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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二十六岁的大人都很少惦记一个人,更何况十三岁的孩子,夏静生的名字渐渐在熊晓苗的记忆里淡了,在初三三班的孩子们的记忆里褪色了。
稀稀拉拉地说了会,韩薇看看表,拎起包,说:“我老公来接,走了啊!”
熊晓苗点头,笑说:“拜拜,新婚愉快啊!”
一人,一盒子,瞪着发呆。
熊晓苗,坐了一会,还是很好奇,心狂跳着,拆开盒子,像每一次收到他的礼物般,期待,紧张,骂自己笨蛋,这么多年还是这样。
拿出来一看是个镂空雕花藏银酒瓶,银中泛黑的光泽,镂空的纹路在掌心摩擦。
这只酒瓶她是认得的,因为,是她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
那也是她第一次送男生礼物,那时夏静生参加省里的设计比赛,日日熬夜。
她和梅娆逛街,看到了这个藏银酒瓶,就觉得精致可爱,结果那价钱也是相当精致的!在老板的巧舌弹煌之下,她就听到一句:“能保平安,带来吉利。”二话不说,掏了当月的生活费,还问梅娆借了钱。
梅娆边掏钱边说:“你这笨蛋,哪有一开始就对男人那么好的!”
她可不管,听都没听,抱着酒瓶傻乐。
晚上去夏静生楼下找他,酒瓶给他,夏静生笑说:“小笨蛋,我还没得奖,你就送我礼物!”
熊晓苗说:“不要说了,梅娆也说我笨蛋!不笨都骂笨了!”
那天,夜里,靠在夏静生的怀里,听着他“咚咚”的心跳,他的手臂温暖的环着她的腰,她笑地龇牙咧嘴,这钱花得,值!
结果就是,夏静生给了她钱,让她还给梅娆,熊晓苗想想自己也是失败,买了东西送他,还要他掏钱,但夏静生说以后一个月她都可以去蹭他的,她又什么都不去想了。
夏静生的比赛还是拿了奖,刘峰偷偷跑过来说:“小静老婆,咱家小静桌上的藏银酒瓶是你买的吧?”熊晓苗点头,刘峰同学说:“难怪难怪!”诡异地笑着,扬长而去。
熊晓苗还不知道的是,夏静生此后开始喜欢上藏饰。
这么多年过去,她都记不得这瓶子到底长什么样了,今日这只酒瓶再落到她手里,她突然有点恍惚,不知道夏静生为什么要还她这瓶子,他在看到这瓶子的时候是否如她一样想起旧梦,他在抚摸着瓶身的时候,又是什么样的表情?
一茶一座内放起一首粤语歌,她不知道是哪个歌手唱的,声音温厚,她唱到:“怀缅过去常陶醉,想到旧事欢笑面常流泪,梦如人生试问谁能料,石头他朝成翡翠……”
过去的每一次争执她都不大记得了,每一次流下泪的原因也慢慢忘记,最后连分手执着的理由都在岁月中淡去,留下的只是他的微笑,他骂她:“笨蛋”的语气,他为她做的每件事都好好记着。
随着岁月变幻,那人的坏已越来越不清楚,可那人的好却还是留在心中。或许,这也是人生的绝妙之处,让你总能轻易记住别人的好,忘记别人的坏。
后来时间还早,梅娆打了电话过来,说是在新街口办事,顺道见见她,熊晓苗知道最近自己惹梅娆大人不爽,一听召唤,立即骑了自行车屁颠屁颠过去。
梅娆见了她,拉了车篓子,指指盒子问:“这里头啥?”
熊晓苗如实告知, 梅娆说了句:“这夏静生什么时候那么有闲情逸致了?”
熊晓苗一听愣了下,也是,都几百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夏静生还惦记着归还过来,她怎么就从来不知道他是那么高尚的一个人呢!
熊晓苗想想,又觉得自己回去是不是也要把他送她的都还回去,吃的都吐出来,吐不吃来只好变现?
想想又觉得太可恶,夏静生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所以证明人是不能背地里说人坏话的,这么一气,熊晓苗一踩脚踏,裤脚就卷车链子里去了!
人霉起来就是挡不住,她是兴起了,觉得自己在家发福了,才想着今日骑车车门,还把家里的破车擦干净了出来,哪知道就出这糗事了。
她自己弄不了,梅娆只好弯了身子,边数落她,边用自己那双“据说”是白领的手去扯链子,还好卷得不厉害,车往后头退一下就拉出来了。
熊晓苗笑的眯了眼睛,拍拍正在拿餐巾纸擦手的梅娆的肩说:“嘿嘿,这辈子,就两人帮我这样拽过裤子,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
梅娆斜了她一眼说:“你别告诉我是夏静生?”
