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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子喻如此故作神秘,她决定不再过问,让他自得其乐吧!虽然她已经知道他们要去哪里了。车子一路前急驶,子喻一直往窗外看。
“星期天时,你原本要去哪里野餐”
“在前面几公里处的小树林,那儿有条小溪。那是政府的自然保护区。你可以丝毫不打扰到任何农民、也不必担心被猎枪打中了的危机,安心地走进去。”
子喻又继续往车窗外看。当他看到标志后,他把车开进停车坪然后下车。他帮莎莎打开车门并等她下车后。才走到后车厢,提出一个奇怪的大篮子。
“我们要去野餐,补偿上个礼拜天。”他解释道。“太好了!子喻。”确实是太好了,比起在餐厅,旁边有一堆人看着好多了。
子喻提着篮子,他们手牵着手沿着小径走。在他们四周,高耸的松树好像就要碰到湛蓝的天空似的,再加上一朵朵的白云,美得像风景明信片一样。落满松针的小径好有点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混合松树、松脂及泥土的清新味道。树丛中的野生动物,发出奔跑声及零落的叫声,余音环绕在寞寂的大地上。在高高的树上,偶而还传来鸟儿婉转清亮的歌声。
子喻不只一次停下脚步,望着以天空为背景的树端。
“为何没其他人来享受呢”
“因为他们还没下班。夏天放假时,这里会有很多人。”
“可怜、不幸的灵魂,在如此美好的时光中工作,过着朝九晚五的日子。或许,你不愿选择那种生活,是明智之举。莎莎,像你一样,做不同的事,一定挺有趣的。”
“我说过,这工作适合我。我很高兴你终于了解,不再说我是个大材小用的人。”
“我原先并不是这么想的。本来是对你辛苦地工作感到疼惜,之后又觉得,你这么做只是因为闲着无聊i有钱女孩的喜好,只要你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可怜的富家千金,只能以逛街购物来打发时间。”
“我不是富家女,只是有一个还算有钱的爸爸。”
“在某方面你很富有,”他说。“在朋友及胸襟方面。或许,你是一个富有却可怜的女孩。”
“女人!”她说。
“不。不。是可怜的富家千金。不是可怜的小富婆。”
“河在这边。”她往右转说。
还没看到河,便已听到潺潺的流水声。河流陷身于一排西洋杉之后。水晶般清澈透明的河水,流过被水冲磨得十分平滑的卵石河床。除了没带毯子外,这野餐和莎莎上周日所计划的相差不远。
暖烘烘的阳光照耀着他们,驱走六月初的凉风。上面缀着野花的柔软青草地,就是他们的毯子。子喻打开篮子,然后在早地上铺了条自桌巾。他拿出数个装食物的朔胶盒,包括一只鸡、沙拉、水果、盒装牛奶、以及一个小蛋糕。那是个巧克力蛋糕,上面用巧克力碎片、鲜奶油及樱桃装饰着。
“哇!名副其实的大餐!”莎莎笑道。“真是麻烦你了,子喻。”
“我招供,这些不是我做的。”
“早说嘛!我还以为你在半小时内,烤了一只鸡和一个蛋糕。你就是因为这些食物才迟到的喽!”她拿出盘子及其他餐具。“要我切鸡肉吗还是你要切”
“你来。只是切一只鸡腿给我就行了,因为我得和软木塞奋战。”说完他从篮子里取出一瓶香槟。
此时,距晚餐时间还很久,莎莎觉得,新鲜的空气及轻松地漫步,令她胃口大开。丰盛的野餐也因为子喻高昂的兴致,而显得更加可口。他把香槟倒入高脚杯中,并举起杯子。
“敬我们。”他简单地说,与她的杯子轻轻碰一下。他的眼神捕捉着她的,为这简单的一句“干杯”注入颇深的含意。他的眼似乎在诉说,她和子喻是一体的,不管是工作、时间、距离、或金钱,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干杯。”莎莎说。
她递给他一个盘子,接着两人便动手忙碌了起来。
吃完鸡肉和沙拉后,子喻又取出一把刀切蛋糕。
“我从未见过不喜欢巧克力的女人,”他说。”你不例外吧”
“我是个巧克力痴,”她说。“给我一大片。”
吃蛋糕时,莎莎说;“子喻,你还没告诉我,那边的工作详情。”
她察觉到他似乎故意保留此事,以作为意外的惊喜。他昨晚那份压抑的兴奋之情,依然不停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既然她已知道他得到那份工作,那惊喜的部分必定和薪水有关。
“噢,我并没接下那份工作,”他随口说。“在去那里之前,我便回绝了。”
“你没接受那份工作那为什么——”
####寻找一份爱
