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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你回家-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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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不用跟我解释。”咱们又不是很熟。
“我只是……”
“嗯?”
“只是……没事。”其实楚朝阳自己也不懂他为什么要跟鱼沫解释。很奇怪的是,他就是不想让她误会。
鱼沫耸耸肩,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和耳机插好,一只塞进自己耳朵里,一只递给楚朝阳,“听歌吗?”
楚朝阳点了点头,结果耳机塞入耳朵里,一个低沉中略带沙哑的男音便悠悠响起,“就似热汤怀念烈火,缠绵头发苦恋被窝……”
“这是什么语?”
“粤语,好听吗?”
“嗯,谁唱的?”
“陈奕迅,一个香港的男歌手。”
“噢,我知道,就是那个头发有点小卷,身材有点小胖,穿着有点小雷的唱《十年》的那个嘛。”
“……你敢听点新歌吗?”
“……你喜欢他啊?"
“恩,我喜欢真诚而认真,坦率而自然的人。”
“这首歌叫什么?”
“当这地球没有花。”
两人便再没有交谈,安静的听歌,耳朵里有个好听的男声在唱:“当树林也孤立无助,给树熊爬什么。空着两臂,为你留座。”
很久之后,楚朝阳才想起,那次的罚站,靠在一起的肩膀,似乎是他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因为一个共同的理由被处罚,而站在一起。你的左耳,我的右耳,里面听到的是相同的歌曲。那似乎也是你一次对我交心,跟我分享你喜欢的歌曲。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人。而后来的我,也一直努力成为那样的人,成为你喜欢的人。
曾蛋本来想让这俩学生站一节课,惩罚一下就算了的。结果上完课出来一看,二人带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打着拍子的惬意模样,气的本来就黑的脸更黑了。袖子一拂,走了。
鱼沫和楚朝阳老老实实地站到了放学。鱼沫收起耳机,跟楚朝阳挥手说再见,“我回去了。”
楚朝阳抓了抓脑袋,“要我送吗?”鱼沫摇摇头。
“那好吧,小心点。”
鱼沫再一次后悔了,后悔没让楚朝阳送。她遇上混混了。
早上许暮远是开车送她来的,所以她有点认不清路,从沥川出来后,凭着记忆走了一段。沥川中学在城北,城北这一块很多巷子,每个巷子还长得都差不多。鱼沫连续两次拐进一个相同的小巷子后,她知道自己迷路了。正打算往回走,却发现巷子口被几个穿着痞里痞气的男人堵住了。
赤橙黄绿青蓝紫,一人头发一种颜色,感情在COS彩虹。
“哟,瞧这小姑娘,长得倒是水嫩水嫩的。”
“本来今天只想出来搞点钱花花的,没想到运气还不错。”
“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哈哈”
几个混混肆意调笑着,鱼沫的脸有点白。逞什么能啊,让人送一下又不会死。这下好,自己送羊入虎口了吧。
眼看着那几个形容猥琐的男人越逼越近,鱼沫的脸越来越白,手紧紧揪着脖子上的坠子,嘴里喃喃念着什么。
“小妹妹,别怕,哥哥会好好疼你的。”一黄毛黄牙的男人伸手打算去摸鱼沫的脸。一块石头飞了过来,正中他的咸猪手。黄毛男“哎哟”一声收回手,大叫,“谁?给老子滚出来!”
“你老子这不就来了嘛。”一个红衣刺猬头的高大少年推着单车走了过来。
“楚朝阳……”鱼沫低呼了声,居然是他。
“嘿,就是本大爷。”
楚朝阳慢慢走了过去,挡在鱼沫的前面,“都说送你了。”本还想趁机取笑女孩几句,但侧头瞥见女孩发白的脸和扯住他衣摆的手,到嘴的奚落便吞了回去。楚朝阳是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人,最受不了女孩子脆弱的样子,他拍了拍鱼沫的手,“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腻歪完了没啊?”黄毛男啐了口。
“别急啊,大爷不是来疼你了吗?”说完,一个旋身,踢飞最靠近他们的那个绿毛混混。这么多年的球,不是白踢的,这点脚力还是有的。
其他几个混混见状,都从袖子里抽出一根细细的棍子围了过来。别看那棍子细,都是钢的,抽在人身上,能乌一大块。
楚朝阳其实挺能打的,手脚也利落,无奈对方人多,他今天又踢了场比赛体力渐渐不支,脸上也挂了彩。
倒下四个,还剩三个混混逼了过来。楚朝阳还是紧紧的护住身后的女孩,嘴里一直说着“别怕,别怕,我会保护你。”
“哟,都伤这样了还想着英雄救美呢。我看你能逞能到什么时候,上!”红毛的说完就打算再次扑上来。
“如果我有机器猫,我要叫它小叮当~”幼稚的手机铃声在此刻很突兀的响起,鱼沫在混混们和楚朝阳的错愕中接起了电话。
“喂。”许暮远低醇浑厚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鱼沫鼻子一酸,颤着嗓子喊了句,“阿远哥哥……”
“鱼沫?怎么了?你在哭吗?”手机那边的声音变得焦急起来。
“遇上流氓了……”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所有强撑起来的坚强和勇气便消失的一干二净,只想躲到他怀里,让他保护着。
“鱼沫不怕,把手机递给他们。”手机那边的声音温柔,带着安抚。
“好。”鱼沫举着手机走到那几个混混面前,“找你。”
红毛的混混一脸黑线的接过手机,“你他妈谁啊?”
