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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总裁,离婚吧!-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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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都对黎明朗赞不绝口,在听说黎明朗的家里都是高官,而他在国外就做投资管理,现在回来在一家外资公司任董事后,更是喜悦之情无以言表。

江慧心脸上也尽显幸福甜蜜之色,看着黎明朗为自己贴心的布菜,浅笑低眉,即便是旁人看了,也觉得十分美好。

叶贝贝看着黎明朗和江慧心两个人笑语盈盈,眉目含情的模样,心终于算放了下来,随着众人吃吃喝喝完毕,讨好的主动请缨去书房,为老太太泡她爱喝的明前龙井。

“贝贝,现在嫁人了,看见你明朗哥哥,都装作不认识了!”听到这个声音,叶贝贝吓得手一哆嗦,老太太那只用了多年的雍正官窑天蓝釉茶碗就掉在了地上,粉身碎骨。

老太太本来就不待见她,现在她又把老太太最心爱的东西打破了,叶贝贝眼睛都红了,忿然的看向门口,肇事者悠然的倚在门框上,修长的眉毛微挑着,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姿态是出奇的慵懒却又似蓄势待发。

叶贝贝满腔怒火,却不敢对他发,竭力镇定下来,瞥着气,不让自己因为生气和恐惧而浑身颤抖。

“这些年不见,我们贝贝长漂亮了!”魔头阴阳怪气的声音依然让人摸不到头脑,“啧啧,只是胆子却变小了!不就是一只雍正窑的茶碗吗,你老公还替你抗不下!如果他不管你,你跟哥哥我说一声,我替你陪老太太十个八个的!”。

“你是谁哥哥?你别忘啦,刚才咱们可不认识!”叶贝贝的手死死的捏成拳头,他就知道,这个祸害不会这么好心的放过自己。

黎明朗呵呵的笑出声,“小丫头,打碎了江家的一个破茶碗都能把你吓的面如土色,你也就跟我张牙舞爪的本事!”他站直身体,从容的整整丝毫不见凌乱的衣服,“好,既然你这么聪明,也不用我警告你,装陌生人就装的像点,不准胡言乱语,别坏了你哥哥我的好事!”

第四十八章 妙不可言的身心合一

看着黎明朗潇洒远去的背影,叶贝贝一时真有点感动,几年不见,他终于有点儿人类正常的思维了,难得跟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了!

感慨之后,只剩唏嘘,叶贝贝望着一地破碎的茶碗,欲哭无泪。现在就是有人用棒子打她,她也不敢去大厅的,就老太太那双火眼金睛,和对她绝不留情的嘴,会在众人面前给她奚落个彻底,她薄薄的面皮儿实在承受不起。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打电话向江越舟求救,心惴惴不安。从结婚以后,她还是第一次惹这么大的祸,她真怕被那个妖孽说了,江越舟不肯替她担着这件事情。

还好江越舟聪明,她只是电话里小声说了句,“你来书房一趟!”他就心领神会的放下电话,一分钟后出现在她面前。

江越舟微微皱眉的看着一地破碎的瓷片,和低头敛目如同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的小妻子,伸出手,难得温情的在叶贝贝头上揉了揉,“别怕,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哄老太太睡觉,等一下来接你回家。”江越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以统治地位存在,虽有些大男子主意,但很有责任感,现在妻子惹了祸,由他来承担责任在合理不过。

“那,那奶奶问起这个茶碗怎么办?”叶贝贝对老太太总是心存无限顾忌和敬畏的。

“我就说我来找你时碰掉的,明天我再陪她一套。”江越舟的笃定和从容让叶贝贝很安心,她看着身边这山一样高大的男人,挺拔,成熟,深沉厚重,心恍然的意识到,原来自己就是因为迷恋他的这份担当果敢,所以才宁愿受尽委屈,也不愿意离开他。

受了黎明朗和江越舟双重刺激的叶贝贝,回到家里时思绪还处在莫名兴奋的状态下。这个晚上她对待江越舟的热情很是配合,主动的伸手抱住眼前的男人,把脸贴向他,亲他的脸,太阳穴,额头,任他狂纵也好,轻柔也好,都承受下来。

江越舟难得见叶贝贝这么主动,他无法忍受般地重重吻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动作很快变得热切急迫,气势凌人,连连的动作仿似要拆骨入腹般干脆利落。

