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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自己似乎正在慢慢失去徐天颂。那个给他做炒饭的女人,真有这么大的魔力?
接下来的几天里,她一直在想阮筝的事情,每每念到这个名字,心情总是很复杂。阮筝并不知道这世上已有一个女人惦记上了自己,她擦桌子拖地板的时候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情,等到拿工资的时候她绝对得要双倍,要她也拿清洁工的工资,她真心觉得亏得慌。
阮筝忙碌了好几天,把自己累得腰酸背痛。到了周末她终于得了闲,也像很多女人一样去商场里逛一逛。此时正值初冬,商场里到处可见穿着漂亮的年轻女人走来走去。阮筝一个人毫无目的地逛着,总觉得融入人群的感觉很好。
融入人群中,她就不会这么寂寞,融入人群中,她就可以暂时忘掉那些烦恼,想像着自己也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子,活得潇洒恣意。
商场的三楼是女装部,阮筝在里面没有目的的穿梭来去,导购小姐每每见了她就热情地迎上来,但总是被她礼貌地拒绝。一个多小时走下来,阮筝什么也没买,连一件让她心动的衣服也没看见。
情绪渐渐有些低落,阮筝环顾四周,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坐坐,喝杯咖啡吃点东西什么的。不远处的咖啡屋里人影闪动,阮筝刚想抬脚过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却从里面走了出来。
居然是何慕则,一身羊毛背心牛仔裤,看起来比平时多了份休闲和亲切。他走得并不快,出来的时候抬头一望,与不远处的阮筝四目相对。
他的表情没有惊讶,连一丝变化也找不到。阮筝与他遥遥相望,正琢磨着要不要上去客气几句,突然只觉得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紧接着手里感觉一空,低头一看便发现一直拿在手上的提包不见了。
阮筝下意识地抬头,就见一个形容猥琐的男人在她前面快步走着,突然他回头看了自己一眼,随即拔腿狂奔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老徐想要结婚了,老徐想要结婚了,多么好的现象啊,真是值得奔走相告。
☆、好感
抢劫就发生在一瞬间,快得阮筝几乎来不及反应。
她只来得及叫出“抢劫”两个字,那个有些落魄的男人已经跑出去十几米远。阮筝踩着高跟鞋追在后头,无力地看着彼此间的距离越拉越大。
身边来来回回的行人很多,不少人回过头来看着那个抢劫犯,可是没有一个人出手相助。他们的脸上大多带着淡漠的表情,有几个甚至一脸困惑,显然是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儿。
阮筝追出去一段距离后就放慢了步子,明知没有希望再追也没用。眼看着那人夹着她的提包准备拐弯,斜路里突然蹿出个身影,直接将那人扑倒在地。两人同时扭打起来,阮筝就看到自己的浅色提包在空中乱舞。
那位见义勇为的好心人身手似乎不错,抢包贼被他死死压在身下,挣扎了几下后整个人就被翻了过来。对方用膝盖将他顶在地上,一手利索地扭住他的手腕,不留情面地往身后一扭。抢包贼吃痛大叫了一声,随即另一只手也被制服。
阮筝跑过去的时候商场的保安也闻讯赶了过来,抢包贼被几个壮汉团团围住,像一团麻袋似的被人从地上强行拖了起来,双手反绑在身后,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扭曲的姿势。一个保安拿起掉在地上的提包,看着惊魂未定的阮筝,递过来道:“你的?”
阮筝频频点头。
“看看有没有少东西。”
阮筝接过包随便翻了翻,钱包手机都在,包里没什么贵重的东西。她冲保安连声道谢,人家却指着旁边那个好心人道:“谢谢他吧,要不是他你的包早没了。”
阮筝又开始谢那个人,对方正在抹汗,还没来得及抬头说话,保安中有一个人认出了他,颇有点惊喜地叫道:“顾警官,怎么是你啊。这家伙怎么处理,要不直接送给你?”
