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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我们称之为死亡之谷的山谷我们用了整整六天才走出来。
我们走出了山谷,却没有走出死亡。
丛林大冒险之探索红树林
在我们的面前是一大片的树林,而此时我们身上已经没有食物了,贮备的雨水也剩的不多。
我们看不到人烟,看不到希望,我们的脾气都变的非常的暴躁,常常因为一点小摩擦就吵了起来。但是我们又是那么的被彼此需要着,即使前一秒吵得面红耳赤,后一秒我们依然能很快的和好。
后来我和班尼找到了避免吵架的方法,我们开始写日记,在那些小的可以装进口袋的商务小本上记录下自己每一刻绝望的心情。
我们一直在树林里流浪着,一路上安静得连小昆虫小动物都不愿意打扰。我们除了在沼泽地里见到变异的透明青蛙之外,再也没有见到任何的生命体,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了红树林。
红树林是是陆地向海洋过度的特殊生态系,生长在陆地与海洋交界带的滩涂浅滩。因为具有自身特殊的呼吸根,加上它的种子可以在树上的果实中萌芽长成小苗,因此非常的好辨认。
我们不会在新喀里多尼亚上吧?我看着面前的红树林倒吸了一口凉气。
班尼看着我,不假思索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依然操着一口非常纯正的伦敦腔。
因为在我们面前的是红树林,我在海南拍摄的时候在那里的保护地带见过这样的红树林,那里的人们告诉我,红树林是海洋向陆地伸长的滩涂地带,它是陆地向海洋过度的特殊生态系。因此,我们应该在新喀里多尼亚,这里距离澳大利亚的波特兰东海岸有1500公里……我的天,我们不会要像鲁滨逊一样在荒岛里求生吧?
也许,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红树林让你确定我们是在新喀里多尼亚岛?也许我们现在在瓦努阿图,在塔斯马尼亚,或者是新西兰某个海岸,甚至是南太平洋上的一个未知的岛屿……
他的一番话彻底将我的信心击碎,看到我一脸颓然的样子他一把拉起我的手说道,来吧,我们的大冒险才刚刚开始,不管怎么样,既然红树林是海洋和陆地的交界处,也许我们可以寻找海洋的位置,然后在那里求助。
他说的对,我们要寻找海洋在哪里,有海洋的地方便有希望。
其实我们也没有那么不幸,至少飞机失事的时候我们都平安地活了下来;至少我在救他的时候飞机没有漏油大爆炸;至少我们还度过了几个平安的夜晚;至少我们在流浪的时候没有碰到狮子老虎野狼等猛兽的攻击,我们甚至连个鸟的影子都看不见;至少即使缺少食物我们依然啃着树根坚强地活了下来。其实认真想想,生活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绝望。
《勇敢的心》里有这样一句名言:Every man dies,not every man really lives。每个人都会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真正的活过。我想即使我们死了,但我们轰轰烈烈大大方方的活过。
如果不是因为身处绝境,我想我们都会爱上这里。茂密的树林里,像水管一样粗的根茎盘踞在淤泥中,远远的看就像一个又一个的蘑菇头,班尼将这片树林亲切的称之为蘑菇头先生的森林。不知道为什么,我听他这么一说顿时觉得这片树林变得亲切了起来。
我们一边继续南行,一边欣赏大自然妙笔生花的伟大作品。
我觉得自己就是爱丽丝,只是她是在做梦,我却是真实的在冒险。
因为我对红树林有过一定的了解,我和班尼都清楚的知道我们在海洋和陆地的过度地带,然而我们谁也不知道哪个方向是朝着海洋,哪个方向是朝着陆地。我们再一次迷失在自己为自己制造的麻烦中并起了争执,直到最后我们才统一意见,依然朝南一直走。
班尼通常是走在前面,用一根木棍牵引着我。有一天早上我们收拾好东西准备前行时,我看到树上有东西在蠕动,一把拉住了他。
怎么了?他回过头来好奇地问道,我看着他的眼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怕蛇吗?
不怕,他回答得很干脆,然而我还是像木头一样一动不动。见我丝毫没有任何反应,他直接拉起我的手向前走去,我阻止他,用手指着不远处。
什么?
变色眼镜蛇,我在海南见过,非常厉害,我说。
我相信我的身体已经处在高度虚弱之中,班尼的额头也冒出细密的汗,问道,我们怎么办?
