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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他对面的男人,看起来威严而又无情,就像传说中地狱中的阎罗,可那居然是他的父亲。
鹿海空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像是终于驯服了一头凶猛的野兽那样,慢慢说道:“这要看你的表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是番外,关于万众、小鹿、朱慕是怎么认识的。
嗯,预计还有十章左右,正文就会完结,现在开始征集一下:大家有想看谁的番外吗?
、番外:初遇
一、
鹿海空的日行一善,救了万众,也给了她希望。
他们最后达成一个看起来很不平等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的协议:鹿海空帮万众制造成名的机会,而作为回报,万众需要给鹿海空的儿子小鹿做家教。
虽然万众也没上过大学,可她那是自己放弃了参加高考的机会,其实她的学习成绩还不错的。所以,她那时想,不过是教一个初二的孩子,能有多难。
事实上,能有多难,就有多难。
从小在呼风唤雨的环境当中长大,小鹿根本就是个混世小魔王。别看他生了一张天使的脸庞,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小魔鬼。
再加上当时鹿夫人刚刚病逝,她这一走,不但让鹿老大幡然悔悟金盆洗手,更是让小鹿变得越发离经叛道起来。
才十三岁的孩子,第一次跟万众见面的时候,身后就跟了两个戴着墨镜身材魁梧的保镖。至于他本人,在保镖的衬托之下显得格外瘦弱,唇红齿白,却是染着火红的头发,戴着闪亮的耳钉,穿着紧身的皮衣,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万众当场就掉头跑掉了。她看一眼就知道,这个孩子她管不了,除非鹿老大愿意配合。
所以当小鹿以为万众是知难而退暗暗得意的时候,其实她直接跑去找鹿老大了。
“你儿子这样,我没法教。”
“哦?”鹿老大想不到这个小姑娘会这样大胆,一边接受他的帮助,一边理直气壮的拒绝他的要求。“那你说说看,他是哪样?”
万众其实心里也怕,她一直在一个和睦的家庭长大,活了十九年也只有那一年跑龙套的日子算是辛苦一些,还没真的见过什么大阵势呢。
可是她知道鹿老大会是她的贵人,她必须好好把握,而前提是她能满足他的要求。
所以,她鼓足勇气说:“他是什么样您心里应该最清楚。我想说的是,您似乎有点太宠他了,这样下去他只会越来越无法无天,不可能改变的。”
所以,撤掉他的保镖,不再放纵他的行为,对他无理的要求说不,然后赋予万众至高无上的权利。
以上,是万众提出的条件。
鹿老大看着她沉思片刻,答应了。
于是,小鹿的噩梦开始了。
没有保镖,之前被他欺负过的几个大孩子按耐不住趁机好好教训了他一顿;他鼻青脸肿的找老爸替自己出气,结果居然还被老爸训了一顿。
他想剃个锃亮的光头,找遍所有的发廊居然没人敢动手;不仅如此,老爸居然没收了他所有耍酷的行头。
小鹿震惊气愤之后,总算明白这一切都是被那个新来的家教害的。
他就是想不明白,那个女的看起来年纪轻轻,相貌平平,她到底是使了什么手段才让老爸这么听他的话。
不行,他得好好教训她一下,让她知道以后该怎么做。
那天放学以后,他做了人生中最愚蠢的一件事,居然出钱让班里的几个男生帮他绑架万众。
他们把她关进一个脏乱偏僻的仓库里,小鹿嚣张跋扈的指挥同学把万众捆紧,晃着手里的匕首吓唬她:“说,你是不是跟我爸上床了?不说的话,我就划花你的脸!”
这是他这么多年耳濡目染的言行,一说出来居然还真的挺过瘾。
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有人从背后敲昏了他。
等小鹿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和万众捆在一起了。他的同学,正拿着他的匕首,学着他的样子狞笑:“你不是很牛吗?再嚣张给我们看看啊!”
“对,长的不男不女的,还以为自己多厉害呢!我呸,看着就不爽,我们也划花他的脸!”
有个还稍微有点理智的,拦住自己的同伴:“他爸爸是混黑道的,你别做的太过火了,小心他们报复。”
“去你的,还是不是男人?你忘了他让咱钻裤裆的时候了?有骨气的,划花他的脸又怎样,我都想干脆一刀捅死他!”