顾警官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今天休息,你可别给我找麻烦。先把他送警局去吧,跟兄弟们打声招呼,回头我的口供再补上。”
保安们说笑了几句,就押着那个抢包贼走了。阮筝目送他们离去,见那人走出几步后又回头朝她望了一眼。就是这一眼,阮筝第一次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这是个看不太出年纪的男人,或许二十岁,也可能四十岁。肤色黝黑,脸像是多日没洗,脏兮兮的样子。整张脸异常得消瘦,下巴尖尖的,颧骨很突出,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双凹陷的眼睛,使他的整张脸看起来非常怪异。
阮筝猜测他可能是个拾荒者,从他瘦弱的身形和破烂的衣服来看,他一定过得很不如意。阮筝注意到他的衣服上有补丁,裤子也破了好几个洞。这年头穿成这样的人已经很少见了,除了街上要饭的,还真没人混得这么惨。
一时间阮筝竟对他产生了几分同情,如果他这副模样伸手向自己要的话,说不定她真会给他点钱。可现在他却得去警察局待着了,说不定还要关上一段时间。像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正是身强体壮,做什么不好为什么非得做贼呢?
阮筝的心思全放在了那个人身上,一时竟有些忽略身边的顾警官。直到对方忍不住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阮筝才回过神来。
“你没事吧,是不是吓着了?”
“不不,没有。刚刚真是谢谢你了。”阮筝赶紧表达谢意。
对方不在意地摆摆手:“没关系,我是警察,应该的。”
说着他冲阮筝露出一个笑容。阮筝一直到这会儿才看清这位顾警官的长相,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刚才没注意,这位顾警官原来非常年轻,看着像个十几岁的高中生。一张略显稚气的脸上笑容灿烂到了极点,极富感染力。看到他的笑容,阮筝只觉得自己的心情也变得好起来了。
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笑容这么纯粹的人了,配上他清秀端正的五官,以及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个子,阮筝真心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很讨人喜欢。
她再次向对方道谢:“今天真是谢谢您了,要是没有您,我这会肯定得去警局报案了。”
顾警官:“您这会儿还是得去警局一趟。他们把人送过去了,咱们是案件相关人,理应到场说明情况的。您以后出门也得小心了,贵重物品要看紧了。不过今天这个人情况有点特殊,都出手明抢了,只怕……”
阮筝见他有些犹豫,不由好奇起来:“怎么了,您认得他?”
“不,我不认识他,不过我看他的样子,怀疑他可能是吸毒过量。通常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明目张胆抢钱。”
听他这么一说,阮筝恍然大悟。难怪这人看起来如此怪异,瘦得简直没个人形。再穷困潦倒的人也很少像他这么精神不振,在他这样的年纪,身体没有残疾,确实只有吸毒过量才会丧失劳动力,上升到只能靠抢劫度日的地步了。
“原来是这样,您眼神真好。”
“我平常总跟这些人打交道,看得多了也就有经验了。咱们现在去警局吧,离这儿最近的警局走十分钟就到,希望您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
人家一口一个“您”的叫着,态度这么好,笑容这么和煦,阮筝哪里好意思拒绝。再说这本就是她的事情,她去说明情况也是应该的。她点了点头同意了,两人一同走出了商场。
离开的时候阮筝还下意识地往那家咖啡店门口望了一眼,可哪里还有何慕则的身影。真是个冷漠的家伙,没帮她抓贼也就算了,连关心的话都没一句。徐天颂身边的人,果然和他一样,都是冷血动物。
在去往警局的路上,阮筝顺便问了一下顾警官的姓名。交个警察朋友也不错,以后有麻烦了也能有人帮帮忙。
“我叫顾知桐,是本地人。您怎么称呼?”
