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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已无旧少年-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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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

  余蝶珍忽然想起来高二暑假补习的时候,有一个夜晚他骑着单车送她回家,余蝶珍曾恐吓他说自己以后一定会有很多人追,到时候嫁到外国移民就不回来了,而郑哲希憋红了脸说,她以后一定会嫁一个中国人,而且姓郑。那个时候她很想说,姓郑,不叫郑哲希怎么办?可是她没有说。

  那个时候的她在自己心中默许了会嫁给郑哲希。

 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2

新城已无旧少年;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2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江秀贤也及时赶了回来参加。舒悫鹉琻姑姑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很妥当,婚纱定制郑哲希全权监督,几乎是量身定做,余蝶珍笑着说:“生完孩子如果瘦了,以后穿太大怎么办?”郑哲希回复她说:“那我就喂肥你直到你穿进为止。”

  “不要!”她嗔怒道。

  没有牧师,没有教堂,选了一间不是太奢华的酒店,但也看得过去,两人站在台上,说着感谢大家忙碌之间到来,两枚用红色心形盒子装着的戒指被江秀贤递了上来,郑哲希微笑着接过,两人打开盖子,互相把戒指戴进无名指。

  郑哲希伏在她耳边,道:“今天的你好漂亮。”

  每一个女人出嫁的那天是最漂亮的那一天,不用化太浓的妆与穿多高贵的衣服,只要她站在台上,就是万众眼中最闪亮的一颗星星,这一天过后,这颗星星将陨落,跌入爱人的怀中,沉浸在爱河里,永不分离。

  余蝶珍微笑道:“你也只有今天嘴甜。”

  “如果你想要,我天天都……”他坏笑着,突然去吻她。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众人眼里接吻,不顾眼光,忘我地吻,而大家的眼睛是见证。他环抱她的腰,她的手搭在他胸前,江秀贤在座下落泪了,掌声持续了多久,吻就有多久。

  之后由郑哲希轮番每桌敬酒,大家在江秀贤的威逼之下都不敢把他灌醉,欧进锋见到这样的江秀贤都笑了起来,他说郑哲希喝几杯也没关系的,江秀贤瞪着他说她不想自己的挚友的老公也像自己的老公一样身体那么孱弱还不懂照顾自己。

  余蝶珍看见郑父和自己的父母聊着天,因为姑姑的原因都挺和谐的,不时还笑着。她最后走到江秀贤身边,江秀贤见她,抱了一下她:“美人真美。”

  余蝶珍笑着说:“你也不赖。”

  “想不到我只是去度了个蜜月,你们就要结婚了。”江秀贤无奈地笑道,“你们走得真久,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让人离开,可以让人永恒。”

  余蝶珍知道自己和郑哲希是初中就认识的,那个时候方铭追江秀贤追了两年,他们在一起了,可他们却没有走到最后。“我本来想叫方铭也来参加我的婚礼,可是方铭和乔爱雯在一起了,一定会一起出现的,我怕……”

  江秀贤笑着摇摇头:“蝶珍你真傻,时间让人离开,是双向的。”就像方铭离开她,她也离开着方铭,并不会只有一人留在原地,好比她前后遇上的夏晴生与欧进锋,最后她选择留在欧进锋的身边,才叫做留下。

  “我真傻。”余蝶珍喃喃道。

  婚礼上的宾客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离去得七七八八,余蝶珍坐上郑哲希的车,郑哲希说原来他的父亲很早就买好一套房,就是留给他结婚用,可他迟迟不结,所以他才一直不知道。姑姑提前离场就是回来给他布置房子了,里面的家具还需要自己买,房贷父亲已经还了一半,剩下那一半就是他们共同努力了,而且比较清静,适合余蝶珍休息。

  车开向一座楼盘,余蝶珍惊讶,郑父和当初凌少杰选的地方是一样的,只是楼座和层数不一样罢了,都在同一个小区。

  注定住这里了。她无奈地想。

  一回到那个新家,客厅什么也没有,但是姑姑送了床垫来,房间都布置完了,他们睡就可以了。

  突然有人按门铃,郑哲希从猫眼往外望,但是被人用手遮住了,他开门,林喆一行人大喊着要闹洞房。

  “来晚了,我们早就洞房过了。”郑哲希把余蝶珍拉过来,用手臂圈在怀里,“你们等好给我们的孩子满月酒送礼。”

