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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哲希给余蝶珍买好了馄饨,回到店里看着她吃完,余蝶珍让他就在这里休息,他上了咖啡馆三楼的住所小憩,然后没有告诉余蝶珍就回到了中医院,继续上下午的班。
晚上他找到了林喆的联系方式,打了他的电话。
林喆好像是喝醉了,和他说的话都有些语无伦次,甚至没有问他是谁就开始聊起来,当然是也不清楚郑哲希和他说了什么,郑哲希无奈只能挂了他的电话,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什么时候能兄弟聚一聚,希望林喆清醒的时候能看到。
第二日林喆就回了他的电话,告诉他他愿意空出这个星期六的时间来和他一聚,林喆自己心里也有七八分明了郑哲希为什么会无端端找他,他也正好想和郑哲希谈谈话,郑哲希告诉他说别喝太多酒,会伤身体,林喆笑着说:“喝酒虽然会伤身,但是不会伤心。”
郑哲希就沉默了,好像身边的人,都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江秀贤也是,余蝶珍也是,郑哲希也是。
最后他们约在了初中——一所封闭的私立中学见面,在门口,郑哲希等到了林喆的车。
林喆一下车就朝他笑,说道:“叙旧的话,看来,我们俩才最多旧叙啊。”
郑哲希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也明白了他去找余蝶珍的原因,林喆虽然总是表现得漫不经心,但是头脑很好,出游的时候他出的点子总是受大家欢迎的,正因为他头脑太好,郑哲希才觉得不妙。
林喆,他是在报复自己。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3
“江秀贤说你又去找余蝶珍了。”郑哲希不太擅长兜圈子,特别是面对旧日好友,面对面的对峙也许比笑脸相迎来得更好,他并不想与他叙旧,对于现在的林喆,郑哲希心里只有不安。
“啊啊,我已经猜到她会这么做了,江秀贤似乎不喜欢我。”林喆和郑哲希一起走进校园,保安询问他们来干嘛,郑哲希向他说明来这里的原因。然后保安半信半疑地放了他们进去,林喆从始至终都摆着笑脸,郑哲希有些恼怒,因为这样看起来林喆十分假,他感觉无论他问什么,林喆都会去敷衍。
“你找她做什么?”他尽量沉住气,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用余光瞥着林喆,林喆用手背抹去笔尖上的汗,语气有些不好:“你不是知道了吗?你一直都知道。”
他们走到种满紫荆树的湖边,一阵一阵的风吹来,水纹波动,他们在这里的时候湖水是黑黑的,看起来这十几年来学校对它进行了整治,里面的小鱼也能看见了,那时候吹来的风是污染的湖水的的腥味,现在只有不知道哪里来的草香。
学校在大学城里,是城区郊外,全封闭,但是郑哲希当时就逃了很多次学,晚上偷偷和几个朋友请假出去看电影唱K,他深知如果被发现就要被记大过,但是他还是桀骜不驯的去违反规定,也不会有人去举报这样一个人人都喜欢的阳光少年。他做得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江秀贤合谋把余蝶珍带了出去,看了一场3D的铁达尼号;(泰坦尼克号;),第一次很认真地对她说了一些他看完的感受,那是他第一次很认真很认真地去告白,可惜余蝶珍那时候的表现,真不令人满意。
现在大学城也搬进了许多职业院校和高级中学,这边的环境很适合学生们读书,大多数不会像郑哲希这样大胆不断往外跑,虽然购物囤货不太方便,但是很清静不会有人来打扰。郑哲希也知道一些往外跑的人,有些人真的被学校杀鸡儆猴记大过,有一个原本就不太爱学习的被抓之后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
那时候干的那些事,现在想想也后怕,如果一个不小心给学校发现,他们可就完蛋了,何况他还带着一个女孩子?余蝶珍怕是要恨死他。
“我是知道,所以来找你。”郑哲希说,靠在边栏上,林喆也靠在那儿,说道:“为什么我们会这样?”
