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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已无旧少年-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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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林喆在医院有一次看见了余蝶珍,看见她的肚子似乎真有那么一点的突起,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为郑哲希的冷漠而生气,他问余蝶珍:“你什么时候才打掉这个孩子?”而余蝶珍会笑着说:“很快很快。”林喆信以为真。

  余蝶珍听从医生的建议,不该吃的就不吃,戒口,不该玩的就不玩,戒躁,她尽量不在这一段时间运动,因为这一段时间最容易流产。余蝶珍时不时让自己的妈妈炖盅,然后吃得也格外开心,余蝶珍的妈妈很惊讶,以前余蝶珍才不会吃这么多东西,就像她高中毕业之后说的:“再怎么吃我也过了长高的年龄啦,到时候不打竖长打横长我怎么办啊?”而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余蝶珍发生了些什么,最后她想明白了,余蝶珍怀孕了。

  余母把炖盅抱出来,是炖白鸽。她摆到自己女儿面前,坐在她对面,问道:“蝶珍,你是不是被贪吃虫寄生了啊?”

  余蝶珍大言不惭地点点头,道:“是啊是啊,所以我要吃很多很多有营养的东西。”

  “我是说那贪吃虫是不是寄生在你肚子里呢?”余母问道,“有什么都要告诉妈妈,不要自个藏着掖着。”

  余蝶珍的笑容僵住了,她埋头继续喝,炖盅的味道因为蜜枣变得有些甜,香味还会萦绕在鼻尖。见她没有说话,余母更加肯定自己心里的想法,她严肃地问:“蝶珍,你是不是怀孕了?以前的你不见得会对自己那么好。”余蝶珍一怔,被汤烫到了舌头。

  余蝶珍放下勺子,看着自己的妈妈,她脸上是藏不住的怒意。也对呀,妈妈是过来人,自己发生了什么,她会有什么不知道的?那些风霜的痕迹都划在她的眼角了,那些她刻意藏起来的白发也一条条显露出来,你在长大,她却再也长不大。余蝶珍鼻子一酸,眼泪就从泪腺里溢出来,余母一拍桌子,大吼道:“蝶珍,快告诉妈妈,是哪个混蛋的?你都还没有结婚,竟然就来个未婚先孕!这很好玩吗?最后的责任谁来承担?”

  余蝶珍哭起来,使劲摇头,余母站起身,继续吼道:“是不是不敢一个人去医院打掉?走,妈妈陪你去!那个混蛋,敢让我女儿怀孕,看我不弄死他,大不了同归于尽!”

  “不是……妈……不是这样的。”余蝶珍拉住亢奋中的余母的手臂,眼泪不断地掉,像是一个受到了莫大的委屈的怨妇,她紧紧地拉着余母的手臂,让余母不要再说了,“孩子……我要留下……”她另一只手抚上小腹,她真的害怕自己的妈妈就这样把她拉扯到医院,然后孩子就没有了,她所有的寄托都没有。

  余母听罢,愤怒极了,她甩开余蝶珍的手臂,大骂道:“你不是很聪明的吗?这件事的对和错黑和白你怎么就看不清了?你真的那么爱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要帮他生个孩子吗?你生了下来又怎样?你希望他在一个只有妈妈的家庭吗?你带着一个孩子你还能嫁得出去吗?还是你要做一个大龄剩女带着孩子上电视征婚?余蝶珍,我养你那么大,你不要做错选择!”

  “妈!”余蝶珍大叫一声,泪浸湿脸颊,“这个孩子是郑哲希的啊!”

  余母愣住了,看着失声痛哭的余蝶珍。她最想要让女儿嫁的人是郑哲希,那个帮她调理身体的郑大夫,在凌少杰死了之后,害怕余蝶珍走不出这个阴影,她还拜托过郑哲希要好好替她照顾好余蝶珍,在余蝶珍住院的时候,她也觉得让郑哲希照顾着很心安。可如今,自己的女儿怀上了他的孩子,他却没有来提婚的意思,甚至余蝶珍都没有把他带来见家长,余母曾以为这件事就算了,郑哲希也许可以和余蝶珍做个好朋友,可现在余蝶珍说那个孩子是他的!

