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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裸的青春-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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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树是有故事的。他的故事或许就写在他的歌里。飘忽的,带着隐约的伤。

假期已经过了一大半了。我前面的是更加自由的天空。
大学的生活已经在我的心里假想了好久。他们都说大学是天堂。有充分的业余时间。可以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还可以到处旅游。
说道旅游,我就想起了单佐。那个说要陪我一起去西藏的可爱的火车男孩。
于是心血来潮地想要和他说说话。
单佐很快就接了电话。我说你怎么都不给我打电话啊。
他说我打过啊,你家里人说你不在家。
我说这样啊,那不好意思啊。呵呵,我疯疯癫癫的。
他呵呵地笑。他说疯丫头挺大气的,我喜欢。
我说那我给你做女朋友好不好。
他说算了吧,我不想得妻管严。
我摸了摸鼻子,好像生了一层灰。我说单佐,咱们什么时候去西藏啊。
他说现在还没有那个闲心,等上学了再说。还可以多约几个人。
我说那好,到时候一定要记得我。不然我杀到浏阳河去。
他哈哈大笑,说苏小末,就凭你这句话,我就算失忆了也不敢忘了你。
我说算你识相。以后有时间回来就去我们学校玩吧。我要拉着你去给我撑场面。
他说难道还要我给你耍猴啊。
我说要你愿意我也不会反对的。留得观众在,不怕没才秀。
单佐大概是被我策晕了。唧唧歪歪地说苏小末,你嘴皮子怕是有长城那么厚。
我说还不止呢,得把地球的赤道三次方。
他咯咯地笑,说小末啊,我觉得我现在就像乾隆皇帝,而你是朕的开心果还珠格格。呵呵。
去去去,他还真是给了一点颜色就想开染坊。我是格格,他是皇帝,那我还不得叫他阿玛。歇菜吧。

和单佐挂了电话,突然想起方玲这妮子怎么还在乡下呆着。得赶紧把她弄回来陪大仙我好好聊聊。
从我回来她就在乡下过着采采花捡捡螃蟹掉龙虾的日子。还真把自己当村姑了。给她打电话还总是不耐烦,牙齿嗑嗑地说要去抓蜻蜓。
我说你以后就嫁到乡下好了。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还可以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多么诗情画意呀。
她说那甚好,乡下空气比城里的好多了。早晨起来跑跑步听听歌,不知道多惬意。
我说你别晒成一坨炭回来才好。
她说每天保养着呢,而且我发现皮肤越来越好了。
真是的,有什么了不起。过两天我也回乡下去。得瑟吧你。


  痞子·毗
痞子说,苏小末,我和你考上同一所大学了。
我说你作弊吧。
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可是抄得神不知鬼不觉啊。
我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丫发挥得太过于不正常了。
他说主要是因为我上辈子好事做太多了,所以老天爷照顾我。
我说那我可能上辈子是个江洋大盗,所以这辈子老天爷才罚我和你得在一个地方呆四年。

痞子真名叫远笙。住在外婆家的隔壁。和他打羽毛球的时候他总是喜欢耍坏,不是把球打的太近就是煞得太低,所以我就叫他痞子。
痞子其实人很好,谁家有事情要帮忙他不要人家开口自己就去了。外婆总是说,小远这孩子真是听话,哪像我们家小末,懒得跟个蛇似的。
我说外婆,敢情远笙那么好,你认他做干孙子得了。
外婆说我是想啊,可是我怕周围邻居都争着要他,到时候打起来就不好了。
郁闷,远笙又不是什么罕世宝贝,干嘛每个人都把他夸得像个观音菩萨身边的童子一样。太不公平了。

这次来乡下本来没想到会碰到痞子的。哪知道才一下车就看见他骑着一辆蓝色的摩托车等在那里,还漾着一脸瑟瑟的痞笑地看着我。
他说苏小末,你外婆让我来接你的。
我说她让你来你就来啊。真是喜欢装乖。
他说我也是好久没看见了,想来个先睹为快呗。
我说我又不是仙女下凡,有什么好看的。
他说你当然不是仙女,如果你是仙女,那这世界可真是惨不忍睹了。
我愤愤得说,远笙,你这只披着糖葫芦外衣的烂柿子,以后总会有人揭穿你的真面目的。
痞子猛得把油门开大,他说你快上来吧,嘴皮子都快起泡了。
真是的,有什么了不起。上就上吧,还省了我几块钱的车费,可以多买几个冰棍吃。

