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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情人-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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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口的毒药又开始叫嚣了,身后是万丈深渊,她已经踏进了一只脚,再无谓畏惧,突然想起了那个十分可笑的词语,不成功便成仁……
她的话果然激怒了他,一字一字都像油,淋在江在铖那把杀戮的火焰上,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声音冷而自制,只是字字从喉间嘶磨出来,猝着杀伐狠绝:“闭嘴,你给我闭嘴。”手指染上一层月的光华,白皙上起了一层狰狞的筋脉,他收紧,一点一点,眸间倒影出一张美丽精致的女人脸庞,一点一点了无生机,他却停不下来。
死吧,她死了,林夏就开心了……
月光凄冷,笼了一层阴鸷冰寒的云层。风起,卷动了满天满地的不闻血腥的杀戮。
这样的夜,这样的男人和女人,却突然想起了这样一个清泠无痕的嗓音,不尖刺,却轻而易举地划破了这蓄势待发的暗无天日:“适可而止了,不然真会一尸两命的。”
路灯照射不到的死角,她缓缓走出,环抱着双肩,黑色风衣随风摆动,她嘴边噙着若有若无的笑。路灯一点一点照亮她的脸,不见颜色,却只见她揶揄的无谓。
总是这样巧合,这样的场景,这样的戏码,不该出现的人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却出现了,然后打乱了所有剧情,只是她还抱着旁观者的态度,冷眼旁观。
手上如何再也使不出力气,毫不知觉便松开垂下了,灼热如火的眸子一点一点爬进了惊颤:“林夏,你——”极少这样错愕惊异,甚至声音都在颤抖,“什么时候来的,你听到了什么?”
刚才鬼魅杀伐的男人,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像个无措,害怕做错事情的孩子,
林夏总能什么都不做,就叫他方寸大乱,失魂落魄。
只因为曾经,她说过,她讨厌他杀人如麻。




第一百四十八章:和好
只因为曾经,她说过,她讨厌他杀人如麻。
林夏只是若有若无地浅笑,继续走近,看了一眼浑身虚软勾着背喘气的林初,微微一个揶揄探究便看向江在铖,轻描淡写地说:“刚刚,恰好听见她说喜得贵子。”指了指林初,眼神清澈如许,无波无澜。
突然她微微晃神,大概想起了自己刚才可笑幼稚的行径,明明已经回去,却又鬼使神差地折回来,才看了这么半出闹剧。嘴角扯过一个无声无息的笑。
“林夏。”似乎无言以对,江在铖有些局促,迈出去的脚又收回,怔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一直低着头的林初突然发出一声冷笑,不知道在笑什么。总有什么可笑的东西吧,比如刚才那般不在意孩子,不在意杀人的男人,现在这样小心翼翼地局促不安。
江在铖,这个孩子,即便你不屑一顾,但你害怕,害怕林夏也会不闻不问。
她笑了,没有洋洋得意,却也恣意,看着林夏,她的脸在灯光下明媚,像极了的两张脸,一冷一清,却也天差地别,林初笑:“林夏,真巧啊。”
不早一分不晚一分,听到了该听的,错过了该漏的,能不巧吗?她想她应该只值得同情的,连老天也帮助她呢。
林夏只是浅笑,嘴角梨涡清浅,似有若无,没有看林初,对上江在铖的眸,眸中清波继续,什么都融在了里面,却唯独没有江在铖的影子,她说:“我要说恭喜吗?”
她缩了缩林初的腹部,四个月吗?手有意无意地拂过自己的腹。
好像差别有点大啊,她该好好补补了……
江在铖脸色一沉,蹙眉,走近,遮住了她正前的路灯,她眼前一片暗色,抬眸便是江在铖沉沉眸光,一会儿寒,一会儿灼热,直直望进她眸子,俯身,他靠得极近,染了烟草的气息喷在她脸上:“你便只想说这个?”
眼睫颤了一下,她仰了仰头头,语调微扬,云淡风轻地淡漠:“不然呢?”
