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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天晚上,我还当直是加了将近一个小时的班才完成了任务。
到了他所谓的他的目的地,他下了车,根本就已经不再管我,因为我对这里基本就是人生地不熟的,当然是他不抓我我也要紧跟着他。
虽然生活在这个城市也已经有些年头儿了,但是这个地方我当真是还没有来过,看上去应该是传闻中的富人街?
我大概的扫视了一圈,确定宇文斯拉我这里不是来工作的,而是来逛街的!我大大的郁闷了一把。
事隔两天之后宇文斯才又找到了我,他说:“吴秘书,眼光不错,这条领带,很好看!”
我看着他笑的灿烂,春风得意,于是,我也跟着笑了。
直到后来我才听公司里的人这么说:“听说前些日子老板的妈来了,而且是飘洋跨海的带了一个女孩子回来给老板认识的。”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老板最近几天出差见的是女人吧?”
虽然当时在挑选衣服的时候是秉承了他宇文斯自己的想法,就黑西装,白衬衣,这个就用不上我来挑选了。但领带是主要的,一定要沉着冷静,还要不失大方和活泼。于是,我在店内看了一圈,一眼就看中了这条。深蓝色能够彰显着人的沉稳气息,而再加饰着均匀的白点,大气又不显得古板,正符合了他的意思。
总而言之,那几天,他一直带着那个领带,从未换掉过。而我,也未曾问起过原因。
我总是在猜忌着,想着那天他为什么找的那个人是我,为什么要我帮他选择这个领带。只是事到如今,我却也不知道该从何问起。也许这个迷,这个惑,也永远只能存在在我的心里了。
“老板,你不是出国了吗?”陈浩明在我的身后,不知道挂断了电话没有,疑惑的问着他。
只是他,并没有回答陈浩明,只是一味的看着我,想要将我看穿似的眼神,一惯的冷静,一双如同能读出我内心的眼睛,一点一点的将我所有的神经线全部击溃,我似乎听见莫绍兴略带沙哑的音色又在唱着:'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会怪我恨我,或感动。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在恍恍惚惚之中,我的期许仿佛在一点一点的兑现。他走向我,我微笑着泪却从眼角一点一点的滑落,他伸出双手一手抓住我的手臂,一手拦过我的后腰,一个富有Lang漫气息的回力拥抱,他将我快要跌落的身子拥在了怀中。
我发誓,我会爱他,珍惜他,如生命……
、第二百六十二章 刹那芳华逝
很多年以后,我坐在偌大的办公室里,窝在沙发上,习惯性的翘着二郎腿,半眯着眸子,手中捏着晃着的是上等的法国红酒。
“爸爸!”宇文译不请自入地小跑到我的跟前,小腿一抬就蹭上了沙发紧挨着我,瞪着双清澈透亮的大眼睛望着我。
“妈妈呢?”我环视了一下身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跟来。
“妈妈有事回姥爷家了,她说晚上不用让我们等她吃饭。”宇文译童真的眼神,一直目不转睛的瞧着我。
“嗯。”我扯动着嘴角,把右手中的高脚酒杯换置到另一手中,揉着宇文译小脑袋上柔软的发丝,并将他轻轻的拥在了怀中。
“爸爸,你是不是跟我妈妈吵架了?”宇文译从我的怀里探出小脑袋,好奇的问道。一口一个‘巴巴’,一句一个‘麻麻’。
我眉宇明显的收拢了一下,纠结凝重。宇文译一直在看着我,我这么不经意的一个表情自然是被他尽收眼底,于是他开始变的小心翼翼。
“宝贝儿怎么会这么想?”我仿佛又一瞬间释然,面带着微笑说道。宇文译始终还只是个小孩子,还不到六岁,见我笑了,他一瞬间就乌云撩开了,“爸爸说的是真的吗?”
