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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暖,吃饭的时候也关怀备至地夹菜布汤。她拉着我的手感慨万分地讲沈浩爸爸和她创业的艰辛,讲对沈浩的种种期许,称赞沈浩是多么听话又优秀的孩子……
然后,在沈浩去接电话的空挡,向我暗示她心目中准儿媳的标准,能够辅助儿子将沈家的事业发扬光大。还好,她没有将我一棒子打死,还给我了一个机会,一个成长为沈家准儿媳的机会,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跟她说声谢谢,谢谢她给了我这个难得的机会。或许她说的很对,我要慢慢学习,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商人”,学会如何“相夫”。一整天的思考已经让我打定了主意,此时此刻的抉择很简单,简单得似乎都不能称之为抉择,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是要珍惜这个机会,谁让我决定和沈浩在一起哪。只不过我没有信心,一点点也没有,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让她满意。
“别这样,听你妈妈的话,去韩国又不是离开我,这里离韩国还算近的,你还可以经常回来啊。再说,也不会去很久的,你父母肯定也舍不得你的。”我安慰他,其实也是在安慰我自己。
“戚蝶”他叫我的名字,他很少如此郑重其事地叫我的名字,“你辞职吧,我来养你,我们公司的销售应酬太多,业绩压力也大,不适合女孩子来做,我不想你做不喜欢的事情。”
那一丝悲凉忽然从我的膝盖直窜到头顶,寒气彻骨,人生不如意十有□,谁又能免俗,谁又能不做不喜欢的事情,我强笑:“你看你才这点事情就想让我一走了之,你也太小看我了,其实我也想多锻炼锻炼,说不准哪天我就成了知名的职业经理人,到时候你请都请不来哪。”
我继续说:“既然董事长已经说了,只是让我以轮岗的形式熟悉熟悉各部门的业务,又不是让我当销售员,又没有业绩要求的,你不用担心的。如果我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要拒绝的话,那董事长岂不是要对我有意见了,这样以后恐怕我和她相处就难了,所以……”我拉了他的手,“为了我们的将来,忍一忍,为了我,忍一忍。”
他望着我,良久才说:“好吧,但是,我不会去韩国的。”我刚要开口,“别劝我。”他边说边用嘴唇堵住了我的口。
他把我扑倒在床上,他的吻轻柔又深邃,慢慢的,慢慢的,他的嘴唇滑过我的脸颊、耳垂、脖子,他喃喃说“小蝴蝶,我爱你……”,这话语深情又甜蜜,像浸了蜜抹了糖的玫瑰花蕊……他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他开始扯我的衣服,“别这样”我用力阻止他,可他似乎已经意乱情迷,根本不顾我的反抗,反而愈发激动起来……“戚蝶,我这辈子非你不娶!”他扯开了我的衣服……
古往今来人人都爱山盟海誓,只因相信未来的美好,誓言就是那遥远天边的明月,是漫漫黑夜里旅人的指引,虽然朱丽叶都说请不要指着月亮来起誓,因它阴晴圆缺最易变,可是它的美好却让无数人倾心,纵然易变也执着不悔,歌中不是有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吗?我也不能免俗,只是这誓言从沈浩口中说出,我便不觉得它是月亮,它是宇宙中最稳定的那颗恒星,亘古不变,更何况是我此生这短短的百年,正是白驹过隙。
于是,我搂住了他的脖子,迎合地去亲他的脸颊,其实我知道此时在我的心底已绽开了一朵意念的花蕾,那就是即便我们下一秒将永不相见,我也愿意把我自己贡献给他,只要他愿意,因为我的心早已和他的心融为了一体。
可是他却停下了,他紧紧搂着我,把头贴在我的脸颊边,他起伏的胸膛压得我的呼吸也急促起来,片刻后,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要将你的纯洁留到结婚的那一天,我会让你做我完完全全的妻子,给你最完美的婚礼!”这声音就在耳边,可又似乎那么遥远,远在天涯。
灯影依然昏黄,墙壁上是我们的影子,那两个靠在一起的头膨胀的那么大,组成一个黑色的心形,静静地立在墙角,一动也不动。我觉得害怕,彻头彻尾
