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老婆,医我-第10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应该开开心心,肆无忌惮生活玩乐,童真无比的男孩,却承受着来自于家庭的巨大压力,和堂兄弟姊妹的背叛和欺骗。
    他六岁那年,从墓地里生存了下来,走了出来,才有了今时今日的他。
    所以,他说他的童年在六岁结束,所以,自从母亲去世,奶奶去了元山寺修行,他默默的等着自己长大,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连家老宅,那座桎梏的牢笼。
    周怡宝看着连亦琛的侧脸,他正在认认真真的看着台上。
    司马行还没有出现,周怡宝便有了足够的时间,仔仔细细的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这个侧脸,她看过无数次,他每次一认真起来的样子,就会特别的迷人。
    周怡宝忽然想起了有一日,他带她第一次去了书房,书房之中,另有乾坤。
    小小清幽的茶室在侧,茶具一应俱全。
    那一日的阳光,微微的透过窗户,打在连亦琛的脸部的侧边,晕眩着金色剪影。
    安静祥和的他,就像是坠落于凡尘之间的仙人,带着她穿越了喧嚣繁复的尘世,来到了一片安逸不争的桃花源。
    如果她是诗人,这是古代,恐怕会风雅的吟上一首诗歌。
    但她不是诗人,这里也不是古时候,她从来没有想过,连亦琛这样的精通茶道,美轮美奂的展示着他泡茶的技艺,让她看的目瞪口呆。
    她十七岁以前,和同学在周末的时候,进过茶楼。大多是女子泡茶,穿着旗袍,技艺精湛。后来去了国外,唐人街里,也有人泡茶,她不常去,总觉得,没有京城的正宗。现在,她看着连亦琛,才明白,连亦琛才是一派正宗。
    茶道,讲究的是人茶合一。连亦琛将他整个人,都融入了这杯茶水之中。周怡宝抬手,细致的品着,顿时,像是饮到了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甘泉。
    难怪,连亦琛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说要办一场汉式婚礼,他甚至擅长茶艺,他是在以自己的行动,保存着中华的传统和精髓。
    周怡宝慢慢悠悠的喝完,半晌没有做声。
    她看着墙上的书法,龙飞凤舞,刚劲有力,是他写的吗?恍惚之间,像是看到了还在人世的外公,一支毛笔,饱蘸墨汁,一副副药方,开了出来。
    外公的毛笔字,写的很好,好在哪里,周怡宝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完完全全,被外公的字,迷住了。外公会教她写字,但她写的不好,秀秀气气的,小巧极了,丝毫没有外公笔下半点的霸气。她那时候年纪小,看到自己的字写的不好,就和外公闹脾气。
    外公就会乐呵呵的说:“怡宝,你的字不是写的不好,你这是簪花小楷的雏形,有人说过一个东晋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她写就的簪花小楷,可谓是碎玉壶之冰,烂瑶台之月,婉然若树,穆若清风。”
    “我才不要和别人一样。”小小的周怡宝摇头晃脑。
    “好好好,怡宝若是认真练字,绝对能写出自己的风格。”外公慈祥着笑着,渐渐隐没在时光的尽头。
    周怡宝想要抓住外公握毛笔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连亦琛抬起头,问着:“在想什么?”
    “这字,是你写的吗?”周怡宝问着,心想,连亦琛的字,好像外公的字啊。
    言语之间,得知连亦琛正是模仿的外公的字迹,外公楚田,医治过儿时的连决,这张药方,装裱于连家老宅,因此,连亦琛修得了一手好书法。
    其实,不是不震撼。
    不是不惊叹。
    她自认自己,其实是一个很传统的人,所以,对于连亦琛的尊重传统,和继承传统,非常的欣喜。
    总要有一些共同喜欢的东西吧,才能弥补过去错过彼此的时光。她忽然很想看一看连亦琛小时候的照片,参与到小小的连亦琛的生活中去,才好弥补心中的遗憾。
    不过,想想连亦琛那样的童年,大抵,是没有留下几张照片的,他是被连家藏起来的人,又怎么会拥有,一张可以留下的留影呢?
