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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近正午的太阳悬在空中,清冷的淡黄色的光芒透过尘埃交织成的薄雾射在地上,投映出白杨树光秃秃的树干,残存的几片树叶的倒影在地上一晃一晃,犹如夜晚中一个个小松鼠的大尾巴在一摇一摆。走进学校的大门,骤然感觉风没有了,空气也清新湿润起来,这儿仿佛是一片独立于世的乐土……
刚到宿舍楼下,我远远就看见戚雨站在那儿,待我走近,她一手去接我手中的袋子,一手一把挽了我的胳膊“姐,怎么这么大半天才到,堵车了吗?”
“没有,等车等了半天。”我分了一个袋子给她,另一个挽在胳膊上,腾出手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
“沈浩哥哥哪,没有和你一起来?”她习惯管沈浩叫“沈浩哥哥”。
“他前两天出差去了,还没回来。”
“哦”戚雨轻轻应道,她今天穿了件黑色的针织毛衣,宽松的款式反而衬出了婀娜的身姿,脖间松松的系了条暗红花纹的长丝巾,愈发显得肤若凝脂,她的眉是如黛般翠生生的黑,似是暮春时节的柳叶,剪裁精致,她的唇是淡淡的润润的粉红,亮晶晶的,像水果摊上涂了蜡的红苹果……
一瞬间的回头才发现,两年多的时间竟是去的如此飞快,那个小时候哭喊着“我不要练琴”的小丫头如今也出落成了大姑娘,也忽然懂得画眉描唇,淡淡装扮了。这箐箐音乐学府中,她为谁容?不过不管为谁,她必然是随心瞩意,不管为谁,他们必然琴瑟相合。曾几何时,同样年轻的我,一样不需粉黛犹可清亮照人的年纪,也曾淡淡装扮,只可惜何谈随心瞩意……
“姐,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都超过妈的了!”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盒子,舀了一勺鱼冻在嘴里,这是家乡的做法,每年冬天妈妈都会
做一些,最适合冷着吃,一点也不会腥气。
“慢点吃,小心鱼刺”,我在她床上坐下“你室友们哪?都不在?”
“嗯,一个最爱学习的去练琴了,另外两个约会去了。”她一面吐出一根大大的鱼刺一面含糊回答。
“哦,你最近功课怎么样?大学里没老师管你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别光顾了玩,等到毕业时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知道了,你现在快变得跟妈一样啰嗦了!”她故意向我吐了吐舌头。
我打开袋子,拿了件卡其色的风衣出来“上次你看中的衣服,前两天我去逛,见打折就买了给你,还是那个号子,你试试合身不?”
“呀,姐姐你真好,来抱一下!”她的眼中冒出惊喜的光,她终究还是个小姑娘,看见心仪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这样真好,如此的简单就可以让一个人快乐,我忽然觉得好羡慕她。
她果真来抱了我一下,然后换上那件风衣,幸福地在镜子前照了正面又照反面,镜中的人真真是笑靥如花。
太阳斜斜坠在天边,车子晃得我快要睡着了,那半摞钱静静的蜷缩在我的口袋里,也快要睡着了。刚发了工资,我拿了给戚雨,她只收了一半“我现在是戚老师了,”她调皮地笑“姐,我找了个家教,教一个小孩弹钢琴,改天我再找几个,一个月的生活费就不用愁了。”
我亲爱的妹妹,这么年轻的妹妹,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宝贝也开始自己赚钱了,我忽然觉得心酸,如果不是那场大火,如果爸爸还在,妹妹就不用把美好的时光都用在陪着小孩子弹那一个个单调的音符,她可以去和同学一起练琴,她可以去和男孩子约会……她可以慢慢的快乐地消磨着一寸寸光阴。我也可以,我也可以享受我正常的人生……,车子的报站声响起,我才猛地发现已经到了,慌忙拨开人群下了车……
、我心似君心
狭小的洗手间里,我蹲在那洗衣服,昏黄的电灯泡,同样昏黄的几缕光,照在白色的衣服上,看起来衣服也泛出淡淡的黄色,分不清是污渍还是灯光,我涂了肥皂在上面,使劲地搓,一个个白色的泡沫不断冒出来,破灭时却又闪烁着黄色的光芒,就像那陈年旧事,不去想它,它就是棉花糖上那一抹白,可要是去想它,它就成了棉花糖上的一滴血,红得那么刺眼,红得那么刺心。
