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出租车送她到目的地,谭家三口早就在楼下等了。之夏远远看见大妞拄着拐杖奋力迎过来,心里一阵感动,忙快步走上去,拍拍她的头顶:“小家伙又长高啦,弟弟妹妹呢?”
小女孩笑盈盈地仰头道:“在家里,爷爷奶奶看着他们。”
之夏和谭家夫妇打了招呼,一起去招待所餐厅吃饭。谭家夫妇话都不多,席间尽是大妞对之夏絮絮叨叨,说自己成绩如何好,这次来城里感觉多么不一样。她说话声音清脆,语速欢快,表情又娇憨,极为可爱。之夏跟她聊得开心,等简行一打电话来催才发现已经八点半了。
眼看又要分离,大妞恋恋不舍,却也懂事地催之夏赶快回去。谭父趁着最后的机会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又请求道:“陈阿姨帮大妞取个学名吧。大妞闹了好久,说要到城里上学,不能再叫大妞了。我们没文化,也取不好,就麻烦陈阿姨了。”
之夏对上大妞清澈无邪的眼,突然之间百味杂陈,沉吟片刻才说:“要不就叫谭谅?这个谅 不是漂亮的那个靓,是原谅的谅。”谭家自然一个劲地说好。
之夏低头,郑重地看着孩子:“大妞,要做一个懂得原谅的人,知道吗?”大妞似懂非懂地点头。
之夏回到家,简行一下楼接她,替她把谭家送的果子拿回去,一面看她的脸色:“累着了吧?”
之夏摇头:“出租车上有点闷。”却也没太在意,早先在办公室就觉得胸口闷,可能是昨夜没睡好的缘故。
她洗了澡早早上床。这夜月色格外皎洁,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洒在地板上,像一条晶莹的溪水。
简行一还在书房工作,能隐约听到他走路或者起来喝水的声音。
之夏半眯着眼靠在枕上,心里仿佛有无穷多的念头,又仿佛一片空旷。对于现在躺着的这个陈之夏,这肉身所感觉的一切痛痒苦累饥饿满足欢欣悲伤,都在这静夜里加倍放大,极其敏感。那是她所熟悉的一呼一吸,可是又会觉得,这里面锁住的灵魂,她不认识,如此陌生。
不知过了多久她睁开眼,拧亮台灯。简行一听见动静探头进来:“怎么?”
她摆摆手,径自去卫生间。胸口还是有点闷。她坐在马桶上揉揉胸口,却觉察到一丝异样,低头一看,一缕鲜血流了下来。
(六十一)'VIP'
当夜,陈之夏被送到医院,很快就流产了。医生和护士都安慰这对夫妻:“前三个月流产是很正常的。这是胚胎的自然选择和淘汰。流掉的都是不健康的胎儿。你们俩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
道理是一回事,能不能接受又是另一回事。而最让陈之夏诧异的,是她自己的心情。这几年以来,她以为自己已经能够完全的云淡风轻,刀枪不入,却没想到,那样一块小小的血肉,能让自己再次经历那锥心的疼痛。
她在家里休息了两天。简行一也一改往日的作风,无论多忙都回来吃晚饭。只是他们俩都绝口不提孩子的事情。好多次,之夏偷偷地打量丈夫,他神情落寞而沉重,分明还沉浸在极度失望当中。
之夏因为他的沉默而更愈发沉默。
这情景似曾相识。
婚后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避孕措施,在去欧洲度蜜月的路途中两个人就都表示了想要孩子的愿望。之夏是想要一个完整的家,而简行一则是认为早点把人生这些必须做的事情做完了,才能全力拼事业。当然,他也挺喜欢孩子。一路看见别人家的宝贝都会和之夏一起驻足。
谁也没有想到,努力了两年之夏还是没有怀孕的迹象。他们去了很多次医院都没有结果。后来去看中医,喝中药,也不见改观。夫妻俩心里最大的疑惑就是,到底是我有问题,还是他/她有问题?这情绪极为复杂,如果是自身的问题,那会演变为剧烈的愧疚,如果是对方,那就是不忍心,生怕对方压力过大。
他们俩新婚时如漆似胶的感情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变淡的。双方还是模范丈夫和妻子,交流却比以前少。之夏试图跟他多谈谈,却总是未果。后来之夏明白了,这就是简行一的性格。他实在太内敛了,凡是他所不能控制的事情,他都采取沉默防卫的态度,如同当年他知道自己的问题后最终选择了缄口不言。
之夏自己并不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而且一旦适应了有了惯性,也就懒得去折腾。直到那支验孕棒传来好消息,两个人才不约而同地如释重负。
现在,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不,还是有些不一样。因为这一次,连之夏自己都认为,是她的错。如果她那天不那么任性地非要自己出去一趟,就不会不舒服,如果她没有不舒服,就不会流产。
