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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悔得想给自己一巴掌,毛毯又不可能让给他,更不可能跟他共享这张毛毯,问他干嘛!真是自找麻烦!
见她不吭声,龙腾宇又问:“明天你醒来的时候,要是发现我冻死了,你会找人替我收尸吗?“
在这荒郊野地里,只有她和一具尸体……明珠顿觉毛骨悚然,她会疯掉的吧。他故意吓她的吧,他这样的妖孽怎么会那么容易死掉,但是……今天他挨的那一剑流了很多血,半身衣服都染红了,应该要缝合伤口的吧,当时只是上了些药简单的包扎了一下,纱布早就被血水染红了,他新换的衣服也带着血迹,他不会因为流血过多挂了吧?
明珠看了一眼他受伤的左手,隐约的看到左臂上纱布的红色,心里有些不安起来,就算他不会被冻死,也很有可能会生病的。
明珠很是纠结,难道真要跟他共享一张毛毯?
龙腾宇坐起来,抱着屈起的膝盖,吸了吸鼻子,说:“好冷,霜降了。唉……”
明珠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看着他这样可怜的样子,没法硬着心肠假装不知道他在挨冻,一咬牙,掀开了身上的毯子,横向打开,拉了一半到他那边给他盖着。
“谢谢”龙腾宇赶紧抓住毛毯,往她这边挪了挪,肩膀挨着明珠的肩膀。
“我只是不想替你收尸。”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明珠觉得温度陡然升高了许多。
“恩,明珠是个好人哪。”
“……”
、番外
我叫杜森,今年24岁,我的名字里有四个木字,所以我的网名叫四木。
我的家在一个偏远的小镇上,虽然我这一辈子大分部时间都呆在小镇上,但是,我并不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下里巴人。我上大学的地方可是个大城市,正是因为见过大城市纸醉金迷的生活,我更觉得我们家乡小镇的可爱,所以毕业后,我不顾亲友的反对,毅然回到小镇上,跟着我爸一起养鱼。如今,我是这小镇上最聪明最帅气最有文化最受欢迎的渔夫,真的,我没有吹牛,你绝对找不到比我更帅的渔夫了。
后来,我想,我之所以那么坚定的要回到小镇来,也许,就是为了遇见小月。如果我留在城里,我就不会遇见她,如果没有遇见她……如果重头在活一次,我还是会选择留在小镇,留在这里等着遇见她。
我看见小月的第一眼就知道你她是个城里人,虽然她穿得和一般乡下姑娘差不多,但是,她那双白嫩的小手出卖了她,多漂亮的一双小手,十指纤纤,如玉如葱,一看就是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小姐。如果小月脸上没有长斑的话,如果她脸上的肌肤和手上的肌肤一样白嫩的话,她一定很是个大美女。
什么?你说她不漂亮我为什么还喜欢她?
谁说小月不漂亮的?小月的眼睛可漂亮了,又大又亮,很有灵气,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问她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她的眼里写满了防备,好像我是个坏人一样。老实说当时我觉得有点受伤,我这样老实厚道的大好人,居然被她看成坏人,真是……所以,我就一直跟着她,把她送到七嫂的旅馆,后来听七嫂说她生病了,我又去给她送药,我要让她知道,我确确实实是个好人。给她送药的时候,看她病蔫蔫的样子,真是可怜,我觉得我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这个流落异乡的妹子,我给她讲故事,讲笑话,逗她开心,她脸上的笑容淡淡的,但是眼里的笑意浓浓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我,当时我便觉得,如果能够让她每天都这样开心的笑,让我做什么我都是愿意的。
一见钟情?可能吧,我也说不清楚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喜欢就喜欢了,无所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在小镇的那段日子,我几乎每天都陪着她,很详细的给她介绍我们这个可爱的小镇,她总是很认真的听着,我想她不但是个城里姑娘,而且从来没有在乡下呆过,所以她对什么都是很新奇的样子。我在集市卖鱼,她就蹲在旁边观察鱼儿,问我这是什么鱼那是什么鱼,直到卖完鱼她都没有分清楚那只是鲤鱼那只是鲢鱼,别说鱼了,她连葱和蒜都分不清楚,真的。那天是圩日,我说我妈叫我买一把葱回去,她指着一个摊子跟我说:“那里有买。”我告诉她那不是葱,那是蒜,呵呵,她脸红的样子好可爱。
