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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夕何夕终成画-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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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只是机械的握紧话筒,呆滞地说:“我马上回去。”明明没有哭声,可是那个女孩子却的确是声嘶力竭了。
“不要!”
安若所有的动作全部停滞,她刚刚似乎听到了张嫂说了“不要”,是不要她回来的意思。
“安小姐,其实,你三十条短信少爷并没看到,因为我都删掉了,少爷嘴上没说,其实一直都在等你的电话,这些我也知道,少爷自杀被救之后让我给您打电话也是我没有及时打给您。”
安若连此刻该做什么反应都不知道了,只能即惊诧又愤怒的流泪,第一次,第一次痛恨一个人连她的声音也厌烦了。
张嫂似乎明白,声音微微颤抖:“安小姐,虽然少爷受了伤,虽然手腕留了伤疤,但是我依旧没有后悔在您去英国之后彻底切断你们的联系,”张嫂深吸一口气“因为,您并不是真心爱着我家少爷,你的爱是同情是不舍,也许可以付出一辈子却没办法幸福一辈子,只有早日切断,否则对你对少爷都是伤害。那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他受的苦我也都是看在眼里的,我怎么还能留一个不爱他的人在身边。安小姐,这些年您将少爷当做弟弟照顾是真心的,可是这半年将他认真的当做男人去爱却是假的。”
安若不得不承认,这显而易见,她和小旬都是痛苦的,可是即使痛苦安若也不愿意任他随波逐流,即使痛苦小旬也不愿放开仅此一次和安若相爱的机会。他们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第一次“不择手段”了。
“安小姐,少爷马上就二十二岁了,你从他十六岁照顾到现在已经可以了,就算是刚出生的孩子,手牵着手走了这么久也应该放手让他自己学会长大了,毕竟,”张嫂哽咽了“毕竟您没办法陪他一辈子。”
一辈子,其实很漫长,她却轻易许诺了,对一个将永远看得比生命还珍贵的孩子,那么轻易的就说了一辈子。
她从以前就觉得只要陪着小旬,只要牵住他的手,护着他,就算是对他的爱。从没想过,他总也成长不起来,六年的时光没有将他养大反而停滞在了十几岁,都是因为她护着她宠着,她以为一句“一辈子”就能救了一个孩子流光溢彩的光阴,看起来多么合算,可是却从来没想过,这一句“一辈子”其实是间接地毁了两个人生。
她错了,大错特错,只记得要给这个孩子鱼,却忘了教他捕鱼的技巧,忘了教他如果没了安若他要怎么活下去。这个错误竟然从他十八岁延续到了现在,就在刚刚她还想着如果回去那么就会没事了,小旬就还会是那个乖巧的孩子。连她也模糊了,小旬早就不是孩子了,早早应该学会一个人要如何生存下去,是她限制了小旬的时间,永远的停在了十八岁,让他们俩都误以为那个孩子离开安若就应该哭闹,而且只要哭闹安若就会出现哄他开心。
其实这一切不是不可以实现,如果安若真的爱上周旬,将他作为一个男人爱上,那么他们可以一辈子停在十八岁。只可惜,安若爱的男人叫苏韫,从小就喜欢的,看不到了会茶不思饭不想,失散了会拼了命找回来,这样一个男人,不是周旬。
她,和周旬没有爱情支撑的爱情无法幸福的前进,或许那个少年也察觉到了,所以那时候才会放她走,让她去确认自己的心,然后带着完整的身心回到他身边。
原本是这样想的,可是守了四天却音讯全无的周旬,或许再次感到了那种被抛弃的悲哀了,受不了了,软弱了,极端了,想着无论以什么方式只要让安若记住他一辈子就好……也许。
安若脸色惨白,眼睛却布满血丝,泪水浸湿了整张脸,那样激烈的一副模样,声音却意外的平静,她说:“张嫂,你说的没错,是我限制了小旬的人生,我不回去找他了,虽然我知道自己没资格这样说,但还是请你好好照顾他。”
挂了电话,一阵忙音不知从谁的耳畔响起。
安若就那么丢弃了雨伞独自走在冬雨中,脚下软绵绵的,仿佛周旬手腕那道伤口其实是留在她的身上,那么疼,那么疼。
安若原本想说,那就让我们都退回远点吧。可是,这次之后,她和小旬真的能够回到原点吗?
他们还有原点吗?