说着,一股恨意浮现在他的眼里,那些屈辱恐惧的经历,如今成为他疯狂的催化剂,也感染了他的两个同伴。
于是,没人阻拦,没人犹豫,那明晃晃的刀子直接捅了过去。
短短一瞬间,小鹿的眼里充满恐慌。他不再是高高在上蛮横无理的黑道小太子,他只是个无还手之力的少年,面对伤害他本能的偏过头,却一下子撞进了万众的眼中。
几乎是出于本能,万众突然往前一挡,然后闷哼一声。
粘稠的鲜血流了出来,万众软绵绵的倒在小鹿身上,而他的同学早就惊慌逃走。
小鹿一时傻住了,他跟这个女人一点都不熟,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为了取得鹿海空的好感吗,那她的苦肉计未免也太苦了一点。
“你……”好不容易发出了声音,嗓子干涩的让他猛咽口水。心里很多纷乱的念头闪过,甚至他还看到了妈妈临终前的样子。终于,他开始呼喊起来:“你不准死!只要你活着,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二、
万众和朱慕的第一次见面,也不是很愉快。
那时她的伤刚好,身上还留着淡淡的疤痕,就被鹿海空告知已经帮她签了经纪公司,而且她很快就会是一部偶像剧的女主角了。
躺在病床上,万众花了很长时间才消化掉这个信息。
幸福来得太突然,她不得不露出一副痴傻的表情,为此还被呆在她病房写作业的小鹿嘲笑了一番。
因为她舍身救了小鹿,鹿海空已经认了她做自己的干女儿。他问过她当时会那么做的动机,万众很诚实的回答:其实当时没想那么多,可能只是本能。她终究是个有良知的人,看到一个孩子有生命危险,就奋不顾身了。如果真要追究原因的话,可能是因为她突然把小鹿当成了阿志,那个跟小鹿同岁,一直很护着她的亲弟弟。
当然,她也是怕没保护好小鹿,会惹恼鹿老大啦。这个原因,万众没敢说。
总之,她突然成了鹿家的恩人,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干爹,一个弟弟。
她这个弟弟自那次以后是大转变,从叛逆少年硬生生变成了纯洁正太,对万众更是言听计从,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跟在她身边,美其名曰保护她。
所以,万众去经纪公司报道的时候,身边就无奈的带着这个家伙。
她的新经纪人欢姐倒是认识小鹿,因为鹿海空一直以来有投资影视业,比如这次万众要担纲主演的偶像剧。
欢姐跟小鹿打了招呼,对他好好学生的新造型感叹一番以后,才笑着跟万众说:“你跟我想象中好像不太一样呢。”
大家都猜测说,鹿老大刚刚丧偶,所以这次他力捧的女演员会不会是他的小情人。可万众的长相,真的不配做别人尤其是鹿老大的情人。
她看起来太普通,太单纯,太规矩了。
“欢姐,你别小看她,我姐可厉害了呢。”肉身挡刀啊,就连他当时都吓得快尿裤子了,所以他对万众除了感激就是崇拜了。
欢姐笑笑:“是吗,我开始期待了哦。来,我先带你认识一下男主角吧,也是咱公司刚签的新人。”
往会议室走的路上,欢姐又叮嘱了几句:“他叫朱慕,长的很帅,就是脾气不太好,你待会别介意。”
“好。”万众乖巧的应了。她连小鹿都收服了,还怕什么?
她那时哪想得到,收服小鹿只用了一个月,可收服朱慕却是用了整整七年啊!
推开会议室的门,里面坐着的人转过身来,那样貌真的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万众这样一心迷恋白皑青的人,都忍不住花痴了一下。
可很快,她就清醒过来了。
因为朱慕只是看了他们一眼,没有站起来,没有打招呼,只是低下头开始玩手机。于是她对他的印象,变得很差。
十九岁的万众,还不懂得掩饰自己,她的演技还处在磨砺阶段,所以当下她的态度也好不起来了。
结果可想而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很差的印象。朱慕甚至在听完欢姐的介绍之后,不悦的说:“我拒绝跟她演戏,她长的这么丑,我怎么可能吻的下去!”
“嘭!”这一拳,是小鹿狠狠的敲在了桌子上。很快,他就吃痛的揉起自己的手,可对朱慕的愤怒却是自那时就开始了。“你才丑,我姐是世上最美的人!”
