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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林晨树听後欢天喜地,挟了一筷子豆苗就往嘴里送,我不忍看他,果然听到他一声怪叫,菜都吐了出来,然後拚命喝水。最後,他灰溜溜地:「我们去外面吃吧。」
看他垂头丧气的样子,我不忍心,好歹忙活了半天,怎麽也不能打击他的积极性。我把他按回椅子上:「不用了,汤里加点盐,红烧肉太老多嚼嚼就是了,豆苗咸一点也好,下饭呀,我们不要出去了,我想在家里吃你煮的菜。」
林晨树有些垂头丧气,今天一整天就忙活这四菜一汤,我看他还准备了烛台丶红酒,本来想烛光晚餐的,不过菜做得不好,有些灰心丧气,也没心情搞气氛了,只是埋头吃饭,样子很可怜。
是我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我却吃得很开心,饭菜做得好不好吃还在其次,难得他有这份心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竟然为了我,洗碗做菜,对这份心意,我不能视而不见,多少也有些动容,这个男人是真的爱我的吧,他的行动似乎比他的语言更诚实。
饭後,我抢着洗碗,虽然讨厌洗碗,但人家都做菜了,做人不能太不识相。林晨树按住我不让我动手,说让他来,今天是什麽日子?他怎麽这麽贴心呢。不过我的脸皮没有那麽厚,我抢着去拿碗,林晨树忙阻止我,我们的手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一起。
我立刻发现不对劲,我抓过他的手,摊开,我呆住了。怎麽有这麽笨的人,只是烧几个菜,竟会弄得两只手伤痕累累,有被刀割破的,有被油烫伤的,有的还起了水泡,新的伤痕和旧的伤痕交织在一起,让人怵目惊心。
我拉着他的手,很是心疼,怎麽会弄成这样的呢?找来医药箱,拿出针,消毒,然後帮他把水泡挑破,不挑破化了脓更疼。挑完了水泡,我给他上药,我的动作格外轻柔,生怕弄痛了他,但他还是轻轻地蹙起了眉,疼吧?我忍不住埋怨:「怎麽伤成这样?疼不疼?」
许久没有听到回答,我忍不住抬头看他,林晨树盯着我的手,眼神朦朦胧胧的,我推推他:「问你呢,疼不疼?」
「不疼,一点也不疼。」林晨树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声音温柔得能拧出水来。
我大窘,脸也绯红,这麽肉麻的话,为什麽我听着倒有几分欢喜,不过还是很不好意思,正好药也擦完了,我急於抽身离开。再这麽四目对视,我怕自己的心脏会因为跳得过快而休克。
林晨树抓着我的手不让我离开,我的心跳得更厉害了,我推推他:「你放手,我去洗碗。」
「好」虽然这样说,林晨树却始终不肯放手。
我只好来硬的,用力想把手往外抽,却不想用力过大,人往前冲,结果整个人伏在了他的身上。我急於起身,林晨树松开了我的手,看样子要扶我起来,我刚说了声谢谢,却发现自己谢得太早了,因为这家伙根本没安好心,他的手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唇也覆了上来……
开始的时候因为害羞也因为生气,我努力想挣脱他的控制,但是当他的手轻轻的抚摸上我的脸庞时,我心软了,他的手很粗糙,我依稀能感觉到手上的累累伤痕,我放弃了挣扎;但到後来,我发现自己比他还要投入,这家伙到底吻过多少女人?我已经忘记了身在何方,只是想着眼前的这个人,想着这个吻……
是我和林晨树的初吻。
53
从来不曾想过我们也会这样。
一路走来,磕磕碰碰,我们更像是朋友,我以为我们一直会这样,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也会这麽亲密,并且亲密的程度超出了我的想像。
我一直觉得自己属於比较腼腆丶感情不外露的那一种,想不到也有热情如火的一天。开始是受了他的牵引,只是被动地反应着他的热情,但後来自己亦沉迷其中,反而是我更紧地拥着他。
杜晓西,想不到你也有今天,我暗自嘲笑自己。他的手撩拨着我,粗糙的手指掠过之处却是火烧火燎,烫得吓人。我的整个人处在一种缺氧状态,连呼吸都有些困难,却还是舍不得他离开。
我在心底叹息:他经历了多少次这样的悱恻缠绵,才有今天的成就?我的心酸酸的,不得不承认,我嫉妒得要命。