雨水打在脸上那么疼,脑海里闪过的却是那孩子温柔的眼神,想起的是自己无助的时候那一次次安心的拥抱,还有落在额头的吻……那一朝朝一暮暮,安若突然觉得记忆这种东西真是神奇,当初生气恼怒甚至几次想要一走了之,如今能想起的却全都是他的好,就连对他生气的那种感觉都被忘得一干二净了。
脚步不知不觉走到医院里苏韫的病床前,为什么走到这里,安若并不清楚。那个男人坐在床沿,仿佛就是在等她一样,乖巧的像个孩子。
他说,诶,你来了。
安若蹲在他面前,双手伏在他的膝盖上,累了,倦了,将头靠在手上像一个需要妈妈的可怜孤儿,这里才算是港湾。
苏韫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却也没问她,只听着那抽泣声越来越大声,直到最后变成了失声痛哭,究竟是什么事情能让她哭得仿佛天塌下来了一样,那个男人不清楚。
苏韫只是轻抚她的头发,温柔地说,什么时候哭累了就趴在我腿上睡一会。
安若夹杂在哭声里被理智压回去的呐喊在心里反复大声问着,苏韫啊,为什么我爱上的人是你,为什么?!为什么我花了五六年不见你不找你,却还是忘不掉你?!为什么老天捉弄我,我爱的人不爱我,我不爱的人对被我伤的命悬一线?!
或许是她想要每个人都美好幸福这个愿望太过分,老天在惩罚她的贪心,或许,大概,一定,是这样的……





ˇ逆行在三号街道的你能否告诉我你弄丢了谁ˇ 最新更新:20130716 17:05:04


林菀将自己关在家里不见人的第三天,安若连身上的灰尘都来不及掸净直冲来,推开好心带路的林珩,找来开锁的师傅,硬撬开林菀的家门。看安若不说一句话冷着脸的样子,林珩嬉皮笑脸的解释道:“都等你呢,你说你和林菀那么多年的好朋友,我是男人也不好开一个女孩子的门是不是。”
“孟姜呢?!”安若说出这名字的时候满满的怨恨。
“做手术,一会儿就来……”林珩眼看接不下去了,赶紧准备解释些什么,安若却瞪着林珩让他闭了嘴巴。
林珩在心里狂叫,这丫头平时是不爱生气看着挺好说话,这一生气简直可以比拟核武器对抗奥特曼联合金刚葫芦娃那么恐怖了!
开锁的师傅将门撬开,安若立刻跑了进去,林珩刚要跟着进去,却被突然出现的薇安抓住了胳膊。
看到薇安来了林珩显得很惊诧,倒是薇安淡定,说:“安若给我打电话要我帮忙的。”
安若看到地上到处是剪碎的衣服和摔碎的餐具以及各种各样的东西。
这场景似曾相识,两年前小旬失踪之后安若第一次到他的家里找他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地零落疮痍,那时候不懂,只觉得那孩子恨她怨她才会把她给的衣服和其他东西毁了,再也不见。现在换了个角度重新看起来,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强迫自己忘了安若不去爱她哪怕再也想不起,就这么丢了最好。
所以当安若看到卫生间里那个拼命洗刷自己身体,仿佛想要换一个躯壳,或者将灵魂装到另一个容器那样的嫌弃厌恶,两只手被刷子刷的出了鲜血林菀,拼了命要抹杀谁存在过生命的痕迹的林菀,那个和她认识的义气又细腻,开朗又成熟的林菀很不像的,像是疯了一样的林菀。
安若眼眶红了,眼泪落了,却没有哭出声。耳边回荡着的是水流的哗啦声,一遍一遍不厌其烦。
安若棕黄的尼龙外套被热气蒙上了一层水雾,却不被理睬。她一步步靠近林菀,小声唤着:“小菀……林小菀……”
林小菀是安小若的好朋友,安小若是林小菀的小伙伴。
记起来了,终于想起来了,第一个叫安若“安小若”的人不是苏韫,是林菀,是她的林小菀。那个女孩总是陪在身边,听她唠叨,听她一肚子苦楚然后又骂她,安慰她。
那个女孩最开始扎着两个小辫子,没有孟姜。那个女孩后来烫了一头漂亮的卷发,认识了叫做孟姜的男孩。
安若抓住那双布满鲜血的手,厉声问:“林菀!你这双手明天怎么拿粉笔!”说着说着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
林菀挣扎。
安若试图把她从水里捞起来,无果,最后直接穿着外套就那么跪到了水里,硬扶着林菀的双臂想要让她站起来,可是还是没用。安若哭了,那么难看的哭了,她说的委屈气愤:“林菀!我不求你自己学着从痛苦中站起来,所以我来拉你了,我来救你了,可是我的手都伸到你面前了,怎么你就是连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呢!你干什么要这样啊!干什么啊!”安若终于急了,声嘶力竭了,一屁股坐在水里,像是孩子受了天大委屈,变得连她都不像她了。
林菀看着她哭,突然冷静了下来,伸出带着鲜血带着伤口的手,去擦她脸上落下的咸咸涩涩的眼泪,眉头都没皱一下。
林菀声音嘶哑的说:“安安啊,我现在是不是很不像我?是不是很难看?”