乡下空气就是新鲜,尤其是早上。
外公总是早早地把我叫起,然后煮一碗绿豆粥给我喝。喝完了我就会拿着MP3到附近去晃荡两下。
听着歌,吹着乡间下路上徐悠悠的风,这感觉就好像要飘起来一样。
踮起脚尖摘下一片翠绿的叶,放在鼻子边闻一闻,然后丢在风里看它摇摇晃晃地旋转,直到跌落到地上吻上一颗滑溜溜的小石子。
心情一下子变得开敞了好多,左心房凉沁沁的,右心房又膨胀得好像要在里面装上十几个世纪。
快乐鼓鼓的,在我的血管里横冲直撞。貌似只要我在腕上割一个小口,它们就会汹涌而出喷射在风里然后手拉手翩翩起舞。
树上的鸟儿水灵灵地在和大地撒娇。声音甜腻得像泡着珍珠果的奶昔。在城里很少能听到如此纯净的鸟音,有的也只是叫得单薄,没有生命力。

痞子每次也起得很早。但他的头发总是蓬松得像一个鸟窝。他说睡觉也是一门艺术。睡一觉能睡出这样一个发型更是艺术中的艺术。
还真会强词夺理。不过痞子确实长得挺耐看的。而且结实。外婆说小远啊,以后肯定能讨一个全世界最好的老婆。
我真想说外婆您还真能贬低这个儿的外孙女。敢情以后我是没人要的货了。
痞子乐颠乐颠的说,苏小末,就你这样的,赔搭一箱牛奶都没人肯过来嗅一嗅。
话说人比人还真是气死人啊。我还偏不信了。远笙骨子里的那点小九九以后被揭穿了我看谁还敢嫁给他。
不过说归说,痞子现在在大人们的眼里人气还真是颇高,有女儿的恨不得马上就招他做女婿了。何况他现在考上大学了,身价更是猛涨,走哪都有人说恭喜恭喜。
我问痞子,我说你行情这么好,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他说那得看你啊。
我说这关我什么事啊。
他说你结婚的那天我就结婚,那样本来打算去你家的客人就会一骨碌地跑我家来了,红包会增一倍啊。
切,小算盘打得真好。小犊子,这会儿这么骄傲,要知道现如今事实难料,你以后可别穷得连媳妇儿都养不活。

吃完晚饭附近的居民都喜欢端把椅子坐在外面乘凉。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拉拉家常什么的。
外婆说小末,你也来坐坐,晚上风大很凉快的。我说得了吧,我还不如和远笙出去玩。
痞子每天晚上都叫我去大坝那边看他游泳。我说有本事你也去参加奥运啊,这里就我一个观众多没劲。
他说一个就够了,多了我怕羞。
我说你丫脸皮厚得跟赤道三次方似的还能怕羞啊,真是太阳打北边出来了。
他说你是不了解我的内心啊。其实我的内心单纯得就像一纯洁小绵羊。
我说你别让我把去年的年饭都呕出来了,也别作践了人家小绵羊,这简直就是□裸地人格侮辱。哦不,是羊格侮辱。
他用手捂了捂后脑勺,然后歪着脑袋靠在水上。他说苏小末,要不你也下来吧,咱们来个鸳鸯浴。
我顺手抓了一把沙子扔在他脑袋上,他连忙往水里一躲,只露出一片黑溜溜头发。
我说远笙,你最好把那些水都吞下去,洗洗你的坏肠子。
痞子稍微把头一探,眨着眼睛哧笑地看着我。他说苏小末,你脸好红啊,像猴子屁股。说完又往水里一潜,扑腾扑腾游到了远一点的地方。
我只能站在路边怒目而视。我说远笙你丫有种就别上来了,小心我把你挂在树上当沙包练。
痞子打着哈哈在水里放肆地翻滚。这小子简直比米晔还可恶。他们两真该拜个把子桃园结义,就称烂肠二人组,绝对风靡整个亚洲。

  猫·少年
其实我也不是很懒,只是在睡眠不足或者肚子没喂饱的时候会有点洋洋的。而且爸爸是典型得爱女如命,连扫地这种小事都舍不得让我动一根手指头。
妈妈总说他们是上辈子欠了我的,所以这辈子我找他们要债来了。
可是,上辈子到底是不是存在呢。下辈子,又在哪个转角。
初中最喜欢看一部韩剧,蓝色生死恋。一直记得小恩熙说下辈子她要做一棵树,因为只有成了树就会一直呆在一个地方,永永远远地远离分别。
那时候特别喜欢俊熙。一个帅帅的男孩,最后长成一个优雅的、有气质的画家。带着淡淡的忧愁。
喜欢他骄纵妹妹时眼里浓浓的宠溺。喜欢他流着眼泪抱着恩熙缓缓地蹲在海边。喜欢他总是那么温暖地对待所有人。喜欢他说话的语气,温柔,安静,从不躁动。
懵懵懂懂的心绪开始思考恋爱和结婚的话题。会开始注意闪闪亮亮的帅哥,然后想着有一天帅哥会站在自己的面前说,亲爱的,我们交往吧。