“阮筝。”
“阮筝?”顾知桐将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客气地称赞道,“好名字。”
“哪里好?”阮筝有点玩心起,故意为难他。
顾知桐依旧是习惯性地摸摸鼻子,再次亮出笑容这个法宝:“很好听。”
阮筝一下子就乐了。顾知桐的年纪肯定不大,感觉跟徐启琛差不多,给她一种弟弟的错觉。自从阮笙死了后,阮筝发现自己对年纪小一些的男孩子都带有几分好感,特别是还存着几分天真的男孩子。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令她想起阮笙。
她总在想,如果阮笙还活着,现在也该这么大了吧。说不定都交了女朋友了,知道偷偷带回来给她看,然后满含期待地问她:“姐,这个女生怎么样?”
如果爸妈没有死,他们一家四口还会在香港,爸爸每天去公司上班,妈妈买菜做饭等他们回来吃饭。阮笙还在念大学,动不动早出晚归跟朋友去聚餐。父母有时候会骂骂他,他也像顾知桐这样摸着鼻子讪笑,自己在旁边帮他说几句好话,气氛又会活跃起来。
可是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了。想到这里,阮筝原本不错的心情立马蒙上了一层阴霾。尽管脸上还带着浅笑,但眼睛里已经没有了笑意。
顾知桐敏锐察觉到了她的变化,疑惑道:“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没有。我只是在想,那个人被抓到你们警局会怎么处理,你们会告他吗?他会不会很惨?”
“其实这主要取决于受害者,也就是你。你可以告他,也可以不告他。”
“如果我不告他呢?”
顾知桐双手插在西装口供里,整个人看起来挺拔又精神。他一本正经地跟阮筝分析:“通常这种情况大部分人都跟你一样,很少有人会起诉。如果受害者不告,我们一般也不能做什么,最多拘留几天就把他们送戒毒所里去了。他们也许会暂时戒毒成功,但真正要从心理上脱瘾很难。”
“他们会复吸?”
顾知桐点头:“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复吸。戒毒者要克服心瘾很难,除非有家人在身边不停地关心他们,而且不能再接触这种东西。但实际的情况却是,吸毒者很少有家庭,而且大多穷困潦倒。这种人对警察来说其实很头疼,因为吸毒不比其他,很难戒掉。他们通常没有劳动能力,挣不到钱却一定要抽粉,所以他们还会去抢。下次再被抓再被强制戒毒,出去后复吸再抢钱。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天也许在抢劫途中被人不慎打伤打死,或者直接吸毒过量而死。通常他们都没有好下场,所以我很不喜欢跟他们打交道。”
阮筝刚才还觉得顾知桐笑起来像个天真的大男孩,现在听他这么说又觉得他很有想法,是个很成熟的男人。她侧过头打量了对方几眼,故意试探道:“看来你当警察很多年了,见过不少这样的人了,经验很丰富?”
顾知桐一下子又露出了少年人才会有的羞涩来,笑得很不好意思:“其实我当警察也没多久,我今年才从学校毕业,进入警队没多久。”
这么算起来,他当警察还不到一年,确实还很稚嫩。阮筝觉得他的笑容很吸引人,不知不觉就产生了几分亲切感,说话也变得直接起来。
“能问问你为什么要当警察吗?”
顾知桐乐了:“因为我富有正义感啊。你没看出来吗,我整张脸上都写满了抗击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这几个字。”
阮筝被他逗乐了,装模作样地抬头去看,正巧顾知桐也弯腰把脸凑了过来,两个刚认识的人一下子就近距离看到了彼此的脸,甚至连对方的呼吸的气息都能清楚地闻到。
作者有话要说: 男配出来捣个乱,下章就放男主回来,让他吃吃女主豆腐,哈哈。其实这个男配作用挺大的,看下去会有惊喜哦。
☆、发病
阮筝从警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顾知桐送她到警局门口,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后,他又返身回去上班了。托她的福,他好好的周末就这么泡汤了。不过看顾知桐的脸色阮筝觉得他心情还不错,不像是情绪低落的样子。
也许是刚进警局的关系,年轻人还有斗志和冲劲儿,可以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
阮筝其实有点羡慕顾知桐,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完全符合年轻人是朝阳的说法。反观自己一副日暮西山的模样,年纪不大却像是看破红尘,总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她觉得自从弟弟死了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