    周怡宝想着,只听的人声鼎沸的之后,一阵静默。
    她望向了台上,嗯,那个阴郁消瘦的男子,大概就是司马行吧。
    司马行和司马烈,长的很不一样。明明是亲兄弟,不管是五官身形,还是两个人的气质,都完完全全脱离了对方的影子。不是总有人说吗?这是你姐姐吗?和你有点像呢。
    即使是五官上不太像,也会有着对方的影子存在。
    司马烈一米八多的个头,比连亦琛还要高上几公分。是那种高大而结实的男子,如果不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模样,光是身子,就足够让全城的女孩子疯狂。
    而司马行这个大哥,目测身高近一米八,身板,却相当的单薄,瘦瘦的,手很长,脚很长,很像走T台的女模特,只是,比他们更瘦。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单薄的男子,却说话掷地有声,发起脾气来,要将整个人娱乐界刮起一阵飓风。
    周怡宝看着司马行,忽然想到了两个词,来形容司马家的大少和幺少,那就是,女人和男人。
    不过,她才不会讲这两个词讲出来,会被暗杀的吧?
    “今天,是司马某的最后的单身之夜,希望大家,尽兴而归。”司马行的发言言简意赅,然后,他款款的下了台。
    周怡宝始终盯着司马行,直到他下了台,隐匿在人群之中。
    她并无兴趣寻找司马行的踪迹,于是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而连亦琛正好侧过头来看她。
    “觉得怎么样?”
    “你说他的长相,还是说别的?”周怡宝问着,一句觉得怎么样,叫她如何回答,于是,将问题抛了回去。
    “嗯,他长的,是不是比我帅?”连亦琛摸着下巴问道。
    周怡宝笑了笑,说:“不能比的。”
    “什么?他比我帅这么多?”
    “不是这个意思。”周怡宝的手按住心口,说,“你住在这里,他没有住进来,怎么好比?”
    “哎,那我就方他一马,不计较他帅不帅好了。”连亦琛笑嘻嘻的抓了周怡宝的手说,“是不是学了我讲好听的?”
    “才没有学你。”周怡宝笑着,无意间瞥见了一旁的曲晓亮,他一脸惆怅,那张娃娃脸,居然皱起了眉头,真是难得一见。她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认识曲晓亮的那个下午,曲晓亮正在打电话,那张娃娃脸上,一半明媚一半忧伤,最后变成了暴怒,嘶吼着要摔电话。
    “曲晓亮,怎么了你?”周怡宝问道。
    曲晓亮摇摇头,没有做声。
    周怡宝和连亦琛的眼神交汇,对视了足足两秒,心中同时响起了一句话:有问题。
    因为司马行长的太过帅气,曲晓亮自惭形秽?不至于。
    因为司马行过去和曲晓亮缠绵悱恻有过一腿,不会吧?
    因为……司马行,似乎、好像、的确、传过一阵子这样的绯闻。司马行潜规则过公司旗下的艺人,男女通杀。
    八卦归八卦,司马行,和曲晓亮,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不会有潜规则这么一说吧?
    连亦琛一把搂过了曲晓亮,说道:“坦白从宽,不然扒你裤子。”
    “不想说。”曲晓亮阴沉的说着,“心情不太好。”
    连亦琛已经八百年没有见过心情不好的曲晓亮了,在他的印象里,他过着阴郁的童年和少年生活,而曲晓亮每天都生活在阳光里,跟向日葵一样,整天没心没肺的咧着嘴巴,笑个不停。
    曲晓亮还会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除了曲晓亮有一次,在大学的时候,和女朋友分手,给他打电话诉说意外,他没有见过如此抑郁的曲晓亮,心情不好完全不是曲晓亮的风格嘛……。这一点,他之前和怡宝聊过,曲晓亮失恋之时,正好认识了周怡宝。这些完全可以佐证,曲晓亮人生最暴怒不平的只有那么一天,而且很快就像是下了一场暴风雨之后,风平浪静,艳阳高照。
    连亦琛看着曲晓亮,说:“好,不说也行,我估摸着,你和那司马行,有着不能说的秘密,我就不问了,啊。”
    分明,是连亦琛下了个圈套。
    若不是曲晓亮心情坏到几点,他完全可以分辨的出来,是连亦琛在炸他,他却盯着连亦琛,认真的问着:“你怎么知道?”
    “唔?”连亦琛的心,他的一整颗心脏,就是一条泛滥的洪水一般,撞击着胸膛。
    是么?曲晓亮果真和司马行有感情纠纷?
    苍了个天。
    认识了快三十年的老朋友,什么时候换的口味?
