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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诺一鄂,还是不适应他的关心,想了想才轻声说,“没关系的,我这是不常运动的结果,稍微动动对身体反而更好。”
“你以前去过动物园吗?”
“嗯,去过。”她记得大一的时候班里曾组织去动物园春游,当时那里还没扩大规模,动物不算多,但是他们却玩得很开心,后来大家出国的出国,工作的工作,各奔东西,而她又……所以大家几乎没有联系了。
“我倒是第一次。”秦放的声音有些变淡,在车流喧嚣中几不可闻,那双眼,沉得不见底。
可颜诺却听见了,难言讶异的神色,她记得,上次去游乐园,他也是第一次去。
她突然想起了一本书上说,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
所以她没有再接话。
等秦放转过头时,颜诺已经靠着车窗睡着了。一丝刘海不安分的垂到她鼻眼,他刚伸出手要替她挽上,又一怔,缩了回来。
秦放,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老街的路口在进行地下水管抢修,秦放的车子进不去,无奈之下只好停下来叫醒颜诺。
“真的不用我送你?”
“秦总,你还当我是三岁孩子么?就几步路,我自己回去就行,你带小浩回去吧。”
“那好,如果有什么事,记得要打给我。”
“嗯,你慢走,路上小心。”
看着秦放的车驶出大马路,颜诺才回头往老宅子走去。
老街客流旺,沿街的铺子一般营业到十一二点,所以她即使一个人也不怕。
习惯自己一个人,总比习惯了两个人可到头来却还是一个人的生活要好上百倍。不过,如果生活重来,也许她还是一样的选择,应了那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老宅子的雕花铁门前有一盏复古的路灯,透出昏昏黄黄的光芒。颜诺垂着头,走近了,才发现自己的影子与另一个斜长的暗影交汇在一起。
她抬眼仔细一看,还能是谁?她命中的孽障,段奕琛。
第九话
颜诺记得曾经看过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这话真真是精辟,其实,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段奕琛,只是不想再记得而已。
窗外夜色已朦胧一片,她打量着玻璃里的自己,一头微卷的长发扎成马尾,穿着朝气的米黄色运动服,似乎时光在流转,她还是从前孩子气的她,受尽宠爱。
如今却孑然一身,无限感慨。
蓦地,听见身后的人在呓语,她的心被刺了一下,赶紧转过身看去,他安静地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并没有醒来,只是皱着眉不舒服的侧侧身,想来已是倦极。苍白,不该是属于段奕琛的颜色,他出现的地方总是流光溢彩,从容的举止,淡雅的浅笑总能在第一时间吸引人的目光,这般虚弱的他真的让她很不习惯。吊瓶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地滑落透明的针管,流到他冰凉的手背,青色的血管凸起来,有些吓人,而她也真的被吓到了。
刚刚在路灯下,他才扬眉跟她喊了一声“小诺”,便已无力地扶着墙,摇摇欲倒。她当下顾不得什么,急急地去搀住他,见他鬓角都是冷汗,脱口便问,“胃病又犯了?”话一出口她就悔恨的咬唇,这个“又”字,实在是有太多的含义了。
他勉强地笑笑,低语道,“还好,我没事的。”
她怎么会信他的鬼话,明明都感到他的手冻成冰,于是拿出身上的电话正要拨号,被他打住,“你要打给谁?”
“孔秘书。”从前她如果找不到他,就会打给他身边的孔秘书,一定能找到人。这位孔秘书办事利落,总能将一切处理得很妥当,是他跟前的大红人。现在他不舒服,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他。
他望着她,声音少了往日的沉稳,带着难受的微哑,“不用了,他早在半年前就升调分公司的总经理。”
“那你现在秘书的号码呢?”