相濡以沫般紧密的结合,叶贝贝攀于江越舟的身上,妖娆的盛开,整个人如同向一个不可知的深处坠落,陌生的快意来得猛烈,让她浑身起颤栗,在喘息之,她紧紧拥住江越舟的身体,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迷失于强烈的感官冲击下。

叶贝贝不知道怎么样就获得这样巨大的快慰,只知道她和江越舟用最亲密的方法诉说出没法用语言表达的思想,这种感觉如此美好,两心合一,美好到令她怀疑,这一切是她和江越舟一起创造的?水**融,在跟江越舟结婚两年多后,叶贝贝才明白这四个字的传神之处。

这场极致的盛宴,对于江越舟来说也是不同凡响的。他在没有跟叶贝贝结婚之前,有过女人,但是那种只有情没有爱的释放,单纯是解决了生理需要。后来跟叶贝贝在一起了,她的生涩甜蜜立即征服了他。

但是所有的这些,跟刚刚这种身心合一,她跟着他的节奏,追上他的度,和他一道起舞,心神俱颤的高。潮,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

江越舟认为,原来只要叶贝贝主动,加了爱的调味后的激情马上变的妙不可言,就像烟花一样,“砰”的一声,绽放出无比美好的绚烂。

叶贝贝觉得自己和江越舟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夜过后,仿佛一下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江越舟虽然白天里对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疏离,但是在每个黑夜来临的时候,都会变成一个热切充满情趣的情人。在她眼,他再不是从前那个白日里严肃刻板有些让她畏惧的大家长,黑夜里充满野性的掠夺者。

黑暗总是给人力量和勇气,有多少没有胆量在白天做的事,都可以借着黑暗进行。掌握了情事要领的叶贝贝,在这个完全属于她和江越舟的私密空间里,再也不掩饰快意。甚至想通过这种事情来让江越舟对自己的爱意滋生,她要加固,她要增码,所以,当江越舟的手摸到她的身上,揉捏挑逗她的时候,她会顺势翻身压在他的身上。

茶碗的事情,虽然有江越舟帮着叶贝贝左右抵挡,但是精明的老太太还是一眼就看出了其的猫腻,而且还对叶贝贝颇有微词。叶贝贝知道老太太不高兴了,只好硬着头皮亲自上门认错,结果老太太连面都没露。

吃了闭门羹的叶贝贝这个郁闷,都是这个该是的黎明朗,凡事只要一沾上他的边,准没好!从小到大,一贯如此!

黎明朗是真正的**,新国的红色贵族,他家里祖辈解放前就参加了抗战,解放后也出过几个将军,家族势力深厚,爷爷和父亲都在国家最高领导核心担任要职,几个叔叔有的是部队的高级将领,有的做着庞大的生意。

叶贝贝本来跟这个根红苗正的**扯不上半点关系,但是黎明朗的妈妈颜云却是当初他们b大引起为傲的才女加美女型人才,后来嫁给黎明朗的爸爸,跟着丈夫夫唱妇随的走上了仕途的道路上。

夫妻两个都忙,没人照顾的黎明朗自然而然的落户到他的姥姥家——b大的颜教授家里。

叶贝贝第一次见到黎明朗时只有四岁,但是至今她依然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那个午后的炙热,站在阳光下的小小孩童,有着一张精致到绝美的面孔,所有的大人都喜欢他,夸赞他,她也欢喜的挪蹭到他的身边,想摸摸这个好看的如同画人一样的小哥哥。

漂亮的小哥哥向她蹲下身,背对着大人的脸上带着傲慢和嚣张,用手捏捏她的脸,一字一顿的贴在她耳边悄声的说:“小——胖——猪——”

虽然年纪小,她依然牢牢记住了他话里的恶毒。

第四十九章 她是他的女人

黎明朗虽然只有七岁,但很快凭借着他被出身军旅的父亲有意识锻炼出来的体魄功夫和霸道跋扈的性格,成了这个院子里的孩子王,不论是做什么,玩什么,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指挥服从他的安排。

所有小朋友都对他唯唯诺诺,如果任何人敢有反抗或者异议,他就会率领其他小朋友孤立他、欺负他。

叶贝贝清楚的记得,有一次黎明朗让她在游戏里扮演梅超风,她不同意,结果他就领着一帮男孩子上树捉了很多绿呼呼的虫子,不怀好意的举到她眼前。

看着那蠕动的,软胖的可怕物体,叶贝贝当时就被吓得大哭起来,跟她住同一幢楼大她两岁的高群芳跑过来拉着她就跑,结果激怒了小魔头,他干脆招呼着其他坏小子,把那些虫子向她们身后扔过来。

