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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普丹才终于忍不住问:“香姐,你真的不后悔吗?如果你当时坚持留在他身边,也许今天你们一家三口会很幸福。”
连天王嫂都守得云开见月明了,白皑青不见得真想藏她一辈子。可对于这个赌注,闻香没有必胜的把握。
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两个人站在那里很显眼。闻香往一侧让了让,那份淡定果断是任何人都学不来的。她完全是用局外人的眼神看着普丹:“丹丹,我从来不会后悔做过的事。反而是你,有后悔过吗?”
普丹听懂了她的意思:做都做了,有什么好后悔的呢?她们之间的区别是:一个已经放手,一个却在徒劳的追逐。很显然,普丹要傻得多。
送走闻香以后,普丹在回去的路上意料之中的接到了白皑青的电话。
“她走了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一夜未眠的样子。
“嗯。”普丹边回答边想象白皑青此刻的样子,一定是面容憔悴满脸胡渣,这种想象让她心情愉悦起来。
对面好像有叹息声,然后是一声苦笑:“果然还是那么无情。”
原来,你竟还在期待吗?普丹居然觉得,自己似乎不是最傻的那一个。有个人倔强的不肯屈服,却也一直没有放弃。只是世事变迁,到头来却发现也只剩他自己站在那里了。
她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想通了:“青哥,我下午要请假。”
“为什么,你好像很少请假。”
“嗯,因为我要去相亲!”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白老师孤苦终老了!咳咳,应该说他把他的一生都献给了艺术!
下章预告:番外之小Q
、番外:小Q和欢姐
小Q
秦荞第一次发现朱慕和万众之间的问题,是在开机发布会那天。他们两个在化妆间谈话的时候,他就和秦艾在门外小声交谈。
秦艾说自从宣布分手以后,朱慕的情绪一直很差,她说她觉得朱慕还是爱着万众的。那时他只是笑了笑,告诉秦艾说这些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做好自己想做的事就可以了。至于那两个人,凭多年写作的经验和直觉,他知道他们不会这样简单的结束。
于是,他依旧照计划一边帮秦艾制造机会接近白皑青,一边暗暗观察着万众积累素材。在万众面前,他刻意表现的像是偶像剧中的男配角那样,完美到无懈可击,又跟她保持若有若无的暧昧。本来他是想看看万众会作何反应,想不到的是自己渐渐的却对她越来越好奇。
故事里的女明星,不是为了成名不择手段,就是可以为爱牺牲一切,可万众不同。她很贪心,哪样都想要也哪样都舍不得丢掉;她甚至当他是自己的朋友。
朋友!在这个圈子里这么多年,居然还相信有朋友的存在吗?但他却是真的开始对她狠不下心了。
然后他们去了青城,那天晚上秦艾找到他,欣喜万分的说朱慕喜欢的人是她。她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接近朱慕的目的,好像和白皑青相认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在她的世界里就只有一个人,那个人叫朱慕。
他终于惊觉她已经对朱慕放入了太多感情,他那个总是怯生生很单纯的小妹妹,已经长大了。可是朱慕怎么会喜欢秦艾,同为男人,他看得出朱慕的眼神一直落在谁的身上。
心里明知道秦艾终究会受伤,可是他不忍心打破她的喜悦。只是却没想到,最后秦艾为了不属于她的东西,几乎变成了另一个让他都认不出的人。而万众,就跟他预料的那样,差点鸡飞蛋打一无所有。
而这一切,到底都是谁的错?
或者他不该带秦艾出来,或者他不该接近万众,又或者他不该参与他们的故事?不,这些都不可能!
坐在电脑前面,秦荞十指如飞的敲打着键盘。所有的遗憾曲折,伤心快乐,不过都是他手下的文字。他亲身痛过笑过,然后用心的传递给别人。
虽然,他也还记得小时候,那个逼着他一起玩过家家的女孩。女孩曾对他说:“哥哥,长大以后我做你的新娘好不好?”她问的时候,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可他点头的时候,却是伴随着一生的誓言。果然,凡事不能太当真。
最近倒是听说万众要回国了,已经在青城定居两年的他看着存在电脑里很长时间的那个文档,微笑起来。这本《万众瞩目》,就算是对他们那段时光的一个交代吧。
因为在家里宅了太久,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要生锈了一样,秦荞不得不决定去海边走走。
海边有很多小孩子,每个看起来都很可爱,可他却一眼就被其中两个小孩吸引住了。
小男孩正在堆城堡,小女孩捡了贝壳海草在旁边“做饭”。一阵海风吹过,她突然抬起头笑着对小男孩说:“老公,吃饭啦!”
