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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被吓了一跳,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人总喜欢神出鬼没,而且神出鬼没的地方在我周围,让我感觉自己的隐私完全暴露无遗了。他的眼里噙着不明的笑意,他今天穿的很正式,西装笔挺,还打了领带,气宇轩昂的,手撑着栏杆,耸了耸肩:“我收到你给我发的邮件了,写得头头是道,你果然是忙,又要赶着约会了?”
我趁着夜色背光,暗暗翻了个白眼,心里想着,你果然又是偷听到了。我昨天晚上思前想后,觉得不能再这么拖下去,干脆就和他摊牌,解释了我无法完成他布置下来的工作的原因,诸如工作涉及范围广,有关于商业方面的,公司运营方面的,而我只在计算机方面精通此类……话听说上有点冠冕堂皇,但是确实是我的真心话,我可是一点都没有撒谎。不过我也确定,向柏余那句“头头是道”,绝对不是夸奖我的。
我挤出一丝笑容,说,“呵呵,执行长晚上好,派对要开始了,我们快准备进去吧。”我坚信向柏余要和我追究什么也不会在今天这个场合,再者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他,派对正式开始之前他要致词,看时间应该差不多了。
向柏余看了我几秒,说了声“好”,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就走了。我跟着他走出去,回到我那桌上。小婉马上停止了正在讨论的内容,偷偷凑到我耳边,神秘兮兮地问我,刚才看到我和向执行长一起出来,有没有什么料。
我白了她一眼,说,谢小婉你整天不好好工作,天天就知道什么料不料的,干脆去转行当八卦记者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派对的主持意外的不是海伦,是一个没见过的年轻女孩,看样子刚大学毕业的样子,长得挺漂亮,我戳戳小婉说,“哎,海伦姐居然没上?”海伦作为公关部的经理,听说大学里就主持过大大小小的比赛晚会,她风头出惯了,一遇到这种事就扑上去,新老大上任如此拉风的场合,她居然甘愿退居二线,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好像向执行长嫌她太老了。”
小婉说得轻描淡写,但是这着实是个让人大跌眼镜的理由,海伦虽然年纪确实不小,近35了,但是她保养的很好,也非常有古典气质,为公司做了这么多今天居然会被个毛头小子以这样的理由砍掉,难怪她准备的时候看上去异常暴躁,我还以为是她太紧张了。这让我想到郑执行长的遭遇,到今天都没有再见到他,听说伤心去度假了。向柏余真是好样的,这一来可算是掀起大风浪了,听说他那日口中的“改革”也传的沸沸扬扬,大家都怕这小祖宗突发奇想要裁员之类的,步步为营。
我劝过他们别那么担心,看目前的情势,要是他真有这个动作,要裁的第一个人十有八九是我。
向柏余说话的时候没有传统的念稿,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提前准备过,但显然,他比任何提前准备的人说的还要好,为了照顾现场的外宾,他是英文说的,流利优美的美音脱口而出,亏得进这间公司面试考核标准之一是英文水平要高,我从前四六级水平本来是肯定不行,后来在前公司上了个英文培训班,几个月的高强度训练才让我今天勉强能听得懂部分向柏余的高端词汇。但是听着还是很痛苦,这个时候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就显出了巨大的优势,如一旁坐着的小婉,神态自若,听得津津有味,末了还激动的抓着我的手,用很崇拜的口吻对我说,你听到了没,他说的简直太好了。
我没觉得有多好,一是没怎么理解他说的什么,二是这种致词向来是严重的官僚主义色彩,三是看小姑娘被帅哥迷得神魂颠倒,让我严重怀疑她的这种评价的真实性,很大的可能就是个人情感色彩严重。
说完就是不停息的掌声,向柏余眼神沉敛,扫了扫下面,看到我们这里的时候,目光好像停了停,小婉立即变得再度亢奋起来。
接下来还有一个外宾致词和内部员工代表致词,都是纯英文,我强撑着不睡着,终于挨到了开吃的时候。但是即使到这个时候,我也得不到什么太平,五分钟后我意识到,这个派对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喝的。后来我的记忆不太清晰,只记得喝了活到现在最多的一次酒。
