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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初沉默,轻轻道:“养不起了,家里太小,它没有空间。再说,我马上要去上班,爸爸也忙,不像以前能请人照顾……”
“你去哪儿上班?”
“与你无关!”
“我自己去查。”
“你!”
“工作不忙的话还是记得复习,研究生考试我帮你报了名的。”
“陆维钧!我不用你管!我什么事都与你无关!”
听到她声音骤然冷了,他知道她是动了真怒,一股凉意从心底漫了上来,渐渐扩散到全身。他很想质问她,为什么她就能撇那么清,可是一开口,他却只低低说出:“我想,你也许会回来,即使希望渺茫,可是如果你回来了,错过了考试,又等一年,你一定会难过。”
林若初直接挂了电话。
坏蛋继续扑他,眼巴巴盯着他放在它够不到的地方的玉米肠,他撕了包装扔给它,回到沙发坐下,怔然翻着手机里存着的她的照片。那都是他趁她不注意时拍的,有些甚至是她出糗的形象,比如被喜欢躺在门口的坏蛋绊倒的样子,还有她在脸上涂了黄绿黄绿的自制面膜的样子,他看得发呆,隔了一会儿有个什么东西搭在他肩膀上,一看,是坏蛋的爪子,这家伙回到沙发上坐好,搭着他肩膀,也凝视着屏幕,看得很认真的样子。
“想她不?”
“汪呜。”坏蛋对着照片伸舌头。
“不中用的家伙,刚才你多叫几声她说不定就回来了。”
“汪汪!”
“现在叫有什么用。”他推开坏蛋,心里隐隐的痛,脸上却浮出淡淡的笑,她没有问他过得好不好,却关心狗的胖瘦。
他坐着发怔,渐渐的日影西斜,他的影子被缓缓拉长,手机响了,是萧洛。他已经恢复了冷漠自持的形象,接起电话,漠漠道:“都准备好了?”“嗯,现在该出发了。”
他换了身衣服下了楼,老张替他拉开车门,他坐进去,萧洛也坐在后座,对他嫣然一笑。她上身披着一件贵气的外套,罩住了礼服,可是裙装下摆上用碎钻镶了一朵极大的盛放的玉兰花,熠熠光辉,闪得他眼睛一疼。
‘
林若初把手机扔一边,忽然觉得脸上有点痒,伸指去挠,手指上的创可贴摩擦了一下脸。她看了看,直接撕了下来,伤口的疤已经干硬,只等脱落。
她怔怔往阳台看去,那盆波斯菊沐浴在阳光之下,绿得喜人。她端起自己的杯子,把里面的凉水都浇在花盆里,又回到房间,想清洁一下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拉开抽屉找清洁液的时候,目光落在里面的灰色手帕上。
那天偷偷捡回来,丢在抽屉之后她便忘记了,如今一看到手帕上干涸的血迹,那个夜晚他手上暖暖的温度一下回到脑海。
她拿起手帕一边往洗手间走一边回忆着那天的情形。他抱着自己说不放手,还有父亲怒极的那个巴掌,还有之后他守望在自己楼下,明明很难过,却笑着对她说,你偷看我。
洗手池里放满了水,她浸湿了帕子,打了肥皂,雪白的泡沫很快被血迹染成了红褐色,红色的泡沫一团一团的落在水里,化开,水里有血丝渐渐散开,然后渐渐融合,清水变成越来越浑浊的淡红褐色。
她觉得刘海垂下来刺着了眼睛,拿手背抹了下,泡沫不小心进入眼角,她眼睛一痛,泪水不由自主的流下来,这一流,便止不住,一滴一滴落进水里,溅起小小的涟漪。
他离开的那两天,她背着父亲偷偷在房里垂泪,眼睛都哭肿了,后来渐渐的平静下来,到刚才她和陆维钧说话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云淡风轻的。
可是现在她发觉,她没有想象的那样坚强。
‘
去会场的路上,萧洛尽职尽责的把与会嘉宾的资料一一的告诉他,他有不熟悉的人,一问,她对答如流。到了会场,两人一起进去,萧洛脱下外套递给侍者,一身珍珠白,剪裁简单高贵的鱼尾裙,恰到好处的勾勒出她的身材,凸显出她优雅的气质,这样出众的两人一出现,自然吸引了诸多目光。
有人迎了上来,殷勤的叫“陆少”,看到他身边气质不凡的女子,不敢怠慢,连忙问这是谁。萧洛笑盈盈:“我是维钧的秘书。”
她叫的“维钧”,而陆维钧并没有阻止,明显这个秘书是极为不同的。众人都是人精,闻言已经有人去寻找萧洛的资料,得知是董事会大股东之女,算是世交,而且萧洛此前略微透露了一点她和陆维钧的往事,众人自然也挖了出来,看待她的态度便格外不同。
这女人暂时只是秘书,但是极有可能成为陆家长孙媳。