熊晓苗乐,还真是夏静生!
大学里,下午一没课她就会骑个车逃回家去,第二日早上再骑回来。
那早,她才骑到校门口,裤子就卷车链子里了,她一日红着脸缠斗了半天,裤脚反而越发缠进去了,这时收到夏静生的夺命CALL,她吸了口凉气,就知道自己霉,早上的这节课,是她与夏静生大学四年唯一在一起上的课,名叫:“形势与政策”!
电话里都是教室里的吵吵嚷嚷的声音,夏静生咬牙切齿,吼:“熊晓苗,你就呆在那里,什么都不要再动!”
他的声音很凶狠,但熊晓苗一听却安了心,就真的不动,一脚瞪地,一脚摆在脚踏上,装作自己是在看来来往往的车辆,骑车的人看看她,她也看看人家。
不一会,夏静生就跑来了,没有说她,第一件事就是蹲下身子,拨弄链子。
熊晓苗害怕他骂人也不敢说话,只好一动不动,乖乖做根木头!
远处,学校钟楼的铃声,一声声遥遥响起,她低头看他,只见淡青色的发旋,因为奔跑喘息的他起伏的厚实的背。
行人来来往往,莫不好奇地回头看一眼,清俊的少男俯在车边,眼神认真地拨弄链条,少女抓住车把,脸微微的红。
熊晓苗见他的白皙的手指都被链条上的机油弄得污黑一片,指甲也是脏兮兮的,忙说:“算了,别弄了,你先去上课吧!我下节就过来。”
夏静生头也不抬道:“少罗嗦,你把车子退后一下!”
熊晓苗只好闭嘴,乖乖把车子往后倒一倒,裤脚那儿动了一动,夏静生的眉微皱,抬头问她,很是认真:“你想要裤子,还是要车子?”
熊晓苗吓了一跳,夏静生漂亮的大眼盯着她说:“要车子简单,把裤子绞了,要裤子,就把车子卸了!”一笑,露出半个酒窝。
熊晓苗吓了一跳,立马说:“裤子也要车子也要!”坚定地像个视死如归的战士。
那一瞬间,熊晓苗,忽视了夏静生眼里的狡黠笑意,结果,没过几分钟,裤脚就被夏静生拉出来,黑色的一大片,油叽叽的一块。事实上,夏静生的手也没比裤脚好多少'奇+书+网',熊晓苗掏了纸巾包给他,他抹了把手,随口说:“擦不干净的,我去水池那洗,你先去上课!”
那天早上,熊晓苗站在校门口看着清晨的光一圈一圈打散在他直挺的背上,慢慢走远。
那样一个少年和那日的晨光一起成了她记忆里难忘的一幕,此后再无人会那么自然地蹲下身去,摊着脏兮兮的手,笑着问她:“要裤子还是要车子?”
哈,除了还有个女人,梅娆大人。
熊晓苗看着梅娆弯腰的一瞬间,突然就想起了那样的夏静生,原来那时的记忆仍旧是完好地躺在心里,以为忘记了,不过是因为没有人或事去触动而已。
熊晓苗谢了梅娆,小心翼翼地骑了车往家回,在一路上还是在想夏静生,所有的回忆都被勾了起来,她不懂,为什么他这样一个干净利索的人时隔那么久居然要人还她礼物?
如果要还,那年分手后也是有时间的,她真的觉得奇怪。
她电光石火地想起八点档的连续剧,分手后,女主带了一大堆东西,跑到男主家,哭着说:“还你,都还你!” 那男的反倒一个人对着东西发起呆来。
关键时刻,熊晓苗也是不笨的,她想你夏静生没事找事,非要还个东西给我,自己还不来见我,这不是存心撩我吗?有人分手了还是这样的吗?
分手之后,说什么,“你的东西我要还你”“我的东西你给我还来”现在想来都是借口,如若真是恨那人如骨,她(他)给的东西早就一把火烧掉,眼不见为净了,何必花那么大功夫,费那么多口舌地执著着说要还,其实,说着要“还来” “还去”,只不过是个藉口,是唯一可以在分手后再见见你的藉口!
熊晓苗嘴角抽一抽,夏静生,你就恶俗吧,但我熊晓苗也不是好惹的,在美国混了那么多年,什么日子没过过啊,这次是你来撩我的!