她嘴角在笑着,却不知为何喉间苦涩,奇怪,消失了这么久的孕吐反应又出现了吗?好像比以前来的更汹涌呢。
不然呢?江在铖没有办法回答,只是眸光上挑,自嘲自讽。
真是不公平,一模一样的情况,他嫉妒得发疯发狂,她却云淡风轻毫不在意,真是可笑。
是啊,连论为旁观者的林初都看想笑了。
江在铖,我们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一样痴傻。
收敛了笑,看着那明明针锋相对却旁若无人的两个人林初觉得碍眼,走过去,脸依旧惨白,却染笑意:“刚才我还猜想,林夏知道了会是什么表情,江在铖,要让你失望了,这个女人一点反应也没有呢。”
林夏听了,只是钱笑吟吟,并不回答。
不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而是一笑置之,这更残忍呢。
林夏的笑,她唇边除却嘲讽只有无畏的弧度,全数落在江在铖的眸间,顿时昏天暗地,狂怒在横冲直撞,偏生林初带刺的话砸过来,再度惹怒了江在铖,对上林初的眼:“立马滚出这里,不然我不保证会做出什么?”语调很轻,却丝毫让人不会怀疑他话里的真实性。这个男人向来说到做到。
林初只是嗤笑,丝毫没有动作,嘲弄地看着江在铖,这样天差地别的待遇,她该死的已经习惯了。
江在铖的眼越发沉了,冷了,眉间爬上阴鸷。
“对她好点,孕妇很辛苦的。”
僵持了很久没人说话,林夏这样不轻不淡地开口,说了这样一句听不出情绪感情的话,嘴角还是那样风轻云淡的浅笑。
林初这时候多想回一句:不需要你假惺惺,但是她缄默不言,这个时候看戏更好,她喜欢这两人针锋相对的模样。
江在铖的话是从嗓子眼里挤压出来的,像刚才被扼住喉咙的林初,又干又哑:“我从来不知道,你还有仁慈。”
谁都知道,论起狠绝,谁能比得过林夏,她却在这个时候心慈手软,在他想替她杀了那个女人的时候,她说了这样的话。
到底是心软还是心狠?又或者说,因人而异。
林夏只是笑,并不生气,也不可置否:“那东西我是没有,你也没有,可是江在铖,既然留了种,就记得负责任。”
总是以局外人的语气说着最伤人的话,这是林夏最擅长的领域。
“林夏,这不会是你独善其身的借口。”顿了顿,他一字一字决然,“我们没完。”
责任这个东西,他早就没有了,也不想要了。
她只是听着,垂着眸子,抚了抚自己的腹部,自言自语:“宝宝,戏也看完了,该回家了。”
说完,她不曾多看一眼,便转身,背对着灯光,只留下背影。
没有人看到,那灯光下的影子停在了一处,蹲在地上,干呕了一会儿,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原来孕吐反应苦涩不知是胃,还有心脏。
她逃了,这样潇洒地逃了,没有谁看见她转身时的狼狈是不是就可以论为,她并不是落荒而逃呢。
人影远去,不知道是带着一身狼狈,也不知道是谁留了一身无奈。
他正对着灯光,明黄的灯照在他眸子里,却还是只见点漆的黑色,他看着蜿蜒的路,已经没有那人的影子,还不曾转身。
林初也看着,眸间明黄色流转,似笑非笑:“这算不算弄巧成拙?江在铖,我好像又坏了你的事。”嘴角牵起一抹淡笑,看不见失落,只有讽刺,笑着嘲弄。
真是风水轮流转,一物降一物,江在铖天生来折磨她自己,林夏天生来折磨江在铖,这算不算一报还一报?
没有转眸,紧抿的薄唇轻启,便是铺天盖地的暴怒:“滚!”
她笑得更恣狂邪肆,置若罔闻地不退反进,一张与林夏像极了的脸上是林夏刚才一般的浅笑无谓。
江在铖抬眸,微微一震。
这样的笑,她已经学得炉火纯青了,连江在铖也一瞬移不开眼了。
她其实想大笑的,因为太可笑了,不过她却更可笑地忍住了,因为那人从来不会那样。
初春的夜间有些冷,她拢了拢白色的连衣裙:“我明天再来,明天有产检。虽然讨厌林夏的假惺惺,不过不得不承认,林夏的话,你没有办法置若罔闻。”
他咬牙,嗓音压抑暗哑:“林初,我现在想让你永远都开不了口。”
兴许不开口,会更像林夏吧。她这样想,却这样答:“你不会,因为林夏。”
他想杀她,是因为林夏,现在不会动手,也是因为林夏。所以,她有恃无恐了,江在铖这个男人已经完全没有自我了。
一双暗沉的眸影沉沉,有着恨不得毁天灭地的嗜血,却也只是一动不动地睨着她。
她反笑,果然,林夏是江在铖的死穴。
笑罢,她耸耸肩:“你给林夏的话我还给你,江在铖,我们没完。”
“从来没有谁可以威胁我。”
起了杀意,周遭的风狂躁地将叶子卷起,似乎更冷了。
好像每次江在铖说这话的时候,大概就有人要倒霉了。
只是这一次,她置若罔闻,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江在铖,你说我们的孩子是像你还是我?”又自顾回答,“还是像我好一点,会有林夏的影子,你应该会喜欢。”
冷沉沉的眸子闪过一丝叫人看不懂的东西,继而归于死寂。
转身,他背道而驰。
她怔在原地,笑,不像笑,也转身,沿着长长的路,在灯光下走得极慢,手放在腹部,裙摆微微荡着。
这条路真冷,不知道那人走时,是不是也如此?