我刚晾了衣服,电话就响了起来,是沈浩,“喂,我亲爱的小蝴蝶,你在干嘛哪?”他的声音甜腻,像一个年轻的妈妈在午饭过后的时间,偷偷在办公室里打电话给幼儿园的孩子。
“我刚洗了衣服,你哪?”听到他的声音,我不觉高兴起来。
“我在想你啊,我站在你的窗下,对着月亮想你。”他忽然低声笑了起来,“啊,月亮姐姐还没出来,估计和吴刚喝酒去了,喝着喝着把上班这码事儿也忘了。”
“乱说,你不是明天才回来嘛!”我轻轻叱他。
“是啊,原计划明天回来,不过北京这儿的小蝴蝶扇扇翅膀,大西洋的海水就大浪滚滚了,更别说是这么近的渤海湾了,所以我就立马打道回府了,不然晚了可是要被拍死在海难上哩!”他继续贫嘴。
“真的回来了?”我知道他惯会玩笑,不禁问道。
“骗你干嘛!我命令你快点下来,我还没吃晚饭哪,快下来请我吃晚饭!”他变了一幅命令的口吻。
我把窗帘拉开一条缝,欠着身子朝下望了望,昏暗的灯光中果然有一个高高的清瘦身影,“好啦,我马上下来”。我挂了电话,换了鞋跑下去。
“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吃饭?”我到了他面前就问道。
“为了早点回来见你,忙着赶火车,”他坏笑一下,“我都要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你这个刽子手快点带哥哥去吃饭”。他一把揽了我的肩。
“算了吧,真要吃饭火车上也可以吃啊,别把责任推到我头上。”我随着他往外走,他的衬衣上有淡淡的香味,我的鼻子一向很敏感。
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的一个夜晚,在街心花园里的一条小径上,我们离的很近,我也闻到有这么一缕淡淡的香气,于是我说“好香,”他抬头望望说道:“是合欢树的香气吧。”那时正是初夏,合欢树上一簇簇毛茸茸的花朵开得正盛,纤细如羽毛的叶子都闭合起来,在淡淡的灯光下,只见满树或浅红或深红的花簇,如天边的片片晚霞。我抬头深吸一口气,“不是这个味道”,我侧身同他说,却发现那一缕香在他身边渐渐浓成了几缕,“是你身上的味道
”我肯定地说。“是吗?”他疑惑,“我又没用香水,你靠近些,再来闻闻。”我将脸凑到他的胸前,离得如此之近,静寂中我似乎听到了他突突的心跳声,犹如转得飞快的秒表,我的脸颊微微有些发烫,不过我已经确定了“就是你身上的味道。”“果真是吗?”他自言自语,低头使劲嗅了嗅衣服,“哦!戚蝶,你真不愧是属狗的,鼻子也忒灵敏了吧!这么点味道你都可以闻出来。”他故作敬佩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只是偶尔在衣柜里喷点香水,可能染在衣服上了,我有时候喜欢这种淡淡的似有似无的香气。”
后来,我第一次坐他的车,也闻到了这个淡淡的味道,再后来,我第一次到他的房间,也有那淡淡的味道。那天,他家里只有他一个人,静静的午后,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的房间,温暖又明亮,我们坐在地上听克莱德曼的钢琴曲,他收藏了很多纯音乐的CD,整整齐齐的码在柜子上,这天我第一次知道了英格玛和千世子,我们一起听了很多纯音乐的曲子。我们谈论欧洲的古典音乐,谈论中世纪的英国文学,谈论各自心底最不切实际的种种梦想和幻想……
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面馆,按照他的要求,我请他吃了一碗面,是他最爱吃的牛肉面,他照例加了一大勺辣椒,又倒了醋在里面,顿时,又酸又辣的味道在我的鼻子中氲藴开来。
他似乎真的很饿了,狼吞虎咽地吃完,满足地靠在椅背上。他向来是个对物质没有太高要求的人,比如现在的一碗面就可以让他如此满足,一直以来他追求就不是物质和财富,他想要的只是身心的自由,这一点我和他一样清楚。他似乎有点疲倦,伸手松了松领带,他今天难得的西装革履。我猜想是不是去天津出差不顺利,我知道他是去谈一笔生意,“今天和对方谈的怎么样了?“我轻轻问。
一丝厌烦浮上他的眉梢,“还好,算了,别谈这些事情了,我们出去走走吧。”他说。
“好”我应了他一声,跟在他身后走了出来。
