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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妞-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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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淼淼的声音又低下去。

真的能走出这片茂密的森林么?

“其琛,你给我再说说你的事情吧。”淼淼又说。

章其琛愣了愣,“我给你讲一个女孩子的故事吧。”

“女孩子?!”淼淼也是一个敏感的人,听到男朋友说别的女孩子,自然会,感到各种不适……

“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章其琛仿佛陷入了某种沉思。

淼淼咬了咬*,“你很喜欢她?”

“不。”章其琛摇摇头。“不是喜欢……”

“那是……什么样的感情?”淼淼很想问,却没有问出口。

“她是老来得子,虽然不是儿子,但夫妻俩一样疼爱她,简直是把她捧在手心里养。也许,过分的溺爱本来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但不管如何,女孩长大了。女孩去上中学,觉得自己土不拉几的衣服很丑。女孩很羡慕那些城里的姑娘,总有数不清的花衣裳可以换着穿,不像女孩,都是补丁,还是妈*衣服修改的。”

“可是,她家里并不富裕,父母都是农民出身,没有办法供养她买花衣裳,但是父母真的很爱她,于是就画了家里存的钱,给她买了新衣裳。新衣裳有了,可是她只穿了一次就不穿了。因为她穿出去,竟然被城里的那些姑娘嘲笑。说癞*也不照照自己长什么样子。”

“她开始在意穿着打扮,画很思偷偷学服装搭配,也许她本身在这方面就有天赋,她渐渐摸索出了门路。之后有杂志社招聘模特,她就去参加了。”

“她表现的很好,但是她没有被选上,因为杂志主编潜规则了另一位模特,于是她落选了。她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十分的愤懑。她去找了那个主编。那个主编却问她,她想不想入选,只要和他睡就成。”

“她拒绝了。她虽然浮夸,但是还没有忘记她的根,她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朴素笨拙的姑娘。考大学的时候,她想考服装设计,靠了本城的一所大学,考上了,可是家里却凑不够学费。她没有再为难父母,她去做了零工,不断攒钱,攒了3年,终于可以上大学了。可是学成了之后,她的设计根本没有人要。做设计,居然也要走后门。”

“她抱着一堆才华横溢的作品,却无人欣赏。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小姑娘们儿,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和评委和主编拉好关系,然后一炮而红。”

“她过的穷困潦倒,而更糟糕的是,她的父母已经年迈,身子骨并不硬朗,需要大量的医疗费。她,她……”

“她,她还是走上了那条路……她开始接触所谓的上层社会。她越接触,就越觉得人和人的差距实在是太大。光靠奋斗,根本不可能弥补那些差距。她开始动坏念头。她已经是炙手可热的专用设计师,她却想搭上更富裕更有权势的那些人……”

章其琛突然停了下来。

“她怎么样了?!”淼淼着急地问。

“但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那些*手段,又怎么是她一个弱女子能够承受得了的?她以为她可以*控他们,其实不过是他们的玩偶,玩腻了就可以扔到一边的。”

“啊!”淼淼惊呼。“她,她太可怜了……其实,也不完全怪她的……”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要得到什么,真正用心付出的人,不一定会得到!可是那些走旁门左道的人,却可以轻易得到!逼良为娼!陷害忠良!颠倒黑白!”章其琛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大力拉扯着木筏。

淼淼叹息着说,“权势……我也才见识过,权势到底有多么的重要……可以随便将人从警察局里捞出来的,可以随便改变一个普通人的一生……”

章其琛沉默不语。

淼淼突然又问,“那女孩呢?女孩,最后怎么样了……”

章其琛笑了,笑的凄凉无比。“死了。死在她日益膨胀的欲望里。”

“这个故事未免太沉重了些……”良久之后淼淼长叹。

“但是人生,就是由一个个这样沉重到可怕的故事组成的……”章其琛看着表。“你永远都不知道,人心究竟有多黑,有多么深不可测……”

“也不尽然。”淼淼摇头,“虽然……我被诬陷过,被抓进监狱里过,但我从来没觉得坏人比好人多。”

“生活总是会漫不经心地将我们逼入没有光的巷子里去,但是,我相信,我始终相信,只要心灯不灭,就一定,会走出去的。”

这句话淼淼说出来是那么的顺畅,章其琛听了浑身一震!