一双嫩白的手从书架上缓缓掠过,耐心挑选,神态极是认真,殊不知引来多少注目礼。
也是,一个俊得掉渣的男人,在一堆女人中间自然是显眼的,之所以周围全是女人,是因为这是妇婴专区。
注目礼旁若无人,蹙着眉头,一一挑选。嘴角一挑,视线停留。唇沾浅笑,拿下书,抬眸,空出一角的书架正好露出一张英气的脸。
那人嫣然一笑:“真巧啊。”
确实巧,黎墨有生以来第一次进书店,第一次光顾妇婴专区,就碰上这厮。
新手拈了一本书,随手翻了两页,有些漫不经心地回答:“是很巧。”
隔着书架,手里还在书上徘徊,说:“这边书架上可都是女人看的书,赵墨林,根据以往的丰富经验,你应该不用研究女人吧。”
放眼整个书架不是写女人,就是些小孩,在要么就是写怀着小孩的女人的书,的确不适合赵墨林吧,要说起女人,谁还有比他更懂女人心啊。
赵墨林笑得春光明媚了好几转,抬起手,晃了晃手上的书:“我买这个,等会去看林夏,给她买的。那女人也不知道照顾自己,成天让人操心。”
黎墨看了看赵墨林手上的书:“孕妇要则?”脸色微微一沉,继而又如常,浅笑顾盼,“还真是费心。”
能陪女人来买这种东西的男人本就少见,能自己来买这种书的男人更是极品,更何况赵墨林,心甘情愿地顶一头‘绿帽子’,还任劳任怨。
该是称赞他体贴打量呢,还是笑话他愚蠢傻气呢?黎墨心里都不是滋味,喉间酸涩,胃里也跟着翻滚。喉间吞咽了一番才压下那股恶心,面色如常,只是稍稍有些苍白。
赵墨林专注着手里的书,没有注意黎墨脸色转变,没有抬眸,说:“你呢,这一区不是孕妇区吗?”
他不抬眸,断然是看不到她脸色惨白,痴痴望着他敛着的眼睑,脸上早就失了常色,只有嗓音如旧:“有个稿子,需要这边的资料。”
忽地,赵墨林抬眸,猝不及防间她有些慌乱局促地垂下眸子,也只是稍稍一眼赵墨林便移开:“去看林夏,要一起吗?”
微低头,唇角隐在排放的书后面,看不见唇角的苦涩,她垂着眸子回答:“不了,前几天在医院碰见了。你自己去吧,我不喜欢当电灯泡。”
似乎某人以前尤其热衷当电灯泡,今非昔比,女人也许就是善变吧。
赵墨林心情似乎尤其好,嘴角笑出一朵花来,眸中桃花朵朵,分外妖娆:“识趣的女人就是讨人喜欢。”转身,背对着黎墨摆摆手,“先走了。”
手上那本孕妇要则跟着晃动,黎墨觉得尤其扎眼。
她这才抬起眸子,眸中尽是些破碎的零星,七零八落的,苦涩翻涌,她掩着唇:“别人的孩子,这样用心,如果是自己的呢?”
“不会吧。”自问自答后,抚着自己的腹部,将手上一直拽着的书放下,页面起了层层褶皱,大概是太用力了。
转身,走出书店,那本被搁置在书架上的书被风掠起了页脚,四个字来回晃着。
孕妇要则——
竟是同一本书,多是可笑。
开门,满室灯光,林夏只是微微眯了眯眼睛,并无惊讶,这种登堂入室的戏码也只有那二人会做。林夏想要是哪天小偷光顾了她自家,她大概会一笑置之。
瞅了一眼鞋柜上面的拖鞋,林夏无语,她上次特意将赵墨林的鞋子扔了,这下倒是好,买了一打。
上次明明把他的钥匙拿来了,到底他配了几把啊?
林夏脸色有点不好,也是一开门,自家客厅里大咧咧躺了个男人,还不是自家的男人,这样能有好脸色吗?声音冷而自制,颇有点不怒而威:“赵墨林。”
沙发上可能在打盹地某人突然惊醒,坐直,揉了揉睡眼惺忪的桃花眼。
呵,林夏好笑,这人真丝自觉,权当是自个家了,居然做出这一副家庭主夫的模样来。
林夏走过去,踢了踢赵墨林修长的腿:“你怎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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