第二天我是被闹钟吵醒的,头前所未有的昏涨,还好昨天有先见之明先设好了闹钟,不然今天一定醒不来。现在是早上六点半,顾易森还没有回来,而我也想不起来昨天是怎么回家的。胃有些难受,我倒了一杯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然后开始洗脸刷牙换衣服。因为临时整理起东西,所以我很匆忙,拦了辆出租车就往程澜家赶,到那里时程澜已经在楼下门口,往车里装东西。
“小叔,加南来了。”程澜对着门口喊了一声,然后我看到扛着帐篷的齐晟走了过来,帐篷架子很重,但是他步伐很轻松好像肩上的是棉花一样。他放下帐篷,和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很自然地接过了我脚边的行李,放到了后备箱,再把帐篷也放进去。
一路上就只有我和程澜的声音,露营的地方不远不近,一个半小时的路程,齐晟开车,一直很沉默,偶尔程澜会问他累不累要不要喝水之类的,齐晟会微笑的摇头。我一直都觉得齐晟是个非常温和的人,虽然话不多,但是绝对是个不错的人。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刚进大学,我是第一个到宿舍的,我爸妈帮我把大包小包扛到五楼,而第二个到宿舍的是程澜,后面跟着的是齐晟。我爸妈以为齐晟是程澜的哥哥,很热情地和他打招呼,说这个小伙子对妹妹真好,然后一直面部表情严肃的程澜有点尴尬的解释说那是她小叔。
反正后来的情况就是我只见过程澜妈妈一次,是个打扮非常华贵的妇人,请我们全宿舍吃了一顿大餐,整顿饭程澜都是黑着脸的,我们都以为程澜和她闹矛盾,都很积极地和她妈妈聊天,想缓和她们的关系,后来证明我们太天真了。之后她妈妈没有出现过,程澜第一次发高烧、从楼梯上摔下去骨折还有替我背黑锅要被处罚等等事情,都是齐晟出面的,在我印象里,他从来都不会骂她,每次来都带很多好吃的给她,我那时依稀知道他不是她亲叔叔,只是觉得有这样一个假小叔也不错。
齐晟当过很多年的无国界医生,算算他现在应该三十好几了,但是看着依旧风度翩翩,他的身上有特别的气质,我曾经开玩笑对程澜说,“白衣天使就是不一样诶”。齐晟对程澜的好在我眼里习以为常,同样的,程澜这么性子清冷的人频繁因为齐晟而情绪起伏也让我慢慢从惊讶变得泰然。但是我每每提到,程澜总是把话题岔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又实在没有立场说什么。
我和程澜都属于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差的,基本上靠齐晟把一切都打理好,如选择露营地点、支帐篷、生好火,我们才能开始体现用处。我比程澜略微好一点的地方是会煮煮东西,火上一锅子的汤,里面什么都有,香气扑鼻。大家都有些饿了,程澜急着想吃,齐晟怕不熟吃了拉肚子,坚持要等到彻底煮沸才每人分了一个碗,给我和程澜先舀了一碗汤,自己再开始准备其他的食物。
我们白天主要是去登山,中午吃的是山上小餐馆的野味,缺乏锻炼的都市人爬了一天的山,立刻就显出了缺陷,围着火我和程澜都敲着腿,程澜平常比我宅多了,所以还有些腿抽筋,抿着嘴唇,有些难受的样子。齐晟让她先去帐篷换上晚上睡觉穿的宽松的衣裤,放松身体,然后帮她细细的捏小腿,很专业的样子,直到程澜伸了伸腿,说“好多了”,齐晟才微笑地把毛毯盖在她腿上。
晚上我和程澜睡大帐篷,齐晟睡小帐篷,我们俩睡不着,然后开始说悄悄话。我和她说,齐晟这人真不错,稳重不啰嗦,也不像顾易森一样冷冰冰的,对你多好。我以为程澜会像从前一样白我,没想到她很认真地听了,然后数秒后,拉了拉我的衣袖说,“当初你和顾是怎么在一起的,后来又怎么分掉,重遇?你以前说得模棱两可,反正睡不着,你就讲讲完整版的。”
我是没有想到程澜那么自然的把话题扯到我身上,我发现自从和顾易森再在一起后,我很少想过去的事情,偶尔想到竟觉得有些不真实。程澜基本不会八卦我们的这些事,但是最近不知道是什么事触动了她的感情线,让她开始好奇起来。“那你听好了,今天情场老手(囧)岳加南小姐,就要和你科普一下我的旷世之恋了(囧)。”
其实真的不是什么旷世之恋,至少是万万比不上现在的偶像剧的浪漫情节的。顾易森比我高一届,但是我在初三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的大名。我们那里的初高中只有一墙之隔,初中是私立的,不仅是要考进去的,而且一年的学费非常昂贵,但是也因此,教育质量非常高,学生基本都能升上市内数一数二的高中,隔壁的一中就是最好的。我不是个读书非常用功的人,总是定不下心来,所以我想要不是上了个好初中,是万万考不到一中的。
