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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未醒-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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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牧牧一个翻身,抬脚压在我的腰上,我方从那无名山下获得解脱,挣扎着起身去倒水吃药。

夜深人静,自窗子里看出去,远远有一盏孔明灯飘过,不知会落去哪里。

如果再也找不到合适的男人,孤老终身,死后会不会变作无主孤魂?

我该向前看。

比我的小的相亲对象,我是无论如何不肯见了。

我的现实生活已经足够像噩梦,用不着再把噩梦搬进现实来。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义中向来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这一回竟真的与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无话,我问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没有进衣服店呀。”

我哑然。

那是因为我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店员会在到了适合我的款式的时候电话通知。过去一试便掏钱买下,不劳我费神费力。

我说:“你都喜欢逛哪里?我陪你去。”

他顿时欣喜之色露于面表:“好好。”径自一步步要逛进首饰店去了——不错呀,第一次见面就要看首饰。可是为我?

我悲哀地跟在后面,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欢首饰的。十六岁时候母亲打了一条金项链给我,我还嫌累赘,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里,我总共只收过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担心半途遇飞车党打劫。

有人与我擦身而过。我猛地抬起头,远远看见街边一辆车,分明那样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过去。

车牌号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脸是噩梦。早该走得远远。

我定在车旁,四处张望,徒劳无获。

身后终于有人叫我:“木晓。”

我怔在那里,不敢回头。

他打开车门,说,“上车吧。”

我该走了。我真的该走了。

脚却没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说将我拉到车上,关门。

他坐上车,“怎么一个人在逛街?”

“在相亲。”我呵呵地笑,“对方正要为我买首饰。”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丢,我正在找人。”

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镇定。

他把车倒出车位。

我们都不说话。

拐了几个路口,正巧遇上红灯,他停下来说:“你准备结婚了?”

我看着窗外。

“我不会仓促决定。”

“他真幸运。”

我几乎有些如释重负:“大概是吧。”

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终究是老朋友。他晓得进退,是不是?

他说:“一起吃饭?”

“牧牧……”

他一顿,“我送你回家。”

可怜街上那个正与我相亲的无辜人。我正想着,手机忽然响了。

“木小姐,刚才我的手机没电,新买了一块电池才联系上你。你现在在哪里?”

说曹操曹操到。

“我……”我又要撒谎,“我也到处找不到你,正要回家。”

“那,那我们下次再见!”

我放下手机。是我的错。他肯第一次见面就买首饰,可见是很喜欢我的。我却半途中抛下他跑掉,只为看见一辆车。

窗外的日暮野景不断逝去,我开口说:“牧牧已知道我离婚。”

他有点吃惊。

“怎么样?”

“总算风平浪静。”我说,“当时一句失言,补救不了。幸好结果比我想象中好得多。”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母亲恰好在阳台收衣服,看见车子,急忙赶下楼来。

“是林兆?”

母亲喜出望外,“快请进!快请进!”

她相信林兆的重新出现,象征着新的转机。

牧牧见林兆与我走进客厅,愣了一愣,过来小声叫他:“林叔叔。”

我有些尴尬,让牧牧去楼上看书。

母亲招待了茶水和几样水果,殷勤地说:“你在客厅坐一会,我去炒几个菜,马上就好。”

客厅便剩下我们两个。

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问他:“吃个苹果?”

他说:“不用。”

我无事做,只好在一旁坐下来。

他拿起茶几下的报纸杂志。都是小孩子看的画报,时尚刊物,新闻周刊,经济周刊。突然啪嗒一声,有一本掉下地来,封面一道醒目的黑体大字:睿博申请破产。

这已是旧闻了。老梁,以及公司里的许多人,都给我打过电话。愤怒也罢,哭诉也罢,我已无能为力。

周宴走到这一步,确是他自取的。

我也心痛过,毕竟那到底是我当初一手带起的公司。总以为可以继续发扬光大,谁知道一场婚变,我辞职走人,公司没两年便成一把灰。

我强笑着说:“当初有人说,睿博不能没有我,如今看来,果真是没我不行的。”俯身将那本杂志捡到一边。

母亲炒菜出来,叫我们吃饭。

我们坐到桌上,我顾着给牧牧夹菜,母亲装作无意问起:“林兆,你最近是不是工作很忙?”