他摇摇头,“我没事,你别担心。”
“什么叫做没事?”她微愠的敛眸,略高的声音在空旷的夜蔓开,“堂堂段奕琛,日理万机的盛世总裁,就这么可怜兮兮地站在这里吹风,是博人同情吗?我不是你那些商业对手,不要对我用你的心理战术。”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无论谁是谁非,他总有本事让别人先低头服软,照着他的意思来。
她定定地望着他,也不知道他等了多久,深秋的夜晚只穿一件单薄的风衣,再健康的人也顶不住,何况他明知自己还有习惯性胃疼的毛病。好在后来她坚持送他去医院,结果一出来,是急性胃炎,再加上吹了一晚的风,更是雪上加霜。
她叹一口气,在他床前坐下来,指尖无意中碰到他被液体灌得冰凉的手,便情不自禁替他捂热搓暖,直到感觉没那么冷才堪堪放开。
世事轮流转,此刻他跟她倒是换了过来。
她一直很怕打针,那闪着寒光的针尖总让她不寒而栗。小时候生了病迫不得已要打针的话,她总是把脸埋在爸爸的怀里,双手紧紧的揪着他的衣襟,颤抖个不停,全身僵得药水打不进去。
爸爸就会轻轻拍着她的背,带着令她安心的暖暖的语调哄着,“诺诺乖啊,打了针身体就舒服了,就可以吃很多好吃的了,有爸爸在,不用怕。”
然后她就会放松下来,尽管还是很疼,却不再恐惧了。
后来遇到他,他也常哄着她,记得有一次她发高烧,人都烧得迷迷糊糊了却还是赖着不肯听医生的话打一针,嚷着吃药就行。
他就拧着眉沉声微斥,“你还是小孩子吗?想把脑子烧坏了?”
她脖子一缩,便撒娇地拉拉他的袖子,委屈地低喃,“奕琛,我怕疼。”
然后他满眼的无可奈何,点点她的额纵容道,“真是怕了你了,抱着我吧,别往后看。”然后又轻声地对护士说,“麻烦你轻一些。”
那时她抱得他紧紧的,打完针也不愿放手,心里流淌着丝丝的暖意,还没意识到自己是多么依赖这个男人,爱着这个男人。当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他的时候,又发现竟然一切都是她自作多情。
推门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她抬眼一看,是林宇哲来了,望着她的目光深沉如海。她不自在的别开眼,站起身来,平静地说,“既然你在这,我就先走了。”
“就走了?”林宇哲神色黯然,看看手表说道,“都快一点了,我送你回去吧。”
颜诺看了看吊瓶,还有一小半就滴完,便摇摇头说,“我打车回去就行,这里总要有人看着。”
林宇哲深看她一眼,旋即走了出去,很快又回来,“我跟值班护士说了,她会定时来查看的,我先送你。别拒绝我,我不放心你这么晚一个人走,你忘记之前那件事了?”
颜诺一鄂,知道他说的是她以前的一个同学,因为晚归而被歹徒拦路抢劫,丢了钱财不说还被捅成重伤进了医院,最后修养了大半年才好转。自那以后,段奕琛就勒令她不许一个人夜行,除非有人陪。
颜诺点点头,没有拂了他的好意。
车上的气氛有点尴尬,安静的空间混着夜色,冷凝而深沉。
“你……最近还好吗?”林宇哲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
颜诺在动物园玩了一天,晚上又在医院折腾了那么,已有些累,有点昏昏欲睡,听他一问,反而清醒了许多。
她怔然,随即淡淡地道,“很好。”
其实怎么界定好与不好?现在她能正常地吃饭睡觉,应该比以前好很多了吧?
这个话题太生疏太枯燥了,林宇哲有些挫败,突然不知道怎么接话。他实在不会面对这样冷漠的颜诺,以前她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声音像黄鹂般清脆,眉眼弯弯的是很爱笑的一个女孩子。要不是奕琛告诉他后来发生的事,他根本无法想象她这一年竟是这么过来的,他很想问,却不敢问。
他侧眼望望身畔的颜诺,记忆慢慢变了,她清秀的轮廓少了明媚的光彩,反而多了沉淀的孤寂。他重新面向夜色,兀自低喃,“终究是我们的不是……”
颜诺疲惫地靠着车窗,仿佛没有听见他的话,脸上一片平静,其实心里已如海浪般奔涌翻腾。见他如此这般的小心翼翼规避过往,她心里也不好受。
下了车,冷冷的夜风让她冷静许多。林宇哲坚持送她到门口,路不长,很快就到了。
颜诺思量了一下,进门前对他说,“医生说他喝太多的黑咖啡,损坏了胃粘膜,如果再不注意就有可能转变成慢性胃炎了。如果可能,就让他少喝点吧!”说完又觉得尴尬,便转身大步往里走。
林宇哲朝她的背影喊道,“颜丫头!”这是过去的称呼,他比她和段奕琛都要大,每每见她都觉得像个没长大的小丫头,于是喊着喊着就都习惯了,还多了份亲切。
颜诺顿了顿脚步,却没有回头。
林宇哲清俊的脸庞有些犹豫,还是问了出口,“你跟奕琛真的不可能了吗?其实他……这一年过的并不比你好,你们何苦再彼此折磨?”
