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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开过旧夏天(出书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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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小草低下头,心里凄楚,深深吸了一口气,从他手中挣脱开,再抬起头的时候,变成一张冷漠的面孔。

  “你认错人了吧!我不认识你。”她后退一步,拉开距离,手在背后握紧,指甲深深刺进肉里。

  毫无意外的看到他错愕的表情,他勉强撑起一个笑容,“小草,别开玩笑,我们出去好好聊聊。”

  “谁叫小草啊,你是不是从精神科跑出来的?都说不认识你了,你这人怎么没皮没脸啊!”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利索的狠狠一刀后,记住自己的坏,你就能解脱了,她在心里说。

  她能给他最好的回报,居然只剩这个,不见,忘记,还有,恨。

  主治医生狐疑的看着他们,抬手指了指门上方的提示牌——请勿大声喧哗。“有什么问题出去好好谈谈,这里是ICU病区,不要打扰病人。”

  “没什么好谈的,我不认识他。”她转身就要离开,被他一把拉住。他的力气很大,看出来已经隐忍着控制了几分力道,可仍然握的她手臂生疼。

  “放手!”

  “不放!”

  两个人倒像笼中困兽瞪大眼睛相望。主治医生不耐烦的开口,“要演偶像剧出门右转复健区有大把空地,再大声嚷嚷我叫警卫把你们都轰出去。”

  季天雷拽着她往外走,也不按电梯,直接推开楼梯间的门,她死命挣脱,手腕通红。

  天气灰蒙蒙,加了一层滤镜般,温暖的色彩一点都看不见,几只雀儿在高高的道行树梢跳跃,才显出一丝生气。出门右拐,复健区的沙地,他停下脚步却不肯放手。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他的问题让她没法开口,说她把自己卖了?对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说这样的话,比起说不认识他更残忍。

  “放手,我不认识你!”她死咬着这一句看似可笑之极的谎言。

  季天雷冷静下来松开手,伸过去摸摸她的短发,顺滑柔软。“别说心里没有的话,告诉我,出什么事情了?”

  她宁可他像对那些混子一样,狠狠抽她一巴掌转身离去,他对任何人都没有耐心,独独在这里收敛脾气。她什么都不能再给他,爱情?太遥远太梦幻的词,像她心里捂住不会发芽的种子,她要把它拔掉。撒谎,是她最擅长的。

  “你走吧,别来找我了,就当我们从来不认识,我看见你就讨厌。”她脸上是再自然不过的厌恶神情。

  “我做错什么了?”他握住她的肩膀,瘦骨伶仃的硌手。

  她望着他,眼中满是鄙夷,“你知不知道,从头到尾我就没对你说过真话?连名字都是假的,我不过是拿你开心,耍你玩的。”

  认识我,是你最大的错误,对不起,雷子哥,把我忘掉吧,就当踩着狗屎把过去都蹭掉吧,我什么都给不了你,除了灾祸。

  他不可置信的摇摇头,“这不是真的。”

  他在内袋里摸着那枚光滑的硬币,抓起她的右手摊开,将它放在她的掌心。“幸运硬币,正面就出击,背面就逃跑。小草,你敢握着它说你不是在逃跑吗?”

  “别傻了,这种鬼话也只有你会相信吧!”她抬手将硬币摔出去,银色的抛物线落在灌木从中,不见踪影……

  季天雷心中大恸,正待冲过去捡,听闻后方有人“啪啪”的鼓掌,口气轻佻:“没想到出来溜达还能免费看到好戏!”

  安小草顺着声音看过去,瞧见两个男人,一站一坐。站的那位看上去很是眼熟,推着轮椅杵在行道树下,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热闹,讽刺的的话正是从他口中说出。坐在轮椅上的年轻男子倒是生疏的面孔。

