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当初既然走了,现在又为什么回来,纪斯南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好好对他?还是,你对辰还有感情?我知道上次就会你们之间有写不愉快,我都知道,可是小锦,人不能这么自私,我希望你认清楚,你到底喜欢谁,顾北辰,还是纪斯南,选定了,就请你一心一意,别伤害斯南。”
好啊,敢情是她在伤害别人,是,夏锦陌是承认自己伤害了纪斯南,但是,这件事,谁都可以说她,可是沈文欣凭什么?
一个得到了一切,却在自己面前炫耀幸福,并且责备自己的人,到底凭什么?
“文欣,你爱顾北辰吗?”没有计较沈文欣对自己的出言不逊,夏锦陌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头,波澜不惊的眼,看着对面的文欣,有种大气豪迈,大女子的风范,仿佛无欲则刚,淡定无比,看破一切,可一切,又都在她手中的那种气魄。
文欣不说话。
“你只要知道,这个男人,你爱或者不爱,爱,你就牢牢抓住,就是这样而已,其他的,什么都不要想,不要在乎,至于我的心在谁那里,你也不需要考虑,你记住,顾北辰是你的男朋友,而纪斯南,是我的,我清楚男朋友三个字的意义,你放心。”
“那么如果辰还喜欢着你,还爱着你呢?”沈文欣纠缠,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夏锦陌的出现,让她把所有的自信和高傲都瓦解了,从来都是,在夏锦陌面前,她不再是白天鹅,不再是天上最闪亮的那颗心。
原来,她也不过是个胆小的可怜虫罢了,爱情,需要别人的施舍。
距离,计谋(十四)
如果顾北辰还喜欢自己……这一点,夏锦陌从来没有敢设想过。
纤手抚摩过自己耳垂上带着的珍珠耳钉,那是他送的,她一直戴着,即便分开,从来没有将它们丢掉或者收起来的理由。
从来也不需要别的装饰,耳环耳钉从来就是一对的,但是,它们彼此却看不见对方。
像极了他们两个。
原来,那一晚,宋宋说送自己回家的男人,就是他,早在她进他的公司之前,他就已经知道自己回来了,并且,也知道自己住在哪里。
她曾经想过,为什么她会进星辰,是不是顾北辰一早的安排,包括丰泽的收购,其实并不是丰泽经营不善,想找一个好的老板,而是,因为她在丰泽,所以他故意要了丰泽。
不过这些都是她的联想,并不是事实。
而且,她不能对不起斯南,前路已经有了决定,那么她只需要按着决定走下去就好了,她开始反思,这两天,是不是和顾北辰走得太近了,而且,星辰,她适不适合待下去,也需要再度考量。
“文欣,你想我怎么做?”
只要她能够安心,只要她满意,那么她会照做,即使让她离开这个城市,或者她真的不该回来。
沈文欣被她这么一问,到也说不上话来了,真的让她走吗?这话她说不出来,但是不走,她确实是自己和辰之间,最大的阻碍。
她不是没有看见那一对耳钉,上次在成的办公室,顾北辰不在的时候,她看见过,只有一个。
原来,另一个在小锦这里,而现在,两个耳钉已经收齐。
不由得握紧了手里的银匙,沈文欣的表情,有些发冷。
女人都该为自己的幸福不断努力不断争取,顾北辰是她的,那么多年了,她不能白白等下去,她一定要一个结果。
“小锦,你能和斯南结婚吗,看得出来,他真的喜欢你,虽然他现在也是绯闻满天飞,但是你和那些女人不一样。”
她就能那么轻易的看出来不一样吗?夏锦陌觉得好笑,她和纪斯南认识多久?
“我跟你说实话吧,英国皇家芭蕾舞团让我留在那里,待遇很好,机会也很好,但是我选择回来,是因为我告诉过辰,我回来,会和他结婚,他也同意。”
这样吗?那不是太好了,既然这样,沈文欣你为什么那么在意我留下呢?