听我这么说,他有点开心事实的真相并不是如他所想的那样,于是有点小得意。我将酒杯凑到嘴边轻啜了一口,“爸爸可是什么也没说哦……”
“嘻嘻…宝贝儿知道了,爸爸你忙吧,宝贝儿饿了,先回家吃饭了。”宇文译说着,像只小松鼠似的,‘噌’地一下就从我的怀里,从沙上弹跳了下去,欢快地手舞足蹈着就要重新走回去。
看他如此快乐,我也会心的笑着,目光一直紧紧的追随着那抹小身影,直到他真正的在我的跟前,在我的视线里消失,再也看不到。
我缓缓的转过了头,那种姿态,远远的望过去,一定是落寞到了极致。
我不说话,不想与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呆着。可是,好景不长,我连一个发呆的机会都没有,手机关了机,办公室的电话却在一遍一遍的响起。
我仰起头,将红酒一饮而下,空旷的杯子,以及被我喝了将近一瓶的红酒瓶还摆放在桌面。
我起身去接了电话,是莫绍兴打来的。
“宇文,我现在要去南非一趟,可能会去几天,也可能会是一段日子。所以,有什么事情让浩明先帮忙去公司里处理着。”莫绍兴在那头儿声间低沉的,像是刚哭一样。
我微熏着摇头,“不行,公司里要是没有陈浩明这货,那基本就跟跨了似的。”
我开口say了no。虽然新公司那边一直是由莫绍兴负责的,也是宇文传媒的一部分,但是宇文传媒暂时不能没有陈浩明。至少,不能否认的是,我现在根本就没有精力也没有那个心思去打理公司上下。
“那我先让公司可靠的工作人员负责打理上下,我去几天就回来。”莫绍兴仍旧不死心,我感觉头疼的一手揉着太阳穴,“你要去南非干嘛?挖金子?要多少?来这儿,小爷给你!”
待我说完这话,莫绍兴在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发现我刚刚说的话是不是……
“公司是你的,你自己看着办吧。”我淡淡的说道,随后,没有莫绍兴的回应,我挂断了电话。
也许是红酒的后劲儿,我感觉头痛的难受,于是快速的折身到了办公椅上坐下。
我用手掌撑着额头,想要努力的控制住自己的思绪,可是怎么的,却还是在恍恍惚惚之中陷入了回想之中。
晃眼,已经数年过去,宇文译都已经六岁了。而新公司,已经成立了将近八年之久。
新公司成立了八年之久,那这也就意味着,某些人某些事已经离开了我的身边将近八年……
刹那芳华已逝,还是这个地点,还是当初那个叫宇文斯的我,只是时光已不在,物是人非……
我轻叹着,趴在办公桌面,用手臂当枕头垫着脑袋,静静的,不让任何打扰自己的,似睡非睡的就这么呆着。
最近,我特别容易的就陷入了念想之中,于是,我总是在记忆里兜兜转转着,一不小心就温润了眼角。
还记得,麦姑娘曾经对我说过:“宇文斯,不是这个世界上缺少美,而是这个世界上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那个时候,我凝着眉头,抬起手屈起手指关节就给了她一个梨花枣,“妹纸,你脑袋被门夹了还是被驴踢了?”
之后,沈焰烈也这么给我说过一段话:“第一眼瞧见她时,你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她竟可以让你如此牵肠挂肚,念念不忘……”
那个时候,他还因为背部烧伤躺在病床上。我则在听了他这么一段话后狐疑的望着他,“外界传言中深不可测的欧亚首席竟然是个纯情小处男?”
他听出我的调侃挑衅意味,并不以为然的只是瞥了我一眼,伸手接过麦姑娘递给他的一盘水果,“三十二岁还没真真正正谈过一场恋爱的男人,就像金羊毛一样的稀有。”
麦姑娘听了这话,当时就笑出了声。我感觉憋屈的要死,因为我找不来一句反击的话,但那该死的自尊心让我否认了几句后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了。
但沈焰烈却并不罢休,示意彥麦把他要的东西递给他,“等着,给你看一段文字。”
我撇了撇嘴,很是不屑,合着,说不定是他俩在整蛊我呢,我才不要上当。
见我并不接日本记,彥麦那神情,心里一定在想着什么时候一定要把我给狠狠的折磨上一顿为乐。
我不乐意的伸手接过,还生怕那是什么定时炸弹。只是,翻开第一页,只那一段就足以让我心动心酸,触景伤情:
只是,如果有一天你也会停下脚步,你也会偶尔回首遥看,你也会发现曾经身边她的存在。
以前,曾是她追逐着你的脚步,可是现在她就在你的跟前,心却是那么的远,远到了遥不可及,不再唾手可得,你的心是不是也会痛?是不是也会觉得原来失去她,会痛,会难受,然后方知世间的美好与凄凉是如此揪心动人……
、第二百六十三章 那么欢喜,那么忧
在麦姑娘的三言两语之下,我把日记本拿了回去,最初的时候是翻看了几页的,但是后来看着看着的时候,也许是忙了,也许是觉得心痛了,于是便搁浅了。
那本日记,事隔八年之久,它还安静的藏在我的办公室抽屉底部。
陈浩明下了班,经过我的办公室门口,他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敲了敲我的办公室门。
我应过了声,他这才走了进来,“老板,我明天想休息一天。”
我抬了抬眼皮,“什么事?”我淡淡的问道。
见他半天都未说话,我抬起头时看到的却是他一脸害羞的样子,于是我就更加疑惑了。不可否认的,这些年,陈浩明增长了不少,更加的有实力有能力了。而且,一眼望过去就让人感觉是一个正走在成功道路上的男人,很是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明天,是我和我妻子结婚五年的纪念日……”他腼腆的说着,像是个刚走出校门的大男生一样,这种形象出现在一个年过三十好几的男人脸上,让人感觉是一种别样的风采。
我点了点头,“批了。”
陈浩明随即笑开,“谢谢老板!”
