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王不见王-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获的喜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难为我们之前还这么煞费苦心的讨好曹或年,真真是浪费了我们那些好酒,要知道好酒可是喝一瓶少一瓶了。”
可一个晚上就被那群人糟践了不下十瓶。
相比Linda的过度兴奋得有点口无遮拦,叶炯榆倒是要冷静许多。惊喜、兴奋过后,她更关心的是事情的真相。
“这胜利来得太突然了。”
叶炯榆花了半天时间下决心与曹或年兵戎相见,可老天却在这个时候掉了这样一块馅饼,福兮祸兮,她不敢断定。
“是啊,这只老狐狸怎么突然大发善心,说批就批了呢?难道真是因为昨晚?”
若真如Linda所说因为昨晚,那则是叶炯榆最担心的事情。这说明这批批文无疑是曹或年投下的一个诱饵,吃了,她们就真是上钩了。可以她与曹或年这两年来打交道的经验来说,这个可能性不大,曹或年不是大善人,典型的不见鬼子不挂弦,又怎么会下这么大本钱呢?
如果不是,那又是因为什么呢?她需要好好想想,理清这错综复杂的关系。
“Linda,你赶紧把这些批文拿给各部门,让他们各施其职,尽快让项目动起来。总公司那边还等着看呢!”
当办公室里就剩下叶炯榆一个人的时候,安静的空气让她从兴奋的情绪里彻底冷静,她开始一幕一幕地捋着昨晚到今天的事儿。他们用对付天下所有贪得无厌的人的方法应酬着曹或年,可不知为何曹或年这次手如此之硬,怎么也不愿下手签字,任凭他们陪酒、陪笑他也只是避重就轻的敷衍而过,完全没有松口的迹象。
是什么让他一夜之间改变了主意?
这时候,有个人闯入他的思绪,他就是昨晚唯一一位不速之客——秦振邦。
只有是他,这一切才能解释。可若当真是他,那他又图的是什么?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她很小便懂。
叶炯榆拿起电话,她拨通了秦振邦的私人电话,电话响了两声,她才想起来今天市里开两会,这时间秦振邦应该在开会,哪有时间接听电话?
可正当叶炯榆正要挂断电话的时候,电话出奇的被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一把很淡定的声音。
“喂。”
中国的政客大都是这样,喜怒不形于色,讲话也永远是哪个调调,拍马屁的说这叫深沉,嫌弃的说这叫打官腔。他们都好这口。
“我以为你在开会。”
“你赶巧了,现在是休会时间。”
“是吗?那还真巧了。说话方便?”
“说吧!”
“批文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叶副总裁,这可不归我管,你是不是问错人了?”
“秦振邦,你少跟我打马虎眼。曹或年一夜之间变成大善人了?太天方夜天了。”
“哼,那还不得归功于叶副总裁的交际工作做得好,做得到位啊!”
叶炯榆听得出来秦振邦语气里的轻蔑和讽刺,他们俩总是这样,很难好好说话,三句不到两句就相互攻击起来,像极了两只刺猬。可这就是他们的相处方式,若哪天真改了,那才真是出事儿了。
“秦振邦,你也不用阴阳怪气的,我有自知之明,就是因为我的工作没到家,所以这批文一直吊着不动。而这份惊喜如何而来,难道真要我直说吗?”
从秦振邦接电话的第一句话开始,叶炯榆就知道自己的推测错不了。他们认识这二十多年,虽不是知己,却有胜过知己的了解。
“既然知道了,那就知道了,你也不用谢我!”
“哼!”叶炯榆冷笑一声,“我没打算谢你。秦振邦,你帮我是想得到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无须捅破。我又何须谢你?”
难为他为了她爷爷的事儿如此卖命,这会帮她怕也是同样原因吧!这男人心里的城府太深了,想起来就叫人寒心。
“叶熙夕,这件事儿上,你太高估自己的地位了。曹或年卡着你,是冲着我来的。你?不过是倒霉的成了城池之鱼。至于我对曹或年出手,也同样不是为了帮你,我也同时顺了个道,做个顺水人情罢了。叶熙夕,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他还是习惯叫她“叶熙夕”,“叶炯榆”这个名字在他看来太拗口了。
打压曹或年的嚣张气焰本就在秦振邦的工作计划内,如今算是给他一个下马威,也好让他知道,谁才是这个市里的一把手,别站总站错了位置。
秦振邦不留情面的一番话令叶炯榆心里很矛盾,很不是滋味,但她无法质疑他这话的真实性,因为无懈可击。
“哼,不是最好。因为就算是,你也不可能从我这得到什么。”
秦振邦听完这句话,或者应该说还没听完,就把电话给挂了。休会时间到了,他该回会场了。
叶炯榆对着这好不讲礼貌的收线,心里更是窝火,这男人真是越来越没风度了。其实想想,从小到大,他对她就从来不讲风度,而她也不稀罕,她觉得自己和他本就应该是同一高度,没有男女之别。
Q市棘手工作才解决,叶炯榆便马不停蹄的奔赴B市,一个星期后,便是旧城改造项目的投标会,她必须去早做准备。
为了这个项目,叶炯榆抽调了自己最器重的六员大将组成了精英小组,这个项目她志在必得。
精英小组在叶炯榆酒店套房里没日没夜地工作了一天,终于利用三天时间将这个投标计划做到了完美。
叶炯榆抱着这份计划书,很满意,这将是她人生中最满意的计划书。
“啊……终于完成了!”