“因为女人。”他笑起来,林喆愣了愣,也跟着他干笑起来。的确是的,因为女人,所有大气的男人都变得小气无比,这就是女人的威力,不容小视的威力,他们的关系很好,曾经很好,在余蝶珍正式走进他们的生活的时候,在郑哲希发现林喆也同样喜欢余蝶珍的时候,就开始发生变化了,林喆的不满会在打篮球的时候和郑哲希冲撞表现出来,郑哲希被他撞到地上,脚踝红肿,他本应该了解林喆的不满,可偏偏更变本加厉,最后,林喆虽然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往日的谈笑风生就没有了,有的只是长久的静默。
林喆说:“我以为那样的你会追上余蝶珍,可是你没有,但是你在我在场的时候才告诉我你和余蝶珍在一起了,肯定是在向我炫耀吧?那时候恨不得一罐酒扔过去砸死你,但是你拉着余蝶珍走了,走得很远很远,我尾随你们,你们却在那里拥吻,我逃跑了,真没有骨气,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冲上前去把你们拉开,然后告诉她我喜欢她很久了?”
“不应该,因为那样我和她就没有很美好的记忆了。”郑哲希只是很平淡地回答他。
“不过,我说郑哲希,好像那之后没有多久你们就分手了吧?”林喆说,同时在向郑哲希求证,郑哲希点点头,他懊恼地摸了摸后脑,“我真应该继续关注你们的事情,如果那时候的我上前去安慰余蝶珍,她一定会和我在一起的。”
“然后过不了多久你就甩了她,找上小名媛。”郑哲希补上一句话,江秀贤告诉他的关于林喆的事情,他还真不太爽,林喆为了追名逐利可以利用那些女孩子的感情,这是他最唾弃的事情,也许他自我太过正义,不懂得给他人一些黑暗中的好处,所以知道现在才开始出人头地吧。
林喆大声道:“江秀贤把这些也和你说了?”他有些恼怒,江秀贤真是什么都敢说,他暗自咒骂,郑哲希却开始走了,林喆追上他的脚步,郑哲希想要去的地方是他们当年一起打篮球的篮球场,已经从大理石地换成了塑胶场,想当年打几场球下来都会心疼鞋子的磨损,现在大概不会磨损很大,他踩了上去,有一种软软的感觉,看来学校为了运动的舒适也下了不少血本,而且在这样的场地里也不会有摔到膝盖满是血的伤。
“林喆,你说如果没有余蝶珍,我们现在也会很好吧?”郑哲希问道,站在罚球的点上看着篮筐,他很久没有打过篮球了,高中学业太紧,大学高手太多,他放在家里的球也已经漏气了,此生怕是于篮球无缘,他更同情的是林喆,那个一开学就说要做NBA球星的那个男生。
林喆站到他抢篮板的点上,说:“不,我觉得应该会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因为我和你本来就合不来,无论是哪一点你都比我好,就像是以前抢篮板的时候,你跳得比我高,你也比我高,是一个身高就把我压制住的对手,无论是班赛还是平日玩,你的表情都是很看不起我,有一场我竟然被班主任叫去坐板凳,要不是你受伤了,我都没有上场的机会,你受伤之后回去板凳上坐着,你还记得是谁给你擦汗吗?”
郑哲希顿了顿,想起来初二的班赛他的确是摔伤了,给他擦汗的是……
是余蝶珍。
他忽然想起来了,也明白林喆的心情。也许,那种感觉,就和看着余蝶珍带凌少杰回家过除夕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他恨凌少杰,嫉妒凌少杰,在听闻他车祸死了之后,心里甚至冒出一丝块感,他最大的劲敌,消失了。
“我以为终于有我上场表现的机会了,我去找她的身影,她就只是在你的身边,无论我投出多漂亮的三分球,博得多少人的欢呼声,她的眼始终没有从你身上离开过。”林喆苦笑道。那时候他很想哭,几分钟后就没有状态了,班主任把他叫了下来换人,训斥了他一顿。
郑哲希干笑,他和余蝶珍的记忆太多,无论是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都很多很多,林喆说的这件事,要不是他提起,郑哲希也不记得当时经历了些什么,他连有没有受伤都忘记了,怎么会记得余蝶珍给自己擦过汗?也许是因为林喆余蝶珍太过痴迷才记得那么清晰,可是,郑哲希之所以不让步的原因,是林喆的品行,他表现得是很喜欢余蝶珍,但是却和另外一些个女生很要好。
而且在之前,他就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之后瞒着她又和另外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的他很不齿,但是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这只能说明他女人缘的确很不错,但是郑哲希不允许他缘到余蝶珍身上,因为因为兄弟义气,他们都将这件他们认为不太好的事情保密。
江秀贤不知道,余蝶珍也不知道,估计那个天真的小名媛也不知道。
