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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未醒-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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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贴耳与我说话:“今天晚上你太漂亮。”像是在感慨。

“被一群妙龄美女包围,还能想到我?”

“能。”

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假话,林兆。”

他看看我,笑起来,直了身子说:“先进来坐。”

里面已经开了空调,非常凉爽。

空间不大,只摆几样黑色家具,衬着白墙。电视柜上有一盆绿色植物,有不爱声张的生气。

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另一端的扶手上丢了一件外套,不知是不是穿过。

他在厨房问我:“还是喝水?”

“冰水就好。”

他带着两只纸杯回来,坐到我对面。

“原来你平时就住这里?”我说,“还以为你和长辈一起住。”

“大部分时间还是回去。”

他喝了水,说,“只最近几个月经常在这里。”

“工作太忙?”

“这是一部分原因。”

他示意我看那片通透的落地大玻璃窗,“夏天来了,在这里看夜景不错。”

该城少有重污染工厂,大气还算洁净,可看见闪烁星空。

“真懂得享受。”

我说,“这里一定已经有不下一百的美少女来看过夏夜星空,一听见门铃响,就慌慌张张躲进衣橱或者床底——”

他只笑,并不作答。

“有什么不能承认?我们都是成年人。”

我继续说,“何况你三十多岁,连一个正经拉上台面的女朋友都没有,没有人愿意信。”

他摇头反问我:“从这里向下看,你能有什么感觉?”

我怔一怔,起身过去开了窗子,“天子俯瞰众生,尽在掌握?”

但是星空真美。每每静下心来看天,可以沉淀自我,万物都相形失色,显得渺小。

“我还算有自知之明,哪里是天子?”他说。

“林家家大业大,至少在本城可以呼风唤雨,和天子无差。”

他说:“你再想一想。”

可是我想不出更多。何况酒使我有些熏熏然,无法集中精力去想。

“大千世界,无穷可能,林先生,还是饶了我吧。”

我说,“我愿意坦白交代,我智商不高,当初连重点大学也是擦边才考进去的。”

他失笑,“这和智商有什么关系?”

他这才说:“那次去山顶,你说自己已经像上帝,可以坐拥无数俊男美女,我才想起来,自己原来还有一套这样的房子。回来以后再看,觉得自己一个人做上帝,其实没意思。”

“木晓,你说的对,我三十多岁,家大业大,寻常人到这个年纪,已经可以送儿子去念小学。我却不能。”他说,“我必须结婚。”

我笑了。

“作为一个从围城里出来放风多时的人,林兆,我想告诉你,那里一点意思也没有。”

“男人或许都喜欢探险,但需要选对地方。那不是猎奇的好去处,远不如商场。”

他低低地说:“那时董佩宜死去,我一个人去了香港,在她的墓碑前想,人一生其实要进两次坟墓,第一次是婚姻,第二次才是死亡。”

“你是对的,林兆。”

我说:“爱情使人中毒,婚姻是活埋,钉好棺材就撒土。半死的也能很快死透。”

我们都不再说话。

林兆有宽厚肩膀,我渐渐靠在他身上。

我们喝的都是同一种酒。气息融在一起。

我说:“今天的酒会,有人以为我是董小姐怨灵转世。”

他胸腔微微震动:“怎么说的?”

“只是随口闲谈。见到我真人近在眼前,吓好大一跳。”

他轻轻说:“不用在意。”

第二十八章(上)

那天晚上我就在林兆床上睡了。男人居处没有卸妆油这样的物件,我拿他的洁面霜洗了脸,犹觉得清洁力不够,往脸上多泼了一些热水。

洗澡也没有女人睡衣可换。我对着半空的大衣橱横挑鼻子竖挑眼:“设备这样不完善,女人住一天就要发疯,还怎么留人?”

他坐在床上,闷声发笑。

最后只好穿着浴衣睡觉。

关了灯,窗帘拉得严实,什么也看不见。林兆在被单下渐渐握住我的手。

他的手指似有独立生命,将我指缝填得严丝合缝,务必要将我整只手裹在手心。

我背对他,说:“怕我半夜偷走你的金卡?”

