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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帅接着绕过。
这样就顺理成章地抱在了一起。
大帅感觉到了祁敏的胸脯剧烈地起伏,那对蜜桃在她心口上颤颤地。
最让他陶醉的是,像上次一样的,当他的胳膊绕过祁敏的娇嫩的脖子后,由于祁敏紧紧地搂紧他,他的嘴就正好在祁敏的耳际。这时,祁敏的发香,直沁入他的心灵深处,那是纯洁的少女的发香啊,在酒精的作用下,完全释放出来,把大帅整个包围了。浸透了。
与其道喝的是酒,不如道喝的是少女的体香。
大帅是真的晕了,晕了……
只差那么一点点,大帅就把男人本性流溢出来了。
#################################################“吃里扒外?”
肖风雷听了夜壁虎的弟弟夜壁龙的汇报,喃喃了一句。
肖风雷的老窝,在淞海西郊靠近林区的一个小村子里。这是一个四合院,院周围种满梧桐树,院子里种着各种蔬菜,养着鸡鸭,还有一条类似牧羊犬的看家狗。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农家小院。
座北朝南的正房有三间,中间是客房,两边分别是卧室,这在农村,叫作“一明两暗”。
六年前,肖风雷选中了这个地方,租下了这套房子。
他和老婆住东屋,西屋给小女儿住。
小院里的东西两个侧房,是给客人住的。不过,一般的客人,肖风雷是不让进来的。
此刻,肖风雷坐在土炕上,嘴里抽着长城牌雪茄,望着坐在炕下长条沙发上的夜壁龙,脸上保持着他特有的微笑。
夜壁龙刚刚讲完他发现的李凤荣吃里扒外的事,正等着肖风雷发话,怎么处治这两个人。
“老弟,”肖风雷微笑着道:“怪不得背影这么信任你,你真是个可靠又有本事的汉子啊。”
夜壁龙也微笑着,听了肖风雷的夸奖,脸现自豪之色。确实,他在部队上,就培养起这样的信念:忠于主人,精于事业。
“不过,”肖风雷平静地道:“老弟啊,我倒觉得,他们两人,这样做,实在算不得什么。”
在肖风雷看来,李凤荣做点小手脚,给自己捞点好处,完全在情理之中。就是自己,不也是做手脚吗。这年头,哪有死心塌地一门心思为上头贡献一切的,除非是眼前夜壁龙这样的傻蛋。只要李凤荣没有从根本上背叛公司,不坏公司大事,且为公司创造利润,就睁只眼闪只眼吧。
夜壁龙完全没想到肖风雷竟然这样说,一下子瞪大了眼睛道:“肖总,你的意思,是放过他们了?”
“唉!”肖风雷叹口气,“人,都他妈的不容易啊!谁不要想办法在世界上活人啊!除了自己的花销,还要养家糊口不是。”
说着,肖风雷侧身,伸手把放在炕上的一个木质柜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一打百元大票,像扔一块破砖头一样随意地丢在夜壁龙的怀里,道:“辛苦了老弟,拿去喝杯酒吧。”
夜壁龙默默地看着肖风雷。心道,这个大西北一个放羊出身的家伙,还真她妈的有一套。
夜壁龙把钱装入自己的随身小包,道:“谢谢肖总!”
肖风雷点点头,眼睛忽然阴森起来,道:“老弟,你可别忘了,你和李凤荣到淞海来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夜壁龙重重点头。他对这一点可万万不敢忘掉:他和小涛子,还有山本雄一和原野,费尽心机,就是要*迫神秘人物大帅就范。
对于大帅这个人,肖风雷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按夜壁龙所说,大帅是个普通人,可在淞海所见,偏偏是个神秘的人物!他可能在一个什么山上修炼过,又和被背影杀的那些人有关系,那人和一个同样被杀掉的大帅同名!刘大帅,这究竟是个什么人物?真是搞不清楚。目前只是知道,事关背影集团生死存亡的一个大秘密,曾经失泄于一个叫小本子的人,那个大帅被除掉后,大秘密极有可能掌握在这个刘大帅的手里。
到目前,肖风雷认定自己认识的这个大帅是个非凡之人——尽管他无法解释这个刘大帅与被杀掉的那人是一种什么关系。
那天在生日宴会上,肖风雷领教了这个刘大帅的厉害。倒不完全是大帅把三五斤白酒灌不倒的他给灌趴了,而是凭肖风雷的社会阅历,感觉得出来,这个人物实在不好对付。
凭肖风雷的实力,他认为要杀掉这个大帅并不在话下,但背影,还有背影上头的那个某长,要的不是大帅的命,而是他手里秘密和他到底是什么来历。杀了大帅,谁知道大帅身后还有什么人物!当务之急是把这个秘密资料拿到,只有拿到这个资料,才能解除背影集团的危机。否则,这是一颗随时都可能爆炸的威力极大的定时炸弹,真要让它爆炸开来,别说背影集团玩完,公司以下的至少一百万人要受到牵连,就连那个某长,也要跟着完蛋!
