人也许引经据典广征博引冷嘲热讽,却从不会口出脏语。
“程烨,我只是去买菜”他转头就走,我提着一大袋东西,手僵得快要断了,在后面解释:“我刚才跟你说过了,你在洗澡,没有听见。”
他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家里的门是开着的,他怒气冲冲地直接进去,一把把门关上,我被关在门外边。
“开门,程烨。”他不肯开门。
我不明白,程烨现在的脾气怎么现在会这么糟糕,以前他只是冷漠,不会无缘无故发脾气,喜怒无常,现在,他简直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我无奈,只得先把东西放下,然后想起还有很多东西因为刚才提不动所以没买,就打算再去一趟,等他气消。
“程烨,我还要出去一趟,你。。。。。。呀。。。。。。”
话还没说完,我的手一阵疼,接着,我就被他拉到了屋子里,他的脸色铁青。
“菜还在外边”我赶紧又打开门,把菜拿进来,放在冰箱里,分类码齐。
厨房里也是一片狼藉,覆满了灰尘,垃圾更是扔的到处都是。我把排骨和萝卜放在火上炖,然后开始清洁厨房。
程烨在客厅里躺在沙发上,他穿着睡袍,修长的双腿搭在木几上,一直在按遥控器,似乎很烦躁。
“你刚才出去怎么也不关门,这样很危险。”我换下家居服,在他身边坐下,轻轻戳了戳他。
他突然转过身来,眼眸漆黑,平静地看着我,道:“下次你再无声无息的走,我便把房子拆了,炸了,反正你不稀罕,我又何必在乎。”
我只得认错,包容他的无理取闹:“不会了,再不会了”我深吸一口气,抱住他的手臂,道:“我只有你,只有这个家,我很珍惜,这个家有你,是我的全部。”
我第一次对他说这么大胆的话,我一说完,就觉得窘迫难堪。
我刷的站了起来,仓促道:“我去看看排骨炖得怎么样。”
他用腿将我一勾,我倒在他的身上,他的手指抚摸上我的脸,我一口咬住,他颤了一下。
“你刚才说的话,我很喜欢”他的眼眸亮晶晶的,像星光闪耀的夜空。
“对了,我先前扔了好多绷带,你的伤真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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