“怕你欲行不轨。”他说:“密码也可以告诉你。”

我无可奈何地笑:“女人才吃亏!”却没有动。

然而他只是一夜都握着我的手。

我是真的困了,自顾去睡,哪怕下一刻天塌在头上也不想管。恍惚里不知究竟做梦没有,但记得身在何处,与谁牵手。次日醒来,林兆已经先行出门上班,在厨房留了蓝莓味的炼乳与一碟吐司给我。

并一张字条,上面压着我的车钥匙:吃完再走。

落款是林兆。

我清醒过来,想:早饭是一定要吃的,但叫我如何穿昨夜的礼服去上班?

衣橱里倒是有他的西装衬衫之类的衣服在,长袖子长腿,真要拿来,我如三岁幼女偷穿父亲衣物,一件上衣便够我当连身裙穿。即便勉强穿得,出去也要被人当怪物看。

我有些懊恼,坐在餐桌边往吐司上挤炼乳,迅速盘算,一面给林徐打电话,告诉他我会迟些到公司。

他却以为我昨夜喝多,口气有些关切:“这里有我就可以。”

“幸好接下来的几天时间不用再应酬。”

无衣可穿这样的理由,使我觉得窘迫,脸上有些发热:“谢谢你,林徐。”

但我终要出门去。难道要永远穿着浴衣坐在这里?

突然听见有人按门铃。

这不是林兆私所?难道果真有情人上门?

我很快走到玄关旁边,自可视门铃的屏幕上看见门外站着一名职业女性,像在哪里见过,落落大方地说:“木小姐,林总要我送东西来给你。”

原来是他的秘书之一。

我这才开门,接到一只大大的纸袋:“这是什么?”

“噢,是衣服。”

翻一翻,里面果然有一件白色麻料衬衫,并一条黑色窄裙。还带着吊牌。

我关门试穿,正是自己的号码,非常合体。立刻摘掉吊牌,将礼服装进纸袋,拿了手包与钥匙下楼去。

驱车到公司,有工人正在合力小心翼翼往门里搬东西,一个人在前指挥,喊着:“慢一点!——慢一点!”

林徐见我跟在后面进来,连忙过来叫我:“经理。”

我说:“这是在做什么?”

“办公桌已经做好,我让他们先送过来。”

“是这样。”我点头,侧身让工人先行。“等空调和窗帘安装好,总部的人也该下来了。名单到手没有?”

“庄秘说今天总部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商定下到分公司的人员名单,等会议结束再发表格过来。”

“清洁工就在本地招,一个也够了。”

我停下来,说:“你去拟广告,不要求学历,只要勤恳能干就行。我不想让待业大学生沦落到为我们擦桌子。”

我的办公室里已经摆好桌椅与书柜。工人出去前大约随手拿了抹布擦过,总之不见什么灰尘。我坐在椅上,依坐姿调整高度,抚着硬木桌子的光滑表面,心中突然有些震荡:我像是又一次站在了睿博的办公室里。

时间飞逝,任何两件事之间只隔着一扇任意门,走过来与走过去,都是一眨眼的事。

我静静坐了一阵,看见阳光里有细细的灰尘在缓缓游动。正要起身,不过一眨眼功夫,便见林徐自门口转进来:“经理,电信公司的人很快会过来装电话。”

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尾声,什么都越来越快。该办的手续,该做的证件,该请的人,一样样核对过去,没有错,一个也不漏。

总部的名单下来,我吩咐林徐照着单子去订做员工铭牌,也很快送到。

清洁工共有三人报名。头两位都已经上四十岁,给人做过保姆,另有一名高中毕业的女孩子,高,瘦,在许多店里打过工,年纪很轻,难得的是没有将头发染烫成稀奇古怪的嚣张的样式,穿着也很得体。

没有继续上大学的原因并非家里出不起学费。她认为自己已经可以在社会上立足。

她自称非常喜欢时尚。

我故而多问了一句:“你认为什么是时尚?”