的冰冷的害怕,像这昏黄的灯光,溢满了这小小的屋子,从四周一点点地侵蚀我的皮肤,直至骨髓……
墙角那个心形似乎长出了眼睛,冒出了嘴巴,对着我鄙夷地冷笑,这无声的冷笑让我的心瞬间空洞……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送走了沈浩,黑暗的屋子,那一张小小的床,深咖啡颜色的床头,床头柜只剩下了一只,同色,柜身斑驳,好几块油漆剥落下来,露出黑红色的木头,地板有些地方也裂开了,焦黑的口子一条一条,像男人青筋□的胳膊上的伤疤,触目惊心。这房子太老了,这种家具的颜色正是小时候流行的,那时我也不过六七岁,和爸爸去城里的叔叔家作客,踩着灰黑的水泥楼梯,一踏入叔叔的家,满目都是新鲜的深咖啡色,地板、桌椅,上午十一点的阳光很明媚,可那屋子却幽暗又压抑……
我在黑暗中瞪着两只眼睛看着天花板,窗帘的遮光性太差,外面幽暗的灯光映进来,天花板就有了一道灰白的光带,忽明忽暗,仿佛在嘲笑着我的虚伪和自欺欺人……
这个夜晚我以为我会失眠,可是我却睡着了,虽然过了很久,虽然我瞪着两只眼睛躺了很久很久,但我最终还是睡着了,看来我要比我想象的坚强很多,确实,比这难熬一千倍一万倍的日子我都可以睡着,这又算什么,没有人会来帮我,人情的冷暖我早已尝过,我只有靠我自己,所以我要睡着,这样我才有力气让所有的痛苦和悲哀都成为过去。
沈浩最终没有去韩国,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和他的母亲交涉的,他嘻嘻哈哈地约我去庆祝胜利,又带我去商场,买了好多衣服给我,又买了戚雨心仪的礼物。我没有问他,既然他想在我面前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当然要配合他,难得的苦中取乐又何乐而不为,权且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眨眼间我调到销售部已经一周了,日子枯燥又繁忙,熟悉公司的产品,了解现有的客户和潜在的客户,狭小的办公桌上文件摞了厚厚一叠,我一份份看,聚精会神地看,想把这些都刻在脑子里。
周末,戚雨来找我,沈浩载着我们去吃火锅,北京的深秋已经很冷了,热腾腾的火锅,香辣的蘸酱,一顿饭吃完,戚雨的鼻头也红红的,她自小也喜欢吃辣,来了北京两年更甚,最爱辣味的火锅,和沈浩倒是如出一辙。吃了饭我们又去看电影,戚雨兴致盎然,依旧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少年不知愁滋味,这正是她此时的写照吧。而她一来,我的烦恼和愁绪似乎也暂时散去了很多,回到家已经不早了,我和她就挤在那张小床上,拥着一床棉被,温暖又温馨。
她入睡的很快
,她睡得如此沉静,离得这么近,我都几乎听不到她的呼吸声,昏暗中我依稀看到她的脸,似乎嘴角还带着笑,这样真好,我真希望她今后的每一个夜晚都睡得如此沉静。
、尘劫一瞬
沈浩出差去了,要去韩国半个多月,他离开的匆忙,前一晚只打了个电话给我,絮絮叨叨说了半天,他一向是比我还要啰嗦。挂了电话,那一丝一缕的怅然和失落开始慢慢涌向鼻尖,酸酸的,不过我的眼睛却依然干涩,因为白天看了一天电脑。我使劲挤了挤眼睛,想挤出点液体湿润下眼球,可是半滴也没有,我忽然想笑,没想到居然有这么一刻,连想要一滴眼泪都成了奢侈的愿望。难道真如红楼梦中所说一个人的泪水也有度,流光了就再也没有了?那我的泪水未免也太少了。
前些天风平浪静,偶尔在公司遇见他妈妈,她对我客气又友好,我不禁一度怀疑是不是我自己多想了。可是,我很快就知道并不是我多想了。
销售部的张经理交代给我一项工作,要我去跟进中业公司的合同。中业公司是这个行业上游数一数二的大鳄,签了他们一单合同,至少受用三年,可是,公司从来没有和中业有过一单业务,之前销售部也多次送了产品资料过去,但却都是石沉大海,毕竟公司的产品既无品质优势又无价格优势,谈何容易。从来没有合作过,又何来跟进,明明就是让我去开拓一片新的疆土,把这样一个犹如大海捞针的任务交给我,然后看着我、等着我碰壁,然后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反对,然后一二三再二三地让我知难而退,最后退到他们家门之外。