站着不动,和它比耐心。因为高度的紧张,我的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你怕蛇?班尼一边观察树上那条悠然自得蠕动的绿色眼镜蛇,一边和我小声的说话。
中国有句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我在印度旅行的时候,曾经被那里的眼镜蛇咬过,现在想起来都心有余悸,中蛇毒的滋味太难受了,我可不想来第二次。
我紧紧绷着神经看着那条变色眼镜蛇,班尼突然拍了我一下,我一惊就大叫了起来。这一叫就惊动了那条蛇,它吐着长长的舌头,碧绿的眼睛如魔鬼一般朝我们看来,班尼一把捂住我的嘴低声说道,别动,蛇是高度近视,看不到我们的。
我屏住呼吸点点头,僵着身体看着它吐着细长的舌头看着我们。它看了好一会儿,见四周并没有动静才慢慢把头扭了回去。班尼大概也高度紧张着,一直捂着我的嘴没松手,我们就那样保持着僵硬的姿势,像是被人点了穴道无法动弹。
他的手指有一股淡淡的烟草香味,也许是尼古丁的作用,竟缓和了一些我紧张的情绪。过了许久,我实在不能呼吸了,轻轻挣扎了下。
你可以把手拿开了,我快不能呼吸了。
听我这么一说,他急忙把手拿开,我用力深呼吸了几口,生平第一次感受到能呼吸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我们在原地站着一直到那条变色眼镜蛇捕杀了一条变色蜥蜴心满意足地离开。
因为变色生物的存在,我们在接下来的冒险旅途中变得更加的小心,甚至有些神经质起来,有时候看到树枝上挂着一片树叶都紧张兮兮半天。
我们从最初的光鲜亮丽在这片树林里渐渐走成了衣衫褴褛。有天早晨醒来我看着水里蓬头垢面的自己,邋遢的就像个捡破烂的,我的心情竟没有悲伤,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我转身看靠在树上熟睡的班尼,他许久没有剃胡子,一簇一簇的长在下巴上就像灌木丛,头发自由而随意的长着,看起来就像一个彪悍的深山野人。他被我的笑声吵醒了,呆呆的看着我,最后竟然也哈哈笑了起来。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是看到他灿烂的笑容我的心情就变得特别好。
那天早上我们心情都很好,坐在溪流边拍了好多张照,合了许多张影。
我们不再因为找不到淡水而发愁,也不再因为没有东西吃而抱着坏心情。我们似乎都明白不久之后我们就要死了,很大度的洒脱起来。
我们在一瞬间都将生死置之度外,豪迈的将命运交给上天来裁决。
我们都很享受那天温暖的阳光和彼此衣衫褴褛的造型,坐在那条溪流边荒废了一整天。
那天晚上我靠在班尼的肩上想,如果此刻便要我死去,那我也不会有什么好抱怨的,人生总有生死,而我还并不是最糟的,因为我还有班尼。也许很多年之后,当有人走进这片红树林,在这条溪流边看到两具相互依偎的骷髅,会将之称之为一段传奇。
不知道是上帝突然起了悲怜之心,还是他还没有看够这场戏,那天夜里下了一场非常大的雨。我和班尼像两个疯子一样在黑夜里狂舞着,我们张开嘴大口大口的接着那些从天而降的甘露,就像婴儿贪婪的吸允着母亲的乳汁。雨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中午,我们备了足够好几天饮用的水。
我坐在树下用一把非常小的瑞士军刀给班尼剃了胡子,换了个造型。待我弄好之后,我打量着他那狗啃一样的头发和胡子,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班尼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爬到水边去看倒影,他看着水里自己的新造型竟没有生气,反而夸我手艺非常的好。
我们重新收拾了破碎的心情,在雨停之后继续上路。
这场大雨使我们越来越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我们一定会走出这片树林,走出绝望,走出死亡。