不管医生再怎么说,之夏也无法说服自己让自己开脱。而看到简行一的样子,她除了自责,还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对她越和颜悦色,她越感到心里憋得难受。如果他说一句:“我不是早就叫你小心的吗?”也许之夏还会感觉好过点,可是他什么都没说,态度好得无可挑剔。
夜里她靠过去,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轻轻地喊了一声:“行一。”他摸摸她的头发:“别想太多了,对身体不好。早点睡。”
他难得地用双臂搂着她睡了一夜。她怕他起床手发麻,以后也没有再这么要求过。
她躺在他身边整夜无法入睡的时候,盯着天花板发呆。人的一生,永远要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难怪老祖宗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而这几年她不过刚喘了两口气儿,烦恼又来了。
她得到的,已经那么好,却不够稳定。就如同当年……
她猛地坐起来,额头上冷汗连连。
原来是又做噩梦了。
回到单位领导问之夏想不想出差,本来觉得她一定会以身体不好拒绝,却没想到她一口答应。简行一也很支持:“你出去散散心也挺好。”
之夏深深地看着他,突然偎到他胸口:“你什么时候放假?我们俩一起去度假好了。”他想了想说:“年底吧,到时候你挑个地方。不是想去非洲吗?”她抬起眼微笑着看着他:“那说好了啊,别到时候反悔。”
他笑笑,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去上班了。
等他走了她才觉得自己身体有些僵硬。真是,多年没练,那种对男性有把握的,不明显的撒娇技巧已经生疏了。毕竟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有着强烈征服欲望的女孩。而看看镜子里自己的样子,也不免觉得,没有盛年时美色的支持,再展现这些东西怕要弄巧成拙,就如同三十八的女性再显年轻也没法装十八岁女孩。
她叹了一口气,开始收拾箱子。
她和同事坐飞机去了一趟S市。因为事情提前办完,多出一天。同事打算去走访亲戚,也问之夏:“要不跟我一起去Y市?你不是大学也在那里上的吗?也就两个小时车程而已。”之夏转头看着外面明晃晃的阳光,恍惚了一阵才说:“好啊。”
他们在火车站就分手了。之夏独自一人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注视眼前的城市。
六年了,当然有很多改变。可是旧日的影子还在,包括这些人说话的表情,方式和神气。他们才是年复一年在这里的,这个城市的灵魂。而陈之夏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忍不住有片刻的畏缩。
她最终压制住转身逃跑的冲动,走出来叫了一辆出租车。坐在车上的时候她很努力地没有向外张望,而是低着头,看自己的手指在神经质地绞动。
正午的阳光照射在大门口的匾额上,之夏要很用力抬头用手遮在额前才能看清楚字样。
这是她第一次来这个地方。
人们给这里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山华坞。”从敞开的铁制大门后可以看见,里面树木葱郁,一条幽静的小路蜿蜒而入。站在门口是看不到里面的,更增添了一份庄重肃穆的氛围。
之夏站了一会,走到马路上,找到一个花坛边坐下。这里已经是市区比较偏僻的地方,没有太多的车辆经过。柏油马路被太阳照得好像起了水影。她身后是红色白色的鸡冠花,在风里微微摇摆着。她无意识地采了一朵攥在手里,掌心湿润的,不知道是花瓣的汁液还是汗水。
此刻想起那个未成型的孩子,她觉得那哽咽就在胸口,无论多么用力地张口喘气都没法排解。人为什么总要失去呢?连自己的骨肉,都可以这样悄无声息地失去。
她闭上眼睛,风吹过面庞。从未有这样一刻,她期待一种神秘的力量,来自不知名世界的力量,能给她一点安慰。山华坞那高高的围墙后,巨大的树冠探出墙头,被风一吹,沙沙作响。
“小姐,是不是有亲人朋友在里面?要不要进去看看?只要知道名字,我可以帮你查具体位置的。”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之夏睁开眼,原来是看门的老头走出来,正关切地看着自己。从他的表情之夏也可以推断自己现在有多么狼狈。
“不,不用了,我在这里坐坐就好。”她轻轻地说。
老人看她一眼,眼睛里有种通达明了,也不再多话,转身回去。在这里守那么多年,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陈之夏这样的,想来也不算特别稀奇。
大概傍晚时分之夏才站起来,口干舌燥,头也有些发晕。路的转角处似乎有家小小的店铺,她慢慢走过去,却有人在她身后按喇叭。
她转头一看,一个时髦的女子从车里探出头来:“哎呀,真的是你,我看着就眼熟。陈之夏,你不认得我了?”
