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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冬樱 楔子
“嫁给我!”
“你、你说啥?”
“我要你嫁给我!”
看着对面那张风轻云淡的脸,我眨眨眼睛。
他也眨眨眼睛。
这个玩笑开大了,兄弟!上帝、安拉、佛祖啊,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是来打个酱油滴,为毛突然被人求婚?
心里尖叫一声。
脸上灿然一笑。
我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问我为什么要跑?废话,这时候谁不跑谁就是傻蛋!
可惜,我这时才明白过来身高不如人的短处……
还没跑开五米远,那个突然发难的家伙就追到了我身后,拦腰一抱,把我大头冲下给扛了起来。
出于本能反应,我两个膝盖在他胸前小腹那里一顿乱磕,也不知道误打误撞到底磕到了哪里,他哎呦叫了一声,想是痛得恼了,本姑娘守护了十九年零三百六十四天从未被人染指的臀部就被他用大掌不轻不重地揍了一下。
“你这人也太摧花辣手了,我做老姑婆也不嫁你!”发圈不知怎么搞的居然被甩飞了,长发乱糟糟地披散在他背后,我边无力地摇晃脑袋边大声嚷嚷。
我们这个暧昧的姿势加上本姑娘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怒吼,一定会引来善良民众的正义之手,嘿嘿,你就等着被街上的大侠小仙当众调教吧!
哎?哪里传来的掌声,这么热烈?
我费力地抬起因为血液倒流而有些昏昏涨涨的头四处张望,却看见被我寄予厚望的路人甲乙丙丁全在龇着大牙拍着巴掌,某个不了解民间疾苦的小丫头片子还直嚷嚷:“这种求婚真是太浪漫了!如果我未来的男朋友也能这么对我就好了!”
他噗嗤一乐,肩膀跟着抖动一下,运动中的骨头却硌得我肚子生疼,本姑娘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昏过去。
我气得用双手使劲捶打脸前不停在晃的后背,边敲边暗暗祝福那位小美眉将来也有和我一样悲惨的遭遇——我这人多善良啊,有求必应!
你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哎,我凭啥告诉你?
啥,有奖问答?
呃,那就不同了!
好吧,且容本姑娘回想一下……
风之冬樱 话说从头
本姑娘姓白名芷。
这个富有诗意的名字落在书面上怎么看都是洁白娇嫩的小花一束,再不济,也是我泱泱天朝自产外销的一方非名贵中草药。刚上幼儿园小班的时候,大字不识三个的我没少被老师夸赞名字好听,为此,我着实得意了几天,每天围着围嘴搬着小板凳跟在刚高中毕业不久的女老师屁股后面乱转,不停地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恨不能老师每天叫我名字八百回。
直到某一天……
邻床的孔小胖神秘兮兮地问我,“你妈怎么给你起名叫‘白纸’啊?”怕我不明白,他用蹭满了大鼻涕的胖食指遥遥点向一张被他老人家踩在大头鞋下的脏纸片。
“哇!”这声嘹亮的痛哭,就是我对他的回答。
别误会,哭的不是我——本姑娘素来有些瞧不上他在幼儿园小班里的得瑟样儿,遂趁此良机在他胖乎乎的小脸蛋上练了下五爪神功。
我得承认,那时候的我,还不够淡定,完全没有现在“有容乃大”的风采。
谁?谁在笑?
好吧,我承认本姑娘的中文造诣不高,向来不大能够领悟四字成语的真谛,不过,事关名节,俺不得不辩——
虽然俺的确长得平淡无奇,可好歹五官是齐全的,这就应该算作“有容”;至于身材嘛,嘿嘿,本姑娘今年芳龄才十九,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奈们没看见很多奔四的女演员都在一夜之间从太平公主“自然”转变成珠穆朗玛峰?),后两个字只当是俺对自己赤果果的鼓励,行不行?
可惜……
我的愿望是美好的,这个星球却是残酷的。
过去的十九年零三百六十四天,我每天都在告诫自己,现实是绝对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如果你的先天条件也像本姑娘一样乏善可陈,那么我要善意地跟你执手有语凝噎一声:“童鞋,奈也是个命定的帅哥绝缘体!”
