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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之伤-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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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我的声音,她转过了头,只看了我一眼,目光就急速越过我盯着我的身后,这一刻她的神色明显一滞,啪的一声,那瓶香水掉在了地上,细巧的玻璃瓶身立刻四分五裂,一股浓郁的香气四散开来,其中有百合的清雅之香,又有玫瑰花的甜美之香。
自她转头的那一刻,我真后悔自己走进这个商场,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嘴唇干裂至出血,哪怕变成梁朝伟的香肠嘴,我也不会来买这只唇膏,这样就不会如此凑巧地遇见她——付太太,而此刻我的身后,还站着一个人——她的丈夫。
我尴尬地立在那,手足无措,付太太显然也没有预见到这个场景,她睁大了那双明眸,也惶然愣在那,只有付名绪一片泰然,上前两步对她说道:“阿芝……”
阿芝?她居然是阿芝,我的惊讶让我不自觉地也睁大了眼睛。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喜欢用这种香水。”付名绪的唇角勾起一个微笑,眼里却无半丝笑意。
阿芝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整个人似乎都在微微发抖,连勉强挤出的一丝笑容都完全扭曲了,她结结巴巴地说:“不是……我只是……只是随便看看。”
付名绪嘴角弯了一下,转身递了一张卡给服务员,“这两位小姐选的东西,帮我分别包好。”
“名绪,不用了,我本来也不是要买的。”她急促又惶恐地对他说。
他把手往她肩头一按,“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给你。”是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口气,只是他的眼里似乎有一道
犀利寒光一闪而过。
而她的脸色顿然由惨白变为灰败。
此刻服务员已将东西分装好,他低头看看腕表,对她说:“快中午了,一起吃午饭吧。”
“不用了,你们去吧!”她慌忙说。
“哦?你不是想跟她聊聊吗?”他瞟了我一眼,继续说:“正好可以趁吃饭的时间交流一下。”
“交流一下”,这句话估计也只有他能说得出口,情人和老婆——宿命中的天敌,有什么好交流的!
“其实我没有要……”阿芝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望了他一眼马上点了点头说道:“好吧”。
“你的车停在哪?”他问她。
“停在地下二层,我现在就下去取。”她的声音还是不自在。
“不用了,坐我的车吧,就停在门口,不远,吃好后我送你回来取车。”他边说边往外走,她也疾步紧跟他身后。
“喂!你还站在那儿干嘛,走啊!”直到付名绪转身不耐烦地叫我,我才反应过来,跟在他们身后,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别扭和忐忑。
谁会想到,情人、老婆和丈夫能如此和谐地在一张桌上吃饭,其实也不能叫做和谐,因为这顿饭除了付名绪能若无其事地大快朵颐,其他两个人根本是味同嚼蜡,阿芝甚至根本不像在赴宴,更像是在赴刑场。
我觉得奇怪,她为何会如此惧怕他,可仔细想想又觉得情有可原,那个模特,阿芝说过的叫什么刘思妤的,不就是在北京别墅前我遇到的那个女孩子嘛,由付名绪对她的冷血可想而知,他对妻子估计也好不到哪去,况且以他的手段,想让一个人屈服,尤其是一个女人屈服,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时不时夹菜给她,可连我都看得出,她根本吃不下,但她又好像不敢不吃他夹的菜,只故意陪出笑容来慢慢地塞到嘴里。席间他们很少说话,只谈了几句儿子的状况。
我想这个饭局最大的赢家就是付名绪,因为他淋漓尽致地展示了现代社会一个男人的终极权威,就是让妻子像古代的贤后一样,心甘情愿地和姬妾一起服侍君王。甚至在刚刚上车的时候,他替阿芝打开的竟然是前面的车门,而他就和我堂而皇之地一起坐在后面。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在意我,他只是想以这种方式展示他在她面前的权威而已,如果他那群狐朋狗友在,估计不但要顶礼膜拜,内心深处更要羡慕嫉妒恨了。



、多事之秋

再见沈浩已是深秋,而北国的深秋已是萧瑟点点、寒意冷冷,天地间又只剩了两种颜色,冷冷的灰和清凉的白。
白色的走廊里,冷冷的空气里满是冷冷的消毒水味道,沈浩默然伫立在门口,他微微低着头,脸色苍白,廊顶淡白的灯光洒至白色的房门上,又被折射出一层薄雾般的白光,而他的脸笼罩在这白光里,愈加惨白。
我扭头,望了望房间深处病床上的戚雨,她侧身躺着,已在沉沉睡意中。我轻轻把门带上,压低了声音,还是忍不住再次埋怨,“沈浩,你怎么可以这么冲动!你怎么能和一个孕妇斤斤计较啊!就算她再不对,就算你再生气,你也不能动手啊!”