路上静悄悄的,难得一丝风都没有,他牵了我的手,我们沿着巷子慢慢地走。一个多月前他被调到了销售部,这个是迟早的事,作为沈家唯一的儿子,他是父母事业的接班人,他的未来早已注定,注定不能做他喜欢的事情,注定沦落为他厌恶的浮华中的“商人”,注定每天要装腔作势虚伪地和那些他不喜欢的人打交道,这样的日子他躲啊躲,在大学时他就故意挂科,多读了两年书,多过了两年逍遥的日子,可是该来的还是要来。我在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人生总有万般无奈,即便是他,象牙塔里的人,外人看
来也是有千般风光和幸运,可内里的无奈和压抑谁又知道。
“小蝴蝶,下礼拜去我家吃饭吧,我跟我爸妈说过了,他们也很想见见你。”走到巷口的时候,沈浩低低同我说。
借着巷口那一盏路灯,我抬头凝望他,他满脸的微笑,迎上我的目光,用眼睛来询问我。如果我想要往前走,这一天迟早要到来,客观地讲,对我来说这一天来得越早越好,所以我心底早已做好了准备。可是我却低低地说了一句话:“沈浩,我害怕。”
“怕什么,又不是让你卖身给我,再说我妈又不是‘李亚平’他妈——”他坏笑,“不舍得给你多吃一块红烧肉,看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他半正经半开玩笑地说。
“卖身”两个字犹如黑夜里的闪电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的心骤然一紧,另一只手不自觉地揪紧了衣角,我勉强冲他笑笑,说道:“不是这些,我是怕我达不到你们家的要求,我跟你门不当户不对,又没有商业头脑。”
他忽然松了我的手,退后一步像端详陌生人一样看了我几秒钟,又上前双手扶了我的肩笑了起来,他的手臂也随着他的笑微微颤抖起来,“你笑什么?”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他的笑声慢慢消失,“想不到你今天这么谦虚,我心中高傲的戚小姐居然在我面前也会不自信,我们全家真是受宠若惊啊!”
“我哪里有资格高傲,你别乱说了。”我推掉他放在我肩上的双手。
“还说不高傲,我第一次亲你,你就一个人走掉,害我在后面追,还好两天不理我。”他不满地说。
我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件事,他还对着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斤斤计较,我反驳他:“喂,你别乱说好不好,当时我都说了不行了,也跟你说了如果那样做我要生气的,你还要乱来,我当然会生气了。”
“那我现在还要乱来!”他说了这句话就飞快地在我脸颊上亲了下,“这点事只是沧海一粟,你的罪行是罄竹难书。”他把我搂在怀里,略带恳求地说:“下周来吧,我爸妈真的很想见你,我也很想把你介绍给他们。放心,你完全符合我的要求,这辈子甚至下辈子,我只会和符合我要求的人在一起,而不会和符合他们要求的人在一起,绝对不会。”
我环抱住他的腰,使劲点点头,“嗯,我会去的。”是的,我会去的,就算前方是万丈深渊,就算所有的人都不喜欢我,只要沈浩愿意,我就愿意和他一起走下去,哪怕再难再苦。
、誓言
两个礼拜后,我被调到了销售部,而沈浩被派到了韩国的驻点,我知道这种安排的深意。沈浩得知消息后怒不可遏,他在董事长办公室和他的妈妈大吵了一番,全公司的人都多多少少知道了这件事情。晚上,我们一起吃了饭,他的心情明显受到了影响,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的低落,我们谁都没有说一句话,各自慢慢的把饭吃完。
在我那间租来的小小的屋子里,我们坐在床上,电灯还是那种老式的灯泡,散射出昏黄的光影,地上是他清瘦的倒影,屋子的空间太有限,因为他太高那倒影连头也没有,一大条黑影在地面一动不动,犹如蒙上了一条黑色的地毯,他的脸在光影下是赤黑的,眉毛愈发不清晰起来,眉尾也愈发显得开阔,他的眼睛平时看起来是很大的,此时却隐约只能看到一点黑,像暗夜里广阔湖面上小小的湖心岛,我忽然觉得诡异的陌生,一丝悲凉自我的脚底爬上膝盖……
“我不会去韩国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离开你的。”他的声音坚定,无坚可催的坚定。
其实上周和他的父母见面后,我就预感到了未来的种种磨难,他的爸爸内向谦和,和我只寥寥讲了数语,我分辨不出他是喜是厌。而他的妈妈骨子里无疑是不喜欢我的,虽然她很客气,对我嘘寒问暖,吃饭的时候也关怀备至地夹菜布汤。她拉着我的手感慨万分地讲沈浩爸爸和她创业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