我连忙向她递眼色。

她假装看不见,又说:“阿晓很久不打高尔夫,说一个人去没意思。”

林兆笑笑,“我也觉得一个人去没意思,很久不去了。”

“什么时候再两个人一起去。”母亲说,“你们工作太拼命,要放松的。”

也就无话。

彼此中断联系的这段时间,他都做些什么,我不得而知。也没有问的必要。既然来了,吃这一顿饭,当是最后一次。

我送他出门。

“没有在家吃饭,家里是否担心?”

他淡淡说:“没关系。”

我始默然。

董氏千金与林家兄弟的爱情纠葛,必是两家都难以忘怀的重创。因我与他的来往,他在背后必定担了许多事,当着我的面,也不过是一句“没关系”,不想我忧虑。

“牧牧是否喜欢生日礼物?”

糟糕,我还没有交出去。

我只得连忙顾左右而言他。

眼看就要到车库门口,他停下来,说:“当日的相亲,请恕我冒昧。”

他总算坦白了。

“如你所言,我四肢健全,又有家业,并不愁没有女友。偶然见到你的照片,我非常震惊。”

我笑,“也知道我早就认识林徐?”

“他为接近你才住进那栋大楼。”

多么煞费苦心。

“大伯为我做媒,本是一片好心,你正好顺水推舟,也来见我。”

他算是默认,“你一向是聪明的。”

我扭头,“大家快说再见。不然明日又有凌志开到街对面来。”

他突然自身后将我揽在怀里。

“抱歉。”

我苦笑,“林家逼我去整容,我既不愿浪费钱,又不想愧对父母。”

“木晓,你爱我?”

“你又什么时候说过爱我?”

孰料他说,“现在说还来不来得及?”

我吓一跳。

“你是认真的?”

“不像?”

“像得有些过分,倒不敢信了。”

我说,“男人说假话,向来比说真话看起来更诚恳。”

他在我耳后闷笑一声,渐渐放下手。

“回去看看那份礼物。”

“什么?”

“给牧牧的礼物。”他说,“你一定没有看过。”

“看了又能改变些什么?”

他也顾左右而言他,“今夜月亮很美。”

我一拳用力擂在他肩上,眼里渐渐有泪涌上来。

我是没有看过。但是牧牧知道礼物的秘密。她告诉我袋子里有一对正在结婚的小熊,新郎官正在给新娘戴戒指——那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钻戒。

我不敢看。

“我们都太小心翼翼。因为自己早不仅仅属于自己。”他说,“我等你。”

——那我岂不是亏待后来人?

我终没有问。

他坐到自己车上。我隔着窗子向他挥一挥手,不等他开车便掉头走了。

为什么我总是要送人走呢?也该教人看看我的背影,偶尔怀念起来,做一抹床前的明月光,抑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总强过讨人恶心的白米粒与蚊子血。

我恍恍惚惚走到客厅门口,正要开门,忽然发现自己走丢一只拖鞋,只好硬着头皮顺原路回去。

不出五步,前面突然亮起一对车灯,极其刺目。

我连忙抬手挡住,眯眼看看前方,几乎跳起来:林兆还没有走。

我们僵持一会,他终于开门走下来:“为什么回来?”

我问他:“为什么不走?”

呵,不是早有答案?

他一步步过来,终于张臂将我用力拥住。

“我们结婚吧。”

番外

林家信教,小住香港期间,时常去教堂。

教堂里的神父慈眉善目,对林老太爷说:“先生,你这个孙子聪明善良,活泼有礼,对主十分虔诚,主必会护佑他的。”

这个孙子,说的是小孙子林徐。

林老太爷也就呵呵一笑,提了拐杖起来,在地上点一点,牵着小孙子回家去。

路上问他:“你长大后有什么打算?”