  她搜索了下记忆很快想起来,此人是KTV灌她酒水挑起事端的梁洛。说巧也不巧,梁渭车祸后,梁家看病自然选全省最大的医院,恰恰和小草奶奶救治的是同一所。

  梁洛推着弟弟出来透透气,没想到诺大的医院居然给他碰到了熟人,他按了下坐在轮椅上的弟弟的肩膀,闪身走到前面。

  “看你钓了不少男人嘛,我也有钱,随你开个价码,我不介意捡陈少的破鞋穿。”边说边睥睨的看着季天雷。

  季天雷本来就心情不爽,除了对小草,他的脾气从来都不算多好,梁洛阴阳怪气的腔调很容易就把他搞炸毛了,直接一拳挥了过去。

  安小草心里叫糟,想也不想的就扑过去挡住,季天雷收势不急,狠狠打在她的背上,冲劲大的连带梁洛一起掀翻在地。

  季天雷看看手拳头,有些不敢置信,她居然替羞辱自己的人挡驾!他并不知道她这样做全是为他考虑。小人是不能得罪的,故意伤害罪可大可小。

  梁洛也有点出乎意料,愣了下。安小草半响才从地上爬起来,背后的闷痛几欲作呕,她低下头喘了口气,毫不在意的拍拍手上的土,“你走吧,要钱没钱,要财没财,别缠着我了。”

  快走吧,等人家反应过来找你算账吗!

  “欠你的钱我早都还清了,我现在的男朋友很有钱,不想再和过去有任何牵连,也不想再见到你。”斩断希望,她便不会再奢望依赖,也不会带给他灾祸。

  季天雷摇摇头,“不可能,”说什么也不相信这是她的真心话,那个一脸坚强,笑容灿烂,甜美地叫自己“雷子哥”地女孩,难道是个幻象?

  她弯腰随手捡起一个树枝,在他身前划了深深一道直线,像阻止前进的深渊。也不搭理梁洛他们,“不要跨过来!”扭头就走。

  不要再找我,不要再用那种受伤的眼神看着我。雷子哥,对不起。

 

  番外之孟少

 

  孟少恶名在外,整个美院的姑娘们都知道有个花花公子成天骚包的在校门口摆pose,人称TT专员。(参考车名,我也赶时髦中英混搭一把= =)

  有点姿色的他都跑去搭讪,花样层出不穷,理由千变万化,一个月不带重复的。

  “美女,你长得特像我表妹,真的!我们认识一下吧?”

  孟行,你表妹还没有投胎吧……

  “美女,我们去兜兜风,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吧?”

  孟行,你的人生最高境界就是损人不利己,理想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还是不要吓坏人家小姑娘为妙。

  “美女……”

  终于,某日,他被背面洗具,正面杯具的某位惊吓的无以复加,落荒而逃。从此,美院变成伤心地!他也不过是泡泡小妞,偶尔三观不正,总体没有犯什么滔天大罪吧?

  屈指可数的几次邪恶,最终都是以未得逞告终,他容易吗!最惨的一次还赔上整扇中空玻璃的费用,外加医药费营养品无数。

  美院附近的画室,孟行翘着二郎腿做在展台上,旁边放着几盒补品,冲着狐朋狗友之一的画家胡鹏笑,露出闪亮的白牙。

  “伤口如何?”

  “痒痒的。”

  “痒,就说明快好了!”递上补品,胡鹏接过嘴角一抽。

  “那丫真狠,陈少也太不仗义了。”

  “就是!”太不仗义了,好戏都自个儿看,摞下他独自一人在地上画圈,最后还要收拾一地烂玻璃,太令人发指了。

  “那妞最后怎么处理的?”

  孟行讪笑:“丢河里了。”

  胡鹏身子一抖,打消了打击报复的念头,他也就敢安个摄像头,搞点小偷窥,撑死也就扒扒衣服,吓唬人,毁尸灭迹的事情还下不了手。

  陈墨不知道自己无形中被人黑道大哥了把。

  “我说你到底做了什么让我家老大这样大动干戈,连玻璃都敲了?”孟行眼睛滴溜溜的转。

  “不是你让我好好‘照顾’的吗?我就把她衣服扒了。”胡鹏一脸茫然。

  孟行抽搐了,他拍拍实诚人的肩膀,“兄弟,耳朵也要时常清理下,教唆犯罪那种事情,我干不来,请你思想不要太邪恶,我是真的让你照顾她啊!”

  拍拍屁股走人,嘴里碎碎念着:与我无关、我是良民,秋后算账的请退散。

  如同一句电视节目的广告词:只提供邂逅,不包办婚姻。他不过提供了一次契机,绝对不为后果负任何责任。

  开玩笑,连和老大打赌他都能当面赖账,泼脏水这种事情,当然是小case。(文艺的中英混搭,45度仰头明媚中。)

  期末考场,考号靠窗最后一排,监考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理活动剧烈。孟行同学,你小抄请不要动作幅度那么大,OK可否?看看你的好兄弟陈墨,那个悠然自得,那个下笔如飞,那个气势如虹!

