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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就是种亵渎!
“咝——”这声音,莫非是传说中短裙拉链敞开的绝响?
“碧,那个……那个……会不会不方便?”我的话音在打颤,折磨死我了,老天啊,我特想把自己的耳朵也给戳聋掉。不过听说耳膜刺穿的痛苦比瞎眼还要强上百倍,还是免了。
“叮——”薄锦贴着肌肤滑落的轻响后,听觉敏锐的我又捕捉到就刚才声源上方的一丝极为细微的金属摩擦声,莫非……这是传说中文胸的扣子解除时的霸唱?
我现在好想抱着被子然后蜷缩到床角,哆嗦着用被子掩着身子然后“楚楚可怜”地“哀求”道:“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喊了……”接着何碧“放荡”得大笑三声:“你喊啊!你喊破喉咙也没人听的到!”多么经典的劫色场景对白啊,考虑考虑,是不是真人版演示一遍?
“碧,你到底想干什么?”极力想让语调阴冷些,好吓退她,并且在心里严重告戒自己:我是男人、我是男人!她是女人,她只是个小女人,不要怕!千万不要害怕……不过我凌乱的语句深深出卖了我现在的心情,她对我的恐吓熟视无睹,径自上了床、掀开被角、她进来啦!
一个女人对付男人最强的武器就是诱惑!烽火戏诸侯、冲冠一怒为红颜……等等血淋淋的例子铸就了“红颜祸水”这个名词,温柔乡、英雄冢;美人泪、英雄悔,这些都是形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可以对顶天立地的男儿造成的巨大影响。鲜有人能禁得住美色的诱惑,即使瞎了眼睛看不见也没用,比如我!以为瞎了就能躲避美色的诱惑?太幼稚了!诱惑的境界高到不仅仅局限在美色,比如声音,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出色的女性用她们消魂蚀骨的天籁之音倾倒众生,而最原始也是最有效的诱惑,无异于肌肤相亲!
我是瞎了,但是我还能听、我还有敏锐的触觉、听觉、感觉,何碧抓住诱惑的最佳尺度,不依靠美色来勾引我,诱导我步入犯罪的深渊……
“一起睡可以,只是你干吗把胸衣也脱了?”我一动都不敢动,身旁隐约传递来近在咫尺的她的温暖体温,其实我心里很渴望拥抱那具迷人娇躯,但是!男人和女人一样,也是有矜持的,或者说是在装B更贴切些。
“反正你又看不见,有什么关系!”她回答的挺响亮、挺理直气壮,只是掩饰不去那最是抹勾人心魄的娇羞。
“……”我语塞。
“睡觉吧!”这句话竟然是她对我说的。睡觉的含义有很多哦,不知道她指哪类。
“哦……睡吧。”我决定了,为了不犯错误,只要她一有什么异常举动,我马上一头撞墙壁上把自己弄晕,到时候她会不会把我XXOO了就与我无关了。男人对自己记忆不深的犯错事件总能找到理由辩解,比如醉酒后把谁谁谁那个那个了。
出乎意料,看来上天还是舍不得我俊美的额头上出现一个大包,何碧竟然没有任何其他动作,她很宁静的躺在那儿,呼吸均匀平稳,我观察了一段时间,不是吧!真的睡着了?这样也行?其实女人比男人单纯多了,男人认为只有得到了女人的身心,才真正算是拥有了她,许多人把身体看得比心灵更重要;很多女人其实很简单,只要能安静得陪伴在爱人左右,就是最大的满足。显然,碧正是这样的女子,枉费她曾经电脑里装满了那些毛片来引诱我,现在她竟然自己不身体力行!怨念在我心中滋生,我现在当然不好意思主动扑过去,到此刻我才明白:原来自己是伪君子,内心其实是很迫切的,装装装,现在知道教训了吧?