欢姐
也许已经没有人记得,王欢曾经也做过演员,甚至还演过两次主角。可惜是运气不佳吧,她一直也没红起来。
在这行,红的自然有人追捧讨好,不红的就只好自己想出路,不然真的连饭钱都赚不出来。她就是比较可怜的那一类,为了糊口到处参加饭局,受过的委屈可以填满整个渤海。所以,每当听手下的艺人叫苦的时候,她总是不屑的笑笑。
拍几天几夜的戏就叫苦,那三陪之后却连个角色都混不上的人呢?被人抹黑炒作就不想活,那自己主动露点都没人愿意写的人呢?跟几个男人陷入感情纠葛就痛不欲生,那把心掏出来却依然被人视而不见的人呢?
王欢的过去,就是那样一本不堪的三流成人漫画。如果不是她脸皮够厚心够宽,如今坟上的草都得老高了。可她却依然活下来了,还活得风生水起活色生香。
和万众一样,她的贵人也是鹿海空;不同的是,她是真的被他包养过。
到底是怎么攀上的这根高枝,如今已经说不清,或许她只是恰巧遇上了那人最荒唐的一段岁月。他们不谈爱只谈钱,他甚至帮她抹掉作为艺人的一切,让她进自己公司带艺人;而她唯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脱光洗净然后躺在床上等他。
其实,一个月也就能见一两次吧,其他的大多数时间她都是空虚寂寞的。所以每次见面她都会很热情,使出浑身解数好让他离不开自己。后来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动了心。
他们的关系一直很隐秘,可最终还是被鹿夫人知道了。那个女人不哭不闹,直接一死了之;她一刀,把过去与现在一分为二。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没人知道鹿夫人的真正死因,可她知道。她也知道对鹿海空来说,这是多么沉重的一个打击,那天他红着眼几乎要掐死她。但他最终没有那么做,因为他知道真正错的人事他自己。
于是,他变了:金盆洗手,日行一善,一心教子。她对他来说,成了纯粹的下属。
万众总是问她:你不欠他们的,何苦要这样卖命,糟践自己。
她从来没告诉万众:她其实真的欠他们的,她欠的就是做牛做马一辈子也还不清。她更加内疚的是,在那样的错乱之后,她却依然爱着鹿海空。只要看到他,或者只是听到他的声音,她的身体便开始酥软。
曾经那一次次激烈的缠绵,现在都是她梦中的鞭笞。忍不住要想,可想一次心上就多一道伤痕。她这样的人,也许是无药可救了,早晚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
可为什么他会比她先走?
去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他终于在她面前露出了虚弱的样子。于是她鼓起勇气对她说:“你知道我爱你吗?爱过你,我已经没办法爱上别人了。”
他的回答却依旧残忍:“我知道,可我爱的不是你。”
呵,原来王欢的人生始终悲哀。
午间小憩,睡梦中的王欢笑出声也哭出了眼泪,最后她被万众推醒:“你又梦到他了?”
王欢揉揉眼睛,好半晌才看清万众的眼睛。她摇摇头:“我是梦到你了。你的男主角再不定,我们的预算可就要超支了。”
三、小Q的诞生
最近王欢真的快忙疯了,她一直很想知道她手里明明只有两个艺人,为什么每天还是那么忙?
分手,好好的为什么要分手!真是吃饱了撑得啊!可就连那个人都同意了,她也只有照办,反正她是劳累命。
但刚处理好分手的事,问题又来了:两人既然分开了,也不住在一起,那就不能共用一个生活助理。朱慕那边有秦艾,万众这边的助理小梅却马上就要生了,她总不能叫一个孕妇跟着跑前跑后吧?
难不成,要自己亲自上马?不行,她可是发过誓要尽量享受后半生的,只是现找助理的话短时间内去哪找一个合适的呢?
就在王欢一筹莫展的时候,秦荞找到她。
“表姐,我最近打算写一个跟娱乐圈有关的剧本,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她这个表弟果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怎么帮?”可是看在秦荞妈妈的面子上,她还是无法拒绝。
哪想到秦荞竟然会说:“我想做万众的助理。”
诶,诶?这么巧!不对,是太巧了!