56.寻找一份爱
“没有,因为我不想离开这座城市。我去那里,是把我们的金钱游戏拿去卖给他们,卖了一笔为数可观的钱。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可以领到更多的版税。这么说吧,我可以有更多自由的时间,设计其他的游戏,当做是兴趣。很不错,为了兴趣而工作。幸运的话,我还可以多设计一些能够卖出的游戏。当然,我也得在大厦管理软体上花些时间。这就是我决定要走的路——自由工作者。你觉得如何”
子喻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很快活,比以前管理一个公司还要有趣。他愿意就这样生活下去。重要的是身边有喜爱的女孩陪伴。
“当你说,我们一起努力时.就是这个意思吗、我还以为,你是要在周末来看我或什么的呢”
“我有点故意要误导你,”他承认。“我有点耍诈。我想先从安琪那里听到肯定的答覆,而让你在喜出望外之前,心里先七上八下一番。你的想法如何”
她烂灿的笑容就是她的答案。“只要留些时间给我,嗯”
“你是第一优先,莎莎。在我去那家公司时,便做了这个决定。不管他们要不要买那个游戏,我都不打算离开这座城市——和你。我花了太久的时间才找到你。”
“我怎么不知道我曾经迷路”她笑着说,但眼中却盈满幸福的泪水。
“我搬来这里,遇见你及一连串的事,很幸运,不是吗”他将她揽入怀中。她感到他的嘴唇在轻咬她。当他说话时,他低沉的嗓音中充满感情。“我好爱你!”
“我也爱你,子喻。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说这句话。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他凝视着她幸福洋溢的脸庞。她脸上流露出的深情,令他觉得自惭形秽。“在我失恋、甚至心情无比糟糕时,我怎能开口要求你嫁给我?我想给你一些好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我这么努力工作的原因。”
“其实,如果你要我住在南其路路。我也不会在意。”
“但是我在意。我一直在诅咒命运给我的这份爱的礼物,只因为它来得不是时候。其实我应该跪下来感谢上天的。毕竟,时机并不是最重要的,对不对”
“没错,钱也不是,虽然有钱确实比较方便。”
“当我住在那栋简陋的屋子里挣扎地求生存,并和你一起散步喝咖啡时,比起以前有钱可挥霍的日子还要幸福。是你有钱的父亲,让我以为你可能是个拜金的女孩。”
“直到我发现自己真的浪费了许多钱时,我想我的确也是个拜金女孩。不,是女人!”
“女人,”他说,“我的女人。”他温柔地又加了一句。
他深情款款地凝视她,好似要永远记住她的脸,把她刻在心上。然后,他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印下他的承诺。
静谧的森林,似乎回荡着神圣的钟声。熟悉的喜悦之情,蓄势待发。但在这种气氛下,莎莎感到一股深沉、永恒的平和。他爱她。那便是她所真正想要的。森林深处,微风吹过树梢。风儿吹过原野,温柔的爱抚这对恋人,带来夏天的第一阵暖意。
子喻和莎莎相爱了。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当身边充满浓浓爱意的时候,曾经有过的恨或许就慢慢被淡化被忽略被遗忘。
子喻就是这样,当莎莎成为他的新恋人的时候,他第一件想做的事情,是把这个喜讯告诉给丁予欢。
或许,他和予欢之间虽然没有成为彼此相爱,但一直有着一种扯不断的亲情。
予欢接到子喻电话的时候,正是和温明浩在家里甜甜蜜蜜的相爱。经历了彼此相互的情变,两人好不容易走在一起,每一天的时光都格外珍惜,充满爱意。
“噢,真是一件好事!子喻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这样你也就在心里放下了一件事!”温明浩听着予欢复述的这个“喜讯”,情不自禁的说道。
当初,予欢是和子喻先订婚,然后才爱上了温明浩。到了最后,是子喻为了自己心爱的人的幸福,鼓励着予欢回到了温明浩的身边。
为此,从那以后,予欢就一直担忧着子喻。这次听了这个消息,果然是很高兴的。
“是呀,像子喻那样好的男人,一定会找到一个合适的红颜知己的。只是……”予欢在欣喜之余,看着温明浩欲言又止。
温明浩沉下了脸色,他知道予欢要说什么。
她一定是想说,子喻找到了自己所爱,那么葛耀云呢?