也许,结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能够让那么多人幸福。斯南会觉得幸福吧,文欣也会觉得幸福吧,顾北辰……
有这么一个爱着他的女人做他的妻子,他一定也会过得很好,虽然,她刻意不去细想,当年他没有结婚的理由。
【收藏+推荐+留言动力】
ps:谢谢亲们的鲜花与咖啡,还有错字提醒,小和会多加注意。
前路,望而却步(一)
整整两个星期,夏锦陌没有联系纪斯南,纪斯南不知道,是不是如果他不主动联系她,那么她根本不会想起他来。
今天是七月初七,农历的七夕节,神话里,牛郎和织女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在这一天,喜鹊会为他们搭建鹊桥,让他们见面。
他曾设想过成千上万种浪漫的约会方式邀请她一起度过这个有意义的夜晚,可是直到现在,她没有给自己打过一个电话,甚至没有发过一个信息。
是,他那天是说,他们暂时不要见面,可是这个女人是不是压根就不想见他,他说不见,她正好有了理由?
下了一个通告,其实后面还有活动,七夕节,作为一个艺人,他今天并不可能空闲,但是,他只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到了下午四点,四点过后,不管什么活动,谁邀请他,他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
看来这几天她过得很舒服,纪斯南你就痴人说梦吧,她怎么可能会主动想起你,你赌,只是证明你是一头蠢驴。
爱情这东西,总是在乎的人,受伤多一点,因为在乎。
今年的七夕,正好是周五,晚上大家大可以出去狂欢,情侣们能够浪漫的一起吃晚餐,甚至可以互相诉说一整个晚上的情话,明天是周末,还有什么比这样的安排更加幸福?
星辰因为是一家大公司,事情自然是比较多的,但是特殊的日子,老板也不会很变态,所有员工都不需要加班,五点可以准时下班,即使手上有沿海开发的案子在。
四点半的时候,张爽就坐不住了,虽然小女子没有男朋友,但是谁规定七夕节不能够打酱油看热闹的?
很多受人倾慕的女职员,一整天鲜花不断,有些女同事都快花粉过敏,可是张爽门前,门可罗雀,不过她并不在意。
年纪尚小的她,根本不急着给自己找对象。
不过,她倒是很好奇,谁会给他们夏姐送花呢?
虽然目前数量为零,可是真的好期待的说!
夏锦陌对她的小心思,有哪里会不知道,只是,她虽然二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但是,心却已经提前成熟冷静,不再会幻想小女生的东西了。
“夏姐,你知道吗,今天总裁让人订了一大束鲜花,抱都抱不过来的那种,送给常来公司的沈小姐呢,哎,沈小姐真有福气居然能够被总裁看上,真是羡慕死个人!不过,是沈文欣的话,也没啥好嫉妒的,那样的美女,上天也会特别眷顾吧!夏姐,你有没有谁送你花?嘿嘿,我可是看过报纸的哦,那个纪斯南,不是你男朋友吗,他就没有半点表示?”
明星嘛,她自然知道,有些事情需要低调,不过,她还是很好奇啊,纪美男到底会如何过七夕呢?
七夕……夏锦陌这才想起来,这是个关系谈情说爱的日子,那么,会不会适合主动找斯南,让他消消气呢?
正想着,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响了,拿出来看,上面闪着的名字,却让自己微微一愣。
前路,望而却步(二)
七夕……夏锦陌这才想起来,这是个关系谈情说爱的日子,那么,会不会适合主动找斯南,让他消消气呢?
正想着,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响了,拿出来看,上面闪着的名字,却让自己微微一愣。
“今晚有空吗?”
顾北辰清冷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低沉却有韵律,很容易让人着迷。
然而今晚,确实是个很敏感的日子,所有的邀约,和他,都不合适。
“顾总抱歉了,今天晚上我没空。”
她没有犹豫,这样回答他,但是心里还是有些想知道,他约她,到底干嘛。
“佳人有约?”他根本不是死缠烂打的人,根不是贴上门的人,但是他就是控制不住问了这个问题,然后,静静地等她回答。
他知道,她的老毛病又犯了,不管什么事,不管什么理由,她总是第一个舍弃自己。
“七夕节,应该和爱人在一起的不是吗,你一定也约了文欣吧!”
夏锦陌甚至笑得有些勉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可恶,不想和他有瓜葛,所以,主观臆断他和文欣已经有约。
半晌等不到顾北辰的声音,以为没在听,正想开口询问他的时候,喀的一声,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
然而夏锦陌刚狐疑的挂上电话,打算打给纪斯南的时候,电话又热闹的打了进来。
“该死的你在和谁打电话,那么久的时间,夏锦陌,你别告诉我是顾北辰,如果是,你信不信我会杀了你!”
