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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他说我笨也不想他那么关心我,明明做了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最后还是暴脾气地开解我,要死了要死了,这样叫我怎么忘得了他?
“小旅,你进来一下。”封娴打开门,叫我进去,罗苏马上警觉地拉住我,我也吓到了,这么短时间里难不成她又想出新的整蛊方法了?人才啊!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不会有两个奇迹
进了封娴的办公室,她也知道我是个脑子不会转弯的人,直截了当地问我:“我不知道你用什么办法说服老板参加这次活动,总之你这次做的很漂亮。”
“等等,你的意思是,我们之所以能成行是因为刁叔叔要莅临指导?”我不肯定这件事传到外面公共办公区会不会炸开锅,反正我是被震慑到三魂不见七魄的程度了。
总结就是,生活总是不断给我惊喜!
封娴做了个不置可否的表情,证明此言非虚,然后切入主题:“对了,老板散会之后特地交代我们要好好挑选这次的活动场地,包括聚餐的菜单和酒水都由我们负责。”
“再等等,这些事情难道不应该由后勤部门去做吗?你所说的‘我们’不会指的是你和我吧?”在我们之间来回指一指,她点点头。我滴亲娘诶!我一个实习生有什么资格跨部门办公,还肩负如此重大的使命,事情发展到这里,我很清楚这不是一个喜讯,而是个噩耗!
“为什么是我们?”
她淡定地回复我:“因为老板说我们俩经常和刁晨来往,应该很熟悉他的品味格调。”
一秒钟之后,我仿佛从事情里面寻找到了笑点,抱着肚子哈哈哈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
我是该说封娴单纯还是缺心眼呢?明明刁晨和刁叔叔之间就有嫌隙,她作为刁晨的女友,说她什么都不知道傻子都觉得不可思议,我狐疑道:“你……不对,是老板难不成还巴望着刁晨出现?”
“好歹是自己老爸公司的聚会,而且又能带家属,合情合理。”
再听下去只会更无奈,我摇摇头:“没事,其实不用那么费心张罗。”
“为什么?”
我以为世上只有我是‘问题’少女,没想到今天遇上一个‘十万个为什么’,搞笑,她封娴不是自诩很聪明且对刁晨了如指掌吗?没道理将这些糊涂话,难道她有什么特殊技能可以让刁晨在自己不怎么搭理的老爸的聚会上出现?
一切看来都只能等郊游那天才会有答案了。
“怎么样,她说什么?”
前脚刚从封娴办公室出来,后脚就被一种好奇的人给团团围住了,嘿,我就不懂了,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不如去研究一下那些女明星到底是爱吃回锅肉还是香菇菜心。
“老板要参加活动,你们麻溜把手里的活儿干完,争取在老板面前留个好印象。”
果然不出我所料,这群人在我快闪之后,俨然把办公区当成了屠宰场,嚎得那叫一个荡气回肠。
而我只是默默决定要把跨部门的任务偷偷忘记掉,我对那种可能性几乎为零的事情不感兴趣,况且刁叔叔来参加活动就已经有违常态,我不期望一天之内会有两次奇迹出现,做人不能太贪心。
兴许是觉得我没有团队意识感到生气,封娴并没有按刁叔叔的意思两人同心处理餐会的事宜,等我做完手头的事情,她也拿着批示过的菜单从刁叔叔那里得意洋洋地回来了。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人生何处不丢人
大家都在猜测封娴为什么高兴,理论上讲,我们要是不能出去郊游,到时候几个主管聚在一起开会的时候免不了有她一份好处,难不成是人家见惯了大世面,不在乎这点小恩小惠,或者是压根就没想过要跟那些遭人嫌的主管们同流合污,总之一时之间,整个设计部对封娴的好感度视线上升,从一开始的女魔头摇身一变成了女神。
周六早上大家准时集合,罗苏带了马潮,我只身一人,不过我很欢喜的是封娴也没能把刁晨挖出来,我就说刁晨要能来让我去变性都成。好在她也是有江湖经验的人,脸上的笑容保持得非常好,竟然一点都看不出失望。
刁叔叔在我们所有人的大巴到了山下之后才坐着自己的小车慢悠悠地到达,顿时就被几个高层前呼后拥围住了,我也不想去凑热闹,也不管是不是做电灯泡,扎在罗苏和马潮的队伍里朝山顶出发。
“入冬之前最后的景色了,你们公司真心会消遣。”马潮望着满山的疯了的红叶,大发感慨。
我和罗苏就没有那么文艺了,聊起了热衷的八卦。
罗苏问:“你知道老板为啥会来吗?”