“是啊,如此完美,成功指日可待。”
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舒心地伸着懒腰,叶炯榆觉得很欣慰,也很自豪,不愧是她慧眼跳出来的精锐部队,绝非浪得虚名。
“Fiona,我们辛苦了这几天,你是不是该好好犒劳犒劳我们啊?”
“就是,就是。这几日我们吃的都是快餐,太没意思了。”
他们无疑是叶炯榆的部下,但她更愿意当他们是朋友,所以工作以外的场合,他们总是很亲近的直呼其英文名。
“这有什么问题,想吃什么?去哪吃?只要你们想得到的,我绝对满足你们。”
“淮江路的老字号粤菜馆,鲍参翅肚加燕窝,样样可不能少。”
“哇,你们够贪心的呀!Fiona,看来今天你是得大出血了。”
叶炯榆耸耸肩毫不在意。
“无所谓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两头鲍一人一只不够就两只,撑死你们。Linda,定位。”
“OK。”
Linda转了个身回来,位置已经订好了。
“12:00,皓月包厢。”
“OK。”叶炯榆满意地看了看手表,“大家各自回去休息盥洗,12:00皓月包厢见。”
皓月包厢里坐了满满一桌人,每个人都一扫早上疲惫的阴霾,精神奕奕的等待着丰盛午餐的到来。
“Fiona,可说好了,这可不算庆功宴啊!等我们投标成功的那餐可得比这更好才行。”
“joy,你也太贪心了,这还不够好啊!你下次还想吃什么?龙肉吗?”
“龙肉有什么稀罕的……”
叶炯榆没有加进大家庆功宴的讨论话题里,现在说庆功有点早了,她是稳扎稳打型,一日不成之事她一直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会阻止同事们的兴致,那样也太扫兴了。她斜过头漫不经心的透过大大落地窗,看向窗外。
餐厅位于二楼,望出去,窗外的淮江路是B时著名的商业街,繁华喧闹,十足大城市的气派。这样看着会让人觉得繁华与他们如此接近。这里是典型的粤派菜馆,不搞环境风,吃的就是味道。
淮江路熙熙攘攘逛街的人群中,晃眼中叶炯榆好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猛然起身,快步冲到窗前,贴着玻璃将窗外的一切看得清楚。
是他,真的是他,或者应该更准确的说,是他们,就是他们。
叶炯榆管不了那么多,扯下围好的餐巾,没给满桌同事留下只字片语,箭一般的冲出了包厢。
“Fiona,where are you going?”
linda反应过来的时候,叶炯榆早消失在包厢里,留下打开的门拍打着门背后的墙。
包厢里的人面面相窥,每个人的脸上尽是疑惑的表情。
“Fiona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从来没见过Fiona这样。”
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老板向来从容淡定,处变不惊,再难的事儿到了她这,都未曾引起过轩然大bo。可今天这是怎么了,她的惊慌失措让他们陌生。
linda在叶炯榆离开的那一刹那,在她的脸上抓到一丝绝望的惶恐,那是绝望的人脸上才会出现的表情。
往事的结

叶炯榆冲出餐馆,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懵了头脑,她四处张望着,迫切想要寻找刚才看见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她很肯定绝不是自己眼花,又或者是幻觉,她看见的就是真相。
终于远远地发现了他们。他站在一辆银灰色迈腾旁,体贴地为她拉开车门。她幸福地娇笑着,坐进车里。这一幕是那么的刺眼,扎进肉里,刺进心里。
痛在心中顿时转化成熊熊怒火,冲上叶炯榆的脑中,蒙蔽了她所有的理智。她顾不上看路,踩着3寸细跟高跟鞋,拔腿就往对面跑。紧接着,淮江路上传来尖锐刺耳的紧急刹车声,一辆黑色的奥迪差点撞上的横冲出马路的她。
车上的司机惊魂不定的摇下车窗,探出头来劈头就骂。
“你个疯女人,不要命啦?要死死远一点,别连累别人。”
差点发生的车祸在淮江路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行人驻足关注,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上前热情关心。可是此时此刻,不论是关怀的话语还是别人再难听的辱骂,皆入不了叶炯榆的耳,也拦不住她的脚步,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追上那台车,追上车上的人。
待叶炯榆冲上去的时候,那辆银灰色的迈腾已经绝尘而去了,远远的只留给她一个还能看的清楚车牌。她将车牌牢牢的记下,咬牙切齿的记着,记进心里,记进骨髓里。
叶炯榆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一串号码,那是一串已经很多年不曾主动拨通的号码。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来。
“喂,熙夕?”
对方的这句“熙夕”叫得是如此的小心翼翼,语气里是带着心虚的惊喜。惊喜多?其实是心虚多点。
“你在哪里?”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