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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集邮-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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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子坏坏的笑了一下。“帮派机密,无可奉告。”
车窗外的景物快速闪过,高高低低的楼盘像曲曲折折的乐谱。林希单手托腮,懒洋洋地趴在公车的窗户上,回忆方才发生的一切。
英雄救美果然是无比浪漫的桥段啊,纵使男女对调,女英雄勇救花美男,心如小鹿不安分的乱撞啊。正回想着,就到站了。“流年”冰激凌店,林希望着已经有些残破的招牌,暗暗叹息,果然岁月是什么都不肯饶的。金色飞舞的大字,已经泛出越来越多的黑色锈迹,失了光华。下面古色古香的红漆雕花木墙,多处损坏,但好在主人勤快,收拾打扫的一尘不染。
林希走进店里,把包扔下,跑到草莓味的冰激凌旁,给自己盛了满满的一杯。天气转冷,吃冷饮的人渐渐少了,此时店里没有几个顾客。
林妈妈从雅间端出一大盘各式各样的冰激凌,每一杯都只动了一口,却要被丢掉了。林希大叫可惜。“哪个富二代啊这是,太浪费粮食了吧也。”义愤填膺,一副中国高尚小青年的样子。
“唉,是个多年不见的老熟人了。你还记不记得,上小学时暑假你来妈妈这儿玩,有一对长的蛮像的兄弟,总来店里吃冰激凌。那个弟弟,每次都要好多种口味,吃完了,妈妈会送他一个小布偶熊。”
“恩,好像记起来了。噢”,林希平和的声音转为尖叫,“妈妈,那个哥哥好好哦,每次他弟弟欺负我,他下此来都会带礼物哄我开心。我还记得,哥哥叫童易,弟弟叫……”
“童心。”林妈妈看林希实在想不起来,就把答案说了出来。“今天来的是童心,哎呦,已经十几年没见了,当年那么淘气的一个小破孩,如今倒是风度翩翩,绅士的很,有些他哥哥的样子了。”
“可惜不是哥哥。啊,今天怎么这么多可惜的事发生。”林希的脸皱成包子样,身心疲惫的上楼去了。
打开电脑,放弃使用工具栏里的字数统计,林希用自己的手指认真的数了数,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个字,不计标点符号。每当她不能静下心来写作时,她就采用这种方法让自己的脑袋别再多想了。
可是,今天这招好像不太管用啊。她呈大字形趴在床上,用枕头压住头,但是还是止不住胡思乱想。
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双眸中尽藏光华。他的身材高挑修长,肤色白皙,既有西方人的坚硬,又无处不充满着东方人特有的柔和,应该是位混血儿。他蹩脚的中文,充满磁性的声音。修长的身材,时尚的搭配。关于那个人的一切细节,都在林希的脑海里放映着。
“啊”,她受不了了,大叫一声,把辛苦磨叽了一个星期的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个字全删了。然后认认真真地将与那个人的相遇的点点滴滴,一丝不差的写了下来。好久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了,写起来倒颇为顺畅,这是相对于写小说的便秘劲来说的。
她刚刚奋笔疾书完,赵姐的电话就打来了。“林希,小说写的怎么样了,有新的进展吗?”
“还好吧。姐,你说‘集邮’真的能刺激我的灵感么?最近我怎么一点敲字的欲望都没有,哎呀,故事听多了,现在麻木了,听着听着都能睡着。”
“情况不乐观啊,看来得下点重口味的。”
“重口味,难不成你打算让那个摸金校尉带我去古墓里走一趟,然后改个笔名,就叫‘北派三嫂’好了。”
“真记仇,不许小心眼了。这次姐可是给你找了个大帅哥呢。听说中央公园有一个流浪歌手没,现在可是网络红人。趁还没签公司,没保镖护体,赶紧的拉拉关系,说不定能给他写个自传什么的,等他红了,可不就有大把的钞票等你数了么。”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有名的小说家,不是给名人当‘跑手的’?姐,你敢不敢靠点谱。”林希撇撇嘴。
“你那是幻想。就你啊,从小不好好学语文,中国字都认不全,还敢大言不惭的写小说。你要是有什么奇思妙想,一夜千行也就罢了,偏偏一整天都敲不出一千字,你说这话,你好意思吗你?”
