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拎起稍小一些的箱子说:“后天就要回国了,明天有没有时间?一起出去转转吧?”
我礼貌地应承下,心里琢磨他们回去了那合约应该怎么办。
“恭喜你呀,以后就是林总的私人助理了。”
我一惊,抬头看向她。她盈盈地笑着,接着说:“倒是托你的福了,我现在是秘书部的经理了。”
“恭喜呀。”我无意识地接了一句,走到别墅门口的时候开口道:“前阵子抢了你的工作,真是不好意思。”
她无所谓地回道:“那阵子我看你是挺不顺眼的,觉得你仗着跟林总的关系霸占助理的位置。”她瞥了我一眼继续说,“好在你工作够认真够细致,一点错都没出,我也就心服口服了。”
“我跟,林总,的关系?”我放下手里的箱子,满脸诧异地看着她。
她向我抛了个媚眼道:“保密是吧,我懂的!”语罢开了门,剩下我一个人傻了眼愣在原地。我跟李薇认识不过几天的时间,飞扬在这几天跟我说的话加在一起也没几句,她是怎么看出我们曾经是有关系的?
兜里的电话没让我有时间想太多,叮铃铃地响了起来。是飞扬打过来的。
“该到家了吧,马上换一下衣服,来Seven Club。”
我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电话便挂断了。
书桌上放着一个白色的盒子,我走到跟前,看着盒子上绿色的丝带,手有些发抖。飞扬给我买过很多的礼服,各种颜色的都有。
可是这件跟以往的都不一样,纯黑色的深V长裙,我把它抖开的时候不由惊叹了一声。这件衣服我在杂志上见过,很贵,很性感,很不适合我。
我深吸一口气,捏了捏手里的手机,最后还是换上了它。
我拿出来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对着镜子比了比,又拿出来一支鲜红色的唇彩。画好妆,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出神,这根本就不是我。可是想到我也没有别的礼服,只能穿着这件了。
我披上一件针织衫,围上波西米亚风格的真丝围巾,放些现金进了亮红色的手包里出了门。
Seven Club是这边有名的酒吧,位于Kings Cross,这个地方本身也很有名。下了出租车,我紧了紧胸口的围巾,按照司机刚才说的方向寻找飞扬说的酒吧。
还没到八点,街头的人已经渐渐攒动起来,灯红酒绿的奢靡生活是我永远都理解不了的。飞扬今天晚上会跟韦帆集团的总裁谈合作,想必把谈合作的地方选在这种地方,也是有一定深意的吧。
Seven Club里很安静,应该是为了谈生意包场了。我侧过头,看到墙面上贴的“No Smoking”,会意地一笑,把外套脱下搭在了胳膊上。
一声响亮的口哨声传来,我转过身,看到吧台上勾起唇角的飞扬。他端起手里的玻璃杯,对着我的方向点了一下,一饮而尽。
一个棕发绿眸的男子挡在我跟前,举起一杯酒放到我的唇边说,你一定是桃乐西。我迟疑地看向飞扬,他似笑非笑地挑起一边的唇角,缓缓把手插到兜里,走向我。
是,她是。他把手搭到我的肩上,若有若无地在我的右肩画着圈。
我侧头看向飞扬,飞扬眯着眼睛说:“这是韦博集团的Martin Webb。”他拽起我围巾的一角,轻轻一拽,围巾掉落在地上。飞扬的胳膊环过我的脖颈,撩起我的发丝放在唇边一吻,转瞬把我推到了马丁怀里。
我的心仿似跌落谷底,把手放在马丁胸前,轻轻把他推开,抬头迎上他错愕地看向飞扬的眼眸。
我很明白飞扬的意思。今天晚上是林氏集团同韦博集团合资合作案的最后期限,我原以为飞扬把我叫过来是来陪他,没想到,我今天是来陪韦博集团的少东家。
反正已经这样了,我接过马丁递过来的酒,一饮而尽,依偎到他的怀里。
飞扬的臂弯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偎过来一个金发女子,我一个女子看了都觉得妩媚人心,何况是他们男人呢。我笑了笑,挽过马丁的胳膊,伸手从走过的侍应生托盘里端过一杯酒。
酒劲好像上来了,我迷迷糊糊地由着马丁牵到酒吧右侧的沙发上,靠着沙发一边的扶手坐了下来。
马丁,来喝了这杯酒。我把一直端在手里的酒杯凑到他的跟前,他瞥了眼旁边单人沙发上的飞扬,接过酒杯抿了一口。不知道为什么,我仿似看到了一丝窘迫从他眼里一闪而过。
金发女子坐在飞扬的一条腿上,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嘴唇凑上飞扬的脖颈,胸前的柔软若有似无地蹭过飞扬的前胸。