林晨树的手越来越不安分了,他开始——虽然有些不舍,我还是用力推开了他,若再不阻止他,只怕在这张窄窄的沙发上就要发生林明远期望已久的事情,那种事情我还是希望能够留待洞房花烛。
我的脸很红,呼吸也不是很顺畅,尴尬得恨不得能立刻消失,不敢正眼看林晨树,只是偷偷地瞄了他一眼。他的脸红红的,像熟透了的番茄,也是一副手足无措尴尬得要命的样子,哪有半点情场高手潇洒自如的风采,在我推开他的瞬间,他显得很失望,一幅意犹未尽的样子,我终於放心了。
我连忙跳起身,努力让自己显得自然:「我去洗碗,你——煮咖啡。」
最後几个字,在林晨树温柔如水的笑容中我几乎说不下去,我连忙别开眼睛,免得自己又被他诱惑了,以前在他身边这麽久,总能安之若素,也不觉得他有什麽魅力,今天这是怎麽了,一而再,再而三,我简直被他蛊惑了。
林晨树似乎很乐意看到我尴尬的样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若在平时,我早拳脚相向了,可今天——我结结巴巴地:「看什麽看,快去煮咖啡。」
林晨树吃吃地笑着起身,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突然欺近我,吓了我一跳,他却哈哈大笑着跑开了,这小子真是欠揍,不过这时候我是万万不敢近他身的,也由得他张狂,等到我正常下来,看我怎麽对付他。
咖啡很香,不过应该与林晨树的技术无关,主要是咖啡豆好,又是现煮的关系,经过刚才火热的一幕,两个人一起喝咖啡显得轻松多了。我们谁都没有说话,静静的,彼此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我的心跳得很厉害。
「你记不记得今天是什麽日子?」林晨树突然问我。
什麽日子?好像不是谁的生日,也不是与情人有关的日子,最近的情人节太多,东方的西方的,难道是新出来的情人节?我一脸的迷茫。
林晨树气鼓鼓地:「你再想想,对我们是很重要的日子。」
我们认识纪念日?好像不是呀,我记得不是这个季节,那是什麽日子,还很重要的?我实在想不起来。
林晨树哇哇乱叫:「你真的不记得了,我可是一天一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好不容易挨到这一天,你怎麽可以不记得呢。想想看,一年前,我们立过字据的。」
我终於记起是什麽日子了,一年前,我答应过,如果他一直表现良好,我就嫁给他。难为他还记得这个日子,我原本就把它当作是个玩笑,怎麽会记得?
不过他好像是认真的,今天,这一切,难道是想向我求婚?难怪早上老妈要我穿得漂亮一点,林明远又是送礼物,还要我答应林晨树的要求,是要求婚吧?不过这个人真奇怪,这种事情,怎麽人人都知道,独独瞒着我?如果他用讨好我妈的那股热情劲讨好我,说不定我早投入他的怀抱了,我一直觉得我比我妈好糊弄多了,他偏偏舍近求远,真是弄不明白他。
我的思绪没有飞得更远,因为我看到林晨树还在等我的答案,我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是今天呀。」
见我没有了下文,林晨树忙问:「既然你想起来了,那麽,怎麽样呢?你会遵守承诺吧?」
承诺?嫁给他?
如果是一年前,答案会简单得多,那时候对我来说,如果那个人不是江南,嫁给谁都是无所谓的,只要那个人对我不错就可以了,林晨树简直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现在,对他的感情已不再单纯,我发现自己比想像中的还要喜欢他,和他的感情,包括婚姻,不再是可以轻易开始也可以轻易结束的关系,我想慎重一些。
我逃避了,故意扯开了话题:「你爸爸,今天还送了一辆车给我,太贵重了,我有负担,你替我还给他好不好?」
林晨树没有回答我,只是深深地看着我,我有些不自在,想要离他远些,他一把抓住了我:「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
我笑得有些讪讪的:「今天什麽好日子,怎麽这麽多人送礼物呢?」我的玩笑一点也不好笑,林晨树瞪着我,一点笑容也没有,我只好问:「你要送什麽礼物,我可没准备礼物给你,所以太贵重的我不敢要的。」
林晨树很骄傲地拍拍自己的胸膛:「我!」
「你?」我不由失笑,我不是听错了吧:「我要你一个大活人干什麽?」
林晨树的脸立刻垮了下来,一副很受伤的表情,不过我说的是实话呀:这个人,做的菜那麽难吃,洗菜也洗不乾净,脾气也不好,动不动就耍小性子,还要哄着他,我要他干嘛?