  余蝶珍见到那群人中有好几个都是以前和郑哲希一起玩的损友,或肥或瘦,还有同学们,那次高中毕业的初中同学海南旅行里的人都基本到齐了。

  “你可要好好对我们的学霸姑娘。”一个人喊道。

  “她可从来没有考赢我。”郑哲希得意地反驳。

  余蝶珍在他们你一声我一声的回应中笑起来,仿佛回到初中,回到她认识郑哲希的最开始的地方,一切都纯净透明,一切都充满活力。

  时间它都不会走得太远的。

  夜深了,林喆他们很识相地离开了他们的新家,余蝶珍疲倦地回到房间,坐在床边。看来姑姑也收拾了一些她在咖啡馆三楼放着的衣服,地上有两个收纳箱,一个是她的,一个是郑哲希的。

  她转头,郑哲希没有进来,她脱下婚纱,在收纳箱找到了一条睡裙,她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换过睡衣来睡觉了,忙碌让她总是穿好第二天就要用的衣服来睡觉。

  她走出房间,估量着这件房子的大小。不大不小,却刚好能容纳一家三口。三房一厅,房间只有她睡得才配有浴室和马桶,但是还没有装热水器。客厅外有一个宽大的阳台,平时用窗帘遮住推动式的落地窗就行了。还有一个厨房,厨房外还有一个阳台,用来晾衣服的。她最后在厨房边的浴室找到了郑哲希。

  他在试热水,原来这边的浴室装好了热水器。

  他看见余蝶珍穿着睡衣过来,说道:“把脸上的妆都去了吧,对身体不好。”余蝶珍点点头,打开刷牙台的水龙头,一点一点地把妆卸了。

  郑哲希忽然从后面抱住她的腰,她吓了一跳,郑哲希用嘴唇吻她的脖子,余蝶珍觉得痒痒,便扭过头用嘴对上他的嘴。

  “要一起吗?”他指了指热水器,余蝶珍红了脸,说:“不要!”

  “这也由不得你了,老婆。”他说着关上了浴室的门。

  最后余蝶珍罚他给自己吹头发。吹风机伴随着郑哲希一声声对不起,余蝶珍假装愤怒,心里却偷笑起来。

  终于开始有点家的味道了。

  头发吹干后,郑哲希和她一起爬尚了床,他让她睡在自己的臂弯里,余蝶珍把毯子拉好,枕着他的手臂躺下,郑哲希用脸去磨蹭她柔软的头发,有一点点的洗发水香。

  他问她:“你说那是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吧,像你一样呆呆傻傻的挺好。”余蝶珍说。

  “我哪里呆呆傻傻了?”郑哲希蹙眉,用手覆上她的小腹,被她推开了。

  余蝶珍说:“如果我不能护他周全,我不会希望他是个女孩子的。”

  郑哲希说:“你不相信我能保护你们娘俩吗?”

  “不是相不相信的问题。”余蝶珍仰头亲了一下他的脖子,“我更希望有两个男人保护我呀。”

  郑哲希突然坐起身,焦急地说道:“不行,我得听听他是男是女!”然后把耳朵放在余蝶珍微微突起的小腹,余蝶珍哭笑不得,“你是听谛吗?还是你想让一个还有尾巴的胎儿开口告诉你?”

  郑哲希不好意思地躺回来,抱着余蝶珍,覆水一般在她唇上一吻,关上灯,轻声说:“晚安,老婆。”

  “嗯,晚安,老公。”

  就像是已过金婚的老伴彼此珍惜。

  婚后生活很平静,平静得让她太清闲都不适应。郑哲希朝九晚五,家里的家具也一一添齐。郑父在十一月有些暖和的日子来造访,整间屋子只有她和郑父。

  郑父见到她的肚子日益大起来了,就忍住没有吸烟。他坐在沙发上,而余蝶珍沏好茶,他也只是随意喝了一口。余蝶珍坐在他对面,微笑着询问:“爸爸怎么今日有空来?哲希工作要中午才能回来呢。”

  “我不是来找他的,我是来找你的,就谈谈心吧,不要搞得关系太僵便好。”郑父说。

  “我是吃国家粮的人,你和哲希大可不必照顾我。”

  余蝶珍不解,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郑父的眼睛黯淡无光,他没有看着余蝶珍,而是看着玻璃桌上的茶几,“你也知道,哲希十八岁就没有了妈妈,他很依赖妈妈,和我反倒生疏,也许也是因为他小的时候我总是出差,而他妈妈总是宁愿没奖金也推掉出远门的缘故吧。”