我的胃有些不舒服,抓起手袋踉跄地跑到洗手间,捧起一捧凉水就往自己脸上泼。好在化妆品都是防水的,我拿纸巾一点一点地按上去,吸干刚刚沾湿的脸颊。纵使只是拿凉水泼了一下,我觉得还是清明了许多。甩了甩头发沾湿的发丝,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既然已经决定为了林氏赴汤蹈火,那就把所有的矜持都放下吧。
锁门的声音传来,我还没来得及回头,就看到靠在墙上的飞扬。他双手环抱,眼里没有一丝情绪。
我没有转过身,透过镜子就那么看着他。可能再下一次这么盯着他,我就不是完整的我了。
深吸一口气,我侧过身想要开门,却被飞扬摁住抵在门上。门把手抵住我的胃,疼痛来势汹涌,无以复加。
“飞扬,疼。”
“疼吗?”他的气息拂过我的耳边,我一阵颤栗。
“你喜欢这样是吗?”冰凉的唇印上我的脖颈,我一个激灵,挣扎着想要把他推开,却被他一个翻身,转了过来。
没有冰冷的门把手抵在身上,我顿时松了一口气。飞扬的唇却在此时印上我的唇,趁着这个机会,长驱直入。他的手游离在我的腰上,渐渐往下移,我想要反抗,却一点力气都使不出,索性环上他的脖颈。他身体一僵,反手捉住我的手,摁在墙上。他的手那么大,一只手足够把我的双手抓牢,另一只手抬起我的一条腿环在了他的腰上。
我意识到事态的发展,鼓足力气挤出一丝清明,用力咬了他的舌头,他吃痛,抬起头恨恨地看着我,只是一瞬,便将头埋在我的脖颈,撕咬一般地啃噬,从脖子到锁骨,从锁骨到胸前。他瞪红了眼睛,放下制衡住我的腿脚,粗喘着气把头埋在我的胸前,不再动弹。
半晌,飞扬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良久,洗了把脸。我让开门,他目不斜视地出门,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来洗手间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献身的准备,可是对象不是飞扬。我这破败不堪的身体可以给任何人,但是不能给飞扬,我配不上他。
拿出纸巾把唇彩擦干净,重新涂上。拿出遮盖霜把飞扬留下的痕迹一点一点地遮盖上,我冲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这样的话,应该看不出什么来吧。
酒吧里换了音乐。
“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爱,我的视野变得开阔;我生命中第一位爱人,我的眼睛能够看见。我看见了风,啊我看见了树木,万物在我心中如此清晰。我看见了云,我看见了天空,万物在我们的世界里如此清晰。
我生命中第一次的爱,我的头脑变得开阔;我生命中第一位爱人,我的心灵能够感受到。我感受到了忧伤,我感受到了梦想,万物在我的心中如此清晰我感受到了生命,我感受到了爱,万物在我们的世界里如此清晰。”
约翰列侬的“Oh my love”,我此生最爱的歌曲。飞扬坐在沙发的一边,右手扶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金发女子和马丁都消失不见,我在原地立了一会儿,走向飞扬。
原来合作早在我还未过来时就已经谈好了,那可能飞扬是想将我当感谢或者奖励吧。我正想着,飞扬出声说:“别以为你自己有多重要,这里的美女一抓一大把,马丁想要谁要不了,何况你这样的女人。”语罢,他站起身往外走。
飞扬应该已经走远了,我坐到沙发上,把外套披上,倚在角落不想动。侍应生走过来,友好地询问我需不需要热饮。我笑着摇了摇头,接过她递过来的丝巾。
打车回到家,我疲惫地把高跟鞋拎在手中。李薇从冰箱里拿出一杯酸奶,回头看到像鬼一样的我,吃了一惊,跑着过来扶我。我勉强扯出一个微笑,跟她说没事,惦着脚尖上了楼。
拿出很久没用的CD机,我把压在书底下的唱片拿出来。约翰列侬的Imagine,我最爱的专辑。沉浸在音乐声中,我泪如磅礴。不知道多久没流过眼泪了,干涩的眼睛接受到眼泪的滋润,流得愈加凶猛。我把自己埋在床里哭得泣不成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哭着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点点晨光已经洒进房间。音乐声还在。我努力挣扎着从床上起来,看着窗外金色的阳光,有些失神。愣了很久,我把CD机的声音调小,卸了妆洗了澡,干干净净地躺在刚才的地方。