  孟行翻翻白眼:没有对比何来衬托。顺手牵过前桌的答题卡,在自己上面复制了一通,旁边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的大名,拍到讲桌上扬长而去。

  陈墨:“你不知道世上有个东西叫做AB答题卡吗?”

  孟行:“什么?”

  陈墨:“……”

  A型答题卡和B型答题卡的可兼容性值得商榷,但前后桌必然是两种迥然的题卡。毫无疑问,挂科是必须的。

  “老大,你为什么全科考完才告诉我!”孟行狼嚎,这太缺德,太令人发指了。

  陈墨淡淡看了他一眼:“谁叫你赖账。”

  …………………………………………………………………我是炮灰男配悲催的分割线…………………………………………………………………………

  很早以前,孟行并不叫孟行。

  十三岁的时候,他才开始生疏的使用这个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那时候他总要犹豫一下,轻轻吐出的名字好像叫的是陌生人。

  十三,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吉利的数字。出卖耶稣的犹大是参加最后晚餐的第十三个人,晚餐的日期是十三日,瞧,连耶稣都在这个数字中悲催的受尽折磨。

  十三岁的孟行当时并不知道,这一年对他而言,同样不那么吉利。

  那年夏天的十三号,恰逢周五,他被带到了孟家,于是开始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生活——因为孟家没有姥姥,也没有舅舅。

  按照古代的说法,他是庶出的孩子,通俗的说法就是“私生子”。

  暑天闷热,树欲静而风不止,迎面吹来的都是黏湿的热气。

  十三岁的孟行从车里下来,平头短发,汗衫短裤,一幅少年闰土的装束,手里绞着帆布背包的带子,低头跟在父亲身后。

  雕花的大门在前面打开,像动画片里魔法世界的黑洞,参森古木的繁密枝叶将院落遮掩的意趣盎然,连带着透出一丝沁凉。

  孟行一凉一热又一凉,身上起了小小的疹子,痒,从皮肤上蔓延到心里。

  大妈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威严,气质清雅,看上去比母亲要漂亮高贵千百倍,他觉得有点可笑。放着这样的老婆不疼爱,父亲脑袋抽筋或者被猪撞傻了才会搞出一个他吧?

  父亲将他往前轻轻一推,“这是我的妻子,以后也是你的母亲。”

  他抬起头看过去。

  老婆可以有很多,母亲只有一个,他又不是能被人塞回去重新生一遍的鸡蛋,况且鸡蛋塞回去也孵不出小鸡!

  他嘴巴紧紧闭着,没有吭声,大妈笑了,在红木椅上坐下,也不理他,开口向父亲问去:“老孟,这孩子起名字了吗?”

  双手在背后紧紧握住,他在心里翻白眼。谁十三岁还没个名字?孬蛋狗剩哪怕是不堪入目的小名总也有个吧?

  父亲摇摇头,“入家谱按排行起个吧。”

  大妈漂亮的眼珠一转,清脆的声音很是好听,“也别按什么老规矩了,就叫孟行吧。‘行百里者半九十’,你不是百里之外接回来的吗?”

  很多年后,孟行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一半。勉励人们善始善终,却是如此的讥讽。

  他就是那个一半,永远走不到百里的九十。

  从偏僻的地方来到城市,适应的时间不如预期的那样长,小孩子能有什么方式展现自己,不过是刻苦的学习。

  到冬天,院落的槭树被寒风吹落最后一片叶子,他捧回来闪闪发亮的奖状,第一名,同岁的哥哥那天没有出来吃晚饭。

  少年时逞强的性子大部分带来的并不是好运。

  生日到来的时候,父亲送了他一只萨摩,有生以来首件生日礼物。

  雪白的毛发,在颈子上绕成一圈厚厚的‘围脖’,黑漆的眼珠流露出来的感情如此丰沛,像知道他会是自己的主人般,它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他的掌心,继而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那点热马上钻进他心尖,第一眼他就爱的要命。

  他们几乎吃住都在一起,院外的狗舍成了摆设。放学回家,它从来都忠诚的跟随在他左右,他喜欢在冬日寒夜里圈着它的脖子入睡。他相信,纵然自己是个乞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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