之夏迟疑片刻,终于试探地问:“于真?”
“是啊。”女子下车走到她跟前,“好久不见,上车吧,我送你一程,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
之夏已经不排斥跟同学见面,所以笑着答应:“好啊。”
“你怎么会来这里?”于真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是……来看他的吗?”
之夏不置可否,反而问:“你怎么会经过这里,真是太巧了。”
“我过来跟我爸妈和爷爷一起给爷爷挑过身后的墓地,主要看风水。他们先走了,我刚开出来就看到了你。”
听到这里,之夏忍不住打量于真。这是个一看就意气风发的女性,穿着打扮都低调而名贵,开的也是一辆宝马,脸部保养得非常好,看上去比大学时代还要漂亮,也比自己显得年轻而有活力一些。
“这几年你搬到L城好吗?简行一呢?”于真问。
“不错。我在**机关工作,简行一开了家小公司。你呢?”
“我现在在**集团做销售。”
“都跟专业八杆子打不到边啊。”之夏笑着回应。
于真讶异地看她一眼。原来陈之夏不仅仅是外表上变了,谈吐也变了,变得很能跟人聊天熟络起来,容易亲近得多,当然,也变得泯然众人起来。
那个瞬间,于真不禁怀念当初校园里那个气质凛冽孤高,又带着点慧黠妩媚的少女。
而陈之夏也突然发现,他们已经进入了大学区。这几年整个城市改造得很多,唯独这里还大部分维持着原貌。
在傍晚的微风里,回到故城,和老同学聊着天的陈之夏,终于切切实实地感觉到,旧日的人和事扑面而来。
于真带之夏去了一家江浙菜馆,她倒是记得之夏的口味素来清淡。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年,于真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大小姐脾气,对于细节的掌握和运用出神入化。之夏看着她点菜得心应手,每菜必是之夏喜欢的,不免自愧不如。
跟在简行一身边几年,陈之夏退化了不少。当然,这也是她求仁得仁的结果。
“上次我们同学聚会,大家还一直说起你呢。”于真含笑道。
之夏微微一笑:“多谢大家还记得我啊。大家现在怎样了?我都没有你们的消息。”
“郭云出国了,温蕾去了北京当老师,叶书涵到香港继续念书,听说就留在那里嫁了个本地人,哦,还有白芳,她留校了,在教务处工作。”
原来时间真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各人有了各人的生活。
之夏和于真都有些唏嘘,举起啤酒,干了一杯。其实于真很想问之夏一些别的事情,可是公墓前重逢的时候之夏就已经摆明了态度,她再好奇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之夏的电话响了,她连忙接听,于真在一旁笑:“是简行一吧?看你们都老夫老妻了,还这么卿卿我我。”
之夏暗自懊恼,自己果真远不如从前精细,感觉迟钝了许多,做事欠周到。果然简行一已经听到有人说到自己的名字,问了一句:“你在哪里?”之夏总不能当着于真的面撒谎,只好说自己碰到老同学。那边简行一沉默了片刻,终于说:“原来是回到Y市了。晚上回去小心点。”
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平静,可是同床共枕这样久,之夏如何会不觉察他的意外和失望。所以跟着同事一回到出差地的宾馆,她又拨了一个电话回家。
可惜家里的电话占线,一直到快十二点之夏才跟简行一说上话。一听到他的声音,她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能问一声:“你怎么一直在打电话?”
“有些工作上的事要处理。”
“我们昨天把事情办完了,今天空出来,小李临时起意来Y市,我也就跟着过来了。”
简行一似乎笑了:“毕竟是我们的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