“哦,对了,忘记和你说了。”林喆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伸了一个懒腰,“现在我的女朋友逼婚啊,真头疼。”
郑哲希一听,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林喆,他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好像又不是,他的手捏成了拳头,他太了解他了,他只说了前半句话,郑哲希就已经能明白后半句话的意思,这些年来,林喆从未变过。
“你想利用余蝶珍来摆脱你那个小名媛?”郑哲希怒火中烧,咬紧牙关,他万万没想到,这就是余蝶珍对林喆来说的用处,可是这个用处用的地方太卑鄙,林喆本来就不喜欢那个小名媛,她的利用价值是能让他工作更顺利,现在他已经满足于自己的地位,那个小名媛对于他来说已经一无是处,他靠着自己的地位权力,也能吸引到很多送上门来的女孩子。
“啊,真不巧,被你发现了啊,”他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挠挠后脑,“余蝶珍现在对我的用处有两个,一,是可以摆脱那个女人让她死心,二,是……”林喆的这种势在必得的笑容让郑哲希的拳头捏得更紧,从前他找不到余蝶珍可以利用的原因,以为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她,林喆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二,是为了报复你哦。”
郑哲希的拳头已经比他的理智更快一步打到林喆的脸上。
年少旧帐 条条皆诛心 4
林喆挨了他一拳,向后退了两步才稳住脚,他捂着脸,诧异地看着郑哲希,左脸真是火辣辣地疼,他没有想过郑哲希会出手,而且,郑哲希他丝毫没有留情。
“我警告你,如果你做出任何对余蝶珍不利的事情,我会杀了你。”郑哲希说,握成拳手的手上的青筋爆出,林喆听罢瞪住他,他也被惹怒了。郑哲希说的话他一直都会听,初中的时候,他就会听郑哲希不要去干什么事情,譬如不要上场,譬如把球给他,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小卒,听着军座的话,不敢随意行事,现在郑哲希也是在说教,与其说在说教,不如说是威胁他。
“是吗?你真的愿意为她杀了我?”林喆气势上毫不输于郑哲希,他把话顶了回去。郑哲希比他更痴迷余蝶珍,这是他唯一知道的事情,而且经过沧海桑田,这种痴迷还没有磨损减少。
如果此刻在篮球场上和他互相厮打,那会太像小孩子了,郑哲希想,可是他更宁愿用小孩子解决矛盾的方法,或许打了一场,两个人身上都挂彩之后,矛盾就化解了,但是他离小孩子的年纪已经过了二十年,怎么也不可能再回去一次。
年少多好,不用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去想方法,有什么不爽的挥动拳头就行了。郑哲希想起了在小村的那个时候,他和凌少杰打起来,那个时候凌少杰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会懵然而不会下太重手,郑哲希知道凌少杰,乔爱雯也告诉了他那些事情,所以他下手很重,那个时候他也想过自己应该打不过这个在山村里长大的孩子,他应该会比自己强壮很多,因为要干的活有很多,但是最后他们被村民拉开,凌少杰莫名奇妙地看着郑哲希,或许直到凌少杰捡到郑哲希的相机的时候,才知道郑哲希的身份。
但是他绝不可能和林喆打一架。
“就算你再怎样生气,你又不可能时时在我身边阻止我,即使我们彼此很了解,但是你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这十几年来我的成长?”林喆对他笑,很是轻蔑,在他眼里,郑哲希还是当年的郑哲希,从来就没有成长,而他自认成长得很好了,现在已经在止步阶段,“唔,用那些小女生的话怎么讲?好像是,你非我良人,怎知我情深?”
郑哲希只是悄悄说了一句“我呸”,瞪着他,陷入静默。
是另外一个人打破了这里的静默,他突然闯进来,本想问他们在做什么,但是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走到郑哲希面前,问道:“你是郑哲希吧?”
郑哲希看着面前穿着休闲服好像是来这里运动的男人,平头,大概三十多岁,长得比较标准成熟,他觉得有些眼熟,林喆先认出他:“黎老师?”
黎璟转了一个头看见林喆,说道:“真厉害,还记得老师。”
黎璟是他们初三下学期的时候来的实习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