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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丹王都市归来-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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狞炎魔焰之中。

宋麟赤身**的出现在了那里,浑身晶莹洁白仿佛白玉雕砌,头发更是漆黑如墨,唇红齿白,身材修长。若说他以前是个阳光的帅哥,那现在简直就是天上坠落的谪仙。美的精致,仿佛是画中人。

浑身上下挑不出一处瑕疵,更没有一点疤痕。平滑白皙的肌肤之下却隐藏着无比的力量,宋麟能够感觉到自己现在随手一拳也能力达千斤。而这在易筋期是不可能拥有的力量,宋麟心中一喜,急忙抽身出了识海。

一睁眼,竟然已经是到了天亮,宋麟从昨晚九点多躺到床上,不知不觉竟然就是一夜过去了。跑跑、书记他们都已经上课去了,现在已经是上午十点左右。

宋麟抬起腿看去,由于他从小好动,又是疤痕体质,所以身上伤疤累累。尤其小腿上有一条长达五六公分的缝针疤痕,多少年都没长平。但是现在,所有的疤痕都已经不翼而飞,皮肤而且还白皙如处子。宋麟又留意到自己的手,五根手指上都有着明显的月牙白。想来是因为服下了益魔丹之后,身体各方面机能都已经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套上了衣服,宋麟走出了宿舍楼,钻进了快活林。这个时候正是上课的时间,好学的都在上课呢,惫懒的还在睡懒觉,打野炮的鸳鸯们刚刚躺上宿舍的床闭上困倦的眼,所以快活林里除了叽叽喳喳的鸟叫以外再没有什么其他的声音。

宋麟走到了平素练功的老地方,深吸一口气,随手打出一套拳法来,只觉和之前大有不同。

无论是进退起落,伸缩开合,吞吐翻转,其走步换势都如猫似猿,轻灵敏捷,周身动转如同水之翻浪,连绵不断,无僵无滞,体现出运动如流水,源源不竭,动转似球滚,圆活无滞的来。

这乃是练出了化劲来,化劲是易髓的过程。髓有精髓和骨髓之分。精髓主要的功用是补脑,骨髓的主要功用是充骨。脑为精髓之海,脑海有余才能使人增进聪明智慧。骨髓充盈才能使人体的骨骼坚实而不枯。

化劲亦是练灵求巧。灵,是转动迅速,变化灵敏,进退自如,吞吐随身。巧,是不丢不顶,不即不离,一羽不能加,虫蝇不能落,不动则已,动则成圆。练成了化劲方能“以巧破千斤”!

化劲之上,乃是第四层境界“骨力”。骨力的前提基础便是要统筹三劲,便是将明劲、暗劲、化劲完美结合起来使用。或用暗劲先克制住对方,而后紧接着转换为明劲攻之;或用化劲破解对方,以巧破千斤,然后急转刚进,攻击对方。这都是在精通烂熟这三劲之后方能达成的修行。

但是毕竟这三种力量乃是互相违背的,所以需要许多时间的修炼和实战中磨合方能练成,这才算是奠定了骨力的基础。李逸风就是卡在了这里,而距离第四层骨力只有一步之遥。

可对于宋麟而言,他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和修炼实践,理论基础更是当世无人可比,这一步便轻轻踏过,直入骨力之境。————第2更很快就来,有推荐票的兄弟请直接砸下吧!————

 第108章 补偿【2更求票】

骨力,在实战中的运用实际与刀兵无二,这身骨头就是十八般刀兵。 形意是枪拳,太极、八卦是刀剑拳,通臂、披挂是鞭子拳。循着用刀兵的窍门去琢磨,各种劲诀就通了。

形意更是夸大“化枪为拳”,枪化到哪里去了?实际是到了体内——人的骨架就是一杆大枪!特别是脊椎,经由内功练习,犹如地蜡杆般坚韧、布满弹性,腰胯肌肉力在此完成蓄发,转化为高频杀伤的弹抖力——

这就犹如枪法里的特技“金鸡乱点头”,腰胯劲传导到枪头,化成枪花,太极乱环,也是同理。但这必需借助大杆的弹性,硬木棍挽不出枪花来。得把从脚底到头顶心、从腰得手的筋骨结构练的像地蜡杆子,发劲时也是循着枪诀,枪法上叫“沾衣翻肉”,拳法上叫“沾实始吐力”。

这就是骨力境界的上半期,【刀兵化骨】。

而骨力境界的下半期,则是【劲路买通】。

《苌氏武技书》中就提到过关节的重要性,指出“骨节者,两骨间之旷地空闲也,……此处精神填实,则如铁如钢……力量方全”,要求“如实沙袋,逐层填实,则虽软物也可使之坚硬”,太极也讲发劲时要“接骨斗榫”。