他用手抵着额头,紧蹙眉头,满脸懊悔之意,半天,手放下,才说出话来,“我并没有想要和她计较,只是她……她太无理取闹,我实在是很生气,我想出去静一静,让她一个人在家里也静一静,可她非要拉着我,我只是想甩开她的手,我没使劲,但我没想到,她会摔倒。”
“无理取闹?你难道不知道孕妇的情绪本来就很不稳定吗?你没使劲?她的力气能抵得过你的十分之一吗?不是你没想到,是你根本没有在意!”我为那个逝去的幼小生命惋惜,心中又痛又愤。
“没有在意?我自己的骨肉我怎么会不在意?难道是我故意推她,难道是我故意想让她流产?戚蝶,孩子没了,戚雨难过,你难过,难道我就不难过?”他低低反问,声音已不复平静。
我乍然一愣,从我得知戚雨流产的消息,我就把所有的过失和错误归谬到他的身上,却忘了一件事,他是孩子的父亲,他也是最需要安慰的人。
望着他明显因为睡眠不足而布满血丝的双眼,我很想说句宽慰的话,可却又不知说什么好,半天才徐徐说出一句话,“对不起,沈浩,刚刚是我……”
“别跟我说对不起,这一切从来都不是你的错。”他打断了我,顿了顿又说道:“走吧,我送你回酒店,时间也不早了。”
他转身下楼,昏黄的灯光把他的身影拉的颀长无比,印在灰白色的墙上,像一株枯树随风飘摇,静寂的楼道狭长,仿佛没有尽头,只听见我们的脚步声,突兀又寂寥……
一阵冷风吹过,我不由打了个寒战,抬头正见西天有半轮明月,淡白月光更显清冷。再低头时,身上已多了一件外套,他正将它裹紧一些,“北京这两天温度已经很低了,明天你多穿点,别感冒了。”
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低了头跟在他身后向停车场走去。裹着他的外套,有温暖逐渐包围我,那是残存的他的体
温,夜风吹过脸颊,冷且利,有熟悉的淡淡清香。
已将近午夜,路上车子寥寥,但他依然不疾不徐地开着,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停车,似乎有点漫长的等待,我们谁也没说话。
很快到了酒店,我下车,他也下车来,他说:“我送你进去吧!”
我拒绝了,“不用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已经很晚了。”
他并没有坚持,“好,明早我来接你。”
“不用这么麻烦了,明天我打车过去就行。”
他微微笑了下,这一次言语中却满是坚持,“不麻烦,明早我来接你,快进去吧!忙了一天,早点休息。”
我点点头,说了个“好”,转身离开,玻璃的旋转门慢慢转着,我走进去,前方映出一幅画面,高高的明灯下,有斑斓光影,沈浩依然伫立在原处,望着我的背影,一动不动,这画面旋转,直到面前现出出口,猛然间我有一瞬间的失神,但在出口即将被旋转门掩上的瞬间,我还是抽身进来了。
我向电梯口走去,听见自己的高跟鞋敲打地面的声音,一下一下,轻缓又沉闷。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还站在那儿,虽然这很容易,我只要稍稍侧一下头,透过玻璃幕墙我就可以看见门外的一切,可以看见那画中是否已人去空留灯影独在,但我最终还是目不斜视地走到电梯前,伸手重重按了上行键……
次日我再见到戚雨的时候,她脸色已经恢复了红润,毕竟年轻,身体恢复的很快,已可以出院了。下午,我去看望了妈妈,她半躺在床上,脸上病容重重,看到我,似乎很高兴,嘴角立即浮现出丝丝笑意……
广播里传来飞机晚点的播报,我坐在候机室,又想起了戚雨,想起了她不以为然地对我说:“读完大学又怎样,还不是出来找工作赚钱,现在就有机会工作赚钱,何必把时间都浪费到学那些没用的东西上面。”爸爸曾经的心愿,就是把她培养成一位音乐家,就是因为这个心愿,即便在经济最拮据的时候,也一天不间断地送她去学钢琴,可如今看来,这个心愿要在即将达成的时刻功亏一篑了。
戚雨自从结婚后就进入嘉华公司打点生意,早已放下了学业,现在她彻底决定辍学从商,我没有多少诧异,有的只是遗憾良多,就像你在花园精心种下了一棵水仙花,每日施肥浇水,指望它开出美丽的六瓣水仙花,结果它却只在地下孕育了十二瓣大蒜,并不是说大蒜不好,只是与初衷背离多少会让你有那么点失望。但不得不说,她在这方面远比弹钢琴更得心应手,否则又怎么能在沈妈妈眼皮底下分得三分秋色。她早已经长大了,
早已经不再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了,她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只是不知道,她的这个想法会不会让她和沈浩背道而驰,越走越远。虽然只是短短的两天,虽然她和沈浩似乎相处融洽,沈浩也对她顾怜有加,但我还是感觉到了沈浩的不快乐,或者确切地说是这段意外婚姻带给他的不快乐。当初我以为日久生情,他会慢慢爱上她,尤其是当两个人有了斩不断的纽带——孩子,但是,事到如今,当初的以为会不会变成自以为是?玻璃幕墙外倏然有一颗流星划过天际,耀眼蓝光一闪而即,如此匆忙,让人不禁怀疑它是否曾经出现过,我暗自在心中叹了口气,如果那个孩子还在,该是多好的事啊!