    这时候,周怡宝身后早已挤过来几个女孩子,
    几个女孩子,口齿不清的激动的问着:“曲少,你和女王行有故事吗?真的吗?”
    “女王对你好不好?”
    “女王喜欢玩什么PLAY?”
    “……。”曲晓亮沉默了,这是一个多么悲催的男默女泪的场面啊,果然被他碰上了么?被误会了吗?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红了,良久,他才闷闷的说了一句:“你们误会了。”
    曲晓亮的辩白,是多么的无力啊。在这些一心八卦的女孩子面前,无力的就像是一只被拔掉了腿只能等死的小蚂蚁。
    周怡宝的心脏,忽然有点承受不住了,这是什么情况?司马行和曲晓亮有一腿?
    看不出来啊……啊……啊……。
    周怡宝问着:“嗯,曲晓亮,没有别的解释?”她的心,很明显是想着曲晓亮的,而且曲晓亮怎么看,也像是一个性取向正常的孩纸啊,除了长了一张娃娃脸,让全天下的女性嫉妒以外,其它的应该很正常……。吧。
    曲晓亮几乎要热泪盈眶了,周怡宝对他的偏帮,他一定会没齿难忘……。





     146、走水
     更新时间:2012…11…27 21:16:09 本章字数:6429

    章节名:146、走水
    那边周怡宝和连亦琛,还有曲晓亮,被几个千金小姐团团围住,闹得正欢。
    这边,司马行走到了电梯门口,自他从台上走下来,保安们一直围在他的身边,不许旁人靠近。他孤零零的站在电梯门口,对于这场以他名义举办的单身派对,他并没有太大的兴致。
    电梯到了一楼,叮咚一声,门打开了。
    他走进了电梯,电梯的门,缓缓的关上,外面的一切,统统被分割在外面,那些年轻的面孔,那些人声鼎沸,都被关在了外面。
    司马行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了一种淡漠的孤寂。
    司马行摇了摇头,从此以后,那个人是那个人,他是他,不会错的。
    他是向来果断决绝的司马行,怎么可以,如此的优柔寡断呢?
    电梯上升。
    到了顶楼。
    他走到了天台。
    天台之上,空无一物,只有他一人,抬头望向了遥远的天际。身为司马家的大少爷,他从未感觉到开心和快乐。外人都说,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孩子,又是司马家的大少爷,要什么就有什么,要风得风要雨。然而,他的压力,他所背负的一切,是外人所不知的。
    他从来,都觉得很孤单,万分的孤单。从小到大,他看到的一切,就是人人都在斗,因为,死去的爷爷,是个风流的男人,一生在世,惹下了不少的风流债。那些想要走进司马家的,身上流着司马老太爷血液的人,无时不刻,都对着司马家虎视眈眈。父亲这一生,做的最多的,就是为爷爷的情债,一笔一笔的理清,一笔笔的清除。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姓司马。父亲,这才只挑了他那最最不管事,最最游手好闲的二叔,接回了司马家,这个二叔,并不是***亲生子,而是爷爷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的。司马老太爷临终前,千叮万嘱,一定要接一个外面的孩子回来,这样司马家,才不会显得人丁单薄。接,肯定是要接一个回来的。
    接回这样的二叔,是父亲觉得,最合适的一个决定,总要接一个回来,才能了却老太爷的心愿。而为什么二叔最合适呢?
    因为二叔,这个人即使进了司马家,也只是个阿斗,像是稀泥一样,扶不上墙。即使年来,这个阿斗进了司马家以后,的确不吵不闹,坐在家里翘着二郎腿,或是出去跟狐朋狗友鬼混,而二叔的妻子,也同样是个阿斗级别的女人,成天里厮混赌场。
    这世上,还有更多的人,想要进来司马家,就算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进来。
    豪门啊,多少人都坐着这个美梦,想要一步登天呢。
    父亲清算过的,只是一小部分,比如二叔这种年纪稍大一些的,当年一查,就查出来了。而父亲估计,爷爷的风流债,可不止这些呢。
    有情的女人,甘愿就此带着孩子隐遁,而无情的女人,迟早有一天要找到司马家,要名分的要名分,要补偿的要补偿,也有,要报仇的。
    女人是千万惹不得。
    司马行一直都记得这句话。
    从小到大,他就见过不少,和父亲谈判的,爷爷的女人。
    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