“这个文件处理完再下班。”我把刚整理好的文件递出去,陈浩明掩饰不住的兴奋和快乐,快速上前双手接过,“是!老板!”
我面带着微笑看着他从我的跟前,大步流星的走出我的视线。
我忽然感觉自己真的是不年轻了,已经将近四十,还是一个六岁孩子的父亲了,真的是青春年华已经不在。可是,却突然之间,我也怀念起了曾经。
那些年的时候,我永远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竟然会这么的想念那些年。那个时候,我总是喜欢到处游玩,去不同的地方。那时我几乎没有想过,人生是不是不能够虚度?或者,是怎样才能不Lang费这些时间。于是,我活的自我,活的潇洒,喜欢怎样,那么,那就怎样。
而现在,我虽然从不觉得自己那些年过的不够充实,但却是真的过的足够荒芜。那些风景,那些人,那些事,都在我的眼前匆忙而过,没有留下任何的脚印。
我默默的想着,想着想着的时候,泪就顺着眼角滑落了。
我很想,很想念那些年……
我去了邮递公司,写了一封信给二十年后的自己。到那时,我想知道,这件事情,我是否已经释怀。又或者,我还在念念不忘着。
人生在继续着,生活在继续……
某一天,沈焰烈打了一通电话给我,他说,“宇文,你陪我回去一趟家里。”
我如沈焰烈给我说的时间到了他家,接他一起去了沈谦的家里。我应该是要把沈谦与沈焰烈两个人的家分开来说的吧?毕竟,他们几十年都未生活在过一起。
沈谦的母亲沈以龄生病了,拒说是胃癌,但发现的及时,正在遏制中,一切都还要看造化。
事到如今,不论沈焰烈原谅没原谅沈以龄,但都已经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沈以龄已经不再年轻,而沈焰烈也已经为人父母,是一个七岁孩子和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了。他会懂得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在看过沈以龄之后,我们出了房间,生怕打扰到她休息睡觉。
“烈,要不要考虑搬回来住?”沈谦单独叫我们在书房里说话,当然,沈谦也并不避讳我在现场,他是希望我能够派的上用场,可以为他说上几句话。
“以后我会天天过来。”沈焰烈一惯的做人处事风格,直截了当。
一刹时,似乎所有的话再说都会显得毫无意义了。沈谦点了点头,也不再吭声。
这谁能怨谁呢?几十年过去,沈以龄曾几何是在乎过沈焰烈?她曾几何时真真正正的考虑过他的感受,替他想过事情?
就连到了如今,她生了病,她仍旧牵挂着的还是她的工作和她的唯一的儿子沈谦,就好像沈焰烈本就不应该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一样。
她对沈焰烈的忽略包括在了沈焰烈的孩子身上,麦姑娘生小焰烈的时候,她在国外忙的天晕地旋。而沈谦的待遇就不一样了,听到沈谦感冒发烧咳嗽了,她就会立马在百忙之中回到他的身边,“亏你自己还是一名医生,竟然还会生病?”
也许,沈焰烈也从未怨过恨过憎过,他只不过是清楚的明白,有些垂爱得不到,那便就是一辈子也得不到。但既然得到了,也可能就会是一辈子。
我忽然之间有一种释然,感到一阵莫名的轻松,或许我更应该要将自己的精力都放在家人身上,然后打理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