那种绿色虫子落在脖颈冰冷蠕动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多年后还出现在叶贝贝的噩梦里。

小小的叶贝贝当天晚上回家就吓得发了高烧,黎明朗的恶毒行为终于昭然若揭,平日里一些在他的压迫下敢怒而不敢言的小朋友,也纷纷对自己家长控诉了黎明朗的恶性。

黎明朗因为这件事情,也被气急败坏的姥爷狠狠的打了一顿。

可是谁知这个人脑袋后边儿有反骨,天生是个妖魔,不但没有一点儿悔改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明里暗里的将告他黑状的小朋友软硬兼施的通通恐吓一番。

这次发生的事情一点没有削弱他的嚣张气焰,反而让他一统江湖,彻底的成为了b大教职工家属区名符其实的孩子王,他也彻底的将叶贝贝和高群芳视为眼钉。

因为对黎明朗的惧怕,叶贝贝在没上幼儿园之前,再也不敢单独踏出家门一步。

无论叶贝贝怎么躲避,她们这拨孩子的命都是不太好,她从幼儿园,小学,到学,高,都是生活在黎明朗的阴影之下的。因为他们这些人都一样的念b大附属小学的学前班,附属小学,附属学,附属高。笨蛋,蠢货,猪,你没长脑子的嘲讽声,一直如影随形不绝于耳。

都说小孩子七八岁讨狗嫌,可是长大的黎明朗的恶毒不但一点儿没有收敛,反倒脾气更坏,睚眦必报。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大院,叶贝贝都生怕招惹上他,每天的精神都处于高度戒严,哪怕远远的看见黎明朗的身影,她都会一溜烟的小跑着躲开。

叶贝贝从小学习好,小学跳了一级,学跳了一级,竟然跟不务正业留了一级的黎明朗在初二时接上了轨,成了同班同学。

黎明朗留级是有原因的,他在有一段日子里,狂热的迷上了打架,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打得整个东城区都知道有个黎明朗,打起架来不要命。而他这个自小是个不吃亏的,有一次被南城区教门的人给惹毛,带着一帮兄弟去跟人家血拼。

教门的人都是吃牛羊肉长大的,一身的紧肉,他手下的兄弟自然不敌,伤了不少,黎明朗当时就红眼了,对着那里的老大就下了死手。

这一架打完,那个人虽然没死,但也残了。这件事情终于惊动了黎明朗的父亲,气急的把他扔进部队的新兵连**了半年。

叶贝贝涉世太浅,以为去了部队改造一番的黎明朗可以脱胎换骨了,岂知回来后的他更加让人头大如斗。升级成为他们这些青涩少年的‘老大’,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所有坏事。

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黎明朗凭着他声名显赫的霸道,光艳照人的容貌,魅力无边的引得无数女生以各种名目接近他,偷偷的给他写纸条,也有勇气可嘉的,正大光明的追求他。

叶贝贝对黎明朗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女生眼人人惊慕的白马王子,对她而言,是一座不能靠近的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她每天放学上学最怕的就是路过b大和附属学校那段必经的小路,每次她都可以看见黎明朗和一群男孩子聚在路口说笑,他总抱着胳膊,有时嘴角叼着颗烟,用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她,他的目光,像是要穿透皮肉一直看到她的骨头里去,看得她心慌害怕,每次都加快步子小跑的走过。

叶贝贝在上初二的时候,第一次有男生正大光明的追求她,在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时,黎明朗开始每天上学跟在她身后,与她一起出现在班级里,放学站在身边,与她一起回家。就连她做值日,他也大喇喇把两条长腿搭在桌子上,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没有几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她是黎明朗的‘女人’,校里校外,再也没有男生敢多看她一眼。弄得叶贝贝百口莫辩,无从解释,又不敢去找黎明朗理论,直到高毕业,都再也没有男生追求过她。

好容易听说他高毕业后出国念书的消息,叶贝贝幸福的感激涕零。可是谁知这个恶魔还是不肯轻易放过她,到底还是把她拖进了小树林,夺取了她的初吻,将她肆意的非礼一边。

而现在,这个魔头又回来了,莫名其妙的闯入她的生活,害得她在老太太面前出丑,这个黎明朗,天生就是她的克星!

从江家老宅出来,叶贝贝直接就打车来到了b大外面。走进一家书吧,选了靠窗的一个位置坐下,点了一杯咖啡,翻弄着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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