“肖总,对付刘大帅这个怪人,你有什么高策?”
夜壁龙恭恭敬敬地问道。
这些天来,肖风雷一直思谋这事。说实话,对付大帅,不是她自己的事情,但却是关系到他的命运的事情。他心里骂过背影,妈的,把这么一个棘手差事弄到我肖风雷的手中来。骂归骂,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还是要办的。肖风雷能混到今天这个地步,说明她办事能力和执著劲还是相当有的。他认定要办的事,不管是不是她自己的事,也只当作自己的事来考虑,他已经几天没睡好觉了。
“离我们给刘大帅的最后期限还有多少天?”
“只有一个多月了!”
“他没有一点与我们合作的意思?”
“没有!根本没有!他跟没事人似的。”
提到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淞海分公司,肖风雷脸上肌肉动了一下。
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淞海分公司,虽然上前做得不行,但是它的前身,每年给他创造利润不在百万以下。在大帅出现之前,肖风雷只知道李贵丽是从一个什么山上下来的,没有往复杂处想。大帅出现之后,肖风雷就犯了寻思:大帅一到淞海,怎么就直接到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淞海分公司做事?为什么受到李贵丽这么大的器重?刘大帅和李贵丽是什么关系?李贵丽知道大帅是一个极危险的人物不?如果知道,那么就说明,李贵丽也是个有问题的人,那岂不就是自己身边就有一颗炸弹?要是让背影,还有那个可怕的某长,知道自己的手下有这样一个炸弹,会怎么处治自己?
这是他自己想到的,一直深深装在他自己的心里,没有对夜壁龙和小涛子她们道出半个字。
这时候,夜壁龙却强调了大帅天天到城乡综合贸易新兴集团淞海分公司上班,什么意思?夜壁龙在侦察部队干过,他也怀疑大帅和李贵丽有着关联?
肖风雷心里这样想,表面上却很平静,道:“对了,老弟你说,谭总,能把大帅这人的来龙去脉分析透彻不?”
章节 第752章 大帅回到世外桃源碧水湾
第752章大帅回到世外桃源碧水湾
“不知道,不过,谭总想得更深。他说过,不管大帅是个什么人物,肯定和某种背景有着内在联系。谭总早就想吃掉刘大帅的公司了,因为刘大帅手下的一个人,暗中和谭总作对。公司里发生几次莫名其妙的事件,似乎都和那个人有关。”
那个人的师傅是一个160多岁的老比丘尼,肖风雷也听过一些传说。但这样一个出家人,怎么要和背影作对?肖风雷实在是想不清楚。
“如此道来,连谭总,也不能确定大帅的历史背景?”
“我看是这样。”
“嗯,好,那就让我们来把大帅的来历搞清楚!”
肖风雷脸色异常凝重起来,仿佛结上了一层冰霜。
夜壁龙看着肖风雷这张寒起来的脸,知道这个淞海最大的农产品垄断者,要动干戈了。
“不过,”夜壁龙道:“肖总你可千万别把大帅当作一个弱不禁风的人来看待。别看这家伙的身子并不厚实,可功夫实在了得,在火车上,我们可是领教过了。”
听了此话,肖风雷忽然把脸放松下来,刚才的寒霜浑然不见,转而浮出一丝笑意,道:“老弟,你想多了。对付一个刘大帅,我们又何必动刀动枪?”
夜壁龙不解地看着肖风雷。在夜壁龙看来,这个放羊出身的肖风雷,一个大西北汉子,应该爱玩黑的野的粗的才是。刚才见肖风雷一脸杀意,还以为要和大帅来武的,此刻肖风雷却说出这样的话来。
“那肖总的意思是……”夜壁龙问道。
“古人说得好哇,叫什么来着?”肖风雷用手摸着后脑,“对啦,叫不战而吃掉人家的兵!”