  “那时候的他很颓废,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每当安慰的话到了我嘴里就好像是在训他,我们的关系很僵,他差点连志愿都没有填,好在他姑姑劝他,他才填了上海的中医药大学,就好像是故意避开我一样,他很久都不回家一次。”

  郑父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眼睛有点湿湿的,好像随时都会落泪。余蝶珍知道自己不能说什么,也不能插嘴,所以只是聆听。

  “郑哲希没有考公务员,我本来是很生气的,因为这样就没有铁饭碗了,可是我觉得很对不起他,毕竟我是因为工作太忙,没有守在病房,才让自己的老婆在医院里自杀……”郑父说话的声音已经在颤抖了,余蝶珍听得也很替他难过。

  “本来哲希是要在上海的医院工作而不是这里的。”他看着余蝶珍,“但是如果他是因为你而回来,我不怪他。”

  他从很多人嘴里听到的余蝶珍都是不一样的,有人说她曾经的男朋友在结婚前死去了。郑父很惊讶,面前的女孩也曾面对过重要的人死亡,可比他更坚强。

  而他在听到自己老婆死讯的那一天,差一点就想在医院天台纵身一跃。

  可他想到了郑哲希。

  他还有一个儿子。

 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3

新城已无旧少年;爱入膏肓 唯良药苦口 3



  郑父的眼睛里有闪闪发光的泪水迟迟不落下来,那是身为一个父亲的泪水。舒悫鹉琻你和他的价值观相差很远,可血脉里的基因更加深远,无论你如何生活,面容与他相似是无从可选的。

  余蝶珍知道,郑哲希的父亲爱他,可是表达方式总是错误,她想告诉郑哲希有关于他父亲的事情。真正关系僵硬的不是余蝶珍和郑父,而是郑哲希和他的父亲。

  “蝶珍,我也听说你是一个很乖的孩子。”郑父欣喜自己有这么一个口碑好的儿媳妇,“你也有孩子了,我不希望我的孙子被你和哲希像我当年一样被忽视。”

  余蝶珍说:“怎么会呢?”

  “孩子出生之后你还要继续工作养家的吧?”郑父看着余蝶珍点头,又继续说,“你们工作会很忙,就会忽视孩子的了。”

  “我无论如何也要腾出时间照顾他的。”余蝶珍肯定地说道,她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但是她会慢慢学着怎么做,其中就是绝不会让孩子一个人。

  郑父微笑:“可不要把孩子在亲戚中踢来踢去。”

  “决不可能。”余蝶珍道,像是一个在百日誓师上承诺着“决战一百日,绝不复读。”的高三学生一般。

  郑父满意地说:“以后我就要多一个懂事的女儿了,真好。”

  余蝶珍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头发。

  郑父和她聊了很多很多,比如郑哲希小时候的糗事,或是他如何瞒天过海却被父亲抓了把柄。他说郑哲希四年级的时候跟着一群六年级的去打群架,结果他半路就开溜了,而且郑父刚好开车路过看见,回家后痛揍他一顿,郑哲希才学乖了,也是从那一天起,不知道是不是被揍得开窍了,他的学习从中等直线上升,他甚至都没有上过补习班。

  郑父离开的时候郑哲希回家了,两人对视,郑父比他矮,也比他稳重。这两个有着相似面容的人总该心灵相通。余蝶珍在郑父离开之后和郑哲希说了很多他的好话,郑哲希不屑地回答,他都知道。

  “你都知道你还闹成这样?”余蝶珍不解道。

  “所以为了表示我这么多年的叛逆对他不起,我就把你娶进门让他开心开心啰。”

  余蝶珍扑哧一下笑出声音,郑哲希还真是嘴硬。

  从之后他们互相对待的表现看,在这一天的郑哲希确实是知道了父亲别扭的爱。

  十一月中旬的时候有些冷了,余蝶珍穿了很多也都还是冷,她好几个星期都留在家里没有出门,也不想碰电子产品,害怕有辐射。最后她在一个无聊而且郑哲希加班的中午围上围巾,比别人穿得都多,出了门。

  她坐公交车,第一次有人给她让座,虽然肚子不是特别大大到夸张,但是从她穿得那么多,脸因为吃太多营养品而圆润起来就知道了。即使现在只有四个月左右,不太需要座位,但她还是不想浪费心意坐下了。

  她去了欧进锋的家,也许可以说是江秀贤的家。欧进锋给她开的门。

  江秀贤在画室里和媛媛聊着一幅画该不该把它画得逼真,江秀贤说如果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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