“你还不配知道我的名字,你跟哪个老大的?”
手机那边的男声变得冰冷而威严,听到的人不自觉的诚服:“孙……孙爷。”
“孙子熊?”
“是……是的。”
“呵,孙子熊毛越来越少,胆子倒是越来越肥了,凌云帮的人也敢动?”
“凌……凌云帮?小……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接电话的小混混突然面如土色,冷汗直冒,拿着手机猛点头。
“老大,怎么了?”黄毛混混不懂,为何老大接了个电话就变了个人似的。
“老大你妹啊,还不快给小姐赔罪!”红毛抬手就给了黄毛一脑瓜子,然后对着鱼沫普通一声跪倒。
“小姐饶命,小姐饶命。小的错了,晓得该死!”然后冲那几个还傻愣在一边的混混一顿吼,“还不快跪下跟小姐道歉,想死啊!”
鱼沫和楚朝阳看着这突来的逆转,都有点傻眼。鱼沫摆了摆手,“不用了,你们走吧。”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说完,夹着屁股就想溜。
“等下……”鱼沫喊道。
“小……小姐。”红毛的眼睛里已饱含泪花。
“手机还我。”
几个混混已经跑了,楚朝阳瞪着鱼沫,说话有点磕磕巴巴,“你……你到底是谁?”鱼沫没有搭理他,她自己也有很多事没弄明白。
“鱼沫,你还好吗?”
“嗯。”
“身边是不是还有其他人?”
“嗯,一个同学。”
“男生?”
“嗯。”
“你让他送你回家吧,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好,你什么时候回来?”
“明天,明天我一定回来。”
“我在家等你。”
“嗯,乖。”
挂掉电话,鱼沫走到楚朝阳面前,“楚朝阳,你送我回家吧。”
“你……”
“不准问。”
“噢。”
经过这一天下来,鱼沫在楚朝阳那里积威已深。虽然楚朝阳现在有很多想问的,但是鱼沫说不准,他也没敢问了。
楚朝阳在前面卖力的踩着轮子,鱼沫安静的坐在后座。告诉他家的地址后,她便没开口说过一句话。
日暮西沉,天边也渐渐爬满晚霞。晚风吹起女孩的长发,拂到少年的脸上,痒痒的,但他不敢去挠,这痒便一直爬进心里。
你知道的,当你和一个人一起经历过生死,这个人在你心中的意义,便开始与众不同起来。

偿还

许暮远捏着手机的手因为用力而泛白,面色变得冷凝。鱼沫带着哭腔的声音还在脑子里回响。她当时一定很害怕,可是他却不在她身边。天知道那刻,他恨不能马上赶到她身边去,把她抱在怀里,摸着她的头发,告诉她,“鱼沫,别怕,有我在。”
可是,他不能。
“该死!”许暮远一拳砸在墙壁上。
敲门声响起,许暮远瞬间收拾好情绪,面上不见一丝波动,眼神冰冷。
“进来。”
李叔推开门,垂首恭敬道:“大少爷,夫人请你过去。”
许暮远来到大厅时,帮里的元老已经到齐。
“让这么多长辈等你一个,大少爷真是好大的面子。”开口的是一个着黑色旗袍,梳高髻的女人,五十来岁的样子,气质华贵,就是嘴唇太薄,显得刻薄而疏离。她是凌云帮前任老大许寒城的遗孀,许氏集团现在的话事人——林素芬。
“对不起,夫人。”许暮远知道,这个女人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讽刺奚落他的机会。
果然,林素芬听到后,冷笑一声:“哟,凌云帮帮主的歉,我可受不起。”
许暮远没有接话,只是淡淡问了句,“不知夫人找我来,所为何事?”