从一脚踏进幼儿园的门槛到现如今读到大学第三个年头,但凡长得人模人样点的雄性动物,看见俺都像看见空气,昂着下巴就过去了。除了从小跟我同学到大的孔小胖、医院里命苦的男大夫和隔壁郝大叔他家的杰克罗素梗花名“Lucky”是也的一只混血小公猎犬,本姑娘此生就没被异性正眼瞧过。
最悲催的是本姑娘交友还特别不慎——好死不死的,我最最要好的女朋友(表误会,我们绝对是纯洁的友谊关系)郑眉是个超级大正妹(老妈,您瞧瞧人家父母的起名艺术,您也好意思)。
说穿了,站在人家郑眉身边,我就是一朵娇柔艳丽绝美倾城晨露轻沾的玫瑰花……边的一根狗尾巴草,完美地诠释了象征衬托主义的精髓。
跟这样的一个正妹站在一起其实是需要很大勇气的,论此重任,看世间,舍我其谁?
刚进大学那会儿,我们两个每天同吃同行,三不五时在食堂门口碰上个把路人甲乙丙丁男,那些外敛内色的学长盯着郑眉的眼神就像几天没吃饭的黄鼠狼突然见了只又肥又嫩的小母鸡。
刚开始我对这些在郑眉身上四处扫射的镭射光还很不适应,总是独自跑到某墙角去倾泻尚未消化完全的薯片巧克力、鲜奶果味C。
可是,人类的适应能力真不是盖的——到了大一下学期,任凭那些人形兽狼血再沸腾、小眼神再勾魂,咱也能镇定地回手拉开挂在身后的帆布大背包,在一堆日用杂物里用两指准确地钳出一只超高级、超结实的巨型塑料袋,然后龙行虎步地挤到八号食堂三号窗,插好储值IC卡,伸进塑料袋,对着打饭的大婶娇嗔一声:“姐姐,给来份软炸里脊啊!”
总之,这就是本姑娘给人陪衬、自身透明的前半生,鉴于上述事实,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这张人见人踩的小白纸会像袋大米似的被人扛上肩膀当众掳走……
风之冬樱 糖葫芦引发的血案(1)
貌似这个逼婚事件源于三个月前,那会儿的我还沉浸在大三刚开学的兴奋状态里……
哦my雷滴嘎嘎,在这个夏天的尾巴,我白芷终于排除万难成功晋升大学三年级,值得奖励!
在返校单上大笔一挥签完大名,我振臂一呼,冲出国际经济学院金碧辉煌的办公室,一溜烟跑到母校枫音学园的恋爱圣地——染枫湖畔——买了串糖葫芦!
要问苍霞市什么最有名,那首先得说枫音学园。
我这母校恰巧与本姑娘同龄,我的幼儿园至大学时光全是在这一亩三分地儿度过的,所以它是我名副其实的母校。另外,小声告诉你个秘密:我老妈闺名白枫,跟学园的名字有一字相同。您看看,这不是缘分是什么?摊手!
枫音学园是本地一景,部分原因是遍植冬樱树的染枫湖。
每年到了春秋两季,染枫湖上就会飞起漫天的冬樱雨,那些柔软的粉红色花瓣被微风托着送到校园的各个角落,穿着校服裙的女生们总是喜欢尖叫着跑在花雨里,系着校服领带故作成熟的男生们也会在打篮球的间隙偷眼望天呆怔在原地再被同伴飞来的球砸醒。
上了大学以后,每到那两个星期,我总会拉着孔小胖和郑眉一起去湖边看冬樱雨。我最爱做的事就是把自己埋在满地粉红里,伸出手臂举在空中,在五指指缝中看那些娇柔的花瓣跳过和煦的微风、躲过金色的光线,一片片地落在我的指尖、眉梢、双唇、心里。看看躺在我左边的孔小胖,再看看躺在我右边的郑眉,我总会想——我白芷一辈子也不要跟他们分离!
有次郑眉惋惜地说:冬樱每次只开七天就谢了,虽然美,却美得悲凉!
我笑嘻嘻地反驳:这不也是它的炫丽所在吗?美好的事物本来就应该一闪即逝,这样才会让人珍惜、回味!
郑眉偏过头来仔细打量我,然后笑着说:白芷,你真是生性凉薄!
我皱皱鼻子,不以为然地拽出大塑料袋扑到窗口去买她最爱吃的软炸里脊,然后再用自己的脸吓跑一群围着她献殷勤的苍蝇男,跟她共进我们友谊的午餐。
虽然这两季冬樱雨很壮丽,不过枫音学园之所以声名在外还不是因为它,而是因为学园的创建者——全国赫赫有名的制造业翘楚——枫音集团。由于本学园的毕业生会被枫音集团优先录用,它便成了国内数一数二的私立寄宿制学校,自然也就汇聚了全国各地的才子菁英。嘻嘻,现在你知道身为菁英一份子的我是多么优秀了吧!