这片树林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可怕,我们越往前走便见到越多奇葩的生物:特别进化的食肉毛虫、耐盐力极强的吸血虫、全身发红叫声像夜莺一样的大蟋蟀、尾巴像猴子尾的小蜥蜴,长着锋利牙齿的食人花和夜里会发光的奇怪蘑菇……有一天晚上,我们还在树林里碰到了奇幻的一幕,树林里的万物似乎在开演唱会,发着五彩光芒的蘑菇们晃着脑袋将整片树林照成七彩,清水里漂浮着像水母一样的生物,她们的身体柔软,翩翩起舞如下凡而来的仙子。叫声像夜莺的大蟋蟀在树枝高歌,黑色甲虫盘旋在他们周围飞舞。食人花也显得非常客气,在她们的身体里装满水,会走路的鱼和形状怪异的螃蟹在里面自由自由地游着……许多我们没有见过的变种生物在林间出没,我和班尼躲在树上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像在做梦。我们有一刻甚至都想要留下来,然而我们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对我们来说,越美丽越致命。
在我们坚持不懈下,我们终于走出了红树林,并找到了淡水源。看着面前广阔的平地和潺潺流水的河流,我和班尼抱在一起欢呼起来。我们齐齐丢掉身上沉重的背包,扑腾着跳到水里肆意的狂欢着。
闹够了我们才拖着湿漉漉的身体爬到岸上,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呼气。
这里看起来更像是山地地貌,河流断断续续的蜿蜒向重山叠岭的远方。我们打算在休息之后顺着河流一路往前走。我们远离了海洋,只能祈祷在河流的某一个角落里会有人家。
我们并肩躺着,将湿漉漉的身体连同湿漉漉的心情让太阳一并晒干。
经历过许多惊险,此刻的静谧突然变得异常珍贵和美好,风轻柔的拂过脸颊,连太阳都变得温柔起来。
我好像到了天堂,我张开手,看阳光从指间的隙缝里一点一点的漏在脸上,满心欢喜的说道,班尼却用手指用力弹了下我的脑门。
你干什么?我摸着发疼的脑袋恼怒地看着他,他却咯咯地笑了起来。他越是笑,我便越生气,我越生气他便笑的越开心。
等他笑够了才慢悠悠地说道,现在你就又回到地狱里来了……
噢,不……他真的是绝世乌鸦嘴,我真的感到我又回到地狱里来了。
丛林大冒险之与野猪赛跑
就在距离我们不远处,有三只野猪亮着可怕的獠牙正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他们的体型比我在电视里看到的还要大,跟一头成年大象差不多。长长的獠牙在太阳的照射下发着寒光,像一把锋利无比的刺刀。它们一定很久没有吃过这样的大餐了,所以它们的眼睛亮得像是上帝送来了可口的午餐。
我紧张的都忘了野猪的单词怎么说,手忙脚乱口齿不清地摇着闭目养神的班尼说道:Pig,Big Pig……
什么?班尼显然没有办法理解我的Big Pig是个什么生物,在他的理解里我一定是饿疯了看到了炊烟袅袅的人家和他们养的小胖猪,心想着终于能吃到一顿像样的大餐了。于是他腾的坐了起来,顺着我的目光望去。接着,如老天所愿,他的表情立马晴转多云,多云转阴,阴转阵雨,阵雨转暴雨,暴雨转大暴雨……
我们……我还没有说完,便听得他撕心裂肺的一声大喊:快跑!!!!
在经过漫长而残酷的折磨之后,我的腿完成适应了不听脑子的话的规律,它一听到耳朵发出的号令,在我的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像踩上了风火轮一样,带着我远远的把野猪们丢在了身后。
野猪们见我们跑了起来,擦了擦它们的铁蹄,啾啾啾很麻利地追了上来。
我们怎么办?我的声音都快变成哭腔了。
我不知道,班尼大叫着,于是我们只能这样无奈的上演着一场猫抓老鼠的闹剧。
很多年后,当我把这段和野猪赛跑的故事讲给安拉听时,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翘着二郎腿喝着咖啡竟嘲笑我没出息。在她看来我应该和野猪大战三百个回合,然后把它的獠牙带回来打磨成首饰带在身上显摆:看,这是我的战利品!
不知道为什么,在过去许多年里我一直觉得野猪是一种既高贵又狂野的生物,他们站在生物链的顶端,用自己的方式统治着生物链的底层生物。狮子和老虎吃饱了不会撑着去惹他们,大象也不会跟他们比谁的獠牙漂亮。他们大方而洒脱的在草原里散步,成家,生娃。
什么?你觉得野猪既彪悍又狂野?你疯了吗?班尼抱着树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他一定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奇葩的人类了,不然就是脑子被野猪给拱了。
我过去真的这么觉得,我认真地说道。
班尼一副被我打败了的表情,那现在呢?
依然如此,我毫不犹豫得说道。
你简直就是有病!我的班尼先森终于被我打败了,他白了我一眼,不再搭理我。
野猪们在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