罢了罢了,日子还长着呢,也不急在一时,我安慰自己。甚至为自己找好了狐狸吃不到葡萄般的借口:也许她今天例假来了!尽量把身子往墙壁上挪,我得离她远点,否则吃不准迷迷糊糊时真的把坏事给做了。
我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的声音让床头另一人心里偷笑:叫你装君子……
234节 开个宠物店
和煦的阳光啊!我爱你。
好象最近我更加喜欢白天了,因为都说青天白日的,不容易干犯罪的勾当。这话实在,我现在巴不得没有夜晚,这想法其实有点自私,嘿嘿!现在白天黑夜对我来说根本没区别,我只是为了躲避像昨晚上那样的非人折磨,不瞒你说,活色生香的美人就在眼皮底下,不让我看也就罢了,而且还吃不得,折磨啊折磨!要怨还得怨我自己啊,没事干偏偏要装什么君子。
“早上好!”何碧醒了,可惜我无福欣赏她初醒时的娇憨神态,迷死人不偿命啊。
“早……几点了?我上班要迟到了吧!”没在自己房间过夜,何碧醒来后有些惊慌,第一时间发现唯一覆在身上的小裤裤完好无损,暗暗遗憾:真是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
问我几点了?我又不是生物钟。何碧手忙脚乱的往自己床头上摸索,可惜这是我的床铺,她想找的东西一样没找着,我这房间寒碜啊,连个钟表都没有。我只好提醒她别瞎忙乎了:“拜托!今天是周日,你不用上班。”
“啊?我忘记了……”
“笨笨!”
“不许你说我笨!”
“好好好,不说就不说,傻瓜!”
“你再说一次?”
“我什么都没说……”我及时的缴械投降,我记得我以前嘴皮子虽不至于很差,可也没现在这么弱吧?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与何碧在一起后,我就没占到过口水仗上风。
习惯性摸摸下巴,我在想一般夫妻第二天早上醒来后一般会做什么事呢?亲一个?恩,我也想,不过她干吗用被子把整张脸都给蒙起来了?不要怀疑,我眼睛看不见,但是可以从她说话的声音可以判断出来啊。
“是不是该起床了?”世界颠倒了,居然轮到我喊她起床了。
“唔……我再睡一会儿。”被子里发出的声音有些忸怩,我立即想到了什么。真想大喊一句:你不是说我看不见又没什么关系吗?
“哦。”算了,我拎起自己衣衫跳出床铺落了地,胡乱穿戴一番就出了房门。
前脚刚出门,后面何碧马上翻坐起身,不厚的被单遮掩不住她曼妙的身躯,胸前一对坚挺酥胸半遮半掩,性感光洁的双肩散发着诱惑无限的光泽,俏丽的脸庞还带着刚睡醒时的惺忪懒散,好一张美人初醒图啊!可惜我再度无福欣赏……
“走了?坏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让我想想,今天一切顺序都被打乱了,我出了房门就在想,我现在干吗去呢?平时吧有她准时叫醒我,然后无微不至的帮我准备热水,洗脸、刷牙、洗头,三步到位,洗漱完毕了我只要干做着等她招呼我吃早餐就好了,今天算了见了鬼了,我茫然的傻站在那里,原来没有她,我的生活是如此的举步为艰啊!碧,麻烦你快点起床好不好?
林富一早就醒了,在家里上蹿下跳忙得不亦乐乎,哎!这小家伙的狗毛老是抖得家里到处都是,清洁问题很严峻啊!我招呼一声,狐狸狗摇头晃脑朝我跑来,小狗可不像人一样总爱记仇,你看,昨晚“虐待”它,今天它就忘记了,有时候太聪明也是种错。就像男人其实都喜欢笨笨的女人,一根筋的最好!男人更喜欢自己去保护、去呵护自己的伴侣,喜欢女孩依赖自己的感觉,而不是盛气凌人的女强人,那样的话会感觉很憋屈。还有种女人更可爱,明明很聪明很睿智,但是她却会装傻装笨,从不会逾越男人的底线,比如何碧。
早晨起来刷牙还要带条狗进洗手间,是不是很古怪?但是没办法啊,我只能委屈一下。刷牙、洗脸倒还不是太麻烦,我勉强用半湿不干的毛巾擦了擦满嘴的牙膏泡,刚发现唇角的胡须好象呈现茂密趋势,好象该刮了刮了,拿着刮胡刀我犯愁了,这可怎么下手啊?
“你怎么自己在这里啊?”何碧回房间换了套居家服饰后闪进了洗手间,正好看到我面对着刮胡刀发呆,“哎呀,停停停!你该不会想自己刮胡子吧?拜托!你会伤到自己的。”
不容分说,她一把夺下我手中的刮胡刀嗔怒道:“一会儿都闲不住!你就不能先等等我来帮你吗?”
“我以为你要多睡一会儿吗……”
“我又不是猪!”
“也差不了多少……”
“恩?!”
“我什么都没说!”
于是在抬杠调笑过后,我享受到了一流的剃须服务,由于没有准备刮胡膏,在我的建议下,何碧只好听我的用洗头油来暂代,用我的话说:管他是什么,有泡沫就行!眯着眼睛享受她的细心服务时,我在想,为什么男人总爱和自己喜欢的女人抬杠呢?或许是为了吸引对方吧,谁知道呢!