痞子说苏小末,难道你只喜欢尹俊熙那一类型的人啊。
我说也不见得啊,要看机遇了。何况像俊熙这么完美的人世间难寻。
他说苏小末,你是一个需要呵护的人。你喜欢的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感觉。
我说反正至今我没遇见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所以有些东西现在即使想想也是很隐晦的。
痞子说苏小末,要不我们恋爱吧。我和你。
我说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想让你依靠,因为我可以给你你最需要的东西。
我说你知道什么是我最需要的东西吗。
他说我知道,你最需要的,是安全感。

我把痞子的话当成了玩笑话。可是总觉得心里某道防线已经溺溺得像要坍塌,只等待一个被风掀起的大浪将其毫无残留地冲垮。
痞子依旧笑着带我去马路上兜风。带着一副棕色的墨镜,穿海一样蓝的T桖和白色休闲短裤。
天就在我们头上飞着,青色的长裙在风里扭成一朵像白菜卷一样的花。
马路两旁的稻田绿油油的,仿佛一副被泼上墨彩的油画被造物主镶在这片灿烂的黄土地里,美丽而又奇煞。
我把手搭在痞子的肩上,背挺得直直的。耳朵里唱起王菲的歌,百年孤寂。
我喜欢里面的两句歌词。
风属于天的,我借来吹吹,却吹起人间烟火。天属于谁的,我借来欣赏,却看到你的轮廓。

在乡下看电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为能调到的电视台很少。而且电视剧又很老套。湖南卫视年复一年的放着还珠格格,我心想他们自己人不腻,那台放映的机器也肯定快被折磨成老年痴呆了。
痞子说他家里有一套西游记的碟,让我过去看。虽说西游记也是很古老的片子了,但总比看眼泪漫天飚的琼瑶剧好。
痞子的爸爸妈妈对我很热情,总是小末小末地叫着。还一老拉着我说上了大学以后要和痞子两个人相互照应。
痞子听着一脸的贼笑,说你们二老就顺便帮我和她牵跟红线得了。惹得他妈妈对他一顿狠训,最后只好灰溜溜地夹着尾巴在角落画圈圈。
我说唐僧其实也是很帅的。浓眉大眼,脾气还那么温和。最主要是心地善良,连蚂蚁都不忍心踩。
痞子说你一会一个俊熙,一会一个唐僧,敢情你把我放咯吱窝里了哈。
我戳着他的鼻子说臭远笙,俺的咯吱窝就算拿来孵蛋也不让你呆着。你最好给我滚到西天去给如来佛祖舔脚趾头。
他说苏小末,你别得意,等我把你追到手了,看我不狠狠得折磨你。
我说你丫就死心吧。我这棵树可掉不起你这颗装满了烂泥巴的脑袋。
本来我只是开开玩笑,但看他好像是真被气着了,瞪着我的眼睛也有了星星的怒火。
我只好假装不去看他。因为不经意触碰到他眼神时候,我竟然觉察到一股不可思议的心疼。

对于痞子,至少是现在,只有友情。
他不是我恋人的最佳选择。
每个女孩子的心里其实早已经住了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根本不存在。只是少女怀春的幻想。只是关于青春的浪漫猜想。
而在我心里住着的那个人和痞子完全是不搭调的。
我喜欢像猫一样的少年。流着碎碎的齐肩的长发,有着慵懒的眼睛和柔静的笑脸。穿着白色的有些许透明的衬衫,黑色的小脚牛仔裤,浅色的帆布鞋。
他不喜欢说话,但是很爱撒娇。他会在我睡着的时候偷偷吻我的脸然后安静地躺在我的腿上。
他的眉毛上面会有一颗小痣,不凸不凹。
他不戴任何的饰品。没有耳钉,没有项链或者吊坠。没有手链。
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喜欢坐在午后的阳光里看书。看张小娴或者安妮宝贝的小说,或者几米的漫画。
他的指甲很长,但是干净得像薄玉。喜欢穿着毛茸茸的拖鞋在房子里走来走去。
我会拉着他的手在田野里一起奔跑然后一起向后倒在地上痴痴地笑。我吻着他的手,看他羞得红润的笑脸藏在我的怀里,周围是一片火热的安宁。

而痞子很明显不是那个人。
我爱看他笑,爱和他一起骑着摩托车在风里飘,爱他总是扬起的那一脸痞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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