“不知道。”其实我一知半解,不好意思说是因为球了刁晨的关系。
“我还以为你是嫡系部队,怎么都该知道点内幕。”罗苏一脸失望,不过马上又找到了一个兴奋点:“可是为什么要把活动策划交给封娴?”
我瞅瞅边上没人,再瞒下去也没意义,小声问她:“你还记得我跟你提过刁晨家里出现的女人吗?”
“记得。”她点点头,恍然大悟:“难道就是……”说着还往山下望去,封娴正在高管的队伍里簇拥着刁叔叔,我赶忙捂住罗苏的嘴,不料还是被她甩开了手,她的眼珠里扑闪着难以置信的光芒,结结巴巴半天才说:“怪不得她那么针对你,感情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小旅,你可真悲哀。”
“我怎么了?”
“有封娴这个歌对手,你不卷铺盖回家都不行啊!”
我很喜欢实话实说的孩子,可不带这么毫无保留的,你把这话吃紧肚子里是会肠穿肚烂还是肠梗阻啊?
“我能说上天给我一个强悍的对手是很看得起我吗?”
她不屑地说:“那你也要有能力摆平不是?”
好吧,全世界大概只有我自己看得起一个叫布小旅的丫头。再说下去不是我暴走就是她暴走,我决定暂时绝交五分钟。
前方有个大爷健步如飞,而我却气喘如牛,鲜明对比让我有点羞愧,我加快脚程想上去攀谈一番,顺便讨教一下强身健体的秘籍。
“大爷,不得了啊,身子骨挺硬朗的。”
大爷哭笑不得,用浓重的南方口音回答我:“姑凉,我才死丝六(四十六)呀!”
尴尬的气氛升腾在红叶间,我囧了个囧,马上改口继续拍马屁拍:“大哥,好眼力,竟然能看出我是个姑娘!”
大爷,啊不,是大哥,在我把马屁拍到马腿上之后,没有再说话,我站在原地,决定等他走远了再抬脚,真是人生何处不丢人啊!
不用转头,我已经知道是罗苏和马潮在后面笑我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舆论的力量
“你怎么不跟老板打个招呼?”
罗苏看出我是可以和刁叔叔保持距离,我只好解释:“姐已经在风口浪尖了,不差这点佐料。”
午饭之后不少人凑了台子打麻将,上了年纪的员工干脆开房午休去了,我这样大巴青春无处挥霍的只好吃饱了撑的再去爬山,不过我放聪明了,并没有带上罗苏和马潮。
隐隐听见树林里有声响,好像是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不是走到哪里都做电灯泡吧,我命格应该没那么易见春光才对。
本来想离开的,却听出点熟悉的口音,扒着树叶很不厚道往声源地看去,果真,一眼就看见了曹洁,之所以认得她,是因为她乃刁叔叔的秘书,在公司里有大秘书、首席秘书这些称号,一下能认出她皆因那口台湾腔,没错,她是台湾人,前几年还做过模特,不知道什么原因,渐渐转型成了职业女性。
曹洁依偎着某男子,丝毫不见平日里的趾高气昂。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其实我他妈比谁都好奇,可是我也不是谁都认识,所以只能用‘某男子’暂代。
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只是偶尔有一两句台湾腔的撒娇闯进耳朵,腻歪得我想是吃了一大坨猪油。偷看这种事情终归不厚道,在他们发现我之前,我很识趣地撤走了。
好死不死,才回到山庄就听见一阵尖叫,像我这种好奇的人当然要排山倒海扒开人群往里瞧,不瞧不要紧,瞧了立马想戳瞎自己的眼睛扮成瞎子。
我一直躲着的董拙正被公司女员工团团围住,拿着签字笔像模像样地给人签名,昨晚的比赛我看了,他无惊无险晋级五强,最近连娱乐新闻都时不常能看见他出门倒垃圾的新闻,现在被一众花痴拦下也在情理之中。
想要趁他发现之前默默溜走,哪里晓得罗苏这个天煞的糊涂鬼尽挑这种时候从人群外挤进来,一股蛮力把我挤得向前几步,刚刚好撞在董拙身上!