只是余温犹在,人却已非。不知道再过多久这样的日子,才能偿还我爸妈犯下的罪,我自己犯下的罪。好累。一点睡意也没有了,去喝杯牛奶吧。
这么想着,我打开了房门,对上飞扬错愕的眼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试想如果没有天堂
作者有话要说:求交流求交流……
这么想着,我打开了房门,对上飞扬错愕的眼神。
本来就睡意全无的我顿时更加清醒了,想到晚上他对我说的那番话,一股酸楚涌上心头。半夜时分,楼道里的光线是好看的金黄色,CD机里约翰列侬的声音低低传来,“试想如果没有天堂,举举手就能触到。我们的下面没有地狱,上面只有天空。试想当所有人,都是为了今天而活……”
飞扬站在我房门的对面,看着我的眸色忽明忽暗。走廊一侧的窗没有关上,一阵阵海风吹来,我打了个激灵,看过去,沉沉的暮色渐渐明晰,金色的阳光照在绿色的纱质窗帘上,银色的丝线将晨光反射到侧面的墙上,点点金色,犹如星光。
我的思绪被飞扬轻咳的声音拉回,我看向他,他依然穿着我上一次见到他时所穿的白衬衫,领口浅紫色的领带被拽开,前三颗扣子全部解开,露出一块红痕。
我走到他跟前,想把他的衬衣扯开一些看一下伤口,可是我微微一动,便听见飞扬“咝”的一声。没有及时处理的伤口已经化脓,将衣服粘在了皮肤上。
我回到房间取出医药箱,对着门的方向轻声说:“进来吧。”
伤口已经化脓,我不舍得将粘上的衣服硬扯下来,便找了把剪刀,沿着伤口未沾染衣服的地方将衣服剪开。然后取出酒精,用棉签沾了沾,想要一点一点地让布料自己脱落。飞扬深吸了一口气,将我的手微微推开,一使劲,粘上的布料被撕扯下来。
一个个的泡已经衣料顺带着扯破,露出殷红色的肉。我抚了抚心口,语气平静地说:“必须消一下毒,要不然会感染。”
飞扬微哑着嗓音“嗯”了一声,我把酒精直接倒在一块消毒纱布上,覆上伤口。飞扬胸口的肌肉紧了紧,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我嘴角勾出一个微笑,想起以前他踢球崴了脚的时候我帮他处理伤口,他也是这样,再疼都不会出一声。
听见飞扬“哼”了一声,我收回思绪。
检查了一下治疗烫伤的药膏,还没过期。我拿棉签细细地将飞扬的伤口擦拭了一遍,这才把药膏一点一点地涂上。许是药膏微凉,飞扬胸前的皮肤起了变化,立起了鸡皮疙瘩。我假装没看见,取出一块新的纱布,贴在已经处理好了的伤口上。
我把东西全部归位之后递给飞扬,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并不接过去。
我们两个面对面地坐在床边,他又□□着上身,想到昨天晚上,我觉得脸有点发烧,别过脸,站起身。
手腕被人拉住,飞扬微微使力,我一下跌坐在床上。飞扬侧过身压上来,他的五官越来越大。我有些恍惚,恍然想起过往飞扬温柔地亲吻我的模样。我无所知觉地抬起胳膊,环过他的脖颈。淡淡的薄荷清香混合着酒精的味道逼入我的口鼻,我闭上眼睛,飞扬将我抱起来,轻轻地把我的头安置在枕头上。
如同往常的每一次亲吻,他将手覆上我的眼睛,舔舐着我的唇角,并不深入。我的嘴角扬起,轻声喊道:“飞扬。”
他顿了顿,开始深入,吮吸着我口气的空气。我本就不太清醒,一点一点的沉沦下去。他的吻渐渐移到我的脖颈,停留在锁骨,久久地来回游移。他的一只手握住我的后脑勺,一只手握在我的腰肢,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见细碎的声音从我的嗓子里溢出,飞扬紧紧地将我护在怀里,仿佛要揉碎在他的身体里。
如同往常一样,我在他怀里渐渐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是被每天早晨7点的闹钟吵醒,我的精神前所未有地好。洗漱的时候在镜子里看到唇角微扬的自己,我有些不认识这样的自己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不知道飞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要不是地上的医药箱,我险些以为昨晚的一切只是一个梦。
今天约好了跟李薇出去逛街,我洗了个澡,换上一身衣服。我一直舒适的衣服,不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