  “真……的?”余母脑海里浮现那个看起来很靠得住的男人,自己总为他说好话,他也很深得人心,但余蝶珍已经怀孕了为什么都还没有结婚?“郑大夫为什么不来和我还有你爸提婚?我又不是不愿意把你交给他……”

  余蝶珍哭道:“他也许不爱我了……”

  余母握住余蝶珍那只原本抓住她手臂的手,心疼自己的女儿。女儿的心情她不懂因为她和余父是初恋,一直走到现在,有磕磕碰碰也能包容的,怀上余蝶珍的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全家人都喜气洋洋的,就等待这个孩子出生了,而余蝶珍是独生的,她只有这一个女儿,只有这一块心头肉。她觉得自己真是看错人了,而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她都看不懂吧,谁会知道你心里真正会想些什么,就像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如果你不想妈妈在周遭人面前丢脸,还有这个孩子未来会不会被人看不起,你就考虑清楚,好吗?”余母说,“我倒是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只是你的未来,你要怎么掌握呢?”自己的女儿未婚先孕,总有一些三姑六婆喜欢说闲话,说着说着,余蝶珍就没有人要娶走了,而假如那个孩子留了下来,他该不该和爸爸相认?或者说,会不会有人骂他野种?他又如何在其他孩子面前抬起头?

  余蝶珍看着妈妈,妈妈竟然没有很激动地将她绑去医院,也许郑哲希是真的很得她心吧,谁都喜欢郑哲希。她觉得妈妈这一次很尊重自己,也许是因为真的长大了吧,妈妈也不愿意再干涉自己的选择。

  尊重长大。

  “有什么问题可以问问妈妈,不要乱吃药,知道吗?”余母无奈地坐了下来,抽了几张纸巾递给余蝶珍擦眼泪,“你怎么这么傻?”

  她虽不懂现在这一代人的思想,可她懂爱。

  谁不是从荆棘之中闯出来的呢。

  怀抱着傻里傻气才能闯出来。

  林喆又一次在医院里见到了余蝶珍,而余蝶珍不是满脸的愁云,更多的是心情舒畅,他看了一眼余蝶珍来的方向,握紧了拳头。余蝶珍肯定没有听他的话,或者说是根本没有听进去。

  “余蝶珍,你还没有打掉那个孩子吧?”林喆拦住她的去路,忍着怒意,“你为什么要为一个伤害你的人留种?”

  余蝶珍朝他微笑起来,一只手手抚上肚子,一脸都是做了母亲而很开心的表情,林喆实在不能理解,继续说道:“你怎么那么傻?”

  余蝶珍笑着说:“我比想象中爱他。”

  只因为太爱他了,才愿意做很多很多的傻事,旁人怎会懂这一份傻气。就像别人说,你非我良人,怎知我情深。

  林喆的怒意消去过半,他心里满不是滋味,他心疼余蝶珍,也很想去可怜她,只是余蝶珍的笑容真的让他无法去可怜,他看到的是幸福,不是佯装出来的笑容。真正的快乐没那么容易隐藏得住,它会从自身散发,然后传染给周围的人。如果林喆不知道真相,如果他是一个路人,看见余蝶珍,也会以为她一个快乐的年轻女人怀上了孩子,要回去告诉自己的丈夫。

  林喆要余蝶珍好好照顾自己,余蝶珍应允。她走后,林喆摸出手机,给郑哲希发了一条短信,道:“你真的不要对余蝶珍负责任?”

  郑哲希没有回复,林喆想起了他上班的时候是不开机的,所以他等到中午十一点半的时候才收到了他的回复,郑哲希说:“我问过江秀贤了,她说没有这回事。”

  林喆一看这条信息,讽刺地笑起来,郑哲希和江秀贤大概比他和江秀贤还有熟悉,却看不出江秀贤的谎言,连林喆都知道江秀贤为什么会这样说。林喆说:“你对怀孕的余蝶珍不负责就已经够外人怨恨的了,江秀贤自然比我们任何人都恨你,她是最不想让余蝶珍留孩子的那一个,怎么可能让你回去认孩子,让余蝶珍继续坚持留下来啊?”

  郑哲希看到林喆的这一条短信,手捏紧了手机。林喆说的没有错,江秀贤生气起来,什么都可以说,骗他,小菜一碟。郑哲希又想起江秀贤给他发的最后一天消息。

  “谢谢,我祝你这辈子都得不到幸福。”

  已经在表明她有多恨这个伤害她挚友的男人了。

  郑哲希一拍脑门,懊恼自己为什么全然相信这个女人,他收拾了一下台面,奔出诊室。



 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5

新城已无旧少年;骤然离去 都措手不及 5



  余蝶珍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那个号码她烂熟于心。舒悫鹉琻上面写道:“国庆节的夜晚我来找你。”余蝶珍瞟了一眼桌面上的台历,九月二十八号,原来郑哲希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再来找她,时间不知不觉,而她后知后觉,可是郑哲希现在却发短信给她,说国庆节的夜晚,他来找她。

  余蝶珍没有回复任何东西。

  她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以前离开郑哲希的时候也没有这种感觉,她这次是惊讶郑哲希来找她了,以前是认为理所当然。

  他是知道这件事了吗?他会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呢?