纪斯南仿佛已经忍无可忍,打了一通又一通的电话,她的手机都是正在通话中,她到底和谁那么有聊,他原本狂躁的心,更加狂躁不安。
夏锦陌听到他的声音居然想笑,原本担心他会不会原谅自己,担心他可能根本不会接自己的电话,甚至担心第一次主动电话他,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可是纪斯南永远是纪斯南,夏锦陌的纪斯南,永远不会让她处于这样尴尬的境地,他总是让她觉得温暖。
所以,她忽然觉得,人应该知恩图报,懂得知足,文欣说得很对,斯南,真的待她很好,这种好,她不用担心,有一天在她习惯了以后会骤然收回。
“火气不小!好吧,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刚才,确实和顾北辰通电话,不过,是他打给我,并不是我打给他,再来嘛,你气消了吗,如果消了,那么夏锦陌是不是可以约纪斯南,在这个东方情人节,一切浪漫的烛光晚餐呢!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继续生气或者……杀了我~”
“……”
纪斯南显然还在呆滞状态,没有因她忽然的主动缓过神来,这种感觉就好像,他觉得很饿很饿的时候,天上忽然掉下一大推鸡大腿,于是,他乐傻了……
【三更,一如既往收藏+推荐哦亲们~】
前路,望而却步(三)
A市的万达广场,在晚上是顶顶热闹的地方,再加上今天的日子特殊,所以自然是人满为患了,和纪斯南约的是晚上七点钟,夏锦陌却是六点半还不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等他了。
以前斯南也这样等过自己,她想要从等待这件事情开始改变,开始真的做一个称职的女朋友。
天还是很亮的,夏天的晚上,天就是暗的比较晚,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都被掩盖与玫瑰花的海洋,好几个小贩在卖玫瑰花,原本A市的城管是管的很严的,但是今天,大家似乎都愿意为了有情人网开一面。
买花向来是男人要做的事情,送给心爱的女人,但是夏锦陌今天却想送斯南一次玫瑰花。
“老板,这花多少钱?”
小贩见有生意,还是一个女孩子,不由得同情的看了她一眼,其他几个商贩都有做到生意,就他今天还没有开市。
只是,女人买什么花?大概又是伤心人吧。
“小姐,怎么自己买花送给自己,多可怜,这话,就算我送你的吧,不要你钱!”
夏锦陌原想解释的,但是看着老板这么豪爽,心地有这么好,她便也没有多说什么。
依稀还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为了玫瑰花,有人为她建了一大片的玫瑰园,里面种满了各种品种的玫瑰,盛开的时候,美得让人忘记了原来时间还在流逝,一切都会改变。
手里拿着鲜花放在鼻尖闻了一下,色泽艳丽,花香浓郁,也很纯正,想来这话品种很好,忽然心情就被这朵花点亮了,一个人坐在喷泉附近的长椅上,悠闲地看着人来人往。
不远处坐在路虎里面呆着墨镜呆着鸭舌帽的男人,正看着这样宁静的景象,纪斯南不知道夏锦陌这样的改变是为了什么,但是,这个改变,是他希望的,梦寐以求的,世人都觉得他是一只永远都不会想要安定下来的飞鸟,可是却不知道,他想要停靠的那一个巢穴,早已出现,只是他弄不清楚,那个巢穴,是不是他的。
他甚至有这样的想法,不管她的改变是为了什么,他不介意乘火打劫,趁她现在脑子还没有想清楚的时候,将她娶回家,做他纪斯南一辈子的妻。
他终于下车,悄悄的靠近了她,都到了她的身后,偷偷注意着她安宁的神情。
“花真漂亮,不过,比不上这个!”
于是一大束的花展现在了夏锦陌的面前,吓了她一大跳,密密实实一大捆围成爱心形状的红玫瑰,确实够壮观,惹来不少人驻足。
纪斯南无疑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要出尽风头的,尽管作为艺人,要低调!
夏锦陌开心的包过了话,将手里的一朵塞在他的手里,俏皮的看着他,淡淡的道:“嫌弃也没用了,我就能送你这样的了,你不要的话,我就拿去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