“让人变得好看。”她这么回答我,“为了看不腻,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花样。”

我笑笑,交代她:“好了,你的工作很简单,不用像以前打工的时候那样紧紧跟在顾客后面介绍商品,只要你每天中午与晚上各擦一次桌子,拖一遍地板。窗户和门也要每周定时擦。厕所要冲洗干净,不要有异味。其余时候看见什么地方落了脏东西就及时清理。”

总部的人隔天统一搭班机过来。

邢总也亲自过来现场,赞我:“真是井井有条。”

他在本市住到剪彩当日,等仪式结束,又要飞走。

临走前召集分公司全部工作人员开会,说:“你们要齐心协力,互帮互助,一切为了公司利益。”

员工都踌躇满志,觉得新地方有新开始,前景无可估量。激动得掌声不息。

他也私下找了我。

“公司里已经通过了决议,派一个人来这里做副经理。”他说,“是我的儿子。”

我微微颔首。

“他现在人在巴黎,很快就会回国。身为人父,说实话,这个儿子实在不成器。我不放心将来让他直接接手我的产业,还拜托木经理多多锻炼他。”

我已经明白过来,分公司其实是他训练亲子的演练场,我不过拿人工资做教练。

更有一则,有亲信在我身边,两双眼睛互相监督,他才是身后渔翁。

但他既乐意将儿子交给我,我也不是白做工,不算亏本,无从计较。

庄秘书趁人不在,偷偷与我说:“你掌握分寸,做个样子就好。大少爷就是个阿斗,扶破了手掌心也没用。”

“有这样了不起?”我说,“人能笨到一定程度,也是难得。”

“如果是笨就算了,偏偏太聪明。”

她历数罪状,“而且还是风流上的聪明。初中的时候就有女孩子为他自杀,高中时候连老师也不放过,骗到一次期末考试的卷子。”

“出国以后?”

“念服装设计专业。经常和一些小模特来往。”

我会意点头:“确实有风流的资本。”

但我不放在心上。

   第二十八章(下)

我这辈子不曾缺乏眼福,也已经对人类这张外皮看得淡。只是心里想一想,觉得幸好还没有风流出血债来,为我省掉不少麻烦。

某日在会议室里与市场调研部诸君开会,正是热烈时候,林徐借进来送材料的机会与我低声说:“邢昀泽突然提前回国,在机场打电话要我们过去接人。”

声音不大,但室内立刻鸦雀无声。

众人面面相觑,不晓得该在此时配上什么表情。

“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

他摇一摇头,“不知道。”

我思忖片刻,说:“先让小孙开公司的车去机场。”继续开会。

传说中英俊风流的海归邢公子如天神驾到,消息传开,外面比里面热闹得多:有人立刻打电话订了花篮来摆在门口,让清洁工重新打扫副经理办公室,拖干净地板,几位年轻漂亮的女职员将自己关在洗手间里整理衣摆裙角,补妆梳头,直到我会议结束也未舍得出来。

本以为人很快就到,还指望一起吃个接风宴,等到十二点,突然接到小孙电话:副经理要在外面吃饭,饭后还要睡觉倒时差,已经指定了一家酒店,要他现在就开过去。

我于是通知林徐:“不用等了。大家今天还是在这里吃工作餐。让餐厅照常送来。”

他说:“我去改订晚上的包厢?”

我说:“不用,直接订明天的。”

他便出去打电话。

众人期待狠狠落空,有几个趁午饭时候在一起犯嘀咕:姿态这样高,当自己是哪一号国际巨星?

这国际巨星果真在酒店里一睡就睡去了半个白天加一个晚上,次日上午姗姗来迟,花篮里的鲜花已经打了焉。

我接到电话,马上率众员工到门口列队欢迎。小孙领人上来,有些紧张地点头说:“经理。”身子一闪,远远过来一个年轻男人,极其的瘦,也极其的高,穿着皮凉鞋,黑的窄管裤,白衬衣,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后面是一双轮廓很深的眼睛。

身后立刻有阵阵抽气声。

是的,他像一个欧洲血统的男模特。以邢总的相貌基因,要生出这样一个尤物般的儿子,实属老天造化,非常不易。

那双眼睛很快认出了我。

我上前去,伸手说:“木晓。”

“刑昀泽。”

他握住我的手,居高临下看我:“家父已经夸奖你多次,要我跟着你好好学习。今后请多指教。”

他的手却不像话里那样礼貌谦卑,硬得像石块。

我笑一笑:“不敢当。”不动声色抽手回来。

我领他去他的办公室。

电子门卡,铭牌,办公桌的全副钥匙,都放在桌上,摆得整整齐齐。

电脑已经配好,是公司统一用的牌子。他瞟一眼,说:“这个我用不着,拆了吧。”

“可以。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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