可是我没有退路,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没有人逼我,就像当初……就像那噩梦般的当初……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起床,挑了套正式但又不呆板的衣服,淡淡地画个妆。读书时候的我从来不化妆也不会化妆,跟沈浩在一起后,才略略会了那么一点点,他喜欢女人化精致的、很淡的妆容,他说我的眉毛太淡,唇色有些苍白,桌上这盒眉粉还是他送的。
镜子里看看,很好,标准的OL装扮,只是唇色还是苍白,我不喜欢往嘴巴上抹任何东西,口红、唇彩乃至唇膏我都不喜欢,可是,今天是要出去见人的,这世道,不以貌取人的太少。于是我拉开抽屉,翻了半天翻出一只淡红色的口红来,很久很久以前偶尔买的,只用过一两次,我旋开,诱人又娇艳的粉红色膏体在清晨的阳光下熠熠发光,油润的红,几乎要滴下来。我暗自揣度它应该没有过期,这种化学物品据说保质期至少三年,比这外面千万广厦、朗朗乾坤中大部分爱情的保质期都要长久。
下午张经理和我一起去了中业公司进行产品推介,他费了一番口舌,终于邀请了采购部的几个经理晚上一起吃饭。一行人去了附近一家高级的星级酒店,我终于见识到了真
正的商业应酬,红的白的一起来,我成了对方的靶心,这是我第一次喝酒,只觉得辛辣,那又辣又痛的感觉从嗓子一泻千里,肠子似乎也搅在了一起。满桌的荤段子,仿佛我这个女性是空气,有几个人更甚,直接拿我说笑,我只觉得脸颊火辣辣的,一半是酒精的作用,一半是又羞愧又悲愤的情绪作祟。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本来就不是个能言善道的人,这个场合我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不知道谁说了句什么,大家哈哈大笑,趁着这满屋的欢笑,我偷偷溜了出来。
宽敞的走廊倒是寂静,我不想站在这个门口,往里走了几步到了一个转角口,前面中厅有一个穿了旗袍的女子在弹古筝,弹得不错,尤其是那一连串高难度的瑶指,轻语慢诉,婉转悱恻,绵绵不绝……
我只觉得脸颊烫得厉害,心也扑扑地跳,站了一会儿,人似乎都有些飘飘然了……
可只是石火电光的尘劫一瞬,我的醉意一下子去了□分,身子如灌了铅,又被浸在冰块中,是沉重和冰冷,从脚底到头顶都冒出丝丝寒气,那颗心也一下子收紧骤然止住了跳动。因为我看见了他,两年多没见,他一点也没变,还是那副道貌岸然、衣冠楚楚的样子,身边还挽了个女子,那女子身材异样高挑,面容艳丽,像极了新近小有名气的一个模特。
“戚小姐,好久不见。”他温和地打招呼,无丝毫惊讶,仿佛遇到我是意料之中,“真没想到,今天能在这儿又见到你。”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有生之年怎么还会遇到这个人,偌大个京城怎么就这么小。
“到楼下等我”他对身边的女子说道,那女子莞尔一笑袅袅婷婷地离去,一双美目似有似无地从我脸上滑过。
“怎么?戚小姐不会不认识我了吧!还是已经忘了我。”他嘴角是微微的笑意,可是我却觉得万般可憎。我很想我忘了他,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除了和沈浩在一起之外就是忘了他,可是老天偏偏不成全。
“我们本来就是陌生人,老死也不必往来,所以也根本没有忘记还是记得之分。”我冷冷地回答,“对不起,我还有事,失陪。”我说完转身想离去。
他身子一转,拦住了我,“戚小姐何必这么着急!”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心中实在厌恶,就把目光投向远处,我再不想和他多说半个字。
“今天在这里遇见你,实在是意外,两年不见,戚小姐丰韵了不少啊!”我依然不说话,良久后只听见他冷冷一笑,“不知道是嫁进了豪门当贵妇,还是仅仅是这儿的一个高级陪酒女?”
我不能平静了,因
为我愤怒了,我一把推开他,疾步回到了包厢里,回到了我刚刚逃离的地方,此时此刻,我宁愿呆在这里,呆在这里接受刺鼻酒精中的轻佻和暧昧。一个姓王的经理一见我回来就叫道:“戚小姐,你可回来了,躲去哪儿半天!罚酒一杯……”
此后的一天又一天,每个清晨我都旋开这不知道过期了没有的口红,然后独自去中业公司,站在那近百米高的写字楼下,抬头望望都是微微的眩晕,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地,连呼吸的气息也是灰蒙蒙的,白花花的阳光照在淡绿色的玻璃上,更是惨淡的绿,我整个人也被一层一层勾画,勾画成惨淡的绿。近半个月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