他反复咀嚼这句话,然后他突然开怀大笑起来,“不错!你看!前方有炊烟!我们,有救了!”

淼淼抬头,即使是伤痕遍布、疲惫黯淡,也遮掩不住那嫣然的面容。

有些东西,远比容貌本身来得珍贵的多。历时经世,弥显珍贵。

我们相信,那些,才是一个人的灵魂,最重的部分。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回忆里



炊烟袅袅,小村庄安宁得像是一座沉睡的坟墓。

而淼淼和章其琛就是那不速之客。

他们没有料到,村子里的人竟然视他们为细菌,根本不愿意施手援助!

“其琛……”淼淼*干裂,眼神涣散,虚弱地喊。

章其琛的虎口裂开了,血结了痂,又再度裂开,浑浊的血将缰绳染红了一遍又一遍。

他拄着一根劈下来的数枝削成的拐杖,始终拉着淼淼的筏子上的缰绳。

“淼淼?”他往后退了几步,摇摇晃晃地在她的身边蹲下去。

“其琛……”淼淼的眼脸也结了壳,暗红色的粘着眼睛,只能半眯着右眼,看起来好不吓人。“你歇会儿吧。”

章其琛点点头,重重地喘气,像是重伤的野兽。

不过他离重伤也已经不远了,长途跋涉的劳累,和久久没有饮水,让他的身体急速地缩水。加上他还要始终拖着淼淼,根本就已经摇摇欲坠。

淼淼的眼睛再次模糊了。

她知道他已经到了临界点,再这么下去他就会真的倒下,永远地倒下的!

为什么,那些村民都用那种恐惧的眼神看着他们?

他们,到底该怎么办……难道,只有死亡一条路了么……

突然一个鼠头鼠脸的人出现了。

他绑着藏蓝色的头巾,佩戴着尖尖角的号角,挂着大大小小牙齿拼凑成的项链。他鬼鬼祟祟地看了看四周,然后窜了上来。

章其琛立马弓起了背,做出警惕的动作。

那一瞬间,他仿佛不是那个已经疲惫到极点的人。

来人也是吓了一吓,讨好地笑着,“这两位……外来人,你们是从那林子里走出来的吧……可别怪我多嘴,那林子啊,是有魔鬼的,去了都回不来的。村子里的人都不敢去的,更不敢接触从那里回来的人。你们俩,还是速速离了这里吧……”

章其琛略微松了松防备的姿势,“那你怎么会来告诉我们?”

“阿姆神在上,我可是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因我受过几个外来人的恩惠,才一直念着要回报。看到你们实在是撑不下去了,才来给你们指条路。从这个篱笆过去有条小路一直往西走,有条小河,如果你们要讨水喝,还是去那里吧。顺着河往北走,就能到诺尔多斯,那里应该就有人愿意理你们了。”来人殷勤地说。

章其琛怀疑地看了来人一会儿,才点头,闷闷地说,“谢谢你了。”

“不客气不客气,我也是为家里的娃积富,希望他的病能早点好起来!”来人说完就走了。

“我们……不走么?”淼淼仰着头问。

“唔……走……”章其琛还在盯着那人离去的方向,咬了咬牙还是再度拉动了缰绳。

虎口,再度裂开……鲜血,喷涌而出……

淼淼咬着牙,将心酸都一点点吞回去。

我一定要坚强……要坚强……要坚强啊……

可是,为什么小小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呢……

已经看不清他的身子,只知道,他还在走,还在不停地走。

人要是到了累极的时候,那多累一点大约也是没有分别的。

章其琛只是麻木地在往前走。

他不知道那条河还有多远,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

只能,走,一直走,一步都不停地走!

若是停了,能否还能继续迈开步伐?他不知道。

有一种沉默的死亡气息在俩人身边蔓延……

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那条传说中的小河。

可是已经没有力气扑过去了。

他们紧紧贴着,望着天空。

这里,有湛蓝湛蓝的天空,有棉絮状的云朵。

还有,数不尽的回忆。

他想了很多很多儿时的画面,被人拿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被所有人围在中间唾骂,还有黑夜里那永远冰凉的星星。

他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他生下来就是罪孽,他的父母皆因他而死。在那间破旧的小屋子里,只有他,和两具发黑发臭的尸体。

但他并不怕,哪怕是和尸体待在一起,他也觉得很温暖,比留下他一个人要好的多。

他很想去质问他们,为什么不带着他一起走?为什么要扔下他一个人?为什么,他竟然听懂了村里人骂的那些话?