萧洛的形象和举止也让人挑不出错处,尽职尽责的做好女伴和秘书的职责,同时又恰到好处的点出和陆维钧的关系比寻常的上下级要密切许多。
陆维钧同人攀谈着,借此错开注意力,免得被萧洛长袖善舞,暗有所图的行为搞得不愉快,正谈着,门口又有响动,他扭头一看,陆桓之一身深灰色晚宴礼服,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携着女伴风度翩翩的走了进来。
两人的视线对上,空气中仿佛有火花爆响,然而下一瞬,两张一样的俊脸上都露出笑容,一个沉静大气,一个温柔内敛,都是颠倒众生。会场诸人很快开始含笑对陆桓之打招呼,他得体应对,姿态优雅,越过众人,微笑着走到陆维钧面前,叫了声:“哥。”
“桓之。”
陆桓之身边的女伴也是秘书,长相姣好,但是明显是小户出身没见过多少台面,举止比萧洛的镇定自若差了许多。
两人含笑,不痛不痒的谈了几句,陆桓之目光一转,看着萧洛道:“哥,不介绍下?”
“萧洛,我的秘书。”
“二少,你好。”萧洛也是第一次见到陆家的二公子,看到两人如此相似的脸,虽然面上依然维持着镇定,心跳也不由得加快了。
陆桓之本就比陆维钧爱笑,神情也温柔,萧洛虽然竭力克制,也不由得在脑海里想,陆维钧温柔的时候,会不会和陆桓之一样。
“久闻大名,没想到本人比想象的漂亮得多。”他比陆维钧的要清亮一点,不过如果不是细听对比,并不能发现其中的不同。
萧洛亦微笑寒暄一阵,陆维钧并不想和他多谈,找了个理由离去,同一个商会的元老聊了起来。
萧洛跟上,可是心中依然念着温柔版的陆维钧。她看着身旁的男子,他专注听着元老谈话,鲜少开口,偶尔发表意见,却直中要害,脸上带着笑,却是克制的镇定的。她忍不住回头望向陆桓之,那个男人的笑容截然不同,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他也往这边看了过来,目光和她相触,眸中光芒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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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长章节,明天见~~~
看吧,没人猜到陆少给的礼物是花哦……小林天天照顾陆少送的花,然后等波斯菊开出花来,那么,她心里会不会开花呢?
波斯菊的花语:永远快乐,纯洁,初恋……
明天看看能不能把楚锅锅给丢粗来。
小陆是不会甘心认输滴。
而陆少和小林么……嗯……
有同学想看虐小林?真滴?
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一)
更新时间:2012523 0:36:36 本章字数:3292
林若初过了两天便去新公司报了到,办好手续开始工作。公司的氛围不错,工作也不是很紧,她很快就适应下来,和新同事相处得很融洽。
中午一群人去外面吃完饭回来,有同事开始刷微博,那个同事关注了某个爱炫耀的名媛,屏幕上被那名媛刷屏一样的微博占满,都配了图,衣香鬓影,珠宝璀璨,是普通女孩子渴望却不能企及的生活。
一群人围在一起,指点照片上的男男女女,名表首饰,有人一扭头看到林若初伏在桌上午睡,把她拉起来道:“一起来看看吧,真正的上流社会,不是那种买个LV就炫富的。”
那样的浮华生活她亲身经历过,人人欣羡的珠宝和香槟,提醒着她不堪的过往。她实在不想看,但是办公室如此热闹,她要午睡也睡不着,初来乍到也不能太不合群,只能起身走到那同学身后,问道:“在看什么?”
“A市商会举行的慈善晚宴,来宾非富即贵,过来看看,超豪华。茕”
“怎么个慈善法?感觉就是有钱人在一起聚着吃饭说话,慈善只是噱头吧。”
林若初随口道:“有人捐出自己珍贵的珠宝或者古董字画,有人花大价钱拍下,然后所得的钱除了支付会场费用,应该都会拿去捐给相关慈善机构。只不过这里面的文章大,有人为了巴结,会花很大价钱拍下他想讨好的那个人捐出的东西,这样说出去,那个捐赠者的名声会好听。”
“这样啊,咦,林若初,你怎么知道的?离”
林若初身上立刻出了汗,抬手撩了下头发掩饰紧张,微笑道:“以前大学里有超级有钱的同学,听她讲过。”
“哇,还有没有别的爆料?”