安若看着她,鼻涕眼泪和在了一起成了花猫的模样:“嗯,难看死了!林菀,你现在难看死了!”
林菀脸上的泪痕还没干,突然苦涩地笑了,就那么如释重负的抱住安若,轻声说:“安小若,没有你,我就回不来了。”
薇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捞出水里的两个人,给林菀披上浴巾,扶着林菀回房间,对安若说,你把大门关好,然后也来把衣服换了。
当安若正准备关门的时候,孟姜终于来了。那个男人气喘吁吁的还什么都不知道,安若上前狠狠一记耳光,手垂下来的时候因为用力过猛微微发抖,一句话也没说转身将那男人死死关在门外。
林珩身体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衣袋里,看着碎发零乱的孟姜,说:“孟姜,我记得说过,你的自以为是你的独断专行,最后都会变成报应落在自己的身上,”林珩一步步靠近孟姜,贴在他耳朵附近轻声带着挑衅的意味“代替麦然此刻半死不活的报应就是,你在最后的最后终于也成了一个人。”




ˇ你是风筝,我是沙ˇ 最新更新:20130719 22:56:24


安若向林珩询问上次采访赵锦程的相关事宜,原本想着从英国回来工作能够快点上手,可是那个女王病的薇安愣是对她不管不顾,就那么搁着一晃快要一个月,安若气得差点撒手人寰了。所以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向林珩求救。
林珩那厮得寸进尺,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脸古代奸臣,要死不死的样子,对安若说:“帮你可以,但是我想吃螃蟹。”
安若瞪着大眼睛掐腰:“现在可是冬天!”
林珩轻摇那个装满坏水的脑袋,笑的一脸无害,暗里尖刻狡诈:“那我可不管,反正我也可以等到明年十月,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你还在不在电视台了。”
安若牙都要咬碎了,心里恨啊,怎么认识了这么一群妖魔鬼怪!
打电话给曾经实习的时候采访作业住的渔民家里,询问着能不能弄些螃蟹来,渔民大爷说的也直白,操着一口乡音:“姑娘,你是不是出门的时候没看天气预报啊,这天都快下刀子了,你要我给你整点螃蟹!”
安若半天憋出一个“嗯”。
渔民大爷站在船上,差点被她的厚脸皮挤下去,一晃,掐腰皱眉:“嗯?!”
结果安若来回加起来坐了将近三天的火车才算把这些螃蟹活着带回来,过安检的时候还被工作人员说:“小姐,车上不许带宠物!”
安若诧异:“嗯?!先生,您家里把螃蟹当宠物养!”
于是遭受了全车人的鄙视之后,安若将螃蟹带到了林珩面前,东西撂下就想走,却被那个贱人抓住非要她做熟了。
安若不解的问:“林珩,你整容了啊?怎么脸皮像是加厚了似的!”
林珩双臂环胸坐在沙发上头一扭:“那你拿走吧。”
安若拎起螃蟹袋子差点砸在林珩脑袋上。看着安若受气包似的到厨房做螃蟹,林珩很欣慰的打横躺在了沙发上。每当安若询问盐在哪,酱油在哪,辣椒粉在哪个小柜子里,诸如此类的问题林珩都会瞪着一双大眼睛回答“嗯,我也不知道。”或者“啊?!我家还有那种东西啊!”安若抡着大勺直指林珩:“这家是你偷来的吧,怎么东西放哪都不知道啊!”
林珩十分享受这种“奴役”安若的感觉。
可是当螃蟹料理端上来的时候林珩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彻底干涸了,他用筷子指着盘子里的小东西质问安若:“这……”
“螃蟹啊。”
“你管这玩意儿叫螃蟹?说!你是不是趁我不注意把大的偷吃了!”瞧他一脸委屈样。
安若摊手:“我偷吃还不先把你这个开放式厨房改成封闭式的!你说你,着一股子烟味儿!”
林珩拎起一只,嫌弃的说:“还没我手掌大呢,怎么吃啊!”
“手掌那么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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