他于是知道了,自己的父亲,竟然不是自己的父亲……而他的父亲,是一个懦夫。

可是,他心里永远都只有一个父亲,那个虽然闷不吭声却总是把肉留给他的父亲,那个即使内心抑郁也从没有对他展现过分毫怨念的父亲,那双粗糙的手,那个憨厚的汉子,他给了他最初的纯白。

至少,有人曾经对我好过……即使,他不爱我。

所以,如果能一直守着他和他心爱的人的尸体,那,也算我对他的报恩了吧。

可是,尸体会发臭的,村里人无法容忍那种恶臭,趁他出去找吃食的空挡,将屋子一把火烧了。

火光漫天的时候,他呆呆地站在村口的槐树下,他没有哭,他也没有喊,他更不会冲进火里。他只是平淡地,平淡地注视着众人。

但凡被他注视的人,都忍不住偏开头去,不敢直视他。

于是他笑了。

他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只有变强了,才能不被欺负。

他踏上了离乡的路。

他什么都没带,或者说他什么都没有了。

走之前,他决定去一个地方。

那是他父亲一直想去的地方。

那里离他们村并不远,但他父亲却觉得自己没有脸去。其实,应该觉得没有脸的那个,根本就不是他。

他走了一天半,他不停地走,才到了山脊上的那座小屋。

他扒开窗户往里头瞅。

他看到了温暖。

花白头发的妻子和丈夫,还有那个在摇篮里咿呀咿呀的孩童。

那个孩子好小,眼睛都眯成一条线的,口水胡乱流着,看起来特别傻。

但他还是觉得好温暖。

妻子和丈夫出去务农的时候,他偷偷摸了进去。

他摸摸那个小孩子粉嫩嫩的脸,捏捏她肉嘟嘟的小手臂。

她也不知道反抗,只是一双墨黑的眼,无辜地看着他。

他笑的好开心,将他自出生就一直戴着的一根银链子解了下来,给她戴上。

那是他父亲去城里买的,他还特地去找了识字的人给他取了名字。

他,一直待他极好的。

想到这里,他的眼睛有些湿润了。他亲了亲她的脸,低低地说,“小妹妹,我走了。”

待那夫妇回来之后,看到女儿脖子上的项链,都惊住了,等回章家村去寻他,他却已经不在了。

他去了城里。

城里很大,很热闹,有很多人,穿着不一样的衣服,说着一样的话。

他去做短工,他虽然瘦,但愿意做最苦最累的活。

班主很看好他,可惜,项目拖尾了,他们的钱没了。

他只好拿着班主给的零星的钱,一路往北流浪。

他做过油漆工,做过拉车夫,做过卖报人。

他睡过天桥底下,他住过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他和十几个人挤过一张硬板床。

最初的梦想,已经变得不是那么的重要。

他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何流浪。

直到——再度遇见她。

她已经是一个小小的设计师,穿着最潮流的衣服,混迹于上层社会。

而他,只是一个小混混,即使被人睬在脚下都不敢反抗的最垃圾的那种混混。

一次无意间,他看到她设计图的签名,是那个链子的正面图案,正是当年他给还是女娃的她的那条。

他常常看着她,偷偷的。

然而有一天却被她的保镖发现了。

他被两个壮汉狼狈地拎到她面前。

她眯起了那双精致的双眼,夹着一根进口的女士烟,噗的一口吐在他脸上。

“你是哪家杂志社的狗仔?”

她问。

他只好笑,“大小姐,饶了我吧。”

她冷笑,“留下胶卷,放你走。”

他真真没办法了,只得说,“我不是狗仔队……你脖上的银链可还戴着?”

她眼里闪过一道光芒,“你是谁?”

他只好硬着头皮说。“我是……那个琛。”

她这才正眼仔细看他。

那链子正面是一条龙,他属龙。反面,是他的名字,琛。

“你随我来。”

她让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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