顾易森念的是普通初中,我本是不该这么早听说他,可当时初中食堂的饭菜非常难吃,我和于一颖便经常会在中午趁看那扇墙的门卫不看到时偷偷溜到一中去。当然,不是为了去一中食堂,我们没有那里的饭卡,而且听说比我们学校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中是高中,中午的时候学生会订外卖,所以大门看的很松,我们由此可以出去打打牙祭。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看到顾易森。
我们跟在一群去校门口取外卖的高中生后面,到达校门口,发现很多人围成一团吵嚷着什么。于一颖不喜欢看热闹,但是我不一样,基本上是什么事情都喜欢插一脚的,便拉着她挤进人堆。接着立马就吓坏了,三四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拳打脚踢,那人的脸已经看不清了,全是血,不停地哀嚎着。我猜想周围还有几个人也是一伙的,在一边甚至还拍手叫好。围观的人那么多,竟然没有一个人阻止,于一颖偷偷把我拉出来,在我耳边说“这样下去不行,会出人命的,我去叫人。”一中的门卫保安都是嗜酒的人,中午喜欢喝两杯,常常会消失个半个小时,于一颖让我站远点,然后自己就跑开了。
我平时牙尖嘴利,要真遇上什么事是什么用处都起不到的,于一颖不一样,她的女王气场非常强大,就没见过她不淡定过,而且总能冷静地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我一个人站在一边,过了很久都不知道怎么办,那群人像疯了一样,只休息了几分钟,又继续踢打起来。我看围观的人个个都面露兴奋之色,除了一个人。高高的,身形挺拔,垂着眸,看不出任何的情绪,只是攥紧了拳。我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忽然去拉了他一下,小心翼翼地说:“同学,那个人会被打死的。”
那个人,也就是顾易森,转过来看我,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确实是幼稚了,难不成还指望这个陌生人单枪匹马杀入重围吗?但是似乎只是几秒钟的事,他不知从哪里拿了一把椅子,抄起来,狠狠往地上砸,椅子顿时四分五裂。一边的我吓得跳了起来。这一砸效果很好,一声巨响打断了暴力行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这里。
然后我下意识地转过身子,看到的是刚刚赶到的目瞪口呆的教导主任、保安和于一颖。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我和于一颖偷出校园本来是要被罚的,但由于后面的“重大立功”行为,戏剧性地被通报表扬。我问于一颖那些人怎么样了,她说,“好像都被记两个大过,带头的几个要退学,那个砸椅子的也被处分了。”我当时立马就紧张了,觉得都是自己的错,恨不得马上冲到一中去帮他作证。
于一颖阻止了我的行为,轻描淡写地说,他们好像是一伙的,只是他没动手而已。至此,我对顾易森有了第一印象:坏。但是“腹黑”这个词还不为我知,而且我觉得“坏”也非常恰当。
我和顾易森在一起后问他这件事,发现他压根就不记得了,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让我很想掐他脖子,结果顾易森看着我炸毛的样子慢条斯理地说:“哦,我一直以为第一次见你是在那场篮球场上。”我终于闭嘴,那是我第二次见他,却是为了别的男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进了一中,于一颖再次成为焦点,当时有很多小团体,于一颖的最大,她作为头头发扬优秀的传统,也就是集体花痴。我们偷偷搜集热门人物林宇、言驰等等的八卦,有他们出场的每场篮球赛都要去看,中饭也去他们所在的食堂……于一颖喜欢小白脸林宇,主要觉得他成绩够好,智商够高,她的性格就是敢爱敢恨的,因而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在球赛结束后写情书告白。林宇那个弱不禁风的样子显然是不会参加篮球赛,但是他是篮球队经理。我很积极地要求陪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