呜呜。万众好感动。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夸她呢!她真的没白为他挡刀啊!
可她却冷静下来了,一边制止小鹿,一边努力露出最自信的笑走到朱慕面前,朝他伸出一只手:“朱慕,我们会合作的事实是无法改变了,所以为了大家以后的日子着想,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很多年后,朱慕才不情愿的承认:其实万众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好看的。当然,比起他来,还是差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噗,我又来自说自话了:
那些美好的年少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P。S。本文打算开定制,主要是王少自己收藏用,就当末日前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吧。有感兴趣的亲也可以定一本哦~
、尾声
京城机场从早上八点起就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有不知情的路人不禁好奇的问:“这是哪个大人物要来?”
一个满脸期待的小姑娘回答他:“万众啊!这可是万众三年来第一次回国。”
路人似懂非懂的显然平时对万众不太关注,可他对这个名字还是有印象的:“万众?就是当年被星辰逼得走投无路,最后跑到国外去的那个?”
居然把小万说的这么不堪,小姑娘有些不乐意了:“什么呀,人家那是出国发展,现在已经跻身国际巨星的行列了好不好!”
三年前万众与星辰解约的事闹的沸沸扬扬,最后以万众全额赔偿违约金结束。可就算恢复了自由身,那时的万众也没人敢要。在国内事业停滞不前的状况下,她最后决定远赴重洋去国外寻求发展。
让很多不看好她的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一走还真叫她闯出了名堂。不但一去就参演了好莱坞知名导演的电影大片,还一举拿下了那年的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杯。从此,她的星途便一路坦荡。
不过,事业顺利的代价是出国没多久她与朱慕又分手了。分分合合多次,大家似乎都已经习惯。人们都说爱情在时间和距离面前还是太脆弱,就是不知道这次万众回国,两个依然单身的人会不会再擦出爱的火花呢?
可惜怀着各样心思的粉丝和路人一直等到中午十二点也没能见到万众,因为她早就已经悄悄的从其他通道离开了机场。
来接她的人正是欢姐,两人再见面都是感慨万分。三年不见,万众就和荧屏上看到的那样成熟了很多,也越来越有巨星的气场了;欢姐却似乎沧桑了许多,她告诉万众说她刚刚辞了职,因为星辰有太多她不愿触及的回忆。
“他倒好,拍拍屁股走的一干二净,叫我要怎么办?”欢姐说着,眼睛鼻子都开始发酸。
很多人都在猜测万众回来的原因,其中比较集中的推测是:鹿海空刚刚病逝,万众这才敢回国捞金。
只是已经在国际上闯出一片天地的万众,真的还会稀罕国内的这点机会吗?她确实不在乎了,以中国人的身份被全世界的观众熟知让她更有成就感。她回来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回来祭拜一下自己的干爹。
人都已经死了,所有的恩怨便随着化成了尘埃,留下的只是无尽的回忆,还有漫天漫地的悲伤。
看到欢姐的样子,万众也忍不住哽咽起来:“他的病是什么时候发现的?”那个人拥有无尽的财力权力,却连自己的命都救不了吗?在国外辗转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鹿海空的葬礼已经结束,而她却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怎么能想到,当日与鹿海空一起喝茶居然真的成了最后一次。
欢姐苦笑一声:“应该是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吧,或者是三年前,或者是五年前,也可能是十年前,现在已经没人能知道确切的答案了。”但从鹿海空悄无声息的把后事都安排的妥妥当当来看,他显然已经做了很久的准备了。
“可他确定自己无力回天的时候,应该是三年前。当年就是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所以他才会狠心牺牲你,用那样残忍的办法逼小鹿尽快成熟。”不知不觉欢姐还是为他开脱了,曾经她也不解怨恨过,可后来想想总觉得也许他也有苦衷。
弃车保帅,他牺牲了那么多人只为保自己儿子一生顺遂,又能说他有什么错?况且,他也不是真的那么绝情,有些事欢姐觉得还是告诉万众比较好。
“小万,其实当年介绍好莱坞导演给你认识的人不是我,是你干爹。他这个人的性格一直比较别扭,言行不一的事也干了不少,但他对你终究还不算绝情。”
如今再回忆那时发生的一切,已经有些陌生了。恨也好爱也好,都被时间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