“你怎么知道她现在缺助理?”她好像记得他是编剧不是侦探吧?
秦荞笑道:“你忘了小艾跟我的关系啦。”
王欢恍然大悟:“我还以为你看上小万了,搞了半天又是为了你的小艾妹妹。行啊,没问题,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要体验生活可以,但要是写出一点对小万不利的东西来,我可饶不了你。”
看似答应的很勉强,但其实王欢心里已经在欢呼了!耶,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啊!
“这样吧,我给你换个名字,不然秦荞、秦艾,一听就知道你们认识,到时候被人发现了我还得担责任。秦荞,那你就叫小Q吧。”
于是,万众口中三位一体的小Q,就这样诞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小Q也孤独终老了。好吧,小Q把他的一生都献给了文学。
于是,欢姐也孤独终老了【喂,你番外里的人怎么都这么惨!】
所以,下一章是我友情赠送的万众瞩目的过去,还有朱慕和小鹿打架的小片段哦~
、番外:小插曲
一、第一次同床
第一次去朱慕家过年,万众小心翼翼的获得了他家人的喜欢。本来以为可以松口气了,没想到睡觉的时候居然又面临了一个大难题。
要睡一间房也就算了,最可恶的是朱慕还非要跟她抢床睡。他仗着体格上的优势,又是在自家地盘,一点谦让的意思都没有。被子就跟粘在他身上一样,任万众怎么扯都扯不动。在不弄出太大动静的前提下,万众努力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
反正是冬天,就算睡觉的时候也穿了很多,那睡一张床就睡一张床吧,总好过睡地板。她只能悻悻的爬上床钻进了被窝,跟朱慕这样的人在一起,必要的时候得无赖一下哪怕忽视自己的性别。
朱慕倒也没有踢她下床,两人暂时和平的同枕而眠。然后朱慕的苦恼就来了:万众睡觉有个习惯,喜欢抱着什么东西睡。小时候喜欢抱着妈妈睡,长大了就爱抱着抱枕啊毛绒玩具之类的东西入眠。所以睡下没多久,出于本能她就把朱慕当成毛绒玩具了。
朱慕睡的迷迷糊糊,突然感觉到有两只软软滑滑的手攀在自己肩上,然后一条腿也搭在了自己腿上,就好像鬼压床一样把他压得死死的。他当即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却还是静静的让她抱着。
万众的呼吸很轻很匀,已经睡沉了,可他却根本睡不着了。神智变得空前清醒,所有的感官也格外的敏感,隐隐的似乎能感受到她的呼吸吹拂在自己脸上,痒痒的感觉从内心深处升腾了起来。
难道?不,怎么可能!他又不是受虐狂,怎么可能喜欢上这样的女人!朱慕还在兀自挣扎抵抗,使劲闭上眼想要摆脱那些奇怪的念头。可是为什么闭上眼以后,脑子里却都是万众的样子?拍戏的她,背剧本的她,学做饭的她,走路摇摇摆摆的她,笑着的哭着的气着的,满满的全都是她。
直到这时,朱慕似乎才明白为什么要带万众回家,原来不知不觉当中他已经把她放进了自己心里。只是可惜,那时她却依然只当他是合作伙伴。
这样就变得不公平起来,而朱慕从来都不是一个无私的人。他故意动作幅度很大的翻个身,就与万众面对面,然后趁她还在睡梦之中没有防备,凑上前用力亲吻她的嘴唇。
万众,我发誓,总有一天会让你爱上我的!
二、第一次下厨
万众接到了一个新角色,要演一个厨娘。于是她决定,要在一天之内学会做饭!
对于一个为了拍戏可以在两天之内学会滑冰三天之内学会跳舞五天之内学会雕刻的人来说,这本来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可万众没想到她这次是真的遇到麻烦了。
她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厨房杀手!直到差点引起火灾以后她才想起,爸爸和弟弟不让她进厨房的真正原因:因为她只要进去,就一定会见血!小时候在腿上留下的那道疤,现在还能隐隐看见呢!
这可怎么办才好,后天就要开拍了,难不成连做饭这种事都要找替身?她可丢不起这个人。
豁出去了,大不了就是把房子给烧了。万众越挫越勇,试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浓浓黑烟把二楼的朱慕给引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