同居VS结婚
很多年后,熊晓苗总结起自己的血泪史,觉得深深地验证了一句话:“冲动就是魔鬼!”
嘿,别笑啊,这可是人家的伤心史。熊晓苗一辈子的慢性子,人生事上很少有几次冲动,她发现每一次一对夏静生冲动,就没有好事。
第一次的冲动,熊晓苗冲过去找夏静生问‘人人都说我是你女朋友的’呆话,被夏静生倒打一耙,反倒落实身份。第二次的冲动,就是和夏静生分手,一个冲动,就冲出国了! 第三次的冲动就是今日……
有句话叫:“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别急着叹‘俗’啊,咱们说的不是这句话,是这句接下来的:“纵我不往;子宁不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的意思是说,嘿,小样,我如果不去见你,你还不来见我了!
熊晓苗现在脑子里想的都是这句,既然她还是忘不了夏静生,既然已经验证了夏静生的杀伤力还是如此的强大,既然是夏静生主动下了战帖,她怎么能够不欣然接受挑战。
她把自行车停在路边,开始拿出手机拨夏静生的号码。
别问她是怎么确定还是这号码的,这号码可是在美国的时候,她拨打过很多遍的,一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又反射性的挂掉。以至于后来,她害怕夏静生不胜骚扰换了号码。变成隔了很久才打一次,依然是能打通的。
有的时候,熊晓苗挺怨恨夏静生的,那时,他硬逼着她记自己的号码,每次见面都要突然问她下,以至于她对他的号码滚瓜烂熟,自己爹妈的号码还不一定能记着却能记得他的。
她抱怨过为什么要记他的号码,有手机可以存着。
他却是说:“要哪天你手机被人偷了,没电了,怎么办?总得有个人来救你吧!”
她只好乖乖地背。
直到后来分手,出国,才恍然大悟,恨自己背住他的号码,把原来手机里的删了都没有办法,她还是记得,就这样删了又添上,添了又删去,依然不曾忘记,最后,再次验证了夏静生此人的歹毒。
电话“嘟嘟”响了几声,就被接起,他说:“喂”
清朗的声音隔着空间,时间,传入她耳中,一瞬间,手机灼人,她反射性的想挂掉。
那人不说话,也不挂断,空气中有淡淡的尘土吸入鼻间。
半响,那人说:“东西收到了。”是肯定的语气。
没有说名字,却是知道是她的,她“恩”了一声,想想自己刚才还豪气干云呢,这样可不行,长此人士气灭自己威风!
她说:“你现在在哪?我过来找你!”
电话那边良久没人说话,她“喂”了一声。
那人说:“景阳名城,西栋,602。” 挂了电话。
熊晓苗没想到他在家,但这时候,就是虎穴她也是要去闯一闯的。锁了车,打的。
的哥开得很稳,在车上,她一直反复想着自己是新时代的女性,还是去长过见识的,对于目标要好好把握。26岁的人了,还能周折个几年,既然走来走去都还是要和他绕在一起,既然忘来忘去都还是忘不了他,那还不是去找他,把夏静生同志给办了,总得有个了结。
于是,熊晓苗同学踏上了她冲动史上了第三步,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痛”这真的相当的有道理!
站到夏静生家的门口,她鼓了气按了门铃,门“喀”一下就开了。
夏静生一手搭在门边,一手叉在兜里,下身深咖色的绒布休闲裤上身窄身的V领毛衫,露出光洁的颈,两道锁骨线条笔直地延伸至肩膀,中间的微凹的胸线顺延大开的领口直挺而下。
约是在家工作,他戴了细边的眼镜,头发不似上次上了定型的硬挺,柔软的垂着刘海,倒为他加了几分慵懒,几分孩子气。
环着胸,他眼睛隔着镜片看着她,大有有何贵干得的意味。
熊晓苗早对这样威吓的眼神免疫了,一次被吓,二次都习惯了,何况她是有任务在身的。
一把抓了他的衣服,想抓领口没拽着,拽了肚子的那块,好好的毛衫变成可笑的角度。
她雄赳赳气昂昂地看着他的眼睛宣布:“我,要和你同居!”
是的,她想过了,她和夏静生又不是演电视剧,他在设计公司办公,她宅在家中,他们的人生不可能再有交集,她也不可能与他从恋爱开始重头来过,有太多的熟悉,太多的伤痕。但她也不能忍受将来他结婚,他与别人组成家庭,儿女环膝,想想心里就抽疼起来。
唯一的一招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