林希立马拖了长音哀嚎:“姐——”

第四回 缘分真奇妙
更新时间20111110 22:25:09  字数:3366

 昨天下午沉沉睡去,半夜三点醒来,异常精神,怎么培养,困意都不出现。也罢,林希打开电脑,噼里啪啦的敲了一阵。
早晨,林妈妈还没醒,她就已经饿的走不动道了。上一顿还是昨天中午连子的那盘意大利面,可怜她都没吃完。
好不容易走到厨房,找了两片面包,叼了袋酸奶,又回房间奋战。林妈妈被她的动静吵醒,睡眼迷蒙地跑过来问她是不是饿了,她摇了摇被面包填成的大包子脸,接着敲字。
敲累了,她就上网逛**。打开今日热门转发,第一条赫然就是赵姐昨天跟她说的那个中央公园里的流浪歌手。
“一张帅气逼人的脸,一双忧郁迷人的眼。他的两腿走遍了世界各地,他的歌声震撼我们的心扉。他的舞台在一片绿荫之下,他的光芒更在阳光之上。”
下面附图一张,林希放大了看,果然是花美男一个啊,怪不得被人照死了夸。若不是他这张脸实在是帅的没有人性,光看上面那段文字,一般人都是要边吐边骂的。
简单的洗漱,连双眼皮贴都没粘,随便抓了件外套,拿上相机和录音笔,匆匆地出了门。
绕着偌大的中央公园找了两遍,除了老头老太太和起早贪黑谈恋爱的人外,哪有什么歌手的影子。
会不会爆红之后,就转移根据地了,她还傻了吧唧的来找。
公园里谈恋爱的比大学校园里的还多,还更情不自禁,也不找个隐蔽地地方,直接就吻在路正中间了。对于林希这个二十岁的大学生来说,这很正常。但是对于出来溜达散心的老头老太太们,真是忍无可忍。
林希走上一条偏僻的小路,转了个弯,还有一条石子路,路的尽头是一些石像。这些石像都是城市各地淘汰下来,无处存放,就被聚集到了这里。小时候,林希来这里玩过一两次的捉迷藏。
走着走着,传来了几声吉他试音。林希大喜,说不定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呢。她疾走几步,果然是有人在唱歌。
不过跟**上说的有些不同,出现了两个男生。怪哉,怪哉,他们是在卖唱,可是把地点选在人鬼蛇神都极少出没的地方,还都戴着口罩,搞得神神秘秘。到底是想挣钱啊,还是想挣空气。
林希在他们面前的长椅上坐下,静待他们开唱。可能是突然出现了一个听众的原因,右边个子稍高的那位,明显怔了一怔。林希看他往这边走了一步,以为是要先收钱,就低头在包里找零钱。
但是另一位拉了他一下,两人摆好姿势,右手边这位弹吉他,左边这位拿着话筒唱歌。
歌唱的还真是不错,声音低低柔柔,十分耐听。像是春天刚出露出头的青草,带着淡淡甜甜的味道,懒懒散散的看着湛蓝的天空。
那吉他弹得更是不错,看不到吉他手的表情,但是看他的肢体语言,潇洒自信,但又与摇滚青年的不羁疯狂有所区别,仿若只是信手弹来,随心所发。
林希懒散生活的空虚和阴霾,一曲殆尽。她走到两人跟前,说道:“唱的真好,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时间,我想跟你们聊聊。”
“记者?”唱歌的男生反问了一句,还没等林希回答,又接着说:“没时间。”
“我”“我”林希和吉他手同时开口,两人都又默契的停下。林希看他不再开口,就解释说:“我不是记者,我是个……”
她还没说完,一侧的小路上有很多女生尖叫着冲了过来,将两人团团围住,把她挤了出去。她们每个人的手上都举着一面粉色小旗,上面写着“乐安,爱你”。
林希这才注意到,唱歌的那位,穿了一件淡粉色短款棉服,虽是女色衣服,但是样式搭配,让人只觉得可爱,丝毫不觉得别扭。吉他手则是一件宝蓝色的长款风衣,举手投足间,优雅非凡。
“乐安”应该是那个歌手的名字吧,这些女生都是他的疯狂粉丝。还真是红人,这么偏的地方都能引来如此多的粉丝。
不过,那个吉他手也很不错,虽然看不到长相,不过凭他弹奏的美妙音乐,和傲人的身材,以及没有被遮掩的那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怎么没听说他红的事迹呢?