你说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吧,在我眼里,小月就是个笨笨的可爱的天使,恩,也是一个迷路的天使,她的眼里经常都写着“迷茫”两个字,我想她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她停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想清楚她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她说她的妈妈逼她嫁给她不喜欢的人,所以她才离家出走,我想这是真的。我妹妹谈恋爱被我妈反对的时候,她也离家出走去她同学家住了好几天。后来我妹妹回家后,我妈妈依然反对她的恋爱。我觉得小月的妈妈也许会和我妈妈一样顽固,我不断的在小月耳边夸我们这个小镇的好,连我的秘密花园我都跟她分享了,我很希望她会喜欢上我们这个镇子,喜欢……对了,我忘了告诉她了,我的家人都很喜欢她,镇上的阿婆也很喜欢她。如果她能像穆医生一样留下的话,大家都会很高兴的。
你问我有没有开口让她留下来?当然有了,我跟她说了我想要她做我女朋友,可是她只当我是开玩笑。她问我想要怎样的生活,我告诉她我会一直呆在这个小镇上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城市里的生活太复杂,不适合我,也不适合她,我知道小月肯定也不喜欢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日子。她是那样单纯的妹子,她应该被人护着宠着,远离那个物欲横流的复杂世界。如果她能够留下来陪我养鱼种菜,我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的。
为什么她没有留下来?也许,她有她的责任吧,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过上自己向往的生活的,现实有太多的无奈。我知道小月她是喜欢我们这个小镇的,她说过的,她觉得生活在这里很闲适,我想,如果她可以选择的话,她也许会选择留下来的。但是……就像在游戏里一样,她有她应尽的责任。她是秦国的公主,秦国国王一直那么袒护她,她选择维护秦国,我一点都不意外,我也不怪她,那是她作为秦国公主应该做的事情。是啊,我和她真是有缘,在游戏里也能相遇,还曾经一起西天取经,多亏了她我才能完成西天取经的任务拿到建国令。我知道她当时很生气,但是,当时我不知道她是小月啊,不然我一定不会设计她的。谁能想到游戏里那个女修罗竟然是现实里笨笨的小月。也许,是我不够了解她吧。
小月会离开,本来是预料中的事情,迷路的天使总是会找到回家的路的。那天,她选择嫁给秦国国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会选择离开的,就算没有人找上门来,她自己也会回去的。只是,我没想到的是,这一天来得这么快,竟然连告别都来不及。我还有好多话想对她说……听说她是被一个开着豪车的帅哥带走的,不知道那是她的亲人还是她要嫁的人,我希望是前者。
小月走了我伤心吗?当然伤心了。
看不出来?我的忧伤你不懂。小月走的时候,让七嫂转交给我一样东西,那是我们在集市上买的木头珠子串成的小人,那天我说要买来送给她的,她非要自己付钱,买了一对,一男一女。她把女的留给我了,她知道,以后我看见这个小人就会想起她的,我想,她一定会记得我的。一辈子那么长,我们会遇见很多人,总有些人是见不着也忘不了的。我不会忘了小月的。
以后?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呢?现在我没有什么打算,等等在说吧,也许小月还会回来呢,如果她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已经娶了媳妇了,那她得多伤心啊。所以我打算等她,等三年吧,她要是愿意回来,三年里应该回来了,要是她不回来,生活还得继续向前,对吧?
如果有机会想对小月说什么?我要对她说我爱她,我一直很后悔,那天我跟她说我想要她做我女朋友的时候,没有说我爱她,我想就是因为我漏了最关键的这一句,所以她才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她带到东岭那片开满鲜花的山坡上,郑重的告诉她:“小月,我爱你,留下来嫁给我吧。留下来陪我养鱼种菜,生儿育女,幸福平安的过一生。”
什么?还要总结一下?我没空了,该回家喂鱼了,你要是想总结,可以借用徐志摩的《偶然》来总结归纳我和小月在一起的这33天。
什么?还要等一下?有话转告?有什么话快说吧,我真要去喂鱼了。
“你是别人的配角,却是我的主角。”这谁说的?西林妹子?哪个?讲清楚点啊!喂……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然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第十七章 回家
明珠睡得迷迷糊糊的,想要翻个身,却发现翻不动,睁开迷蒙的睡眼,看到的是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柔情似水,深情款款……
明珠觉得心跳漏了一拍,吓得赶紧闭上了眼。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一张笑得跟狐狸一样的俊脸,这才是那个讨厌鬼应有的表情嘛,刚才一定是眼花了,看错了,那个讨厌鬼怎么可能有那么温柔的眼神。
明珠看清楚两人的姿势后尖叫着跳了起来:“啊——走开!混蛋你干嘛抱着我!你混蛋!”