这一年的冬天注定是个多事之秋,我还没来得及从戚雨流产的阴霾中完全走出,梅清清裹着眼泪的情绪就像绵绵的细雨,悄无声息地包围了我。当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说吴军有了外遇,说吴军要和她离婚的时候,我又一次感受到了爱情世界的无常,原来爱与不爱真的只是一瞬间,爱的时候,男女间不仅有爱情更有亲情,而不爱的时候,不但爱情没了,亲情也随之化为泡影,你我之间,我你之间,是最最纯粹的陌路人,甚至于,你跌倒在我的脚下,我只会低眉漠然一瞥,心不泛涟漪翩然远去,甚至于,我独立于滂沱大雨中,你只会持伞而过微有侧目,心不泛涟漪翩然远去。
起初,我还抱着残存的希望劝说吴军,希望他珍惜这么多年的感情,可他只用一句话就把我那一箩筐的说服挡了回去,他说:“我不爱她了,尽快分开,对我和她都好,否则,就是彼此毁了一辈子。”多好的理由,在这个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罗兰夫人的名言是否应该改为“爱情,爱情,多少薄情假汝之名以行之”?
最终他们还是离婚了,远比结婚快速、简单的多,吴军的办公室恋情终于修成正果,这一切,比每天晚上等在电视机旁看完个二十集的都市言情剧都快。我一直以为,长达四年的初恋应该是情深深,此时才发现,情深清浅并不关乎时间,关乎的仅是人心所向,两个月的办公室恋情轻而易举地胜过了四年的初恋,活脱脱的例子,只是,到底是所谓的爱情多一点还是所谓的花心多一点,谁也说不清,因为爱与不爱都是分分合合的最佳理由。



、离殇

在这个有绵绵小雨的深冬傍晚,天色微暗,街边的路灯已一盏盏亮起,一团团微黄的光晕开在沉沉雨雾中,迷离冷清。而坐在我对面的梅清清,她的眼眸更是迷离冷清,“戚蝶,看不出你还这么小资啊,还知道这么有情调的咖啡厅,地方这么隐蔽,如果没来过,还真难找到。”她脸上是灿然的笑,语声暖暖,可再暖也化不开眸中的冷。
我们刚刚在雨中漫步,两个人撑一把伞,漫无目的地走走停停,雨入愁肠,似乎愁意更浓,她说累了,找个地方坐坐,而我环望四周,正发现前方曲径通幽处的咖啡厅。
“其实以前我也不知道这个地方的……”我顿了顿又说:“是有人带我来过。”
“谁带你来的?男朋友吧?”她问。
“不是……”话出口我低了头,却又不由自主地补了一句:“是啊,他还告诉我,这家咖啡厅曾经把名字改成了‘惜舍’,怜惜的惜,可没多久后又改回了‘西舍’,东西的西。”
“你看你,一会不是,一会是,你干嘛老是搞那么神秘,什么时候把他带出来让我看看,也好给你把把关。”她凑近我一些,“是不是你刚来上班那会,有天下大雨开车来接你的那个人,好多同事都看到了。”
“不是啦,你别听他们乱说。”我急急否定了她。
“那是谁啊?”她继续问。
“你不认识的。”
“那你手机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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