乐安大模大样的用手指指地上画好的红线,所有粉丝都听话地退到了红线外。两人总算是出了包围圈,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了。乐安示意粉丝们安静,忙不迭地维持现场秩序。
一旁的吉他手对四周乱糟糟的声音置若罔闻,自顾自地玩弄着吉他,偶尔发出几个轻灵的音来,惹得林希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身上。
可惜粉丝激动的尖叫很难控制的住,歌声一起,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粉丝,又情不自禁地大声叫喊。慢慢的,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林希被挤到最外面,她也懒得挤,就在不远处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
现在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地点选在这么隐蔽的地方了,专门来听的粉丝都这么多,要是再加上走过路过没有错过的路人,整个公园就变成他们的演唱会了,到时候肯定会被公园的管理员扫地出门的。
到人最多的时候,林希已经完全听不到歌声了,耳朵快要被各种响亮的尖叫声给震聋了。她带上手机的耳机,放了首宫崎骏动画里的优美插曲,不顾淑女形象,躺在了长椅上。由于醒的太早,这时候困意倒翻江倒海的来了。
等她再次睁开眼,已经人去地空了。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是阳光和煦,所以才睡的这么舒服吗?她迷迷糊糊的起来,伸了个懒腰。突然有东西滑落,她捡起来,是一件宝蓝色风衣。
这么冷的天,是他把衣服给自己盖上的吗?那么他呢,脱掉风衣,他里面只有一件薄衬衫了。
她小心的将衣服上的尘土拍去,手触到口袋的时候,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的字写的很奇怪。最开始的两个字,写的歪歪扭扭,越往后越好,最后几个字,写的飞舞洒脱。
“找乐安,晚饭点到公园外‘格子’自助餐厅来”。
看来是在帮她,世上真是好人多啊,到时候正好把衣服还给他。可是现在离晚饭点还早着呢,回家和学校都还得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太远了,不如就在这公园四处转悠着打发时间吧。
林希拿出相机,四处寻摸着美景拍摄。走啊走啊,意外地发现有一男子在不断地搬弄精心摆放的花盆。
本来那些花盆被有序排放着,呈一个大圆形。最里面的几圈是红色的花,外一圈是淡紫色的,再外是深紫色的,最外面这一层是黄色的。
现在,在那个人满头大汗的忙乎下,被摆放的乱七八糟。看衣着不是公园的管理员,看行为也不是在偷花。他到底在做什么呀?
林希百思不得其解,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拍张照片,好发微薄。“咔嚓”了几张,那男的还在继续破坏。她的好奇心大起,打开录音笔的开关,冲他走了过去。
“先生,请问您这是在做什么?”林希礼貌地问道。
那人对于她的忽然出现吓了一跳,出乎意料的趴在地上双手抱头,痛苦的说:“管理员,你别抓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管理员?看来他是误会了。不过很有意思,他明明在这儿搬了半天,怎么就不是故意的了,难道有人逼他?
“您为什么要把这些花盆弄乱啊?”
他猛地站起,一脸正义的说:“我不是弄乱,我是给摆好了。”然后又变为痛苦,“不要圆的,太恶心了,不要,不要……”
“你没事吧。”林希看他神色异常,双目迷茫的盯着前方,怕他出什么事,忙拉他坐到一旁的椅子上。从包里掏出还没打开的矿泉水,递给他喝。
片刻,他慢慢恢复了正常,眼里也有了些光彩。“谢谢。”声音无力。
“没事就好了。”林希安慰他。看他大概二十多岁,浓眉大眼,一副壮汉的样子,没想到竟然这么虚弱。
“管理员,对不起,我控制不住自己,总是看不得圆形的东西。上次,那个圆喷头也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他好一些了,就开始交代罪行。
看来他的罪行还不只这一次啊。这种行为是不是压迫症的一种啊?林希努力地在脑海中搜索资料,关于压迫症,她倒是知道一些。患压迫症人,都有一种心里强迫,促使他们的行为不断重复一个动作,或者行为怪异。
不知道他这个算不算。林希向他解释:“我不是管理员,只是看你在搬弄花盆,随口问问而已。而且看你也有些眼熟呢。”
他长吁了一口气,说道:“不是就好,要不然又会被骂一顿,赔一笔钱。”
林希笑笑,走开了。世界大了,什么人都有,看不得圆形,那他要毁的东西可多了。回去上网好好查一查压迫症的临床表现,适当的往小说的男主身上安一个无伤大雅的怪习惯,会不会对于人物性格方面塑造方面有所帮助呢,至少可以使得她的男女主可以从茫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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