龙腾宇很无辜的说:“是你自己抱住我的,你一直喊冷,把我勒得气都喘不过来了,我都没跟你计较,你倒恶人先告状了。”
“你胡说!我怎么可能——”明珠忽然想起刚才自己的手好像是圈着他的脖子的,难道——
龙腾宇看她忽然没了声,笑道:“想起来了吧!你看你把我的手臂枕得都麻了,快过来帮我揉一下。”说着一边活动着号称被枕麻了的胳膊。
明珠气鼓鼓的走过去,绕到他右后方,象征性的捶了几下他的肩膀。看他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明珠恨得牙痒痒的,猛地抓起他的手臂,一口咬在他手腕上。
“啊——痛啊——”龙腾宇的叫声很惨,眼里却有笑意。
明珠感觉到嘴里的血腥味,才松了口,看了眼深深的牙印和正在冒出来的鲜血,哼了一声,甩开他的手。
龙腾宇看着自己手腕上的牙印,说:“原来你不是属猪的,你是属狗的啊。你真是下得了嘴啊!名门淑女啊,最毒妇人心啊!”在明珠杀气腾腾的眼神下后面两句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却还是让她听得一清二楚。
明珠正要还口,龙腾宇忽然扑了过来,捂着她的嘴巴把她摁倒在草堆上:“别动,有人来了。”
明珠睁大了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紧张得屏住了呼吸,周围忽然变得很安静,心跳的声音异常的清晰。
龙腾宇凝神听了片刻,慢慢的支起身子探出头去,查看了一会,又趴下来,把一把小手枪塞到明珠手里,低声嘱咐说:“在这里别动。”看到明珠拿枪的手在颤抖,又安慰她说:“没事的,只是以防万一。有我在,不会让你有事的。”
这好像是第一次见他这样认真的说话,明珠半信半疑的点了点头。
龙腾宇又探头查看了一会,猫着腰,窜到了不远处的一丛灌木脚下。
咔嚓一声,很小的一声,是枯枝被踩断的声音,明珠也听到了,感觉到了危险的逼近,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紧张的看着不远处的龙腾宇。看到他手里捏着两把飞刀,心里不但紧张,而且有些焦急,这个混蛋,把枪给了她,自己却拿着飞刀去对敌,如果对方有枪他怎么办?
明珠朝他招招手,想把枪给他,他却一直没有看这边。
龙腾宇专心致志的看着前方,手一挥,两把飞刀破空而去,随后听到一声低吼,一声枪响,明珠捂着自己的嘴巴,才没有惊叫出声。
龙腾宇朝明珠做了个手势,表示自己没事,然后趴下,专心的察看敌人动静。
敌不动,我不动。
双方都不敢贸然行动,都在沉默的对峙中寻找着机会。
明珠被这沉默逼得快要疯掉的时候,看到龙腾宇忽然动了起来,左手扔出一块石头,右手扔出了一把飞刀,随着一声惨叫,龙腾宇跳了起来,冲了出去。
啪——啪——两声枪响。
草堆堆在低洼处,他们打斗的方向长着高大的灌木,明珠只听得到打斗的声音,看不到打斗的情况,急得团团转,却又不敢贸然过去。
很快,打斗的声音停了下来,有脚步声朝着她走过来,明珠紧张的握紧了手枪,死死的盯着来人的方向。在看到龙腾宇的一瞬间,明珠悬着的心落了地,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从来没有想到过,在看到龙腾宇的时候,竟会这样的欣喜。
“好了,没事了。”龙腾宇径直走到草堆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