夜壁龙差点笑出来。
夜壁龙虽然只读到高中,但毕竟在部队当特种兵时又学了些文化,特别是军事书籍,读了不少。一听肖风雷把“不战而屈人之兵”说成“不战而吃掉人家的兵”,心里笑道:没文化就是没文化,一个放羊娃的嘴里哪能吐出墨水来。
不过,夜壁龙立刻又想到,肖风雷虽然没把这话说准确,却把这句话的真谛领悟了。肖风雷这种人,有着独特的智慧和聪明。他要是逮着一个可用的理,凭着自己的悟性,可把这个理用到极至。这比那些长篇大论讲理论的人来得更简洁更透彻。
看着肖风雷那自信的神态,听着他用自己的话语道出的兵家之道,夜壁龙知道,肖风雷对付大帅的计策已经成竹在胸了。
##################################大帅在电话里和城乡贸易综合集团总经理李贵芳认真研究之后,决定拿出五十个亿,用于城乡贸易综合集团在淞海建立一个分公司,这样,分公司有了优势和资本,买下一栋大楼作为基地,公司建立了一应部门,原来的员工大部分成为骨干,配了车子等等。
大帅又用自己的办法,和上次在飞机上认识的中校成为铁哥们,请他暗中保护城乡贸易综合集团淞海分公司,这样大帅暂时不用担心背影的人来捣乱了,于是大帅决定回到碧水湾去。
行前,大帅和父母通了电话,又让宫光爱回燕京去,带领太极冠军十二新蕊保护自己的家,接着,大帅又给陆莉打了电话,让她给马唱的家里拨出一百万,用于生活,雇保姆什么的,马唱生死未卜,大帅说她和自己在出远门。
料理完这些事务,大帅意念一动,进入到30年前的世界里。
由于这次大帅离开碧水湾时间较长,所以大帅进入到这个30年前的世界里,顿时眼睛一亮,鼻子一畅,心头一爽,真的仿佛进入到仙境一般,其实这不过是30年前的一个真实世界,没有空气污染和噪音罢了。
一进入院子,黄帅和长毛动物先是愣了一下,这么长时间,似乎陌生了,不过两个家伙很快就扑了过来,往大帅身上跳来跳去,好在大帅在淞海时,给乡亲们购买礼品物资时,没有忘记这两个馋嘴的家伙。
看到大帅回来,兰花、王小丫、钱多多她们的心情无法形容,特别是兰花,眼睛里湿湿的了。
几个丫头们带着大帅到田地里,看她们种的玉米等作物,王小丫随手掰一根玉米扒了皮与玉米穗,给了大帅,不知大帅出于什么心理,拿着玉米就这么咔哧咔哧生啃起来。
大帅是农村人,生吃玉米,大帅可不是第一次了,记得当年在老家挨饿的时候,村里的人员就说过,这种嫩玉米是可以生食的,于是饿肚子的大帅也就是生吃,只不过现实世界里,如今的农户有几个不打农药的,所以敢生吃的人还真就不多了。而大帅来到30年前的碧水湾,却可以放心大胆的生吃玉米。
少年时代时,大帅在家乡地里干农活,忙碌中不能回家的时候,有时候口渴了或者肚子空了,他就会随手在地里掰一根玉米,扒了皮,揪下玉米穗,就这么生啃,那时候的这玉米到底是自然生产的,那味道就是不一般,吃在嘴里虽然没有煮熟的玉米那种软糯的口感,但鲜甜脆爽的滋味立时征服了大帅的胃口了。往往一吃就是几个。
那时的玉米,嫩黄色的玉米粒不但让人看着就有食欲,而且粒粒都非常的饱满,不象多年后的的玉米那样,头部有段没有玉米粒,需要切掉,体形方面更是比一般的玉米大上一圈,至于虫眼什么的肯定是一个也没有的了。因为它上面有的是虫子都害怕的东西。
大帅看着一望无际的玉米地,这都是他从王湘云那里搞来的种子,经过30年时空的效应,所以长势真是惊人,一棵棵就跟小树似的。
大帅一开始还有些喜出望外,后来他就动了心思,自己在淞海建立一个分公司之后,这不是一般的公司,是一个大型跨国公司,以后的经营范围,一辐射到整个华东和东南亚,这样一来,就需要超大量的农产品原料,加上燕京总公司的需求,原料需求量将会大得惊人。
毕竟大帅他也知道这植物想结果还需要经过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