“没什么,不是很熟。”
众人又扭头去看照片,忽的一人惊呼:“这对耳环是当天拍卖的最贵的珠宝,三百八十万。”
林若初也是微微一怔,什么耳环值这么多钱?难道镶了难得一见的贵重珠宝?她本来没有认真看屏幕,也不由得凝神一看。黑丝绒底座上一对精工细作的耳环,纯金雕凿成并蒂莲花样,花萼嵌着小小红宝石,莲花花瓣包裹着大颗的圆润珍珠,莹莹生光。
同事念上面的文字道:“这对耳环是明朝某位富商之子为未婚妻打造的定情信物,做工精美,所用珍珠为贡品南珠,颗粒浑圆饱满,每一颗一样大小,世间少有。据传那位公子一生与夫人相守,不曾纳妾,传为风流佳话。”
另一个同事点头道:“那么大那么圆的珍珠本来就少见,况且现在因为污染和过度开采,野生珍珠本来就是有钱也难买到了,品相那么好的更是可遇不可求,这对耳环一共有四颗大珍珠,虽然三百八十万贵了点,但是说不定今后能升值。”
“这还是古董呢,还有那么好的故事,哎,如果谁送我这对耳环,我一定毫不犹豫嫁了。”
“啊呸,还是现金实在!”
同事嬉笑着,林若初却怔忡起来,想起小时候父亲教她背古诗。
杜甫诗云:俱飞蛱蝶元相逐,并蒂芙蓉本自双。并蒂莲本就是父亲恩爱同心的花朵。
还有三国时诗人繁钦的《定情诗》,里面有一句: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她痴痴看着那对耳环,想起曾经纯真时期盼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浓情蜜意,心忽的一疼。
想来,这一辈子都不可能了吧。
同事滚动了鼠标,跳到下一条微博,看了两行说道:“看看看,这就是那个重金拍下耳环的牛人!”
“照片黑糊糊的,效果不好。”
“哦,博主说那个人来头大,行事低调,明目张胆的拍可不好呢,她这算是偷·拍的。透露了一点,是某大公司的老总。”
“这么年轻就当大公司老总了,只怕有背景吧?”
“谁知道。不过虽然不清楚,看轮廓真的太帅了,这才是正经的高富帅啊。喂,林若初,看呆了?”
林若初被人碰了碰肩膀,回过神,勉强一笑:“好困,想睡午觉,昨天晚上看电视剧看太晚了。”
“切,看到帅哥竟然还没精神。”
她又笑了笑,努力收回视线。
照片里的男人虽然形象模糊,可是她认得出,那正是陆维钧。
而他身边微笑着的女子,是萧洛。她的头往他的方向偏着,很亲昵的样子,似乎在交谈。
爱八卦的同事自然又对萧洛评头论足一番,说她漂亮端庄,有人说她和陆维钧关系必定不凡,有人反驳,说陆维钧看起来淡淡的,还有人说,照片模糊,谁能分辨出表情的细节,再说豪门娶媳妇可不是看喜欢不喜欢的。
众人嬉闹着又往下翻,照片换了张,是一群名媛围着看那对耳环,耳环被托在一双保养良好的玉手之上,熠熠生辉,手的主人,正是萧洛。
“看吧看吧,估计耳环送给这个美女了,我就说他们感情不同……”
同事再说了什么,她已经听不清,只觉身体疲倦而沉重。她回到自己办公桌之前坐下,把头埋在臂弯里,心里反复说,与我无关,与我无关。
可是恍惚之中,她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她稚嫩的声音念着:“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爸爸,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讲,两个人互相喜欢,送首饰当信物,镯子,戒指,耳环,都是他们爱情的见证。”
她抬头看到母亲耳垂上的耳环,笑嘻嘻问:“那爸爸送妈妈耳环,是因为喜欢妈妈?”
回忆渐渐烟消云散,脑海里浮出萧洛双手托着耳环的场景。
真送她了?
她知道,送女士首饰有时候也只是礼节而已,可是那对耳环本就藏着一个深情的故事,他就那么神经大条随手送了?
就是送,也不能送给萧洛那女人啊……
她掐了下手臂,咬牙暗骂自己多管闲事。
正在莫名其妙的不痛快,有电话打来,她一看来电显示,不由得愣了下,接起道:“楚骁?”
“大侄女儿,就这样跑了,也不和叔叔我说一声,你真忍心!”
林若初皱眉:“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