是呀,当初,温明浩也是和葛耀云订婚了的。如果说,曾经错乱的鸳鸯都配上了对儿,那么,葛耀云现在就应该是最让他们挂念的人了。
更何况,葛耀云因为一度对感情死了心,从而还和爱着她的江梧也分了手。
她经历的感情挫折更多,更应该让人关心。
一个雨天,温明浩驾车去到了葛耀云的住处。
没想到的是,几乎一年多没有见,事情却大大出乎了温明浩的预料。让他挂念的葛耀云已经有了属于她的所爱。
喝着香浓的咖啡,葛耀云向温明浩讲述了这一年多来,离开他后,她的情感故事:
记得第一次遇见他的季节也是像现在这般寒冷的冬季,云厚厚的堆在天上,空气中含着浓重的寒气,心情好时会下雨,心情不好时也会下雨的季节。
如果不对着温明浩回想,葛耀云都快忘了当初喜欢上他的理由。
“算一算,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葛耀云坐在桌旁,神色似乎很神往。
离开温明浩时她二十二岁,二十二岁喜欢的颜色是蓝与橘;喜欢的音乐是轻音乐;喜欢的季节是夏季;喜欢的水果是柠檬与橘子;喜欢的饮料是咖啡;喜欢的运动是懒懒的散步。
后来的他二十八岁,叫罗京城,职业是某公司的电脑研究员,她常常觉得他太严肃、太理性、太不懂得浪漫。他不喜欢抽烟,不喜欢咖啡。
她从没收过他送的花。在他的逻辑里,采下的花不仅违背自然生存的法则,而且非实用性。他固执地认为女人喜欢花只是一种爱慕虚荣的表现。
情人节与圣诞节的时候,他常常只是随便买一盒巧克力给她。
她觉得他们根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好像是火星人与地球人那样的不同。当然,他是怪异的火星人,她才是正常的地球人,她想。
可是,他仰起脸露出笑的时候,脸上的线条很好看。每一次葛耀云问他:“你爱不爱我”
他总是这样仰起脸微笑,有一丝腼腆,在她眼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可爱。
“也许,我就是因为这样才喜欢他的吧。”葛耀云对着温明浩说。
####旧情歌和新恋曲
57.旧情歌和新恋曲
周末,罗京城出差第二天的夜晚,葛耀云又像昨夜一样,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想他。曾经失去过一次和温明浩的爱恋,故而,这次的爱对她是十分珍惜。
和同事吃完晚饭,忽然间大家一哄而散,似乎每个人都有该去的地方她一个人茫然的走在冬天冰冷的街道上,然后匆匆地赶回来。
他不在,他要明天晚上才能回来。她早就知道了,却还像往常一样着急地赶回今晚,他应该不会打电话给她吧
他只有在第一天出差到目的地时会来电话通知她一声。
“喂,我到了,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事情。”
“再见。”
“再见。”
简洁的对话后就挂掉了电话,她知道他不喜欢用电话聊天。
“可是,我想听到你的声音呀。”葛耀云有时候会这样向他抗议。
他轻扬嘴角,露出惯常的笑容,没说什么。
原来他是害羞的人,她想。
到厨房泡了一杯咖啡,葛耀云坐在深绿色的沙发上,将她最喜欢的小熊抱枕抱进怀里。
“没有他在的夜晚,一个人看电视好孤独喔。”
周末,他们常常哪里都不去,两个人窝在一张沙发上,他喝他的铁观音,她喝她的咖啡,静静的看着无聊的综艺节目或科幻影集。
以前他也偶尔会出差,但似乎从没像今天一样这么想他。啪的一声,她关掉电视,在黑色的萤幕里。她发现自已寂寞的神情。
电话响起来的时候,葛耀云有些讶异,以为是他打来的,接起来后发觉不是,更讶异了。
“好久不见,你怎会突然打电话来……”葛耀云以诧异又略带兴奋的声音问。
对方简短说了原因,约她去唱歌叙旧。她想了下,最后决定答应他。
打电话的是温明浩,他们曾经相爱过。葛耀云记得,那是更早以前的事了。
葛耀云还是点了常喝的螺丝起子,周末的人群十分拥挤,她与温明浩并肩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将身上厚重的黑色外套放在自己腿上。然后,他们聊起目前的生活,葛耀云发现他