“你可听过耀虎堂这个帮派?”
“城北的一个帮派,靠卖毒品起家。老大叫孙子熊,是个胆小怕事又好色的主。不过,前两年他们堂来了个叫‘暗影’的军师,很是有些手段,耀虎堂这几年的壮大,就是他的功劳。”
“你应该知道许家的地被耀虎堂标走的事了吧?”
“知道。”
“那你知道怎么做了?”
“知道。”
林素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许暮远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您放心。”
“放心,我当然放心。”林素芬凑近许暮远的耳边,以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音量说道:“你可是我亲手培养出来的凌云帮最好的杀手,维护许氏集团的最好武器。”
许暮远的瞳孔微缩,林素芬大笑着走了出去。
“许菟,耀虎堂跟哪个公司合作,查清楚了吧。”这句话是个肯定句,许暮远很相信许菟的能力。不,说魅力更恰当一点。
“当然,孙子熊那色老鬼也油滑得紧,吃了我一个礼拜的豆腐,嘴巴才松了点。”一个略带沙哑,却又娇媚入骨的声音响起,听得在场的男人心里头都是一酥,不由自主的望向声源处。
一个穿红色旗袍的女人走了进来,旗袍的叉开的很高,一双腿儿又细又长,白花花的晃得人眼花。腰肢很细,手可盈握。领口的口子没有扣上,伶仃的锁骨很是漂亮。下巴很尖,嘴唇上涂了大红色的口红,笑起来,会隐约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如雪地中盛开的蔷薇,虽然你知道蔷薇并不会开在冬季。她的眼睛细长,眼波潋滟,很是勾人。头发又黑又直,泛着幽幽的光泽。若他们现在不是身处凌云帮会客厅,而是荒山上某间破庙,大概会以为她是某只等待迷路书生的艳丽狐妖吧。
“是哪个公司?”
“EN。”
“哦,是晏方回的公司吗?”许暮远想起那个狐狸般的男人,不由低笑出声。
孙子熊啊孙子熊,我本来还不想这么快动你的,看着你像跳梁小丑一样上窜下跳,也挺好玩的。不过,你的手下让鱼沫受了惊吓,我怎么也饶你不得了。许暮远眼眸一凝,冷声道,“许菟,帮我联系晏总。”
把帮里近期的事务处理完,已经快零点了。许暮远挥手让那些长老们都退下。长老,长老,果然是长到老,吃到老,光会倚老卖老,P点主意都拿不了。
抬手揉了揉眉心,心里烦闷得紧。6岁前的失怙,七岁到18岁的颠沛流离,19岁到现在的刀光剑影。这种阴谋算计,枪林弹雨的生活,其实,他早就厌倦。如果可以,他愿意把这人人艳羡的帮主之位让给任何一个想要的人。然后,回到鱼沫的身边,陪着她,护她成长。即使失去权力,不能再呼风唤雨,只要她在身边,两个人粗茶淡饭,平淡一生,他也甘愿。只是这样微小的幸福,于他,也是不易。他知道,那个女人不会那么轻易就放他走的。
即使现在的许家已经渐渐漂白,经营的也全是正当生意。但是表面的风光无限,商海的叱咤风云,不仅仅是靠许寒城当年留下的身家和林素芬一个人的长袖善舞就能支撑的。一个女人再厉害,要在男人的世界立足,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一个集团家底再殷实,要在诡谲的商界扎根,只靠表面上的坦荡荡,怕是难得很。
许暮远十九岁开始接掌凌云帮,至今已有十一年。这十一年里,暗中帮许家决绝过多少麻烦,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交易也都是交由他去完成。林夫人坐在软皮沙发上,手执红酒,优雅的微笑。许家小少爷,斯文的眼镜带在脸上,镜头前,一副留学海龟,书的精英样子,受万千媒体和名媛追捧。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在黑暗中,深一脚,浅一脚,把命挂在枪口上,换来的。
林素芬要给他儿子一个干净稳固的许氏江山,而为了打下江山已被无数人的血和白骨渐渐吞没的许暮远就是她为儿子找的最好的铺路石。
许暮远想到这,澄蓝色的眼眸暗成深海,角扯出一丝讽刺的笑。
三十多年前,有一个人曾经单枪匹马,挑了当时最大的 “黑鹰帮”整个帮派,连黑鹰帮主的三岁小儿子也肯放过,说是斩草,必要除根。这个人后来创立了现在的凌云帮,订下了每个人帮派男成员都必须着唐装,女帮员必须着旗袍的帮规。就是这样一个无情又古板的人,在凌云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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