林晨树见我不妥协,慢慢地劝导我:「我把自己送给你,以後呢,我就是你的朋友丶男朋友丶丈夫丶情人,我甚至可以像你爸爸一样宠着你。天冷的时候我可以帮你暖脚,天热的时候我会帮你打蚊子,寂寞的时候我会陪着你,伤心的时候我负责把你逗笑了,虽然我有些笨手笨脚,家务活干得不是很好,不过我很努力呀,而且会继续努力的,我很聪明的,假以时日,一定会干得很好的,你一定要相信我!所以,晓西——」
林晨树顿了顿,突然单膝跪下:「晓西,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呆住了,一动也动不了。在电视上看多了浪漫的丶另类的求婚,没想到最老土的求婚依然让我震撼,我傻傻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晨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有些忐忑不安,见我不说话,他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但仍固执地不肯起来,我连忙去拉他:「你先起来,起来再说。」
「你答应,我再起来。」
怎麽这麽固执呢,这麽大的事情,当然要好好考虑考虑,一下子让我怎麽决定?
林晨树一点也不放松,步步紧逼:「我只求一次婚,我数到三,你要是不答应,以後就没有机会了,不要错过哦。一——」
这家伙,这种情况下还敢威胁我,我倒要看看,数到三後我还是不答应他怎麽收场,我静静地看好戏。
「二——」林晨树也不含糊,很快地说了二,我等着他喊三。
「二点一,二点二…。。二点九一,二点九二……二点九九一」
我再也忍不住,笑了,林晨树也笑了:「好了,笑了,笑了我就当你答应了,答应了?」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是呀,嫁吧,这麽有心的男人,又是自己喜欢着的,还有什麽矫情的理由。若他真的不肯再求婚,难道我巴巴地求着他,我对自己这种见风使舵,见好就收的态度很满意。
嫁吧,嫁吧,我终於要结婚了。
54
婚礼定在两个月後。
我本来想做五月新娘的,不过所有人都反对,我的婚礼我竟然不能做主,真是让人郁闷。
不过想想他们的心情,也可以理解。老妈本来准备把我削价处理的,想不到竟然卖了个好价钱,生怕别人退货,当然是越快越好;林明远是急於抱孙子,路上见个小孩都想抢过来抱抱,当然也是越快越好;林晨树也主张快点结婚的,而且是最坚决的一个,表面上说得很好听,是听从父母的安排,哄得两位老人家笑得合不拢嘴,实际的原因,他一日漏嘴道破了天机——怕夜长梦多,这个梦是什麽,我比谁都清楚。
其实他大可不必担心,我既然答应了结婚,自不会反悔,只是这些话他不提我不便主动与他说,免得他多心。他本是个随性的人,对什麽事都不是很在乎,唯独对江南,他总是分外敏感,有时甚至蛮不讲理,他的心思我明白,所以既然决定了嫁给他,他要什麽时候结婚就由着他吧,时间久了他自会安下心来。
婚礼前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去一趟美国,新房也得装修。林晨树是主张在外单过的,他受不了林明远的唠叨,林明远也没有什麽意见,只是嘱咐我们要经常回家吃饭。不过,他嘴上虽不反对,但老人家嘛,总是喜欢热闹,怕孤单,怕冷清,其实心底是巴不得我们能够住在一起的,所以我坚持要和林明远一起住,林晨树最後拗不过我也答应了。看着林明远欣喜的眼神,我忽然觉得让他快乐是多麽简单的一件事,只要他不经常做些让我看不出原料是什麽的菜让我试菜,我想我们日後的相处绝对没有什麽问题。
林家的别墅本来就是新装修的,所以不必大的改动,但毕竟是新房,刷刷油漆丶换换窗帘丶家俱,这些还是必需的,所以林晨树想在十月份结婚根本不现实,最後,我们的婚期定在十一月十二号,既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很适合结婚的季节。
定了日子,林晨树心情愉悦,提议晚上一起吃饭庆祝一下,说是上次烛光晚餐没吃成,今天补上。有得吃总是让人高兴的——只要不是他做的,我已经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