小孙子笑嘻嘻说:“我还陪爷爷去教堂。”

“不不,不是问你这个。”林老太爷说,“教堂么,我想让谁陪我去,谁就得陪我去。我是问你,长大后想做什么。”

“爷爷喜欢去教堂,我以后就做神父。”

林老太爷微蹙一下眉头,捏紧他的手,想说什么,终还是哈哈大笑,就此了之。

后来这件事被许多人传开去,小孙子的志愿就成了做神父。做母亲的忧心忡忡,怕他真去做了神父,不结婚,不生子,太过不孝。于是一时激动,骂他:“林家多少产业,饿不死你,怎么可以当着爷爷的面说要去做神父?”

他也知道自己当日说话幼稚,没有辩驳。关起门来好隔音。

母亲还在外面絮絮:“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置若罔闻,在纸上画了两个小人,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兆”,一个在肚皮上写了“林徐”,送去给家里一条名叫派司的狗看,问它:“你喜欢谁?”

派司嗅一嗅,又看一看,一口咬掉林兆,嚼一嚼,满嘴是纸。

他便赞赏地摸摸狗头,站起身来,叹一口气,把自己的那个小人也撕掉了。

他和哥哥是一母所生,但是没有感情。

理由很简单:他自出生起便没有见过哥哥。

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是林家独苗。

一直到五岁,哥哥突然从美国回来,比他年长十岁,高一大截,像个大人。英语、拉丁语、法语,说得头头是道。

众人都对哥哥赞不绝口。

母亲也喜欢拿他和哥哥作比。哥哥绝顶聪明,简直天才,未成年就可以给爷爷做助理,整理会议记录,参与公司事务,成天不见人影。他还在家里牵着狗背单词,眼睛盯着天看,很久才背下一个,无聊又痛苦。

“你为什么不看看你哥哥……”

他在心里不耐烦地想: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看见了,又能如何呢?

林家去出席酒会,两个孙子进场,受欢迎的向来都是大的那一个。

林兆是众人眼里标准的接班人。有头脑,会说话,左右逢源,不用大人操一点心。

他只要闭嘴就可以。

去马场,连马都欺负他,尥蹶子,甩头,满场乱飞,给他颜色看。

全家只有狗对他最亲近。

他在酒会里待不住。反正人小,体形优势,钻个空子偷偷跑出去。

花园里有个小亭子。黑铁栏杆,漆成白颜色,上面挂满藤蔓。不晓得会不会开花。

下面还有两个女孩子在乘凉。隐隐约约传来人声。

一个说:“早知道我今天就不该穿这双鞋,脚后跟磨掉一大块皮!”

另一个说:“我也后悔选了这条裙子,到处是别针,老扎到我的腰,也不知道黄妈是怎么办事的!”

两个人像是好姐妹,十二三岁的样子,靓丽的脸蛋,玲珑的身材,都脱了鞋子,光着脚,拿了酒在喝。

风送来她们身上好闻的香水气味。

他神不知鬼不觉隐在树丛里。

“哎,昨天我看见你爹地和我妈咪一起去逛街了。”个子高一点的那个说,“汤米叫我看的。”

“你跟踪他们没有?”

“跟了。他们显然有觉察,还不到半个钟头,才拐一个弯,两人都不见了。”

“可能是去了附近酒店。”

“香港最不缺酒店,到处都是。”

她很老成地喝一口酒,说,“抓来也没意思。最多丢自己人的脸罢了。”

小小年纪的林徐在心里想:这是一个有智慧的女孩子。

矮一点的那个略带遗憾地说:“抓了现行,就可以叫他们为我们买单。我正好看中一个包包,卖价三十万,爹地又扣我零花。”

“他们哪里肯那么听话?”

“威胁呀!相机拍下来,洗一洗,说要送几张出去给人看,还要登报,他们一定怕了。”

“他们才不怕。”高的那个说,“真正怕的人,不会在街上故意让我们看。一定会分头坐车,错开时间进同一家酒店,假装只是去找朋友吃饭。”

两个人都沉吟了一阵。

矮的那个把酒喝完,先从亭子的座椅上起来,穿了鞋说:“走啦走啦,坐久了他们要找人的。”

“我们才出来多久?”

“你喝醉啦?都快半个小时了。”

“呵!我怎么会醉!”

高的那个便也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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