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久到林宇哲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悠悠的声音顺着夜风传来,决意而干脆,“不可能了,因为我不想日复一日的猜忌在他心里,在你们眼中我到底是颜诺还是林宇涵,这样活着,生不如死。”
林宇哲心头重重一震,嘴张嘴合,却只能默然看着她隐身古老的大门。
回到医院的时候,他发现段奕琛已经打完点滴,半倚半坐起来,眼睛一直望着窗外。
“你有送她到门口吗?”段奕琛低声问。
林宇哲忽然觉得病房里有些闷热,脱了西装放在一旁,在他前面坐下,“嗯,看她进屋才走的。原来你刚才根本没睡着啊!”
段奕琛的沉默证明了他的猜测。
过了一会,段奕琛又说道,“其实,除了那张脸,她真的不太像宇涵,眼睛不像,笑起来不像,性格更是大大的不同。”
林宇哲颔首认同,“是啊,宇涵性子冷一些。”宇涵,宇涵……念及此,他的心跟着泛起难以遏抑的疼。
“可是我明白得太晚,我应该早点跟她说清楚的,而不是让她那样难堪的离开,她一定很难过。”
林宇哲一叹,拍拍他的肩,“其实,我刚才有问过她。”他将他们的对话完完全全复述给他听。
段奕琛微微一窒,久久才坚定的说,“宇哲,我很清楚自己爱的是小诺,宇涵已经是过去了。”当初宇涵离开的时候,他虽然很心痛,还是能生活下去。可是颜诺要离开他时,那种感觉不能仅仅用痛来形容,仿佛带走所有的光和热,只余一片冰冷的黑白。
原来爱情曾经来过,却又在他没有想明白的时候伤心的离开了,他后悔莫及。
“你就不怕宇涵难过?”林宇哲偏过头,让人看不见他的表情,“哎,真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缘分了。”
第十话
颜诺在电视机前抱膝窝在沙发坐了一晚,没有开灯,屏幕里的《The Bodyguard》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上演着。等窗外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画面定格在最后Marron与Frank风中拥吻的场面,感人至深。
柳思晨曾说,她之所以会喜欢这部片子是因为她需要安全感,所以无论过程多曲折,结局一定要是HE。一个憧憬爱情的人如果连理想都被打击了,那现实就没法继续下去了。
她默默地流着眼泪,心口闷得难受,朦胧的视线中挥之不去的不是深情的Frank,而是段奕琛,不由得紧紧用双手环抱住自己,什么也不想去想,明明是温和的秋日,却堪比寒冬,心是冷的。
记忆竟然比以往的每一天都要鲜明。
那天,T大刚好开一个学术经验交流会,还邀请了几位往届的杰出校友来做实例演讲,其中就包括年纪轻轻却已是“盛世”总经理的段奕琛。那时她刚读研一,碰巧她要去做家教,回来又倒霉的遇上交通管制而塞车,赶到演讲的大梯教时交流会已经开始了。
她很想进去,又觉得自己迟到是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为此迟疑了。走廊的感应灯忽闪忽明,她的思想正在为“To be or not to be”而天人交战。蓦地听见有个沉稳的脚步声离她越来越近,她心里一喜,看来有同伴了。
等人走近了,她一抬头,彼此皆是一怔。她刚好站在背光的地方,看不大清楚,只觉得对方很高大,在娇小的她跟前有种居高临下的威势,见他一直望着自己,她有些不好意的垂眸,两手不安的绞着,心里想着,该不该邀他一起直接杀进会场呢?
这时会场的门却从里面打开了,感应灯一亮,是个戴着眼镜高高瘦瘦的男生,她心虚的低了低头,呐呐地喊了句,“裴师兄……”
裴修文狠瞪了她一眼,转身又笑容可掬的对她身后的人说,“段师兄?徐教授还以为你不能来呢,正让我出来看看,幸好幸好,不然我们又错过了。”
段师兄?她愕然的斜眼看去,他穿着合体的衬衣西裤,手臂上随意地搭着休闲西装,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显然跟她不是一路人,自己刚才竟然还妄想跟他“狼狈为奸”?真是笨得可以!她越发的觉得没脸留在这里了,算了,还是放弃这次交流会吧,哲人说,下一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