所有人都呆住了,我不好意思直道歉,罗苏马上附在我耳边小声说:“歪打正着是天意,反正刁晨也没了,你总不能一直落单吧,有个董拙就该偷笑了。”
我真想狮吼一声‘滚’,不过眼下最要紧的还是推出去。然而董拙并不那么想,惊喜地叫道:“小旅,你怎么在这?”
退无可退,无奈作答:“公司聚会。”
董拙恍然:“原来都是你同事啊。”
这群健忘的人终于想起了我被董拙在电视上告白的事情,此刻,我彻底在公司奠定了话题女王的地位,我从不认为自己会是个拉仇恨的存在,然而我今天风风光光拉了一回,且拉的十分冤枉。
“那既然是小旅的同事,大家就都是自己人了。”董拙的话给了一众花痴无限鼓励,大家纷纷撺掇他唱歌,他也不扭捏,拾起边上的吉他就开始自弹自唱。
我戳在原地不敢走,晃眼间竟然看见不远处立着的人,封娴也看见了我,给了我一个得意的笑。
心凉了半截,原来不管刁晨来不来,我都没办法再插足了。封娴边上站着的是董拙参加选秀那个节目的制片人,显然他们是认识的,而且封娴是故意把活动定点定在这里,为的就是能让我‘偶遇’董拙。要是刁晨能看见此情此景固然很好,即便他看不见,反正已经有一把大帮同事尽收眼底,我以后想要再接近刁晨,她们的毒舌能活活把我说死,毕竟舆论的力量是无穷的。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信你自己
“你怎么也来了?”
虽然有点明知故问,可我还是想知道。
董拙笑着说:“我们五强要拍个宣传片,原来说好是在棚里拍,哪晓得临时改在度假山庄,说是实景好一些。”
这么说来,我刚才的猜测多半是成立了,不禁对封娴多了几分敬畏,为了整我,她可真是不遗余力,也难为她话那么多心思在我身上,除了我爸妈和刁晨,大概一辈子就她以我为优先考虑的次数最多了。
“那行,你忙吧。”本想找机会溜,旁边的同事们不干了,纷纷以为我护短,以为我怕她们来跟我抢董拙,我巴不得双手奉上,领走最好。
某同事问:“不行,好不容易见着了,董拙你能给我们唱个歌吗?”说着还加了一句:“看在小旅的面子上,能吗能吗?”
我十分想骂娘,你想听个唱买票啊,打着我的旗号是要搞毛线?给我一分冠名权的收益没?
“当然可以。”董拙明明看见我的笑容都僵了,还好死不死抄起吉他就要开唱,我再不想也来不及了,否则我真希望他能在我闪人之后再开金口。
某同事问:“好啊好啊,我见你昨晚那期节目唱的就很好听,能不能唱那个?”
姐姐,您可真会得寸进尺!可是董拙偏偏表现得很有态度,二话不说就拨了吉他的弦,又是一首英文歌,欺负我不懂洋文!然而众姐妹并不这么想,包括罗苏在内,也管不了旁边站着的是马潮,全都听得如痴如醉。我看着他们满眼桃心,哈喇子流一地的样子,有点心悸,想当初我怕也是这幅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吃得太撑,恹恹的,不知不觉竟然想起了刁晨,那次醉酒之后他背着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漫天都是星星,他还唱了《Moon River》;当时听着没觉得如何动人,反而现在听不到了才开始想念。
董拙唱的很专业,于千万人之中能脱颖而出,就知道他有多厉害,字字句句都很有腔调很有技巧,唯独缺了那种直击人心的感情。他是很会唱歌,而且周身都有明星的味道,可是唱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刁晨只要会一首就行。
然而我显然已经醒悟得太迟了,远处的封娴正抱着胳膊对着我笑,我能对着她痛哭流涕吗?那她只会笑得更嗨吧!
一曲结束,我‘感动’得眼眶湿润,被大家笑话了好久,不过她们还算‘识趣’,心满意足做了鸟兽散,只留下我跟董拙孤男寡女。他小心收好吉他,那把阿乔相送、我作美化的吉他现在应该是身价百倍了吧。
他问:“最近很忙吗?”
“还行,不想让人看扁我。”
他笑笑:“我以为你瘦了一圈,也就没什么干劲儿了,听你这话还是浓浓的布小旅式。”
“嘿嘿,不过你不一样了,举手投足十足是明星派头,就差助理保姆经纪人前呼后拥了。”
“小旅。”他忽然严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