到了这时,打出的力量才能称之为骨力。周身骨架筋经贯通,丹田力可以顺达周身各个部位,没有内耗,就仿佛是行商时打点好上上下下便可畅通无阻一般,所以称之为劲路买通。

对于他人而言,不论是刀兵化骨,还是劲路买通,上半期、下半期都是至少要练个三五年的。尤其是那刀兵化骨,不知道多少人一辈子都练不出半点神韵来。

这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完全只在于个人的悟性。悟到了,那便可更上一层楼。悟不到,一辈子不过是个武馆的教习把式罢了。

宋麟此刻便是卡在了这里,并非是他不能突破,事实上他要度过骨力这一层也不难,至少刀兵化骨是没问题。但问题在于究竟化什么刀兵入骨呢?

刀剑嫌短,鞭子太柔,化枪太钢,这一步需要仔细斟酌。必然是要选择一样与自身性情相符的来练,这拳法若是和人性相投,那便能一日千里。但若是与人性相悖,则自误前程。就好比是一个平素里小偷小摸的龌龊人,你让他打一套堂堂正正的罗汉拳出来,必然是徒有其形。一条阳刚好汉,要是练什么小巧腾挪的功夫,也肯定练不出什么本事来。

宋麟此刻一套拳法正是打到兴起之处,陡然一掌拍在怪石之上,登时一声闷响,那怪石应手而碎,裂成了几块较大的石块。

宋麟不满意的摇了摇头,这虽然比起易筋时有了极大的进步,但是也不过就是易髓的水准而已。关键就是没有能够刀兵化骨,若是能够刀兵化骨,威力便不可同日而语。

所谓当局者迷,宋麟一时也不好下决断,便离开了快活林回宿舍去。这个时间估计都下课了,还是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吃午饭吧。

一走进宿舍里,宋麟就感觉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书记和跑跑眼睛里闪烁着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怎么了?”宋麟一怔,跟着他就看到了自己的床铺上,床单不见了,薄被也被拆去了被套。

“幸福的男人啊,让我们这些可怜的光棍汉情何以堪……”跑跑摇着头大发感慨。

“滚!找你的艳艳去!”书记悲愤的道,他才是真正的光棍汉。

这时宋麟终于听出端倪来了,却不是从书记和跑跑的话里,而是洗手间里传来的刷洗声。宋麟连忙跑到洗手间一看,罗子衿竟然正蹲在地上,袖子高高挽起露出一双欺银赛雪的藕臂,用力的搓洗着宋麟的床单。

从旁边另一个盆里堆放着的情况看,还不只是床单被罩,连宋麟藏在了床头柜里的换下来的内裤和袜子也都被罗子衿一起搜罗了出来,并且已经洗完了拧干放着呢。

宋麟老脸一红,一种秘密被人窥破了的羞涩感油然而生,他老人家对内衣裤什么的并不太在意,所以不仅是袜子有漏洞,内裤也有磨破了的呢。但是罗子衿一点都没嫌弃的给他该扔的扔该洗的洗,就像是个贤惠的小媳妇。

这才一天啊,一天之前,罗子衿还是个天真烂漫的萝莉,在经过了昨天的牵手之后,在大众面前确认了关系,罗子衿一下子就变身成了居家小女人了。

看得出来,罗子衿洗衣服的动作虽然麻利但仍难掩笨拙生疏,再加上她那青葱玉指,都证明了她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是第一次就奉献给了宋麟,尽管她其实完全不必自己动手,直接提去洗衣店省事得多。但是她还是用自己的小手努力的搓洗着,为心爱的男生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表达自己爱意的事情。

宋麟不禁想到了罗子衿曾经亲手给她的妈妈做陶艺,其实以罗子衿这样的女孩,只要她想要,全世界最精美的陶艺都会在最短的时间摆在她的面前。可她仍然选择自己亲手去做,所以罗子衿就是这样的女孩,对她自己最爱的人,她喜欢用自己亲手去做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她的爱。

听到了脚步声,罗子衿转过头来,看到是宋麟,她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不好意思的道:“对不起,我,我给你洗破了一条裤子……”

“裤子?”宋麟愣了下,看看盆里:“没有裤子啊,只有被罩床单和……”

宋麟一下子明白过来了,罗子衿说的分明就是内裤。她是因为羞涩,所以才会说成是裤子。

心中感动之余,宋麟故意一本正经的道:“那妳要怎么补偿我呢?”