至于苍霞市的第二宝嘛,自然就是染枫湖畔的糖葫芦啦!当然,第一宝是官方认证的,这第二宝却是本姑娘私下鉴定的。
现如今,我老妈白枫女士还动不动就唠叨,说什么某年某月某日某个淌着哈喇子的小胖丫头在机缘巧合下吃了一口冰糖葫芦,结果对那口感惊为天人,然后就此多了这个不良嗜好,怎么管也管不住。
嘻嘻,我就是爱跟我妈装糊涂,其实本姑娘人生里那么重要的一刻,俺还是记得的。
那天,已经荣升为我小学三年级同桌的孔小胖送我个神秘的生日礼物——一串红艳欲滴沾着芝麻粒儿的冰糖葫芦——可惜,长长的一根竹签上就只剩下一颗被冰糖包裹着的山楂。
看见晶莹透亮的薄冰和诱人犯罪的红果,我当时咽了咽口水撅着嘴说:“被你吃剩下的东西也好意思送人做生日礼物!”
我到今天还记得那次孔小胖委屈得连眼底都带了些许粉色,他小声嘟囔着:“我没吃……是我今天早上举着糖葫芦进校门的时候,被一群六年级的男生给看见了,结果……”
偏头瞄瞄我一早就看见的他裤子膝盖那里摔破的洞和裤腿上残留的血迹,我伸出魔掌从他举着的竹签上拽下那颗孤苦伶仃的红果,咬了一半。
我边吃边嚷嚷:“酸酸甜甜的,真好吃啊!小胖,剩下的一半归你!”
孔小胖的两只大眼睛闪着光,瞧着还真挺漂亮。他笑眯眯地摇摇头,却被我一把摁住身体,本姑娘甩手就把剩下的半颗山楂塞进了他还咧着的嘴里,然后捂着他的嘴巴,直到看见他把东西咽了下去才撒手。
他苦着脸说:“真酸!”
那是,本姑娘吃的是裹着很多冰糖的那一半!我嘿嘿笑着瞅瞅他。
他也乐了。
那个生日,是我毕生最难忘的一个,可是后来写同名作文的时候,我可没写这个。切,班主任老师想窥探我的心事,我才不让她如愿呢!我的秘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就连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朋友孔小胖以及我最要好的女朋友郑眉也不知道!秘密么,就是要自己守护的,到了什么时候都不能告诉人,否则就没了那种乍惊乍喜又羞又怯的韵味了。
风之冬樱 糖葫芦引发的血案(2)
咳咳,清清嗓子,回到正题。
我们苍霞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是很小,可当年就是没几家做这种吃食的。后来某一天,染枫湖畔突然推来一架小车,一个慈眉善目的大叔就开始在这里定时定点卖糖葫芦,风雨无阻。大叔的手艺真是没得说,每每吃得我说不出话来。大叔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问:“小丫头,味道还成?”一股子京味儿。我曾经想问,您怎么大老远跑苍霞这个穷乡僻壤来了?出声前我想了想,人家独自来了这儿,当然有人家的道理,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我索性用红彤彤的山楂串堵住了自己半张的嘴。
此时此刻,大叔就在小推车那里忙活着,生意还挺红火,一对对的恋人穿着夏季制服、牵着手在那里站着长排等着买。
阳光充沛的午后,无视那些莺声燕语你侬我侬,宛如独行侠般站在湖边大快朵颐,岂不快哉!本姑娘吃起糖葫芦来,天大的事儿也得给我靠边站!
咦?那是谁?看来蛮眼熟……
眯起我三百度的近视眼仔细打量五秒那越行越近的身姿,想不到此人走起路来还颇有几分赛潘安气卫玠的神采。
站得离我不远的一个女生停住了往嘴里塞糖葫芦的动作,开始捧着小脸两眼星星状地尖叫:“啊!是钢琴王子孔达!他好帅啊!”
结果……一呼百应!
聚在湖边的女生全都被她传染上了花痴病,个个叫个不停。
站在她身边的男生想必是她的男朋友,那男生尴尬地清清嗓子:“我还在呢!”
女生理直气壮地回嘴道:“那又怎样!孔达王子是天才少年,你比得上吗?”
我要是那男生,就算不大嘴巴抽她,也会拂袖而去。
可我真是太不了解男人了。
那个男生居然想了一会儿就口气平和地说:“的确比不上!”
啥?
我两颗眼珠掉在了地上,差点被过路的小强给一脚踩碎。
把眼珠子捡起来,一口气吹掉上面沾染的尘土,我大力把它们塞回原位。
本姑娘现在真想跟这些无知幼童讲讲他们天才王子小时候流鼻涕的模样,不知道他们听了以后还会不会这么崇拜!
不知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