  余蝶珍摇摇头,他应该是早就知道了的,林喆或者是江秀贤都会去批斗他,他绝不是因为知道这件事才来找自己的。余蝶珍忽然觉得已经记不清他的面貌了,不过是两个多月,她却感觉离开了他二十多年,一日如隔三秋。她的确也很想念他,从来就没有那么想过,从刚开始因为孩子的迷茫一直到现在决意生下来,她都很想郑哲希在自己身边。她想过,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她和郑哲希早就结婚生子了,何必落到现在这般田地。

  明明相爱,却还要互相伤害。

  身上的棱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在伤害之中被磨损,然后磨出缺口,用来容纳对方的缺点。都是刺猬,才会如此吧,可也可以用刺的另一边,最柔软的躯体互相拥抱。

  若他回来,我定如此。

  余蝶珍看见余母提着午饭进入诊所,小哲开心地摇着尾巴扑向她。余母不让余蝶珍叫外卖,所以就亲自送饭,余父知道这件事之后,并没有什么表示,他似乎比谁都焦虑,戒掉的烟又一次拿了起来,余母每日闻到烟味就和他吵架。

  余蝶珍最不愿看到的就是父母因为她而忧愁,可她无法消去这些忧愁。

  也许这是她最对不起自己父母的一件事了,她从小成绩就很好,险些溺水而死,可她大难不死,她不奢求后福,她觉得没死,就已经是最大的福了。

  可她失去了外婆。

  也算不得什么福吧。

  余蝶珍终于等到郑哲希的到来。她坐在柜台后,看着郑哲希把车停到诊所前的停车位上,然后大步流星地进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她看着那件白色衬衫忽然觉得很怀念,怀念那些岁月里的少年。那个时候会有节假日,而如今每天都是在工作。仿佛瞬间失去了自由。

  郑哲希看到她的那刻目光变得如水一般,他说:“今天是国庆节,医院里给我放假了,我们今晚去江边看烟花吧。”

  余蝶珍知道他不容她拒绝,点点头,她看着他的身影出了神。郑哲希被看得浑身不自在,随后说:“这件衬衫是高中的,那个时候太大,现在刚刚好,所以我就穿了。”

  “我知道。”余蝶珍笑起来。

  郑哲希沉默了,他看着她的笑容,然后看到她的长发,被灯光照得泛光,她的黑发还是很顺滑吧。郑哲希曾经去学飘柔的广告那样摸过。他努力去从她的眼睛里去看看这个笑容是不是虚假的,自己那个时候就那样勒令她脱衣服,又羞辱她,让她滚,她应该很恨自己才对。可是她的眼里什么也没有。

  “今晚我来接你。”郑哲希说道。

  “在咖啡馆那边接我吧。”

  郑哲希点点头,然后离开了诊所。

  余蝶珍目送他离开的背影,和那些年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当初买大了的白衬衫突然间合身了。她真的记得那件白衬衫,因为她曾经在袖子边用签字笔划到了一条线,那条线洗不掉,沉淀了这么多年它还在那里,陪着这件白衬衫的主人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白衬衫不比那时候白,就像人已经不再是旧时的那一个。

  余蝶珍下午关掉诊所的门,回去咖啡馆三楼的居所,她从衣柜里翻出一条半身长裙,孔雀绿色,是江秀贤在她十八岁前送的,她再翻了翻,就找到了一件很久没有穿的白色雪纺衫,她洗了一个澡,换上了这两件很久都没有再穿过的衣服,她站在落地镜前,发觉还是挺合身的。用风筒吹干了头发,她就躺在床上,等待着郑哲希的电话。

  六点钟郑哲希才打电话来,她已经很饿了,随意去吃了一份意粉,已经到了七点半,然后郑哲希把车停靠在路边,说要步行到那里。

  余蝶珍和他并排走着,其实也有很多人把车停靠在路边就向那边走去,估计那边是有很多人,连车都没地方停泊了。郑哲希转过头,看身边的余蝶珍,她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随着江风飘到他的鼻翼,他还真的没再见过她穿这条裙子,孔雀绿那么浮夸的颜色,余蝶珍的衣服都是沉沉的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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