“碧……”
“先别说话,小心被刀片刮到哦!”何碧继续专心致志着手头工作,我只好等刮好了再和她说。
她的动作很小心、很细致,生怕弄伤了我,没几个女孩对这种事熟悉的,为了防止万一,她们只好更小心谨慎百倍来预防差池。她是不是太辛苦了?我想还是去买个电动的吧,这样方便些。我的脸在她的精心修饰后,又恢复白白净净了,何碧轻轻帮我擦拭完嘴角的残余泡沫后,我对她说:
“碧,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你说。”
“哦,我想开个宠物店……”
“宠物店?恒,你怎么想到开店了啊,是不是在家里闷着不舒服啊?那这样吧,我和欣林说一下,我的工作时间少一点,多回家陪陪你好不好?”何碧以为我是一个人太寂寞了,一个眼睛看不见的人,相比正常人来说他的生活圈子实在太小了。
“不是!我是真的想开个店。”我坚决的说,并将自己的计划全盘告诉了她。何碧的表情由最先的惊异,慢慢到平缓,到最后已经异彩连连、美眸放光,忍不住捧起我的脸狠狠亲了一口:“啊恒,你真是个天才!我都没想到你竟然还能做这个,我可以想象,只要不长的时间你的宠物店一定能名满法国的哦!”
“嘿嘿!你真以为我一无是处啊?”摸摸脸颊被亲的地方,我颇为得意。
“那要不要我过来帮忙呢?你一个人会不会太辛苦,再说你的眼睛不方便……”何碧说出她唯一担忧的地方。
“不用了。你不知道,经常和那么多宠物打交道,很容易被细菌感染的,我身体素质强,没有关系的,但是你一个女人就不行了,时间一长就要生病的。”的确,女性确实不适合长期和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打交道,猫、狗、兔……这些小动物无一不是带满了细菌的,稍微不注意就会生病,而且工作时间长了,身体素质会大大下降。
“可是你一个人怎么忙的过来啊?”何碧还是不放心。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有主义!前期起步阶段肯定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要麻烦特利为我们的宠物店打响名气。训练有素、乖乖听话、有人性的宠物是有钱显摆的好东西,一条普通哈士奇与一条能帮主人拾飞盘的哈士奇价格差别是巨大的,任何普通的小动物到了我手里,我都可以让它们驯服听话,只要特利带着我们早期培养的小动物去上层圈子里露几次面,或者让那些赶来买上等红酒的客户知道特利这里有上等宠物资源,不怕生意不好做!”我自信满满,现在灾难刚过,欧洲经济体系虽然遭到重创,但是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缺乏有钱人,还有那些爱现的贵族老爷们,只要他们满意,他们是不会计较价钱的。
比如一条普通的狗狗,按人民币计算的话,价值500元的普通狗狗如果能训练成可以叼塑料飞盘、可以帮主人拾扔出去的木棍这些技能的话,那么这条狗的价格绝对不只5000块!如果是血统名贵的狗,那稍微训练一下价格就更是不菲了,由于驯兽一般需要花费不少精力,而且驯服后的宠物又认主,很难与陌生的新主人产生默契,宠物生意一直就不好做,很对人都是有钱买不到称心的好宠物。
但是我有兽言啊,管你是豺狼虎豹,统统把你驯服成一只乖巧的猫!
235节 你是我的宝宝
宠物,这个东西几乎陪伴着人类的历史一路走下来,至今久盛不衰。最具特点的是我国清朝时,养花溜鸟几乎成了达官贵族们的显摆特色,时常可以看到具有清朝特色的对贵族描写:贝勒爷提着个鸟笼……再追溯到历史以前,大宋时期曾经很时兴养蛐蛐,原因是为了“斗蛐蛐”来赌博、玩乐。从石器时代以后,人类开始越来越广泛的圈养动物,最初养东西比如猪、牛、养等,是为了储备食物,再后来养狗、鹰,是为了狩猎,著名词人苏轼曾有云:左牵黄、右擎苍,西北望、射天狼……黄,指的就是狗,苍,当然就是苍鹰了。后代也就繁衍出了“鹰犬”、“走狗”等褒义词来形容甘心充当别人爪牙的败类。
人类从奴隶社会开始就已经有贵族们在驯养宠物,拥有一只有灵性的宠物是很有面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