“我……我去给你买……”罗子衿小嘴瘪了起来,很委屈的样子。却被宋麟一下子从后面抱住了,吓得罗子衿浑身一颤,却听宋麟在自己的耳旁悄悄的说道:“哪有那么简单,哼哼,除非妳亲我一下,才算是补偿……”————票票啊票票~~~~很快第3章就来,所以还没投票的兄弟快放手吧~~————

 第109章 小红帽和大色狼【3更求票】

“啊……”罗子衿羞得惊呼出来,条件反射的想要跳起身来,但是被宋麟的一双手臂圈住了脖子,当然是没能成功跳起来。/ 但是她手里还在搓洗着床单呢,人没起来,手起来了,同时手里的床单也起来了。完全浸湿的床单一下子罩在了两人的头上,**的粘在了两人的身上。

宋麟自然是可以一掌将床单剖开,或者是躲避开去,但是此情此景他却宁愿和罗子衿一起被罩在了床单下,反而更有情趣些。

罗子衿手忙脚乱的从床单下钻出来,“大色狼!”小丫头红着脸跑了。

看来还任重道远啊……宋麟厚着脸皮端着盆去阳台上晾衣服晾床单了,又迎上跑跑和书记怀疑的眼神。

“琳琳,为什么罗子衿忽然红着脸跑出去了呢?”书记问。

“还有,为什么她的头发乱了呢?”跑跑问。

“为什么她的衣服肩头都湿了呢?”书记问。

“为什么我们刚刚貌似听到有人叫大色狼?”跑跑问。

“为什么……”

“你们两个在玩夫唱妇随啊?”宋麟很直白的表达了他对两个兄弟轮番轰炸的怨念:“呸!两个死基佬!离我远一点!”

晾着衣服时,宋麟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还是罗子衿打来的。宋麟接通了电话坏笑着道:“怎么?这么快就后悔了?现在回来亲我还来得及哟!”

“呸!”罗子衿红着小脸啐他,她本来是有事来找宋麟的,顺便要问宋麟为什么上午没去上课。没想到被宋麟这么一搅和,正事儿都忘了。被宋麟这么一说,她又想挂电话,但终究还是克制住了,气呼呼的问道:“下午我要去汗青堂看书画展,大色狼要不要一起去?”

“没问题啊小红帽!”宋麟笑嘻嘻的回答。

“什么小红帽?”罗子衿没反应过来。

“妳没听过小红帽和大色狼的故事吗?”宋麟一本正经的解释。

“……喂喂!那是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吧!”

“哎哟,差不多啦小红帽!”

“呸!大色狼!”

汗青堂,自是取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过零丁洋》里最后两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之意。这其中蕴含着文人的气节,此后的文人那便是不管是不是真有气节,都要先把这两句来标榜下自己。

而由于汗青堂在大渝市的名气和影响力极大,来这汗青堂的也并非全都是文人墨客,不少赚够了钱的富商也喜欢到这里来附庸风雅。其中自然不免真有那打心眼里爱好这书画的,但是更多的其实还是为了拯救自己的名声,商人总是难免一身铜臭之嫌,能够让这书香之气熏陶下,才好歹敢往真正的上流社会里去钻营。

今天的书画展,除了汗青堂几位著名书画大师的作品将要展出之外,更有一些会员们的珍藏会拿出来一同展示。当然,其中炫耀的心理是占了主导的,但是说出来就是“不敢专美与君共赏”,倒也是个富丽堂皇的借口。

李貔貅背着手,心情颇为不错的数着手里的佛珠,这佛珠乃是玛瑙制成,每颗子珠都是温润细腻、光洁晶莹,实是价值不菲。佛珠一般是信仰佛教才会佩戴,当然,对于李貔貅而言则是装逼的必备道具,同时还能不着痕迹的炫富。

比起他的多年老友胡德宇来,李貔貅的修养胜过不止一筹。李貔貅不但是大渝市的地产龙头,同时还是大渝市书画协会的荣誉会员,一手漂亮的瘦金体颇为人所赞誉。

李貔貅原名李丕秀,后来是他创业初始时一再受挫,到算命先生那里请人家批了八字改了名,丕秀改成了貔貅。这貔貅是传说中的瑞兽,能吞万物而从不泄,纳食四方之财的寓意。果然自从李丕秀改名李貔貅之后,他就开始一帆风顺,事业蒸蒸日上,短短二十年间成为了大渝市的地产龙头,子嗣上也有儿子李月明,由于其书法不错,凭借这个雅士之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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